《春风得意桃源镇》(56)
《春风得意桃源镇》 作者:潺潺溪水
《春风得意桃源镇》(56)
《春风得意桃源镇》 作者:潺潺溪水
期间,萧桐在年后回来了一次,这人真倔强,到了美国半年,就拒绝了对他的资助,他说他有优厚的奖学金,还有业余打工的钱。养活他自己足够了.
他回去扫了他母亲的墓,看了舅舅,呆了两天就匆匆回来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陪着红姐和小昶。红姐从小看着萧桐长大,自己又没有孩子,几乎把他当成自己半个儿子。自他回来,就欢喜得不得了,急忙把书房稍稍收拾了让他住下。
家里突然多了个陌生的男人,还真有些比习惯,起码不能白天穿着睡衣晃来晃去了。
夜里,我又做噩梦惊醒,在灯下小坐了一会,还是辗转难眠,烦躁不安,于是到客厅里找水喝,路过书房的时候看到门下面露出的昏黄的光,心里一闪失,,错觉上以为桢南还在看书,顿时屏住了呼吸,神差鬼使地推门进去了。
模糊间书桌前那抹穿着蛋青毛衣的人影一回首,是萧桐一张英俊黝黑的脸,根本就不是桢南!
我站在那里楞了楞神立刻清醒过来,我是怎么了?我心里的悲苦瞬间象胆汁一样溢出来,我转身欲走,却见萧桐迅速站了起来,他望着我,少年已经长大了,身形高大,他浓眉微锁,面容上的轮廓清晰坚定,一双眼黑漆漆的,似乎盛满了某种我无法理解的情感和对命运的某种秘密祈盼,他此时纯净的笑容就象是一池被春风吹皱了的湖水,带着一丝微妙甜蜜又害羞的激荡。
那种隐秘的似乎一直被压抑埋藏的情愫突然间在他脸上绽放,就象一粒莲子随着风落进了水里,掠起了一大片惊疑不定的涟漪。
我呆呆地望着他,我向来很习惯严肃刻苦为了生活终日忙碌的倔强少年,几乎很少看到他充满书卷气悠适闲雅的样子。起码在那一瞬间,我好象在他身上看到了桢南的影子。真是奇怪!风格,长相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小熙!来!看看这幅画!”他的嗓音敦厚低柔,带着一丝不确定的模糊的颤音。
他走过来轻轻拉住了我的手腕。
我缓缓跟着他走到桌前,原来他不是在看书,他在看一幅年代久远的画,那是一张水墨工笔的横幅,小处浓彩,大处闲雅,笔触苍劲活泼。
满池娇艳的荷花,亭亭玉立在徐徐的晚风里,上面还有一两只蜻蜓,调皮的摸样唯妙唯俏。
画的下面,写着两行遒劲的狂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然后仔细看时,却发现那绘画的人心思细腻,笔法柔软清新,似乎象个闺秀中的女子。
那行书却力透纸背,刚劲如苍松,很显然是个男人的手法。
我不明所以然,疑惑地望向萧桐,萧桐似乎看出我的疑问,他赞许地点点头,“这幅画是我家祖上老太爷传下来的,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一直都是当传家宝一代传一代的,这次回去整理妈妈的遗物带过来的,听说我家太爷以前也是一个破落的书香门第,也听说他才高八斗,满腹诗华文章,人又极其聪明,只是苦于怀才不遇,不能出人头地,有天他被聘到一个大户人家当教习先生,学生就是那家的小公子,那家公子天性顽皮,喜欢捉弄先生,小公子的上面还有个姐姐,听说那家小姐貌美如花,也是个极喜欢书本之人,一来而去,两人暗生情愫,于是小姐画了这满池的荷花,太爷爷在上面提了字,于是小姐送了盘缠给他让他远赴都城学习经商,,两人约好三年为期,等太爷爷发达回来即可上门提亲嫁娶,不久这事被不懂事的小公子捅了出去,小姐被她父亲逼婚,要她嫁给当地有名 绅,结果小姐拒绝不从,不得已,上吊而亡,三年后,太爷爷携带巨额财富回来大肆买房置地,福甲一方,他发誓他要报复整个叶家,后来两个家族一直世代缠斗,这也就是舅舅当初不甘心的源头。”
我瞪大眼听得入了神,萧桐叹了口气,“人生就是多重的悲喜剧,到最后几乎都是悲剧落幕,因为人人到最后都难逃一死。只是怎样在这有限的生命里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大雪过后,也只有青松和雪杉的翠绿才能幸存下来。所以做人也要当得起一个勇字,要是我是太爷爷,我会早点回来,我会握着她的手在黑暗里一起等待黎明,而不是等到一切不能再挽回时对着一张画后悔莫及。”
我静静地望着他,期待他接着说下去,他又叹了口气,“小熙,知道那家小姐是谁吗?那家小公子就是你的太爷爷,那小姐就是叶家的太姑姑。”
“啊?”我惊讶无比,萧桐笑着卷起画幅,“本来太爷爷准备陪葬之物,我太爷以为是什么宝物,就留了下来,传到我这代,应该结束了,今完璧归赵,以后你替我好好保管吧,我也乐得轻松了!”
“那怎么行,那是你的传家宝!”我慌忙摇手,
“你替我保管吧,等我两年,两年后等我有能力的时候再来拿。”他含笑地望着我,眸子深处暗含着期翼的星光。
我红了脸,稍稍退后一步,顾左而言它“我要回去了,小昶一会该醒了!”
他浅淡的笑容在脸上微微凝涩住,那一瞬间,他似乎又变成了那个拘谨害羞的少年。
也许是看到他的慌乱我顿时有些不忍,我叹口气,上前拿起那卷画,眯了眯眼,“裱一下,可以装个镜框,挂在墙上,也很好看,你是小昶的舅舅,你随时可以来拿,不必等到衣锦还乡!”
萧桐轻楞了一下,随即咧开嘴笑起来,一口雪白的贝齿,映衬着那黝黑的皮肤更显得青春爽朗。
第二天下午没课,我从学校回来又拐了个弯去了一趟百货公司,萧桐明天的飞机,我赶着给他买了几件衬衣,想想国外什么都贵,打工又累又耽误学业,他自尊心又强,我只能想着法子想让他过好一些,心底里,还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一个兄弟了。还没进门,就听见屋子里传来小昶咯咯咯的笑声,
我一进门,就看到韩皓哲脱了西装只穿着件雪白衬衫和孩子一起悠闲趴在地板上,
他手里拿着一根胡萝卜伸到地板上的小笼子里,逗着笼子里那只通体雪白的小兔子,小昶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惊奇地在边上看着,兔子每啃一口萝卜,小昶就发出一阵剧烈的笑声。
我进屋时韩皓哲只淡淡地扫了我一眼,又专心致致教小昶儿歌,“小白兔长得美,红眼睛三瓣嘴,两只耳朵四条腿,前腿短,后腿长,蹦蹦跳跳跑不远。”
看到他,才想起他有些日子没来了,看他那样子轻松又平静,估计最近过得不错。
我跑得有些口渴,跑到餐桌那倒了一大杯水在喝,才喝了一口,转过身一回头,他秀眉舒展,琥珀色的黑眸子正好一瞬不瞬地在盯着我,里面似乎有些探究揣测的意味,这人安静的时候一双眼睛真漂亮,就象一潭波光潋滟的三月春水,桃花无限,难怪莫彩华那么迷他。
发现我在看他,他扯了扯嘴角,嘲讽地笑了笑,笑容淡淡的,有如月华初上,如露似冰,竟然有些黯然冷清的样子。
然后他缓缓把小昶抱起来,他一边晃着孩子一边轻轻地说,“你看妈妈象不象只美美的兔子啊,就知道欺负我这个老人家啊?”
一口水喷出来,差点没把我呛死,我手捂胸口,祥怒道,“我哪里象兔子了?还前腿长,后腿短呢?” 孩子已经六个多月了,已经会熟练地喊妈妈了,我自然地对着他就伸出了手,
想抱抱他。这小子,我半天不见他就想,他软软地腻成一团躺在我坏里,感觉真好。
韩皓哲也不理我,自顾自地抱着孩子慢慢走到沙发边,我的手尴尬地垂下,有没有搞错啊?是我儿子嗳!
韩皓哲抱着小昶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刚好坐到那一堆衣服纸袋子上,他拎起来看了看,然后那双凤眼再抬起来就有点清冷,眉毛也有些不平展,他的脸也稍稍板了起来,我有些不寒而栗,心虚地走过去把袋子拎到角落里。
我讪笑着鬼使神差地谄媚地说道,“本来也想给你买两件的,不知道你穿的号,另外也怕你看不上。”这个的确是事实,他向来只穿名牌货,我们这种小百姓也只能买得起普通的国产货。
“42号!”他神色阴晴不定,一边逗着孩子一边冷冷地说,清朗莳丽的脸上象挂了一块寒冰,他眼睛也不看我,双手扶着小昶在他膝上蹦达,很明显地很不悦,“对了,婉宜要走了,让我约你出来吃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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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得意桃源镇》(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