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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爱后余生(耽美) 作者:烟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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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后余生(耽美) 作者:烟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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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给我灌迷魂汤。我们之间也没有怎麽样。他有不会做的题就拿来问我,就是这样而已。”

    谭晋气结:“不是你想得那麽简单!你这麽想,他的敌人恐怕不这麽想!你知不知道为什麽秦伯父,我爸爸都让我们少跟他来往?君子无罪,怀璧其罪!尽管你很无辜,难保哪天谁看他不顺眼了就从你下手!林家的正主怎麽会眼睁睁看著他没病没痛地长大!……”

    “你想太多了。”秦戈平静地打断他,“我跟他只是班长和同学的关系。我只是尽班长的义务而已。”

    “好好……反正我一次都没说动过你。总之你注意一点距离,不要让外人觉得跟他很熟似的!”

    “知道了。”去过他家,坐过他机车,收过他送的手机。不知道这算不算很熟?

    “哎,反正我说什麽你也听不进去了,算了算了。挂了啊。”

    “嗯。拜拜。”

    小时候看漫画的时候,看过有种人叫做“天煞孤星”。接近的人都会被克死,注定孤独一生。起初他以为只是传说,现在他觉得其实现实生活中真的有这样的人。天生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完全是多余的人,周围的人都恨不得他赶快死,是怎样落寞的心境。即使有几个朋友,都被视作要挟他的对象而招来祸害。难道,这就是他待人冷漠的原因吗。

    秦戈从书包的最里层拿出那人送的手机,忍不住又多端详了一会儿。机身闪著冷冷的金属光泽,就像那人的感觉一样。

    他把手机放在外套兜里,拿起笔开始做试卷。

    那人送的手机一整晚都安静著,一次都没有响过。

    那人其实并不常给他打电话,发短信也不多,偶尔会打电话问他某一题怎麽做。跟那人坐了一段时间同桌他才发现,那人虽然跟传闻中一样凶,但只是耐心比较差而已,再生气也不会揍人,至少不会揍他。不过那人的冷漠寡言是真的,跟他聊天和跟谭晋聊天的感觉完全不同。谭晋可以叽叽喳喳一直说,他只用应著就行。那人讲话则几乎都很冷淡,而且似乎不知“闲聊”为何物。秦戈本人也偏文静,不太爱讲话,跟谭晋在一起常常不堪其扰,和林熙烈坐一起反倒有了种安宁的错觉。

    秦戈不知道那人回去到底是看书,还是打电动,还是出去鬼混,那人上学放学都是操著空手,什麽不带来,什麽不带走的。但是那人的成绩确实在稳步上升,不过仅限於数理化。数学那人已经能考到九十多分了,数学老师发卷的时候还欣喜地表扬了一下,他以为那人脸上也许会有别的表情,不想那人还是一脸冷淡地拿了试卷,看了一下错题,又询问了他最後那道题怎麽做,就揉成一团塞进了课桌。那人上课也照样是不听的,有时翻课本有时做练习册,有时看漫画有时翻杂志,有时看小说有时呼呼大睡,把原本以为他要上进的班主任气的吹胡子瞪眼。他问那人:“上课怎麽不好好听课?”那人的答案不知要让多少人吐血:“这麽简单一公式翻来覆去的讲,他讲得不烦我听著都烦了。”那人的语文英语历史还好,地理政治生物还是简直烂得糟糕。到快期末模考的时候,那人的数理化几乎都接近满分,地理政治生物还在二三十分左右徘徊,搞得老师也几乎分裂成两大团体,一派认为他天资卓越,一派认为他“孺子不可教”,秦戈在办公室听到他们议论的时候几乎笑出声来,回去转述给那人,那人只是懒懒一笑,说:“知道了麽,这世上都是以成败论英雄的。”

    爱後余生(黑道太子x商界公子)8

    虽然那人浑不在意,可不知道为什麽,秦戈还是很在意,那人的数理化那麽好,为什麽不努力一把好好背背地理政治生物呢,这样排名就会大举靠前,大家都会对他刮目相看的。秦戈从周三就开始犹豫这件事,犹豫到周五放学分开时,终於鼓起勇气说:“明天我去你家给你补习吧。”

    那人皱眉:“补习什麽?”

    “历史地理政治生物什麽的……”

    “那些有什麽好补的?不都是硬背麽?”那人的眉皱得更紧。

    果然就是不愿意啊……秦戈在心里叹口气。罢了罢了,他也不要管得太宽。

    “那我走了。”

    “等等。”

    秦戈停下脚步回望他。

    那人把嘴里的烟扔到地上踩灭,吐了口烟道:“明早我去接你。”

    “嗯……”秦戈点点头。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了林熙烈一眼,那人仍然靠著机车注视著他。他被这目光烧得有些紧张,快步走出校门,坐上了私家车。

    第二天早上,秦戈坐在桌边吃早餐,秦父一边喝早茶一边翻著《金融周刊》。秦戈的睡裤口袋忽然震动了两下,他把手机拿出来在桌子下面打开,是那人的短信:“老地方。”意思是在上回送他回来的那个地方等。那人发短信也是能少打一个字就少打一个字,常常要他连蒙带猜的。

    秦戈把手机塞回睡裤口袋,抬起头说:“爸爸,今天我跟朋友出去玩,大概晚上回来。”

    秦父啜了口茶:“让何司机送你过去吧。钱够花不?”说著就要摸钱。

    秦戈忙说:“不用了不用了。今天朋友请客,我不用出钱。他家有私家车来接,就不麻烦何叔叔了。”

    “哦……”秦父笑笑:“是上回那个补习的女生吗?”

    “呃……不是……”本质上来说……还真是,至少指代相同。“是个男生。”这不算撒谎吧……

    “噢……那就好啊。”秦父稍稍舒口气:“多跟夥伴们玩儿,不要老是闷在家里。”

    “嗯。”

    父亲老是担心自己跟女生走得过近,要是知道自己其实跟……走得近,不知道会气成什麽样子?

    秦戈想想就觉得背上发麻,赶紧换上衣服出去。

    “爸我走了。”

    那人把机车停在街道拐角的地方,又靠著车抽烟,见他来了才把烟扔了。秦戈忍不住道:“少抽点烟。”

    “知道了。”那人不甚在意地随便应了声,从背後拿出一件厚实的风衣披在他肩上。

    他有些惊异地:“这是?……”

    那人下巴指指机车:“这玩意不比你家豪车,冬天坐著会比较冷。”

    “啊……”

    秦戈两只手伸进了袖子,才发觉这衣服好大好长,穿在他身上颇为滑稽。那人伸过手来,替他拉上拉链,扣好了扣子,又拽过安全帽给戴上。

    他跨上车坐好,那人握著他的手放进衣兜,侧头道:“抱好了。”这才戴上手套发动机车。

    那人在前面替他挡掉了大部分的风,身上这件风衣又厚实暖和,秦戈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冷,甚至还热得微微有点出汗。

    那人虽然耐心奇差,脾气暴躁又冷漠,但很多时候真的很细心。包括走路时永远让他走在街道靠人行道内侧,刚入冬时不声不响扔给他一副手套。

    他忍不住收紧了手抱著那人精实的腰,那人似乎察觉了,放慢速度偏过头道:“怎麽了?冷麽?”

    他摇了摇头。

    张妈见到他还是无比欣喜又热情,切了一大盘子水果还差点要去烤蛋糕,让他忍不住怀疑林熙烈是不是真的完全没有别的朋友。

    林熙烈的课本真是干净得要命,别说没写名字,连翻过的痕迹都没有,秦戈看了直摇头。

    补习采取最简单无聊也是最直接的形式:那人看一遍,然後秦戈就重点部分进行抽问,有点类似於考试里的填空和简答。不过这已经是那人的极限了,要让他背论述,背什麽陈胜吴广农民起义的意义和教训,那人估计直接掀桌子揍人。

    和秦戈预想的一样,那人的记忆力跟他的领悟力一样惊人,几乎达到过目不忘的程度,5分锺翻完一章就跟吃饭喝水一样不费吹灰之力。饶是秦戈这样天资聪颖,常年的学生都有些不平:这大概就是真正的天才吧。

    最可怕的是那人的英语,2个小时的试卷他半个小时就能做完,正确率还高得令人咂舌。秦戈试了下和那人一同看题,他句子才看到一半,那人已经用笔勾了答案。他惊诧之下追问那人,才得知原来那人小时候跟母亲住在美国,他母亲体弱多病,在他6岁的时候去世了,才被父亲林一辉接回中国居住。因此说起来,英语算是那人半个母语。只是那人极其讨厌完形填空,每次都懒得做直接空著,才导致英语总在七八十分徘徊。

    那人以前从未提起过母亲过世的往事,今天机缘巧合之下才说出来,令秦戈多少有了点窥探别人秘密的负疚感。

    母亲过世而孑然一身的孩子,从美国转移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不仅一个夥伴没有,还不能跟父亲住在一起,只能跟一个老保姆住在外面,对於一个6岁的小孩来说,该是怎样的凄惨。也许那人的孤僻,冷漠,跟这样凄凉的童年也不无关系吧。秦戈想到这里,心里竟然有些隐隐的抽痛。

    “抱歉……让你想起了不好的回忆。”

    那人仍是一脸漠然地:“没什麽。”

    虽然补习本身是枯燥的,但两个人在一起时时间总是过得飞快,吃过午饭没多久,太阳沈沈地就西落了。

    秦戈抬手看看了表,说:“今天先到这里吧,你晚上休息下。”犹豫了下又补了一句:“明天要继续吗?”

    那人抬起眼:“明天继续,你今晚就别回去了。”

    “啊?……”他傻了半天:这人什麽时候这麽勤奋了?愣了两秒才呐呐地:“不用不用……我明天再来就是了。”他长这麽大,还一次都没在别人家过夜过!有私家车的哪需要在别人家过夜啊!

    那人瞪著他,他才连忙又说:“我爸……”

    那人不耐了:“别抬你爸出来。就说你跟朋友在外面通宵k歌,总不会这都不让吧?你是坐牢还是怎麽著?”

    他想说他根本没k过歌,或者是他从来不在家外留宿,但是看著那人极度不爽的样子,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我试一下……”说著从外套里拿出了手机。

    爱後余生(黑道太子x商界公子)9

    秦戈照著林熙烈教的说在外面通宵k歌,秦父竟然意外地很好讲话,压不住欣喜地连连说好,又叮嘱说如果玩到半夜要回家就打电话让何司机来接。秦戈常常一个人闷在家就是一天,不是写作业,弹钢琴就是看书,在谭晋生拉硬拽下偶尔会跟其他几个高干子弟一起玩一下,搞得秦父以为自己的孩子社交能力有问题,担心缺少朋友会影响心理正常发育,常常催促么子多跟小夥伴玩儿。所以今天在外通宵k歌简直是质的飞跃,秦父虽觉得有点稀奇,但相信自己那中规中矩的么子不会说谎,於是更多的还是欣喜,几乎被冲昏了头。

    像是预料到结果一般,秦戈挂完电话转过身来,那人也毫无半点惊诧之意,只是扔下书站起来说:“下去吃饭吧。”

    “嗯……”

    傍晚时分客厅里开了灯,又开了暖气,屋里又明亮又暖和。

    晚餐的菜色虽然不多,但竟然都是自己最爱吃的菜。张妈一边把菜端上桌子,一边絮絮叨叨地说:“这些菜都是少爷指定的哟,说是小同学你最爱吃的,小同学你可要给张妈面子,把这些都吃完了才算作数啊……”

    “这哪里吃得完啊……这麽多菜……”秦戈一边小声说一边看著林熙烈,盼著他能说两句救命,孰料那人手肘撑在桌上支著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连一点帮腔的意思都没有。

    待张妈进厨房去了,他才又低声说:“你怎麽知道……我喜欢吃什麽啊……”

    那人这才睁开眼:“看你吃一次饭就知道了。”

    “……”这人是福尔摩斯投胎转世吗?

    吃饭时,那人夹了一个虾,三下五除二剥好了就扔到他碗里。他放下筷子说:“我自己来就行了……”那人立刻瞪他一眼:“少废话!赶紧给我吃了。”他怪不好意思地,但是那人和张妈竟然都一脸什麽事都没发生的自然表情,好像天然就应该是这样。

    晚饭後秦戈跟那人一块儿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秦戈还以为那人看的一定都是什麽《古惑仔激斗篇》,《赌神1999》之类的,因为谭晋很喜欢看,一度还想在背上弄个刺青,结果被他爸骂回去了。再不然就是《天下足球》《nba5佳球》什麽的。结果那人竟然先看了会儿晚间财经新闻。秦戈震惊之余,才发现面前茶几第二层放的也全是财经类杂志,最上面一本赫然就是父亲今早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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