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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69

      禁爱之将宠 作者:司徒锦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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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爱之将宠 作者:司徒锦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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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情场老手捞到手,只能说他是遇人不淑。重重的点了点头,他要,不想空空的。

    “大鸟要来了,你要忍下下。”一点点进入,皇甫弘德舒服的,脑子都空了,绵羊有点不适应,觉得比手指在里面的时候疼了,皱着眉头想把大鸟挤出去。

    “别动,一会就好。”皇甫弘德停下来,勾着小绵羊的小嘴就来了个全方位的深吻,一直到小人儿吻的分不清西北才将自己全根没入。

    今夜,他没打算放纵自己,只是让小绵羊适应自己,只要他受不住了,自己会退出来的,反正只要他吼一声,外面一群能伺候自己的人,不怕欲望得不到疏解。

    “好胀!”实话实说,一向是小绵羊的优点,此时,他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里要胀的爆开了,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正常,但是,奇怪的是,他现在没有什么不舒服的。

    “那就好。接下来,会很舒服的哟。”哇靠,太子你也二十出头的人了,怎么不会好好讲话,会让人鸡皮疙瘩掉一地的。

    小绵羊再一次被吃干抹净了,这一次不是人家强迫他的,到后来,他是十分清醒的知道,这种感觉很舒服,虽然腰酸酸的,屁屁有点痛痛,可他觉得感觉好好。到后来还是他缠着人家来着,所以,第二日他起不来床,责任的一大半是他自己要付的。

    冬天就是这样过来的,在男人宽阔结实的胸前,在有着恒温的暖炉和被窝里,偶尔干些少儿不宜的坏事。一直到春暖花开,小绵羊觉得自己不在冷的浑身发僵,这才渐渐的减少和男人的拥抱。

    然后在男人的反对后,有一次把他扑倒,在折腾他一夜后,他逃了。趁男人不在的时候逃了,连肉肉都没来得及带走,就那么跑了。

    在逃跑的途中,他无意间救了一个人。那是个傻大个,话不多,可是他能感觉出来,这人是个好人。跟着那人一路走来,想起那男人说他情动时咬的印迹太丑,他就想学学咬得好看的印。

    他不讨厌男人和他欢好,可是夜夜都要,他有些吃不住,他想休息一下,男人就让他摸大鸟,三摸两摸,他就又被吃了。男人平时冷冷的,特别是办公事的时候,那脸就是地狱来的修罗。他害怕有一天男人也会这样对自己,所以先逃了好。

    但是逃又不能逃的一点线索也不留,万一男人想找他,找不着他,他自己多不好意思回去。

    还好他家男人找到他了,而且他也如愿以偿的学到了咬好看牙印的本事。呵呵,出来一趟还是有意外收获的。

    男人把他带了回去,这期间他又跑了几次,没什么好地方,就往大个那里跑。大个和他哥哥感情真好,天天缠在一块,而且这就肥水不流外人田,两人都那么优秀,便宜别人可惜了,哥俩凑一起,正好。

    这是谁教他的谬论?拉去暗巷s。

    后来,小绵羊有了娃,他家男人说爱他,就让他姓艾。他还是喜欢他叫自己小坏蛋,不过,人都有个娃,他有个也无妨。

    再后来,艾小少被人死死的绑住了,男人立他为后了。说是他当了男后权力很大,可是他除了管得了后宫里一群动物,什么事都插不上手。这就是权利大的表现?

    因为他家男人只有他一个男人,所以,后宫安静的有点死气沉沉,所以,他常常去惹个事,生个非。后宫没有年轻的女人,年老的总有吧,比如先皇的某某没有陪葬的妃子,剪人家头发,把人家宠物抓来烤的吃了,完了还把皮毛做成衣服送过去。要不然就是在后宫的那个花园里挖个小坑,总有丫头宫女摔进去,摔不伤,但是摔一身的土是常事。

    他也就在这里恶作剧里找点乐子,不然这后宫生活太无聊了。

    现在,这些恶作剧玩腻了,他又想逃了,这次逃哪里去呢?

    哥,我爱你

    苏紫毓被父亲从家里赶出来了,父亲临走的时候说:“杀不了他,你就不要回来。”

    他离开这个生活在了十多年的地方,不是没有不舍,可是他知道,一向说一不二的父亲赶他出来,如果他真的做不到,那就没有资格回去。

    父亲不爱他,他能感觉出来。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讨父亲的喜欢,他只知道父亲不和他说话,除了交他武功的时候纠正他错误的姿势。他有的时候甚至是怀疑,他是不是除了:“是,爹,我明白了。”这几个词以后他就不会再说其他的了。

    出了山之后,他件事不是去杀那个人,而是去打听另外一个人,那是他心里的神,在他的眼里,那人永远都是对自己微笑的。好温暖。

    从外人的口中得知,他清冷孤傲,才高八斗,却也目中无人。不知道那人还记不记得自己了,他好想他。哥哥,你可还记得我?

    刺杀失败了,他带着伤逃出来,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死,只是逃到无力可逃的时候,他倒在那里,眼前是那张小时候记忆中的男孩的脸。哥哥,我好想你。

    醒来的时候,他以为自己眼花了,是因为长得太像,还是真的是他思念的人。他看着那人兴冲冲的拿来一张纸,上面写的是全都不利于自己的一张卖身契,那人的眼睛黑亮黑亮的,让他在上面按手印,然后还厚着脸皮说他以后就是他的人了。

    他想也没想就应了,他们之间本就有着浓浓的血缘,他就是不用这张纸,他也会把他当神当主人一样看待的。在他的心里,他是特别的。

    那个人和男人在一起,他很幸福,每天脸上都是笑,他也知道他男人对他不错,所以,他也替他开心。

    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他不能喜欢自己的哥哥,也没有说男人喜欢男人是悖德的。

    所以,他喜欢上了自己的哥哥,特别是在发现了这个哥哥跟外界谣传的大不相同的时候,他对这个哥哥更是着迷。只想陪着他,哪里也不去,就留在他的身边。

    他从来不知道一个人骂人的时候也可能是神采飞扬的,那个人天天张口闭口的老子,指着他鼻子就骂,他却觉得好可爱,对他的打骂他全然接受,真是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哥,我喜欢上你了。可是,你会喜欢上我吗?

    他这一生要感谢的人其实很少,就那么三四个。他爹苏慕容,还有山羊胡子,如果轩辕锦也算一个的话,也就这三个人了。最感谢的就是山羊胡子,毕竟没有他,他可能一生不敢对那个人动手。

    其实在得到他的时候,他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觊觎了那么久,终于梦想成真了,他心里很高兴。

    有件事,他一直没有告诉哥哥,他不敢说,因为他知道自己做的有些过份。山羊胡子曾经找他,问他:“想不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他冷冷的回道:“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呵呵,如果你想和他在一起,就把这个吃了,他如果在乎你,就会永远和你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相信了山羊胡子的话,吃了他的药,然后他的身子就不听使唤了,但是他却清楚的知道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

    那个人,他的哥哥很生气山羊胡子的气,可是却没有推开他,他舍不得自己死,不管是出于哪种类型的情,他都不想让他离开自己。

    他哥的男人对他很错,基本是有求必应,对于他也好。这期间他们也有争吵,当然他从来不和他哥哥争吵,那男人像小孩一样,你和他吵,他会不理你。他心里还巴不得哥哥和他男人多吵几次,这样他就是可以把哥哥带走,然后就有好一段时间只属于他一个人的。

    这不,那男人又惹哥哥生气了。

    “毓儿,我要离家出走!”凌傲收拾了一些细软,已经不知道是第多少次准备翘家了。

    “好。”他从来不和他说不,只要他说的,他全都同意。

    “他娘的,他师伯把那小女人一领来,他眼睛都粘上面了,要是喜欢女人干嘛还缠着老子?”苏毓将他拥在怀里。“我在这里。”他低沉的声音令那个狂躁的冷静了许多。

    “我们走,今夜就走。”晚上他们二人番强离开了,这次比上次轩辕锦逛窑子时生气走得远多了,至少他们出了轩辕锦的职权范围。

    因为凌傲一直说从来没有出过国,所以,他们打算四处转转。次出国,凌傲还是很兴奋的,苏毓也从来没有出去过,途径边境的时候,凌傲把前一个皇帝,就是驾崩的那个老头子曾经给他的牌子拿出来,换了一大堆的文碟,以防止他们被当成奸细被抓起来。

    其实城市与城市之间很像,民风差距有些,其余的都大同小异。

    “这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失望了,除了看到了些不同的风景还真没有其余的不同之处。

    “嗯。”苏毓对这些本就不上心,他只要陪在凌傲的身边是什么都好。

    “毓儿,你说轩辕锦那王八蛋会不会找来?”凌傲心里其实还是期望着轩辕锦能找来的,毕竟生活在一起那么多年,说不爱就不爱了,骗谁呀。

    “会的。”他想听的就是这两个字,所以,他说给他听。

    凌傲满意的点了点头,照照镜子。“我还是挺英俊的,是不是?”

    苏毓微笑着从他身后抱住他。“你最英俊,谁也没有你好看。”这人真是越大越像孩子。当然了,如果按照凌傲灵魂里的年纪今年四十多了,可是到了害怕自己变老的岁数了。

    “毓儿,我听说,明天,此处有一个什么比武招亲,我从没看过,我们去凑凑热闹好不好?”凌傲侧过头来,就可以吻到苏毓的下巴,他咬着苏毓的下巴轻声的问。“好”只要你不上台,什么都行。

    这人不按牌理出牌已经成名了,他可不能让他一不小心就把自己也搭进去。这可是麻烦了,如果他真的在这里被女人套住,轩辕锦一定会引发皇甫与夏侯的战争。

    “呐呐,我们就看看热闹,你给我准备点好吃的,最好有个包间雅座的。”凌傲微笑着在他胸前蹭了蹭。

    “好。”他从不知道如何拒绝他,再说这个要求也没有必要拒绝。花了大价钱包下最好的位子。他们不缺的就是银子,不单单是轩辕锦给他的银子,还有凌傲也好会赚钱。

    买地面盖房子,他设计出来的房子都可以卖大价钱,在本金上面可以翻十几二十倍。这两年有些富申贵胄以买到他所建的房子为荣。捧着大把的银子来买房子,一是确实是因为这房子设计的好,二也是借机巴结一下锦王爷。

    人山人海就是形容此时吧。“哇,毓儿,我们摆个茶水摊都得赚翻了。”凌傲一看那么多的人,就想着银子从兜里溜走了。

    “嗯。”把人拉进自己的怀里,苏毓给他当免费的肉垫子。

    “毓儿,是不是要摆三天?”凌傲现在都要变成财迷了,人在没有事可做的时候,赚钱也成为一种娱乐。

    “听说是。”苏毓老实的回答。

    “今夜,我们去买些冰来,再买点酸梅。你会做酸梅汤是不是?”凌傲满眼都是$$的符号。

    “好。”反正只要他高兴就行,他不在乎会不会丢人。

    天和第二天都是武斗,所以,对于想偷师的人无疑是个好机会。苏毓还学了几个招工,虽然只学了三分像,可融入他的功力,就变成绝招。

    “那个怎么鼻子是歪的,一定不会被选上。”

    “瞧那大胡子,都快当人家爷爷了,真不要脸,还去招亲。”

    “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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