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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必多好,我喜欢就好 作者:鬼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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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啊,一定要白头,否则,我会伤心的。

    上方的手术灯太亮了,亮的我只好闭上了眼,我的手实在没力气了,只好放开了你的手。

    顾北辰,原谅我,没陪你白头。

    至少我们曾在雪夜里漫步,道尽情话,白了头。

    我爱你,胖子。

    第一百一十章 只差你了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唯独,你没有随着破土而出的嫩芽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绵绵细雨下,一把把黑伞在这墓园里撑开。

    我撑着伞,看着那墓碑上的照片。

    那是我替林鹿拍的唯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飘逸的长发,逆着光,面对着我,笑起来是那样的好看。

    每次我看见这张照片,我都觉得,她还活在世上,还在某个角落苦苦地为家人撑起一片天,还在等着我去找她。

    祭拜的人来来去去,他们都在哭泣。

    我想哭,可我不能哭。

    要是我哭了,林鹿会心疼。

    “顾北辰,你凭什么,你凭什么!”童乐乐揪住我的衣领,哭红了双眼:“林鹿在这拼死拼活的六年里,你没出现,你倒好,一出现,直接要走了她的命!你凭什么?你以为就你喜欢林鹿?林鹿要不是不想拖累你,她怎么可能当个被全校人唾骂的负心女?顾北辰,你有脸吗?”

    我不语,心如刀绞,任她打骂。

    “好了,阿乐。”纪默抱住了崩溃边缘的童乐乐,将她拖走。

    温嘉欣走过来,点燃根烟,递给我。

    “她闻不得烟味。”我淡淡道。

    温嘉欣眸光一闪,将香烟丢地上,踩灭了:“节哀。”

    她红了眼眶:“林鹿在你走了之后,以你的名义给公益机构捐了好几千万,她知道你的病,说是为你积德,她不信神佛,每年她都会去丁包子家乡里的寺庙上香,给你祈福,我能知道的,也就这么多,自从她家出事了之后,她就不像以前那样把什么苦水都吐出来了,你。”

    她欲言又止:“还是把她忘了吧。”

    “不忘。”我说。

    她看了我几眼,就把宫赤司拉来。

    宫赤司勾着我的脖子:“顾胖,我当初叫你别默默地帮着她,两个人解释开了,不就和好了吗?你非得要看那华一笙的面子,看你爷爷的面子,现在,人都走了,你也别装深情了,我估计,哥们,你这辈子也遇不上第二个林鹿,你还是回哈佛当个史上年纪最老的校草去吧,我呢,忙着流浪,有事找我,没事别烦我啊。”

    我拿下他的手:“赶紧把温嘉欣娶回去,这是林鹿希望看见的。”

    “她不愿意结,那就谈一辈子恋爱好了。”宫赤司苦笑。

    葬礼很平静地结束了,林伯父临走前,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叹声道:“你这小子,以后好好过,你身上可是流着我女儿的血!别弄伤自己。”

    “对不起。”

    “本以为你会是我家的女婿,哎,世事无常啊。”他叹着气,牵着林阿姨和自己的儿子一道走了。

    爷爷走进我的伞内,哼哧哼哧道:“龟孙子,我早就叫你把我的孙媳妇娶回家,你偏要窝在美国,你这个叛国贼,真没你这样的孙子,现在好啦,我看好的孙儿媳,被你弄走了,你什么时候赔给我?要不然,你去当兵?”

    “爸,我儿子已经很伤心了,你老,下山喝茶。”我爸扶着我爷爷走出我的伞中。

    “他伤心?他早干嘛去了?”我爷爷不满地嚷嚷。

    “小辰在美国要学习,要工作,哪里有时间谈情说爱?”我爸劝着,慌忙扶走了我爷爷。

    墓园里,静无人烟了。

    我到最后,都不知道该对林鹿说什么,不是没话说,而是不知从何处说起。

    是从那晚的初见?还是在她自信满满地来到我课室里质问我是不是她男朋友的时候?还是她决然地与我分手时?

    这个女人,怎么能够做到这么狠心?把我丢在这个世界里自生自灭,还不让我死,我简直是生不如死。

    说起来,我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她,她长得不算太好看。

    但她身上有一种吸引力,在吸引着我。

    她善良,她勇敢,她倔强,她聪慧,她重情,她还有点小可爱,小迷糊,傻乎乎的,还有,特别爱多管闲事,怎么劝都不听的,唯独,我特别喜欢她爱多管闲事。

    要不是她爱多管闲事,恐怕我们就不会认识了。

    每次在校园里无意间碰见她,她跟人在一块,都是阳光明媚的笑脸,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恬静淡然,做事总是果断,明明脚受伤了,很疼,就是咬着牙,说不疼,真是跟头驴一样犟。

    要是我上课溜号,朝她望去,她那小身板,挺得直直的,眼神十分专注地盯着黑板,盯着老师,非常认真地做着笔记,不过,我听说,她的学习成绩不理想,但她还是很努力,那一双杏眼里,燃烧着希望,特别引人注目,让人与她一对视,就情不自禁地被她勾走了魂。

    但是,我也不大喜欢她这一点,做事对人,一心一意,专注的很。

    在图书馆,她一看书,就把旁边的我给忽略了,我气的连书也看不进去,只好盯着她的侧脸看,一瞄准她的脑袋有位移的迹象,我就伸手去托她的下巴,起初是想去摸她,后来,这成了我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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