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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国营饭店小厨娘 作者:曹家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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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夹子取了两块方糖放到牛奶里,再用小小的勺子搅拌下,端起杯子喝下一口。
牛奶的醇厚香味润了口又润了喉咙,把她的胃口也跟着打开。
煎饺是许勺做的,里面的肉是牛肉还有大葱。她起得晚了,煎饺一直热着,已经没有刚煎出来酥脆的口感。
但表皮薄而柔韧,底部还有一点点的脆,和着牛肉大葱一起,是她非常喜欢的早餐了。
肉粥也是牛肉沫做的,里面还放了些撕碎的小青菜。米粒颗颗分明,粥面上还有一层粥膏,配合煎饺一起,那绝对是最佳的味觉享受。
至于鹰式的早餐,熏肉的味道廖清欢很喜欢,不同于国内的熏肉,它这种有非常香的香料味,空口吃都非常不错。
廖清欢拿一片面包,把切成薄块的熏肉放在面包片上,再放上简单还有炸蘑菇,包上另一块面包片,一起送到嘴里。
面包片咬下去的时候口感很脆,咬下去的同时有非常明显的颗粒感,没味道的白面包,是炸过才有这样的口感。
这一口能尝到多种味道,配合窗外碧蓝的天空,让廖清欢有点舒服的眯了眯眼睛。
早餐被她吃得干干净净,和百灵一起出去走走的时候,她还摸着肚子和人说。
“吃太多了,午餐可能吃不下。”
“那太可惜了,我们的安德鲁大厨准备中午做大餐。”
百灵拿过来一顶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见廖清欢没有帽子,又吩咐佣人去拿一顶过来。
接过佣人拿过来的褐色宽檐帽,同她的裙子色系一样,非常的搭配。
百灵把自己帽子的系带系好,又伸手帮着廖清欢系好带子,接着提起裙子,优雅的邀请她出门。
“走吧,亲爱的小孕妇,我们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外面的太阳不大,但很暖和,用百灵的话说,就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这样的天气一定要出门走走。
草坪上还有点湿漉漉的,他们都穿了皮鞋,很好的保护了他们的脚。
后面的林碗他们还在迷宫里,并且看情况好像是出不来了,没准需要别人去解救他们。
对于这样的情况廖清欢毫无同情心,一群小老头玩脱了吧!
“华夏男人真可爱,就像我的丈夫,这个迷宫是他提议做的。”
百灵听着迷宫里此起彼伏的吵闹声,语气戏谑,给廖清欢说起迷宫的由来。
“许勺弄的?”
廖清欢还有点惊讶,但想想许勺从小就古灵精怪的,在自家的庄园里弄一个这个还挺正常。
“当然,但他只和孩子玩过三次,再也不玩了,这处迷宫就在庄园里放了这么多年,隔一段时间还得让园丁修建,为此我们每个月都需要向园丁多支出十鹰磅的工资。”
她的中文不是很好,说得慢,发音也没有很准,但内容廖清欢全听懂了。
十鹰镑约等于国内一百七十元了,修剪迷宫还真是一份高工资。当然,这高工资只是她认为,他听许勺说过,这边的佣人一个月能有几十块鹰镑,相当于国内小一千多块了。
“但这十鹰磅能买回每次站在阳台上看到迷宫的好心情。”
廖清欢轻声说道。
她当然知道百灵不是觉得十鹰磅多,只是随口闲聊聊起来。
俩人顺着路慢慢的往外走,看到艾斯的时候百灵叫了一声。
“Ansel,你在这里做什么,看弟弟妹妹玩球吗?为什么不加入他们,我记得你踢球非常厉害。”
廖清欢看向艾斯,少年穿着单薄,不怕冷一样,端着茶杯慢慢的喝茶。听到百灵说的话也只是淡定的转过头,对廖清欢点了下头,便又移开了视线,压根就没有回答百灵问话的意思。
百灵表情依然带笑,并不在意侄子的态度,她只是侧头和廖清欢说话。
“我这个侄子或许耳朵不大好使,但由于他非常有威严,像极了我那位过世的父亲,所以我会原谅他这种没礼貌的行为。可怜的孩子,明明他的家庭医生是非常优秀的豪斯医生,居然没检查出他这种小毛病。”
这么损的话听得廖清欢直乐,她发誓,艾斯的眉毛好像在跳,像是听懂了百灵的说的话。
百灵可不管这些,把艾斯抛到脑后,就带着廖清欢去了后面的草坪,这一片草坪真的很大,放眼望过去,远处的森林看起来都比较小。
她不知道这草坪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踩在上面并没有污泥出来,只能感觉到脚下松软。
而不远处还有一些羊,并且戴着帽子的男孩子带着几条黑狗放牧。
空气太清新了,这些年廖清欢一直待在酒楼里,很少有这么悠闲的时间。
去两次京城,一次是被带过去的,一次是顺子考试。就算是玩,也没什么时间玩,着急忙慌的玩了三天,就得往回赶。
那会她还是饭店的厨师,不能请那么长的假,得回去做事,孩子还需要上课,更不可能在外面玩痛快了再回去。
现在酒楼回来了,她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可照样还是忙,肚子的孩子让她时常疲惫。刘红星他们解决不了的事情都得自己去解决。
她不能当一个甩手掌柜,也不能真的坐吃老本。她需要把心思放在酒楼上,要不是怀上孩子没那么多精力,她还想把酒楼再扩充,想再带几个师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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