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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逃玫瑰 作者:贩卖爆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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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洗漱后,林可叁跟高中的好朋友白音通了电话。
白音旁观了她与林可叁的整个旅程,从开始交集,到最后连最后一句话都没正经说出口。
她将这几天的事,事无巨细地说给白音听。
白音的男朋友是电竞职业选手,最近她都在那边陪着比赛,这时瘫在酒店阳台的花藤椅上,扫了一眼房间内不断传来水声的浴室,抿了抿唇,问:“还喜欢他吗?”
林瑾欢沉默了两秒,很痛快地承认:“喜欢啊。”
当她推开“妄想”沉重的木门,望向那道熟悉的身影,闻到他靠近时身上熟悉的,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似有似无的气味时,她就是觉得,还喜欢。
目光想追随着他,想跟他多说点话,但也不是很敢跟他对视。
“那你怎么说,要追他吗?”白音晃了晃白净的脚丫。
林瑾欢又是无声了片刻,随后才慢吞吞地说:“不吧。”
“相比起跟他在一起,我有更想要达到的目的。”
“前者太容易一辈子不再相见了。”
“我体会过一次,就是,肯定自己跟他再也没法交集。我不想再来一次。”
……
掐了电话,林瑾欢调出微信,通过了古梨发来的好友邀请,从相册的深处将她想要的照片发给她。
照片的像素不高。林瑾欢蹲在床边,思索了片刻,爬起来开了自己的衣柜。
从柜子最底下扒拉出来一个纸盒。
最上边就是照片里的那顶帽子,底下是一张专辑。
这帽子其实跟着林可叁好几次演出了,被转移到她脑袋上时,林瑾欢很坏地拽下来闻了闻。
没有难闻的味道,是淡淡的,香香的洗发露的味儿。
现在已经消散干净了。
阿德乐队作为晚会的压轴,演唱的曲目是《友情岁月》。
那时他们其实在B中,乃至这篇小区域都小有名气,自己也写过歌,但是还不敢在这种场合上唱。
他们想,总有一天可以光明正大,毫无顾忌地选择演奏他们自己的歌,而不必担心没人听过而尬场。
说是这样说,但这歌的选择,出于前段时间正好蹲在林可叁家里看完了古惑仔,出于对这首歌中传达出的兄弟情怀,几个人都赞同。
黑色的帽檐遮住了她的视线,消去她半数紧张,
数盏灯聚焦在他们身上,放在白色琴块上的手指有些亮得透明。林瑾欢听见台下的欢呼声与喊着他们乐队名字的应援,心脏一阵阵紧缩,手指微弯,有些僵硬。
张谷鲈的鼓棒相交,全场安静,只听清脆的三声敲击声,随后重重敲在檫面上,听过上百次的前奏悠悠响起,低沉又性感的贝斯也加入,一切好像是凭着练习了百来次的肌肉记忆,指尖微动,按下了异常熟悉的按键,涂着明艳唇彩的唇微张——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仿佛想不起再面对
流浪日子/你在伴随/有缘再聚
……
清清冷冷的女声的粤语并不是很标准,但就是有一种掠过心尖的感染力,唱到人的心底,黑色鸭舌帽下的长发微微飘动,又撩动了不少人的心。
定下歌的时候,林可叁就打算让林瑾欢主唱。粤语是他一字一句教的,一次一次掰正,眼底的鼓励与时不时被她逗笑而微扬的嘴角,诱惑着她一步步陷得再深。
高潮的部分,林可叁按约定给她和声,轻轻的附和着,不争不抢。
来忘掉错对/来怀念过去/曾共渡患难日子总有乐趣
不相信会绝望/不感觉到踌躇/在美梦里竞争/每日拼命进取
……
林瑾欢偷偷地扬起脑袋。
舞台下,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光细碎而明亮,伴随着音乐左右摇晃,舞台旁边的霓虹灯渐渐变化着颜色,有规律地扫荡着,乌压压的人坐在草地上,左右是相伴的朋友,怀里撕开了的薯片已经分享了大半。远处的繁星亦是点点,万里长空,竟是一团乌云都没有,天空墨得发蓝。
靠近舞台的地方围坐着一群穿着校服的同学,嘴巴微张,小小声地跟着唱。
她悄悄地侧过身子。
目光直直撞上了某人的。
林可叁就在她的身边,抱着他那个宝贝贝斯,眼睛里盛着细碎的笑意,因为戴过帽子而有些被压低了的头发上有细碎的光。
他在看她,脚尖在原地点了点,在歌曲间奏中漾开了笑,对她做了个口型——
很棒啊。
……
那个瞬间,林瑾欢眼眶渐渐发热,眼前一片雾茫茫,只看见一片细碎的光。
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彼此为着目标相距/凝望夜空/往日是谁/领会心中疲累
……
她不曾想过,在这十几平由水泥筑成的舞台上,只能替别人垫声的林瑾欢,只敢在背后搅着手指惋惜自己没有勇气而措失机会的林瑾欢,在深夜里揪着头发害怕丢人害怕将自己置于关注中的林瑾欢被一一打败;
她在这个舞台上,获得了莫大的肯定;
她在这个舞台上,真切地体会到了活着。
她在这个舞台上,看到了一直忍让握着拳头前进的自己,终于找到了向光而生的方向和理由;
……
以至于。
表演结束后,在一旁欢呼和全校师生离开的欢闹声下,在舞台下方,在还没有离去的同学的目光下,林瑾欢环着林可叁的脖子,下巴搁在他的肩上哇哇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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