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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怎么还没找到我 作者:山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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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花瞥了一眼旁边栏杆外远处绵延起伏的山廓,高山草甸郁郁苍翠,微寒的风吹过她头布上垂下来的银质流苏,“夫人您好好休息。”
她低头,转身往木廊尽头的楼梯走去。
叶蓇看着她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转角楼梯,她又发了会儿呆,大约是手上的伤口痛得强烈,她才迟钝地低眼,去看自己手里那支被血液沾染的金凤钗。
——
叙州映霞林景区的酒店后面有一个碧蓝的湖泊,背靠的山崖之上瀑布飞流,垂直而下,便是身在酒店里,也偶尔能听到清泠淅沥的水声。
映霞林景区内有苗族村落,生活在这里的大多都是苗族人,连酒店迎宾的工作人员都穿着传统的苗族服饰,头上和身上都戴了极为漂亮的苗族银饰,她们一动,就会碰撞出清脆的声响。
姜照一来到这儿才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打开门就见赵三春给她买了一身浅色的苗族衣装,连银项圈和耳环都买好了。
“青蛙叔叔,你干嘛要花这个钱啊?”姜照一将那大襟短衫展开,衣袖处的绣花精细漂亮,有点令人移不开眼。
“衣服挺好看的嘛,你看我们也换了一身。”赵三春转了个圈,向她展示自己的新衣裳。
贺予星也穿了一身青布衣裳,“三春叔非要买,要不是我拦着,他可能还想给你整一顶银冠。”
“那个有点重,就算了嘛。”赵三春嘿嘿地笑。
“谢谢你啊青蛙叔叔。”
看他热情洋溢,姜照一也没再推脱。
她换上那身衣服,戴上赵三春给买的银项圈还有银耳坠,前两天她在叙州城里重新烫了个卷发,比从前看着要更蓬松些,只用梳子梳了几下,也没怎么整理头发,就转身走出了洗手间。
赵三春给她买的银项圈有小小的铃铛,她走路时会发出清脆悦耳的铃响,她关上房间的门,忍不住捏起一颗小银铃晃了晃。
隔壁房间的门忽然打开,她闻声抬头,正好撞见李闻寂走出来。
他抬眼,便正好看见她那一身有别于寻常的衣服,卷发乌黑,而她耳畔或颈间的苗银很亮,衬得她肌肤更加白皙,眉眼明净。
姜照一往他面前走了两步,望着他问,“这是青蛙叔叔给我买的,好看吗?”
“好看。”
他点头,如实陈述。
只是听见他这两个字,姜照一就开心得弯起眼睛,她牵住他的手,说,“我们下去吃早餐吧。”
“檀棋叔叔。”
姜照一和李闻寂去到餐厅时,便见檀棋独自一人坐在那儿,她在桌前坐下来,便唤了一声坐在对面的檀棋。
酒店的早餐是自助的,贺予星和赵三春已经忙着去取餐了。
“先生,照一小姐。”
檀棋忙道。
这一个多月以来,因为有赵三春和贺予星两个人合伙用一些奇花异草来钻研出的药物,檀棋虽然断了尾巴不可再生,但这段时间身体状况却已经有所好转,甚至连脸上因为早年蜕皮化形受阻而隐藏不了的鳞痕也已经淡了许多,若不在强烈的光线底下,是看不太清晰的。
但他仍然习惯戴一顶帽檐很宽的帽子。
姜照一将背包放下,就去取餐了,桌前只剩李闻寂和檀棋二人。
“先生,我们……不再找叶蓇了吗?”
檀棋憋了许久,还是没有忍住开了口。
“檀棋先生还是太过执拗,”
李闻寂双腿交叠,握着玻璃杯,眉眼总透着几分漫不经心,“你以为现在找叶蓇,还有用吗?”
“可是先生,百兰是朝雁的养母,可他却在弥罗手底下做事,您灭糜仲,杀弥罗,这都是串成了一条线的!分明是有人想借你的手去杀了他们两个,这个朝雁,就是解开这一环的关键!”
檀棋隐隐有些激动,他脸上的鳞痕便又显出了些痕迹。
应天霜死的那日,檀棋缀夜而逃,可从那之后的日日夜夜,他几乎满心满眼,只有报仇二字。
是弥罗指使朝雁杀应天霜的,弥罗不良于行,深居简出,他也是耗费了好些时间,才查清楚他原来身在郁城。
可单凭他个人的力量,是没有办法与弥罗抗衡的,他并不惧怕死亡,只是怕自己死得莽撞,不能替夫人报仇。
但他还没来得及想出一个周密的计划,弥罗却已经死在了李闻寂的手里。
可是死了一个弥罗,怎么够?
那个朝雁,也得死。
“我手里有朝雁的心脏,先生,我们何愁不能找到他?”
檀棋所说的心脏,就是那夜阿曼口中所说的,百兰那样重要的东西。
朝雁原本是个凡人,所以檀棋费尽心力,也找到了一些他曾经在人类社会的蛛丝马迹,譬如,他六岁时,被一个精神变态的连环杀人犯挖了心脏。
可是被挖了心脏的小孩儿没有死,是百兰做了颗寒冰心脏放进了他的胸腔里,用了特殊的手段,延续了他的生命。
“百兰留着这东西,不就是为了控制他吗?”檀棋说道。
“凡人终归血肉为本,百兰留着它也许是为了控制朝雁,”李闻寂搁下杯子,唇角微扬,“可你手里的那颗,早就被换过了。”
檀棋一怔,随即瞪大双眼,满脸惊诧,“这怎么可能?先生,您确定吗?”
“所以檀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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