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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暮色 作者:初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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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接送就接送。
靳重山选了颗大杏子,往下一抛。
斯野接住。
“不用洗,撕掉皮就可以吃。”
“哦。”
斯野照做,很甜,糖水黏了满手。
两人一个在树下,一个在树上,有一搭没一搭闲聊。
靳重山时不时抛下一颗最好的,斯野只管吃。
他有很多很多话想问靳重山,但吃人嘴短,胸膛都被甜被堵住了,什么也问不出来。
靳重山没多久就装满一篮,带斯野去溪水边洗。
溪水不深,将篮子放在鹅卵石上,水流自动漫过黄灿灿的杏子,从雪山上来,汩汩朝远方而去。
斯野蹲在溪边,金发被晒得和溪水的粼光一样耀眼。
“哥,你不是说不用洗吗?”
靳重山毫不亏心,“骗你的。”
斯野没忍住,一捧水朝靳重山泼过去,靳重山更狠,仗着自己站在小溪里,索性一脚朝斯野踢来。
在耍水这件事上,脚的威力可比手大得多。
斯野湿漉漉地回村子,又去荡秋千,风没多久就把他吹干了。
靳重山端来现榨的杏子水,除了冰块什么都没加,清爽香甜。
斯野接连喝了两杯,看着雪山发呆。
毕业之后,他每天都被工作塞满,虽然做的是自己喜欢的事,但偶尔还是会感到焦虑和失落。
在塔县的短短几日,焦躁被抚平,失落被填补。
他还谈起一场恋爱。
他很咸鱼地想,不回成都了,一辈子在帕米尔高原上放羊就可以。
但很快,他甩了甩头。
靳重山回喀什倒不是只为了送斯野,喀什还有他的生意,和时不时需要照顾一下的老乡。
喀什和塔县之间的这条喀喇昆仑公路,他每月都要跑上几次。
斯野如果跟着小杨的车走,最后一天得从塔尔乡翻越险峻的塔莎古道去莎车,再从莎车返回喀什。
这样不用再走回头路。
但和靳重山待一块儿,他就无所谓了。
靳重山怎么安排,他就怎么走。
“还想回塔县吗?”靳重山问。
“还可以吃牦牛火锅吗?”
靳重山笑,“又想喝骨髓?”
“嘿嘿。”
靳重山在塔尔乡的检查站拐弯,朝塔县方向开去。
他们车后面放着好几篮杏子。
斯野突然道:“但我们是骑摩托到的瓦恰乡,现在得去把车换成摩托吗?但杏子怎么给古丽巴依他们带回去?”
靳重山说:“顶在头上。”
斯野想象一番那场景,都要当真了,才发现靳重山唇边挂着一丝不明显的笑。
他又被骗了!
“不想顶的话,我们直接开这辆回去。”靳重山还不承认刚才说了谎话。
斯野再笨也猜到了,这车和瓦恰乡那院子一样,都是靳重山的。
他靳哥,在帕米尔高原的任何角落,都有车有房。
但靳重山的气质又和那些车与房那样疏离,好像只是暂住暂用,没有多少深厚的感情,随时可以离开。
这是游牧牧民天然的性格吗?
流浪,浪漫的流浪,处处是家,又处处不是家。
斯野想,这样的话,我可以将他带走吗?哪怕只是带走一小会儿。
第16章
经过瓦恰乡时,靳重山没去把车换成摩托,倒是回屋拿了个塑料袋。
斯野解开一看,居然是一包冒菜调料两包螺蛳粉。
“……哥,您怎么能吃螺蛳粉?”
您可是喀喇昆仑上圣洁无暇的山神。
哪个山神是臭烘烘的?
靳重山答非所问:“你也吃。”
斯野连忙摆手,“我不吃!”
他们这会儿在瓦恰乡村口休息。
半个哈密瓜切成牙放在引擎盖上,下面垫一张毛巾。
斯野从小爱吃哈密瓜。但在成都,再贵再号称空运保鲜的哈密瓜,也是在路上折腾了好一会儿的。
这是他头一次吃到现摘的瓜,香甜新鲜简直没得说。
别说和靳重山分半个,就是让他一个人吃一整个,他也能如河马啃瓜,不带抬头的。
可靳重山说哈密瓜一次不能吃太多,容易伤肠胃。
斯野顾及自己的形象,勉强赞同。
但靳重山居然说起螺蛳粉。
哈密瓜都不能忍。
靳重山吃完两牙就不吃了,从后备箱拿出一桶备用水冲手,“我们这儿有个习俗,关于婚姻的。”
斯野河马啃瓜的动作一顿。
靳重山眼里盈着淡淡的笑意,语气很轻松,“新婚燕尔,姑娘和小伙会在一个碗里用餐,加深情谊。”
斯野将一块没怎么嚼的瓜囫囵咽下去,被哽得涨红脸。
靳重山看看他,善解人意地拍他的背,“瓜还有,不急,没跟你抢。”
斯野觉得,靳重山每一句话都在逗他,并且越发乐此不疲。
刚接触靳重山时,他就觉得这人虽然从内到外都一副酷哥派头,但时不时会流露出原始而野性的轻佻。
现在熟了,这种轻佻变成一张网,而他成了网里的猎物。
靳重山好像觉得逗他很有趣。
没救的是,他作为被逗的那个,居然很没出息地乐在其中。
“哥,能打个商量吗?”嗓子浸了哈密瓜的甜,连语气似乎都软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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