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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95 作者:阿司匹林有点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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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很不能理解小女孩对洋娃娃的热爱,问她说,“你喜欢这个?”
张妍妍拼命点头,“我同学有个芭比娃娃,特别好看,还可以换衣服,不过我觉得妈妈给我买的这个好看多了!”
第四十三章
林秀想了想, 发现张妍妍小时候真的挺爱玩这个,小衣服做了一抽屉,她还因为这个小小年纪就练了一手很好的缝纫技术。
她把盒子拆开, 警告说,“妈妈给你,但是玩之后必须洗手,也不能抱在床上睡。”
这是考虑到张妍妍前科,张妍妍曾经把小花猫藏在被窝里抱着睡, 半夜的时候她姥姥给她盖被子, 摸到团毛茸茸的东西差点没吓得当场叫出来。
张妍妍撅嘴,“那能带到学校里去吗?”
林秀拒绝说,“不行, 不过你可以请同学来家里看。”
母女俩达成共识, 林秀准备和张仲清说一说花钱给女儿转小学的事情, 张仲清也正好有事和她谈。
他打电话的时候, 母亲还在一旁抱怨,说就是因为林秀,她才不得不去扫盲班丢脸的。
张仲清不耐烦说,“劝你多学东西算什么坏事情?我觉得你就是在多想。”
电话打通,他让林秀周三和他一起参加一位远房亲戚的八十大寿。
其实也是给彼此一个台阶下, 他马上要回单位了,就想趁此机会和解。
林秀不假思索答应下来。
很快到了周三, 林秀接了刚下课的张妍妍一起到了酒店。
酒店名还挺有意思的, 叫“红高粱”,作为本地最大的酒店之一,丧葬喜嫁的最高规格基本就在这儿了。
酒店门口铺了红地毯,林秀牵着张妍妍进去, 张仲清站在一旁抽烟等她。
他看见林秀的模样,忽然愣了一下,“你穿了裙子?”
林秀踩着高跟鞋,看起来就很有气势,“不行吗?”
张仲清纠结,“倒不是不行,就是不习惯。”
林秀今天穿着及膝的裙子,一头长发散落披在肩上,还涂了淡淡的唇妆。
平心而论,这样当然好看,但张仲清总觉得别扭,就是自己老婆不那么贤良的感觉。
他跟在后边夸奖,“你今天真漂亮,光彩照人。”
然后又说,“但是你好看的样子我只想一个人看,以后只在家这样穿给老公看,可以吗?”
林秀没说话,她今天是来要钱的,如果不是抱着这个目的,她才懒得和这人歪歪唧唧。
两个人说着话就到了大酒店的大堂里,虽然说是大酒店,但其实里面设施还挺土的,和二十年后不能比。
张仲清走过来牵她的手,“我们坐那边。”
被林秀默不作声躲开了。
张仲清可怜地说,“秀秀,你想工作就去吧,我想了想,觉得自己思想不够进步,你原谅我好不好。”
林秀微笑道,“你认识到自己错误就好。妍妍要上小学了,我找了个人,说换学校要三百块,你回去给我吧。”
张仲清愣了一下,没想到她张口就提钱,但又不知道真假,只能默默不说话了。
这会儿规矩是一家人坐在一起,所以圆桌周围围着婆母和三兄妹,婆母对林秀没什么好脸色,只有张三花认真抬起头看她。
张三花殷勤地对林秀说,“嫂嫂,过来坐。”
林秀坐在她旁边,张三花就问,“嫂嫂,你裙子可真好看,哪儿买的,改明儿帮我买一件怎么样?”
她这么一说,张仲清才意识到林秀穿的是新裙子。
他是典型的中国式男人,对老婆的衣着不太在意,心里不禁有些不舒服,林秀在外面借住,他想象中她应该是惨兮兮的,结果买了新裙子不说,整个人都容光焕发的,也不知道存了多少私房钱。
林秀把女儿抱在凳子上坐好,随口回答她,“不是买的,没其他款式了。”
张三花不信,“还独家定制啊?既然这样,可不可以借我穿几天,我一件裙子都没有,还有人在嘲笑我。过几天厂里就要开联谊会了,嫂嫂,我终生大事就托付给你了。”
林秀温温和和说,“我这条裙子太廉价了,不适合你,让你两个哥哥给你掏钱,买裙子压箱底,他们当哥哥的怎么也该疼疼妹妹吧。”
张季同拄着拐杖被他媳妇儿扭了一下,他咧着嘴说,“等我拿工资。”
他工作都丢了,等工资怕得等到明年。
张三花撇嘴,林秀就说,“找你二哥呗,其他人的主我做不了,他的我难道不行?”
张仲清吸了一口烟,“先等等吧,妍妍要读小学了,要给她找个好小学,还要存钱呢。”
婆母一听就炸了,“多少钱?”
张仲清说,“三百。”
三百真不算多,他两三个月工资,上辈子找人花了五百块。可是在张母看来,她宝贝疙瘩的房子都还没着落呢,凭什么在一个姑娘身上花那么多钱。
婆母不高兴地问,“读个小学为什么也要花这么多钱?”
林秀和她解释,“原本的小学不太好,所以准备找人换学校,也不能空手找人吧。”
婆母还是抱着怀疑态度,“那也不用三百吧。”
林秀看了张仲清一眼,“你不信让仲清也找找吧,说不定他能找到更好的。”她还挺有信心的,张仲清再找过之后,钱肯定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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