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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烫嘴的爱情 作者:金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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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是我们的唯一的连接点。
可直到面试结束,她手下的模特面试结束,她随口许诺有空约,我傻乎乎点头,我也没说得出口。
电梯门合上,我没管时差,打了电话给公孙,他正在弄毕业论文,焦头烂额。
国外念书,水平一般的都会念商学,这几乎留学圈是默认的,可即便是这样,他应付功课都有些困难。
他反应了一会,听筒里猛地传来纸张哗啦的合书声,难得大脾气地说,关我屁事。
待他应付完学业,回国与我道歉,我已经不小心打入了白若兰公司内部。
她现在身价挺高,跻身国内一线的平模,电视广告拍了几十个了,我赶紧上网查,人家贴吧都几万粉丝了。
不是行内人,不懂行内事,长得美的人就是比别人机会多,我咕哝了句,很快被女友反驳,她说,都说白珊妮有个大款男友。
好吧。美人果然机会多。
公孙回来那天是他几个大学室友去接的,我以为苗凌风退出了历史舞台,没想到,洗尘宴上,她搂着男友高调出场,红唇皮衣马丁靴,酷得不行。
“嗐,这戏有意思。”我推公孙,他瞥了眼,扯扯嘴角,“可惜没人陪她演。”
要说薄情,公孙挺薄情,苗凌风上位没多久闹腾不休,还劈腿了,似乎以为公孙戴了绿帽会情深,公孙直接借口掰了,耳朵清净。
“你不是喜欢征服吗?”
“年纪大了,就想安安稳稳。”
话音落下,余音还未消,他连续两天来摄影棚接我和女友,我没车,每次都打车,我问他这么殷勤干嘛,想泡我马子?
女友捧起脸蛋,惊喜附和,“真的吗?”
公孙弹了她脑门,“你老公舍得就行。”
功夫不负装逼人,第三天白若兰在,白色V领线衣,简单的直筒裤,低调如寻常工作人员,她说来了妆发都要重新弄,穿品牌提供的衣服,打扮了也白搭。
他们没说话,对视一眼,公孙发动车子,就这么开出了摄影工业园。
女友嗅到不寻常,问我有故事?
公孙把着方向盘玩笑,一个悲剧。
当晚公孙拉我去酒吧,我有点害怕,我觉得我进去了就没法清醒着出来,和白若兰有关的事总会让场面失控。
有些人不在江湖,也有能力掀起血雨腥风。
“心还会动哎。”
“丁烟,”他用力地拉我的手,指着胸口使劲戳,“它看到她还有反应。”墨绿丝质衬衫,于昏暗中流溢奢靡光彩。一支老乐队唱着老歌,酒客跟唱摇摆,耳熟能详的调子唤起青葱回忆。
公孙一边吞云吐雾抽烟,一边咂摸唇舌饮酒,“聚会那次,她跟那男的去的,那一拳头真的打轻了,还人模狗样,留了过肩长发,骚里骚气的。我喝多了,拉她出来,骂她真贱,住在我出钱的房子里,和他做,舒服吗,开心吗,他这么没本事,不能带你去别的地方?你这么没本事,找不到比我更好的?”
我心惊肉跳,不敢相信说出这话的公孙,更不敢想听到这话的白若兰。
“我们是彻底好不了了。”他滑下墙壁,人突然抽去气力,如溺水者,整个人缩水般蜷缩起来,又突然一拳头用力锤向地板,“我后悔说狠话了。”
“天涯何处无芳草。”我脱口劝说。
“可我好像爱不了别人。”
我闪过无语,那你上别人也一点儿没停啊。“白若兰哪里特别吗?”这一点我一直很好奇,除了美,哪里特别?
他表情一柔,“哪里都特别。”
拜托都三年了,一切都变了。
我清醒地走出酒吧,目送公孙摇晃上出租。
我这才确信,他真爱白若兰,这种爱的纯度荒唐,可于他已是不可思议。这是不是叫爱的相对论?
白若兰的现任男友是一个稳重的青年企业家,173个头不高,白若兰和他站在一起会穿矮一点的跟或者平底鞋,看着差不多高,即便如此,依旧般配,男才女貌。
他教白若兰注册自己的公司,出来单干,管理方面的事手把手指导,白若兰很信任他。
她的前任男友沙牧之和她依旧保持友好联系,他出了诗集,依然穷但不再潦倒,会帮白若兰的淘宝店写文艺文案,收取酬劳,她说,我们分开的时候很自然,没有天崩地裂,以前他还说过会为我死呢,结果分手的时候连眼泪都没流,果然,男人的话不能信,男诗人的话更不能信。
她撅起嘴巴,俏皮地说起前任,我磕磕巴巴,紧张兮兮地问她,那公孙呢。
她抄起手,直起身,脸色猛地一沉,不认识。
我发消息给公孙,她说不认识你。
他说,嘿,正好,重新认识下。
他没行动,只是嘴皮子吹了句。当晚他去了广州早已衰落的鱼蛋档,是去谈门店出租的事,最后居然聊起涩□□业。
那头白若兰父亲因为肺部感染病重,我看她急急忙忙冲出摄影棚,才从贴身助理那里打探出情况,我告诉了公孙,后来公孙结婚一定要拉我做伴郎,他说,我是一等功臣。
第5章
大多人青春期都有一段痛苦的日子,家庭动荡,激素波动。
白若兰是在高中。父亲车祸,兵荒马乱,精力掏空。顶天立地的父亲突然变成会屎尿没有知觉的废人,她和妈妈慌乱失措,与肇事者家属、与警察、与医生不断沟通,没几日揠苗助长般长大,整颗心飘飘忽忽,人生没了支柱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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