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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色逃逸线 作者: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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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懂了。把他叫醒吧。”
    吴桑白拿起手边准备好的一个铁皮桶,把半桶水浇在庄延身上。庄延醒了过来。看着眼前的两人,庄延回忆起自己失去意识前的一切,立刻意识到自己将要回答哪些问题。但他突然不再害怕回答这些问题,面对这些回忆了。
    第四章 隧道尽头提前等待 (3)向谁复仇?
    吴桑白开始提问。
    庄延平静而有节制地回答他。
    除了承认自己是一名“卧底”(这承认本身是一种不得已),他并不能透露更多有利于吴桑白的信息。
    有些事是不能对吴桑白说的。比如,他这六年一直留在缅甸,并不是因为身负什么长期任务。
    原则上缉毒大队总是以单桩案子为基础来安排“卧底”,完成一项任务后需归队报告等待下一次行动。这是为了保障队员的安全,也是为了防止队员变节。当年,庄延的任务是作为卧底,参与运输督司令集团的一批贵重“货物”,查明中国内地要收购这批货物的毒品分销商的真实身份。但是不知为何,接头人始终未出现,督司令下令提早撤离。庄延一直在运毒车上;运毒车遭到王明晖截击,勉强逃回缅甸境内之后,庄延感到强烈的挫败感。因为接头人未出现,他不觉得自己完成了任务。他选择暂时不离开。而这一鲁莽的决定间接导致王明晖遭俘虏之后,庄延更加不可能离开了。当年所有牵涉到王明晖一事之中的人,在坚信有卧底的组织二把手吴顺雁眼里,都成为了受到高度怀疑的对象,行动范围受到大大限制,没有机会越过国境。
    六年过去了,庄延几乎已经做好了永远无法回到国内的心理准备。这一次被安排来帮助吴桑白、翁庆,对他来说是完全的意外。讽刺的是,也许这正说明,过去六年他已经成为了相当称职的督司令集团底层成员。如果仅仅是依靠王明晖尚在世之时的沉默,还不足以完全洗清他在周围人群眼中的“嫌疑”。
    通过吴桑白的问题,庄延隐隐约约察觉到,吴桑白以及翁庆接下来的这桩任务本身出了一些麻烦,也许牵涉到集团内部斗争,否则他们现在应当继续全力追踪胡仕杰,而不是花时间对他这个“叛徒”提问。至于吴桑白面临什么麻烦,庄延目前并不抱有足够的好奇心。
    吴桑白提出的问题,庄延全都能立刻回答,或者立刻表示无法回答。只有吴桑白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花掉了他一些思考时间。
    吴桑白问:“你不打算给王明晖报仇?”
    沉默片刻之后,庄延说:“你觉得我应该找谁报仇?”
    吴桑白笑了。“行,就这样吧。”他说。
    吴桑白自然不知道,庄延曾经对王明晖说,他还有任务,要求王明晖用枪给他留下一个伤口,从而让他能够继续隐藏身份,做一个更“可信”的卧底。
    有许多事情,都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比如王明晖的确一度举枪对准庄延,却又犹豫了:他不可能对自己视若亲兄弟的人发出那一枚子弹,哪怕从庄延的眼神中,王明晖看出来这件事没有任何开玩笑的余地。他没有时间说服庄延离开,当时只有两个选择:为了自保立刻独自离开;或者花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开枪,再立刻离开。在犹豫之中他没有开枪,也没有及时离开。他扼杀了庄延成为一个英雄的最后希望,同时掐断了自己能安全撤退所需要的时间。
    又比如,庄延几乎目击了王明晖被俘虏之后,遭到折磨的每一个关键瞬间。他曾看见王明晖几乎是全裸地被关押在无法直起身子的笼子里,刽子手当着王明晖的面磨刀。他们对他用刑的时候,有好几次,庄延就在同一间屋子里,王明晖和血和汗会溅到庄延身上。作为重要的被怀疑对象,庄延不能和王明晖独处,不能成为看守他的轮班狱卒,也就没有私下交流的时间,但庄延无数次用眼神对王明晖说,坦白吧,交出我的名字,这样虽然他们未必会放过你,但我总算能立刻大闹一番然后赶在你之前死去,我的手中已经握紧了武器,那怕这不是枪也不是刀,只不过是一只椅子脚,我保证我会好好利用它。王明晖始终也没有透露半个字,庄延也就无法贸然暴露身份、抛弃自己的生命,无论他有多么想这么做。
    又比如,曾经有一次,——这是在王明晖被迫染上毒瘾,围绕着他的这群人已经不再热衷于追查“谁是耗子”之后发生的事了,关押着王明晖的茅草屋没有锁紧,附近没有守卫,庄延在那一瞬间察觉到了自己冲进去,砍断绳索,背着王明晖出逃的可能性。事实证明这是不可能顺利实现的,就算能逃离这毒贩据点看守的追捕,他们的位置离边境还有二十余公里。于是这希望在燃起一瞬间之后就消失了。这火光的短暂性并不是庄延的错,但是在那一刻,他的确窥见了一点点两人都获得自由的可能性,就好像那一夜的明朗星光,虽然远在无数光年之外,永不可能任人触摸,但是并未断绝这种与之相触的可能性;但庄延必须脚踏地面考虑事实,于是他没有做无妄的行动,让这光芒在他眼前不可避免地消逝了。人通常都不可能实现奇迹,这就是为什么盼望奇迹的人会因为这简单的事实而痛苦。
    庄延不知道王明晖去世的准确时间。按当时的状况,他随时都有可能死去。庄延甚至不确定,那时候的王明晖是否能认出他。他们已经没有必要绑住王明晖了,他不可能走远。当时庄延奉命在某个制毒场子外面站了三天岗,防止 467 团突袭。这件事办妥之后,回到原来的驻地,他才知道王明晖已经“没了”。他问了几个“熟人”,都没得到准确的答案,直到负责伙食的女子告诉他,前几年抓的那个中国警察“死了,扔掉了”。扔掉。庄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总是有许多尸体要处理。除了“大人物”,剩余的尸体大致分成三种。一种是自己人的尸体。这些会正正经经地埋掉,当然其“葬礼”的规格视死者身前在组织中的地位而定。一种是敌人的尸体。任何势力都不会浪费时间处理敌人的尸体,他们有的会被弃置在战区,有的会成为威吓敌人的道具。第三种尸体是对组织来说没有任何经济以及情感价值的。这一类,会被扔到杳无人烟的山沟里,任野兽处理。王明晖的遗体属于这第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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