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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支离别的歌 作者:陈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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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情感] 《这是一支离别的歌》作者:陈之遥【完结】
编辑推荐
◎【陈之遥 浮城绘】系列第二部作品,是都市时尚白领女性精品阅读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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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纽约到巴黎,一直想念你,爱你,寄给你我的心和灵魂。
◎感动千万OL的放逐与追寻
献给所有将爱、且爱和爱过的人们。
《这是一支离别的歌》中的这支歌就是old long since旧日时光的意思。那种慢慢的、一天一天堆积起来的事与情,有些挥手离别,有些永远都不会消失,这就是对本书的完美诠释。
内容简介
上海女孩程闻瑾过着平静、简单、一尘不变的生活,直到她十六岁时爱上一个人,一个同龄的男孩子周君彦,方才体会到一种不一样的滋味。那种陌生、真切、微苦而回甘的滋味,绵延了她之后的十年。在她为了追寻初恋来到纽约的这段期间里,程经历了个无家可归的孤独感,尝到了初恋情人违背誓言的苦涩,找到了另一个可以让她耍赖、让她依靠、教她独立的男人,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林晰。多年后当周再次出现时,程一度失去方向。林因为爱她而离开她,她也终于在没有林的呵护下真正成长起来,在他们两人的梦想城市巴黎,程认真审视自己的爱情,为心爱的人创业,开始了新的生活。
作者简介
陈之遥,GIB,girl in black的首字缩写。1980年9月生于上海,法律专业,现居美国,从事金融风险控制。2008年10月,在黑色T61电脑上写下人生中第一个既非作业又无关工作的句子:事情的本质从来不是它看上去的那个样子。所有的故事都从那个时刻开始。
chantelchen [GIB]
1)
事情的本质从来不是它看上去的那个样子。
1996年9月,我刚满16岁,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经历过。我无忧无虑,问心无愧,心肠硬得像个冰块儿。我喜欢的东西都来的容易,所以对任何东西的热情都来去匆匆。我在一所不错的中学读书,成绩中等。我不乖,但也从不惹事生非。
唯一的问题是,我的家庭,有一点特殊。父母曾经是同一所高校的法语老师,爸爸在80年代初,也就是我出生后不久去法国读了个闹不清是语言文学还是比较文学的学位,然后,就跟换防似的,他回国,妈妈出国。不同的是,计划外的情况发生了,妈妈拿到她的学位之后,得到一个很好的机会作为外交人员留在欧洲。然后,很自然的,她在几年之后同爸爸离婚,嫁给了一个在巴黎工作的美国人。不过,请放心,我没有因此而脾气古怪或是自暴自弃。他们很平和的分了手,双方都表现得像成熟的文明人,或是文明的成年人。离婚之后,爸爸依旧穿着米色风衣在一群20几岁的女学生中间忧郁的做风流倜傥状;妈妈每年回来看望我,带来别致的衣服和新奇的礼物,让我在朋友们面前出尽了风头。
所以,到那时为止,除了班主任老师因为家庭原因间歇性的对我的心理状况妄加揣测,我的生活一切如常。而且,比起我的朋友们,我有更加充裕的自由、更多的零用钱。我看电影,买唱片,读各种各样的书。对我而言,生活充满了转瞬即逝的热情和厌倦。直到我爱上一个人,一个同龄的男孩子。那种陌生的,真切的,微苦而回甘的滋味,绵延了之后的10年。
那个男孩子就是周君彦。
那一年,我们一起升入高中一年级。初中里,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我们同级不同班。男生里面他读书最好,又不迂腐,游泳拿到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长得老少皆宜的帅,爸爸是区府领导。他是所有人的宠儿,数学老师欣赏他毫不费力的写出一道代数题的3种解法,女同学喜欢看他穿着短袖短裤在底线轻巧的跳发球,家长们做梦都想克隆这么一个儿子,校长则狂爱他的老爸。我,上课开小差,集体活动能躲就躲,但是,喜欢他,我也不例外。
9月的第一个返校日,我走进教室,看见他和一帮同学在打扫卫生。暑假里我长高了很多,已经有1米72,但他仍旧比我高半个头,穿着校服,白衬衣和藏蓝色的卡其裤子,手里拿着抹布,额角的头发微微汗湿,却还是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他抬头看见我,叫不出名字,只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我被这个不到一秒钟的小小的表情迷住了,the obsession begins.
高中部的规矩是男生同男生,女生同女生坐。排完座位,发现我跟他就坐一前一后,非常开心。我的同桌叫韩晓耕,长发梳个马尾,放下来的话应该有齐腰那么长。想到这么一把柔柔亮亮的长发就这么挂在他面前,我又觉得沮丧,因为自己短的不能再短的短发。
回到家,我找了一张自己的证件照,用黑色墨水笔添上从耳旁挂到胸前的长发,怎么看怎么别扭,撕掉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搂着爸爸的脖子问他,你喜欢短头发还是长头发的女的?
长的。
那我留长头发好不好?
你还是短发好看,你的脸型适合留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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