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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准则 作者: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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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随着公诉人的问话简短地回忆了一下那天的场景,尽可能细致地描述了周芳那天的表现。
“当时是刘强不肯签字,所以情况危急,我们就让被告签了。”纪尧说:“当时她还犹豫——”
纪尧说到这时停顿了一下,他不知道这个“犹豫”算不算周芳有“悔过”情节,也不知道这种细节会不会对现在的局势产生什么影响,但他权衡了一下,还是照实说了。
“当时她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签了。”纪尧说:“我们当时没有核实她的身份,她也没有主动说。”
“签字的时候,你们有对她单独说明手术风险和隐瞒传染病的风险吗。”公诉人问。
“有。”纪尧很笃定地说。
“五号证人和四号证人的证言交叉印证,具有可信度。”公诉人下定论道。
“所以我方不认可被告的辩护理由。”蒋衡说:“被告毁坏车辆在前,隐瞒关键性治疗事实在后,动机显然不止是让人受伤这么简单。”
“我方反对。”被告辩护律师很快说:“被告人不具备深度的医疗知识,关于治疗过程的严重后果,可能存在善意误判可能。而且基于车辆刹车没有被使用过的痕迹,可以得知车祸与被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车祸是没有因果关系。”蒋衡说:“但见死不救总有吧。”
蒋衡说着举起手,示意道:“根据四号证人和被告的聊天记录可知,被告人提前已经知道被害人当天要去赛车,并且在四号证人和被害者通话时就在现场。在具备履行告知义务的实际可能下,被告人没有及时纠正自己的一念之差,提醒被害人赛车上的风险,而是放任被害人去赛车玩耍——这本身就是被告在有履行提醒义务时的未提醒行为,从而直接导致了被害者被置于危险境地之内。”
对面席位上,纪尧看见那位辩护律师微微拧起眉,低下头飞速地翻了两页手里的文件。
“而车祸后,被告在已经造成实际伤害的情况下也没有向医生说明被害人的病理风险,是另一种不作为行为。”蒋衡说:“在被告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前提下,被害人死于隐瞒病情导致的用药错误和病情恶化,所以由此可见,被告的不作为行为和被害者的死因有直接关系。”
“基于以上几点。”蒋衡说:“我方要求判决被告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第77章 “再带我去一次北海道。”
证言时间结束,纪尧被安排到旁听席继续庭审。
从那个万众瞩目的视线焦点退下来,纪尧的紧张感消退了不少,他抹了一把掌心的冷汗,在指定的位置坐了下来。
李玲华就坐在他斜前方,纪尧侧头打量了她一眼,余光正好越过李玲华的肩膀,落在了蒋衡身上。
公诉案件,检察院做原告,连李玲华也只能在旁听席坐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只有蒋衡一个人,显得有些势单力薄。
但他看起来丝毫没有单打独斗的窘迫,整理好的资料整齐地落在他手边,证据目录压在他手掌下,已经被划掉了几条。
纪尧的心跳频率重新回归正常,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终于有心情暗地里打量了一会儿蒋衡。
他刚刚说出“不作为故意杀人”几个字的时候,李玲华的情绪显然又崩溃了一次,她强自忍着自己的失态,靠着李南肩膀上止不住地抽泣,甚至几度呼吸困难,需要用上便携式氧气瓶。
中年丧子的女人很容易让人产生共情,饶是纪尧曾经跟李玲华有点过节,见状也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几口气。
开庭审理的法官或许也被这种悲痛所感,看了李玲华几眼,却没有出声让她保持安静。
只有蒋衡微微垂着头,认真地看着手里的资料,没有多给李玲华一个眼神。
他对李玲华有尊重,有同情,但也仅限于此了。他从没把李玲华当成一个可怜的、失去一切的悲惨母亲,所以自然也没把自己看做她的救世主。
他只是公事公办,从法律的角度在给李玲华争取最大的利益。
但纪尧却觉得,这样“冷漠”的蒋衡反而比“正义使者”更迷人一点。
被告的辩护律师显然没想到这一出,他的准备大多是迎照着“故意杀人未遂”进行的,现在蒋衡突然兵出奇招,让对方有点措手不及。
但对方到底也是老牌律师,没被这一奇招吓倒,很快就找回了自己的节奏。
这个案子案情复杂,又有舆论裹挟,法官审得很谨慎,中途一度休庭三次去核照证据。
在休庭的几个小时里,蒋衡的手机一直在响。
李玲华之前有意把事情闹大,找了不少媒体。但舆论一经开始就不能平息,李玲华自己很难招架,于是干脆把所有事都全权委托给了蒋衡处理。
他上庭休庭的几个小时都没闲着,纪尧拿着纸杯路过休息室,听见他接电话接得嗓子都有点哑。
纪尧握着纸杯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忍住,转头去接了杯水,送进了休息室。
蒋衡百忙之中对他说了声谢谢,然后将那杯温水一饮而尽。
“外面消息不好?”纪尧问。
“还在可控范围内。”身处法庭,蒋衡不好跟纪尧太过亲近,他微微垂着眼,跟纪尧保持着一米的礼貌距离,说话也很客气:“起码舆论是站在李玲华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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