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页
仔细去想,学生时代, 简灵让他印象最深的一件事, 发生在初中时。
那天, 他按学生会规定, 进行各个班级的午休检查。走到简灵班级门口时,他听到一阵吵闹声。
他看到她和一群男生争吵。那些男生在聊蒋梦萝,说她外围出身,在婚前和包*养她的男人生子,是个鸡。简灵听不下去,便和那些男生争吵。
“那你们又好到哪里去?”他记得她当时好像是那么说的,“反复嚼这些脏字,像吃屎的蛆!”
初中的简灵开始发育,逐步脱离小女孩的容貌,长成标志少女。她瞪大一双猫眼,美得锐利。
那群男生被忽然发脾气的简灵吓到,不敢再说话。简灵也回头去座位上做自己的事情了。
她没有发现,他在门外看了她很久。
那时他觉得新奇,有趣。
因为身份问题,他成长这一路上,没少被学生,乃至学生家长议论过。他早就对那些,关于母亲的辱骂脱敏了,都懒得生气。
但是简灵,竟然如此义愤填膺。她的目光那样灼人,如一把明烈的火,要将一切污浊烧尽。
再然后,简灵堕落了。他听身边人说,她外公去世,家里环境又不好。她开始逃课,和校外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后来有天,他看到一群不良少年出言侮辱简灵。
他几乎是情不自禁地站到她面前,将她挡在身后。
“瞿绛河这里不关你的事!”那时简灵很慌张,努力想要把他扯远。
“跟她道歉。”而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些不良少年,心中陡然生起一股,他自己都难以解释的愤怒。
至此,他打了他人生中第一场架。
然后他领简灵回他家吃饭。不巧原本出差的蒋梦萝,忽然计划有变,提前回家。
或许不良少女对同学家长有一种天生的恐惧,简灵不顾他阻拦,翻下二楼窗户爬树逃跑。
少女身姿矫健如豹。逃跑胜利的简灵,站在楼下仰头,对他露出胜利的笑容。
望着她轻快远去的身影,他第一次感觉到,他对她,是有点羡慕的。
他也希望,有朝一日可以逃脱束缚他的牢笼。
瞿绛河恍然回神,望向手里的烟。
他才发现,其实在很久以前,简灵就在他的内心深处,种下逃亡的火种。
重逢那天,他看到她独自在夜店喝酒,身影落魄。他来到她身边,护送酒醉的她。车上,她看起来很难过。
在他印象中,她一直是一把无畏无惧的火。他第一次看到她流露出那样的神情。
于是忍不住好奇,忍不住沉迷。而一切心动,其实都有迹可循。
回首一整个学生时代,他过得循规蹈矩,如五线谱一样工整。
如果不是简灵总是在文艺汇演上与他争抢,跳着热烈的舞,那他的人生,将会无趣的多。
只有黑白的世界,因她而绚烂。
瞿绛河起身,打开行李箱,拿出一个陈旧木盒。盒子里,装着简灵送他的珠串。
之前他去非洲部落取材,当地一位酋长把他和同行几个音乐人都囚禁起来。放人的条件,是瞿绛河送出这条珠串。酋长非常喜欢这珠串的纹理。
手机信号不好,他别无选择,送出珠串换得自由安全。待逃出部落,他找各路朋友,几经辗转,花了百万美元才将珠串再次买回。
他将珠串戴在手上,温柔轻抚。
他本以为,他对简灵的喜爱只是一时巧合燃起的火,而当他细细剖开自己的记忆,才发现她早在他的世界种下一片火种。
如今那些火种一起燃烧,引燃一片燎原火海,烤得他心里一片炽热滚烫。
瞿绛河打开平板。他已经将营销号发出的,情书照片保存下来。
那确实是简灵的字迹,他认得。她写名字,“灵”字最后一笔习惯性上卷,像一条猫尾巴。
“瞿绛河,我一直想告诉你,我喜欢你。一直喜欢你,未来还要一直喜欢你。”
学生时代他没少收情书。文笔好的洋洋洒洒八百字,不会写的,抄诗抄歌词的都有。
但如此简单直白的,确实少见。
原来那时,她曾经那么喜欢他。他都没有觉察。
透过这封情书,他仿佛看到少女时代的小简灵,眨巴着期待的眼睛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他很想伸手摸摸她的脑袋,对她说抱歉,我来迟了。以后一定好好保护你。
他伸出一根食指,轻轻描绘“灵”字处的猫尾巴。
他想到维也纳之夜,她那样冷漠决绝地对他说,“我从没爱过你,瞿绛河”。
他想过,简灵跟他分手或许是为他着想。但是她说没有爱过他,让他当时气得近乎失去理智。
如今看来这句话必然不是真的,他的野猫是个小骗子。
但是可能那个时候,她确实是不喜欢他了。她应该是对他失望了吧。
他回想他与她最初的吻,和之后陆陆续续的吻。她被迫与他唇齿纠缠。比起她漫长绵延的喜爱,他似乎确实,过于轻浮了。
不过没有关系,他想。她既然喜欢过他一次,那他就有办法让她再次喜欢他。
“给我订张回国的机票。”瞿绛河回神,打电话给他美国公司的秘书,“就现在。”
此时简灵坐在床上,看着手机发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