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玫瑰 第113节
沈厌手背上的针管和白色胶带捉住了沈夕的注意力,她也想问他怎么回事,“哥哥,你感冒了吗……”
“夕夕——”
一道高扬且尖锐的女调。
不知何时,金发女人出现,随后疾步上前,拽着沈夕的细软胳膊与沈厌拉开距离,语气咄咄,不饶人:“沈厌,你这么大人了还拿我女儿的东西吃,想欺负她,得先问问我。”
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一度消磨他的耐心。
沈厌直起身,忽略她,懒得解释。
“你什么态度!我和你说话呢!”女人气急了,没打算放过他。
不知道自己的心情怎么突然变得暴躁,下一刻,扬起手欲想打他,腕间却被桎梏。
是温书梨。
她阻挡女人的蛮横无理,桃花眸子冷了几分,依旧澄澈,不输气势地回怼:“怎么?想打人?”
作者有话说:
阿厌爱憎分明~
第88章
场面僵硬, 陷入对峙,无声的对峙。成年女孩和成熟女人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
温书梨骨架小,但个子高, 用的力气不大,甚至收敛了很多, 却足以箍住金发女人。
她琥珀色的瞳孔直勾勾地盯着后者, 眼神坚定, 从未想着躲避对视。
在金发女人眼里,对方是个成年没多久的小姑娘,被一个小姑娘轻而易举牵制,面子上怎能说得过去?
女人试图收回手臂, 想挣脱, 以失败告终。她咬了咬下唇, 眸底愠怒横生,张口即是不太中听又刺耳的话:“let me go.i advise you not to meddle.who are talk me like this?he took my daughter’s things first.i am his elder,so i naturally have reason to discipline him.”
(放开我, 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 你算什么人,敢这么跟我说话?是他拿我女儿的东西在先,我是他的长辈,自然有理由管教他。)
金发女人神情严肃,字正腔圆, 每一个英文字词咬得重, 分明是想加深她们之间的对立面。
对于众多外国人来说,多种情绪都有可能唤醒本国语言, 例如高兴、激动、难过、生气等等。而蒂拉属于最后一种, 她很生气, 只相信自己看到的,力量上抵不过,必然要在言语找回声势。
蒂拉长发披落身后,一袭杏色西装干练利落。美洲人不同于亚洲人的长相,她的眼窝很深,欧美式双眉修长,描摹重,稍微一皱,威慑力由内而外发散开来。
小孩子在场,以及本着尊重他人的原则,温书梨松开手,声线平常,逐字逐句:“madam,there are many ways to disciple people.i don’t think it is a good choice for you to hit people directly.secondly,it is too self-righteous to ask the reason clearly and let your own judgment determine the outcome of the situation.”
(女士,管教人的方式分很多种,我不认为您直接上手打人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其次,没有问清楚原由,任凭自身判断定事态结果,太自以为是了。)
中英文,温书梨可以随时切换,但对方既然说了英文,那便奉陪到底,“also,the large and small monitons in the hospital have recorded your behavior,so please pay attention to your words and deeds.”
(还有,医院大大小小的监控记录下了您的行为,请您注意您的一言一行。)
话落,蒂拉怔了一瞬。
面前这姑娘长了一张无害清澈的脸蛋,口齿倒是伶俐,与人周旋过程中有理有据,头脑明晰,心态也稳,丝毫不逊色。
站在她们两人之间的沈夕看呆了,也不忘解释原因:“妈妈,哥哥没有拿我的东西,他怕我吃冷凉食物对身体不好,哥哥是关心我。”
小脑袋瓜又偏向温书梨,双手合十,不由自主地感叹了声:“wow,so cool!”
蒂拉眉尾一跳,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居然向着外人?
想到这,女人叹了口气,到底是亲生的,不舍得打,也不舍得骂。
闻言,温书梨视线下移。
小奶团子的小脸精致滑腻,灯光照射之下看不到任何毛孔,白色绷带缠绕额头一周,裹得严实,但并未遮掩她的漂亮。
长睫羽,灰蓝瞳,翘鼻梁,嘟嘟唇,笑起来可爱又俏皮,无疑是捧在手心呵护的公主。
她穿着宽松的病号服,衣服最上方的透明纽扣不知怎么跑开了,可本人似乎没有察觉,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温书梨,明目张胆地看。
天真孩童的赞美不掺杂假话,往往年纪越小,能想到的“勾心斗角”越少。小孩子,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
沈夕发自内心的由衷感叹,温书梨以微笑回应,而后蹲下,为小姑娘重新系好纽扣,浅声叮嘱她:“多穿些厚衣服,别着凉了。”
男人和沈厌的对话,温书梨都听到了,但不是有意偷听。
她沿着三楼走步行梯下来,刚一转弯,目光所及是背对着她的沈厌和那个男人。
父子俩说的话简短,没几句,信息却不少。
结合现在的场景,温书梨知道沈厌和西装男人是父子关系,金发女人是他的继母,小女孩是他的继妹。而且,家庭关系有些复杂。
“嗯嗯!谢谢漂亮姐姐提醒我。”沈夕露出八颗小牙齿,眼睛弯弯,似是斑斓的彩虹,“我回房间马上加一件厚衣服。”
大概受到温书梨花容月貌的蛊惑,小女孩凑近了些,附在她耳边,细细的气音仿佛棉花糖,软又糯:“漂亮姐姐,你是我哥哥的女朋友吗?”
小孩子……应该是无辜的吧。
温书梨无言轻笑:这么小就知道男女朋友了啊。
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声线放柔:“是呀。”
她稍顿,适当扩展这两个字,又重复了遍:“我是沈厌的女朋友。”
语气不容置疑。
没错,表明身份,温书梨是沈厌的女朋友。
“女朋友啊?”蒂拉弯腰抱走沈夕,自上而下打量温书梨,眼神充斥轻蔑,笑得没好意,“你刚才那么对我说话,我记住了,要想进沈家的门,没那么容易。”
沈夕扒拉着蒂拉的衣服,“妈妈,别这样对漂亮姐姐……”
蒂拉装作没听见,自顾自地说:“或许,根本没这个机会。”
颇有一番恶毒后妈的模样,不,蒂拉就是恶毒后妈。
言语随空气分子入耳,温书梨长睫低下,双唇翕张,话到嘴边却卡了壳,堵在喉咙难受得很,她好像……没有理由反驳女人。
没机会吗?
我们是相互喜欢的,为什么没有机会?
意识好像被带跑偏了,温书梨止不住地乱想,有那么一瞬间,她有点想哭。
思绪停留之际,手腕间多了一股熟悉且干净的温感,牵着她的手带她站起身,不放开,顺势转为十指相扣。
少年身上的薄荷气息淡淡的,萦绕鼻息周边渐渐变得浓郁,清凉、凛冽,宛若藏在冬雪之下休眠的镜泊湖,外冷内热。
温书梨与他对视,“阿厌。”
“我在。”
简短的两个字,安全感犹如潮水般无尽上涌,抵达心岸。
沈厌不动声色地握紧她的手腕,“别听她的。”
视线一转,对女人和男人说:“我的事情,轮不到你们插手,你们不是我的亲人。”
发烧的不适褪去,声音恢复,他嗤了声,道:“沈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话音落地,世界安静。
长廊尽头的透明推拉窗半开着,无形寒风偷溜进来,吹动少年的黑发,衣摆微扬,弧度微不可察,整个人显得冰冷。
温书梨的心猛地一跳,沈厌说出如此决绝的话,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她的少年,一个人到底承受了多少不好的事情?
“沈厌,你说这话是想和我断绝父子关系吗?”沈埕出声,不是劝说他,而是谴责他,“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为什么总是揪着不放,为什么总在一个闭环里?!有意思吗?别忘了,你姓沈,是沈家的人!”
医院明令禁止大声说话,但沈埕的地位高不可攀,有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资本。
沈夕的小身子骨倏尔一颤,应该被吓到了,缩在蒂拉的怀里哭,白嫩的双手紧紧攥着熨帖的vip病号服,扯出印记深浅不一的褶皱。
下一秒,松开,褶皱未平,化成具象的痛苦伤疤,哪怕使得浑身解数,一遍又一遍地修复,怎么也抹不了。
小姑娘的眼泪剔透晶莹,像是断线的珍珠,“啪嗒啪嗒”掉在地板上,抽噎着,断断续续地说:“爸爸,爸爸……求你不要……凶哥哥呜呜呜呜呜……”
大人之间的事情,小孩子确实不该参与,蒂拉后退几步,转身带沈夕回了病房。
“父子关系?笑话。”
沈厌扯动唇角,嗓音漫不经心的,每一个字击给男人一记重创,在他肩膀上压下千斤沉石,“五年前,你就不是我父亲了,现在说我是沈家的人,晚了吧?”
晚了,晚了五年,晚了一千八百多天。
在这一千八百多天的日日夜夜里,沈厌怎么过来的?沈埕从来没想过。
现在又说他是沈家的人,呵,谁听了会高兴?
“对,我揪着不放,你是怎么对我母亲的。”沈厌眉眼低沉,没有情绪激动,声音淡淡,却满是讥讽:“你心里比谁都清楚。”
第一次听到沈厌谈起他的母亲。
温书梨跳动的心咯噔了下,不知道什么原因,须臾片刻,心口泛起丝丝缕缕、愈发浓重的酸,裹挟着世间凡尘苦涩,一并渗入她的骨骼,好疼。
阿厌也是吗?
心疼他,好心疼他。
沈厌把话说完,“以后,你在京城过你的逍遥日子,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他不发脾气,不用恼怒的神色同沈埕争持,是因为没必要,也因为怕吓到他心爱的姑娘。
在做任何事情之前,沈厌都会考虑温书梨的感受,他的细心永远只给她,毫不吝啬的,掏心掏肺的。
沈埕说不了什么,一时语塞,回忆起以往时光里的点点滴滴,良久,才说出一句:“我爱过你的母亲,真的爱过。”
“爱”和“爱过”,少了一个字,含义大径相庭。
前者是坚定不移的爱,是相伴一生的爱,无论什么外界因素也拆不散这份真诚的爱。
爱得热烈、爱得诚挚、爱得热忱。
后者是短暂的爱,在其他时间爱上了别人,并非独属对方的爱,是分心的爱,不负责任的爱。
隔得距离有点远,他们并没有听到沈埕说的话。
沈厌也不在意,话已至此,没什么好说的了。
“梨梨。”他或许累了,但对喜欢的人说话,依然轻声着,“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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