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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吻蔷薇 第64节

      到了征文大赛截稿的日子。
    弥悦交稿的前一天晚上熬夜修了稿, 捉了虫。
    确定没有任何一个错别字,语病, 以及逻辑不通顺的地方, 才将稿子转为电子版本,通过邮箱的形式发送给了编辑。
    这次和弥悦一块儿参加征文大赛的,是a组的一个老作者。
    那个作者的工位和弥悦的工位离得很远, 一左一右, 就像是南半球和北半球,互不沾边, 弥悦入职半年,就和她说过两句话。
    只知道她叫孙倪,喜欢独来独往。
    主编很满意弥悦这次的征文稿, 让她这个原本对征文大赛不抱希望的都重拾了自信。
    她给弥悦批了两天的假期,让她好好在家里休养生息。
    这些天弥悦一直吊着一缕魂。
    直到交完稿子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自然醒, 她才有一种自己灵魂归位的感觉。
    起床的时候看了眼床头柜上的日历,看着日历页面被她用红圈圈画出来的日子——
    7.21。
    是她的生日。
    距离她的生日,还有三天的时间。
    弥悦盯着日历看了几秒,旋即, 她拿起日历, 煞有其事的, 将她摆放在苏怀谷的那一侧。
    似乎怕他注意不到, 她挑了个好位置。
    让他一觉醒来,就能看到的那种。
    -
    颜念是设计组的, 最近也在忙着mamp;l的秋季大秀。
    她现在虽然是个初级设计师,但不代表她没有水平, 只是在这种内卷程度恐怖到令人发指
    的大型企业, 她的才华暂时还没有发挥的余地。
    但她这次的设计稿很受她们部门艺术总监的赏识, 打算找人打样,设计成成衣,在秀场上展示。
    这可把颜念高兴坏了。
    当晚就和小姐妹们一块儿去酒吧搓了一顿。
    结果她喝高了,回到家,打开空调就往沙发上一躺,不盖被子,空调对着脑袋吹,第二天一早,她就得了发了高烧。
    弥悦接到颜念电话的时候,她声音哑的像是八九十岁的老奶奶,整个人气息虚弱,像是奄奄一息,把弥悦吓了一跳。
    她匆匆忙忙赶到颜念的家里,就见她躺在床上,把自己裹成了一个粽子。
    嘴里还含着体温计,脑袋上贴着降温贴。
    见弥悦来,她牵起一抹淡笑,语气虚浮:“弥弥,我感觉我要嘎了,我要是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你记得每年一定带一束我喜欢的白玫瑰来看我。”
    “瞎说什么呢。”弥悦拍了拍她的脸,烫到灼人,她打开保温饭盒,端起里面的皮蛋瘦肉粥。
    颜念闻到皮蛋瘦肉粥的味道,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似的,立刻来了精神:“小弥子,扶朕起来!”
    弥悦白了她一眼,拖着她的腋下,将她扶了起来。
    她发了高烧,喉咙灼烧般的疼,咽口水都跟折磨人似的。
    颜念拿起勺子,舀了一口粥塞进嘴里,顿时,她苦到发涩的口腔被拯救:“弥弥,你厨艺也太好了,我怎么没发现?”
    弥悦帮她整理着房间里被她堆的乱七八糟的衣物,悠闲说:“不是我做的,是我老公做的。”
    “......”
    颜念咀嚼的动作顿住,她僵硬的看了眼手中的皮蛋瘦肉粥,生硬的咽了下去,语调颤抖:“弥弥,吃我老板做的皮蛋瘦肉粥,我会折寿吗?”
    “不会啊,你记得你上个礼拜来我家吃晚饭了,那一大桌子菜,也都是他做的,他今天早上熬粥的时候我让他多煮了一些,想着他做的好吃,给你带一点。”
    “我们老板的厨艺居然这么好!这也太接地气了吧!”颜念吹彩虹屁已经手到擒来:“平常在公司看他高高在上的,没想到居然做饭这么好吃,贤夫,真是贤夫!”
    “我也觉得。”弥悦认可的点了点头:“我觉得他像个六边形战士,好像没有他不会的。”
    “这不是很好吗?有钱,帅,温柔,又会做家务,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男人!”
    “可是——”弥悦坐在床边,眼神有些忧郁:“这样会显得我很没用诶。”
    颜念:......
    呵呵。
    凡尔赛的功底,日益增强了呢。
    弥悦在颜念这儿陪着她,她吃了退烧药,又吃饱喝足,睡了一下午醒过来,精神抖擞,满血复活。
    她伸了个懒腰,看见弥悦窝在她的吊椅里,戴着耳机,看着电影。
    颜念起床洗漱,一边洗脸,一边道:“弥弥,你要不问问老板,她那个皮蛋瘦肉粥是怎么做的,我到现在还在回味,如果只能吃到这一次,那也太遗憾了!”
    弥悦摘下耳机,夏季午后的阳光灼热,透过窗帘缝隙落在她洁白干净的大腿上,形成一个小光圈,将她皮肤照的通透。
    她的发丝在阳光下像是发着光,她说:“我第一次吃到他做的皮蛋瘦肉粥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
    “第一次?”颜念的声音有些含糊,是在刷牙,喊着一口沫说道。
    “嗯,之前在医院的时候,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就发烧了,是他来看的我。”
    “医院?”颜念有点印象:“我记得啊,你当时在订婚宴上被傅靳那条狗抛下了,你当时穿着婚纱大冷天的,零下两三度,第二天就发烧了。”
    “你别和我提他,这些东西我不记得,我也不想记得。”
    自从弥悦知道傅靳是个什么狗之后,她就庆幸自己什么都不记得。
    所有人和事都记得,唯独和傅靳有关的,她忘记了。
    如今,她一点都不想想起来。
    颜念似乎发现了什么盲点,她拿着干毛巾擦着脸上的水迹,走到了弥悦的身边。
    她眨了眨眼,不太确定的问:“弥弥,你是说,我们老板,在你和傅靳还没分手的时候,就和你认识了吗?”
    “我记得不太清楚,在我的认知里面,我和他本来就亲密无间,但是这些和他有关的记忆,我也都印象深刻,我甚至记得,我出车祸的第一时间,是他把我从血海里抱出来的。”
    “难怪你会把他认成你老公,看来确实印象深刻。”
    “不是认成。”弥悦纠正:“现在,他就是我的,亲亲老公。”
    颜念习惯了弥悦和她秀恩爱了。
    她接着刚刚的话题,继续说:“弥弥,有没有一种可能性,我们老板——”颜念快速眨了几下眼:“暗恋你?”
    “......”
    弥悦转头看向颜念,眼神平静无波。
    像是在说:你觉得这可能吗?和我开玩笑吗?
    苏怀谷这人虽然外表温柔,但内里还是有商人的无情和杀伐果断的。
    他只是自身修养和素质高,但不代表,他不是个高傲的人。
    这么倨傲的人,会暗恋人吗?
    反正弥悦不信。
    “啊呀弥弥,你换位思考一下,我们老板,国内顶奢集团的ceo,对谁都不温不淡,礼貌却疏远,怎么偏偏对你这么特殊。”
    “他有更好的选择,但茫茫人海中,他偏偏选择了你。”
    -
    颜念说的话,弥悦一直记在了心里。
    因为她也觉得,很多事情根本说不通。
    如果不是一开始就认定,为什么她记忆错乱后,他要让一个不相干的人缠着自己?
    盛林妄也说,他爱她,爱的死死的。
    可是——
    在她的车祸后的记忆里,两人上高中就在一起了,谈到大学毕业,准备结婚。
    可苏怀谷跟她说,这是属于她和傅靳的记忆。
    也就是说,他们两个人之前,并没有什么接触,对吧?
    两个可能性都说不通。
    弥悦突然觉得自己这个记忆错乱来的很不巧。
    她没法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去思考这些事情。
    -
    弥悦这次的生日宴,选在了一家百年酒庄。
    酒庄建立在半山腰,道路蜿蜒曲折,绵延万里,道路两侧种满了娇艳欲滴的白玫瑰和月季,据说是用来酿酒的。
    梧桐树立在两侧,偏黄的叶子沾满树枝,在傍晚绚烂的火烧云下,像是一团燃烧的焦黄色火焰,与山头错落的夕阳融为一体。
    弥悦这是第一次在自己的生日当天,举办这么盛大的宴会。
    往常,她就挑一两个玩的好的朋友一起过,或者不过,忙工作和兼职。
    酒庄的装潢很复古,有点像宋朝时期官宦家的宅子。
    红木铺垫而成的庄子和走廊直通宴会大厅,像是一副山水画,酒庄里郁郁葱葱的洋溢着翠色,走廊旁边有一处池塘,中央的礁石上攀着一只丹顶鹤,脑尖一点艳丽的红。
    听管家说,这只丹顶鹤,价值30w。
    丹顶鹤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一般只会出现在养殖场或者专门的地区,这只是难得的好品相,是酒庄的主人费了好大心思繁育而来的。
    当宝贝似的养着。
    今天的主人公是弥悦。
    作为顶奢集团的总裁夫人,弥悦目前最不缺的就是锦衣华服。
    这次她的礼服裙,是公司最资深的设计师帮弥悦亲手设计的,很华贵的迪士尼公主风,张扬的蓬松大裙摆,层层叠叠欧根纱覆盖,上方缀满了璀璨的碎钻,在直白的白炽灯下,闪烁着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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