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2)
「真的非常感谢你赴约了!」
我站在总公司编辑部的门口,冷气的出风直对着我,我感觉整个人要变成冰雕了。而眼前的阿梅梅双手合十,她感激的说:「海嵐最棒了!」
「好。」我面无表情的说。
——我和民俊的关係突然变得很微妙。
这样的微妙明显到异常。
在我问他为什么要那么担忧我的未来以后,我本来预期他会不屑的瞥过一个眼神,像在咖啡厅见面时那样,说我虚偽之类的,或者是他直接用一个「开玩笑」带过。
但没想到的是,民俊闭口不答,就好像我在尝试着打水漂,却失手在第一个弹起点就让石头给沉没了。至此之后我们一直在工作和吃饭,但除了提出修改的建议,以及帮忙我上底色以外,他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再像以往一样热络了。
他看漫画的时间变得很长,也不再跟我聊天,就只是静静坐在那,好像要跟角落融为一体。
一直送外卖到家里的柏晨,有时候会看着我的表情,开口「发生什么事了吗安小姐」这样的问句,我不知道我的表情原来那么丰富,但也先只能用家庭纷争随口带过。
而本来打算,这个休息日至少要好好和民俊谈谈的,所以我早上起床还在镜子前深呼吸好几口气,但阿梅梅却突然传来邀约,目的是为了——
「五百本亲签书!」
于是在民俊还在熟睡的时候,我传了讯息给他,接着便出门了。
我和阿梅梅来到了编辑部的员工休息间,而狭窄的空间内堆满纸箱,而里面放着阿梅梅作品《欢迎光临烦恼諮询社》的第一集单行本,淡蓝色的封面还有圆胖字体看起来非常符合活力的形象。
「要不是有海嵐在我就完蛋了,我算过了,签名然后再加一句祝福的话,快的话会花上十五秒,那我也需要两个小时才能完成……更别提我的手还要休息……」阿梅梅不停说道,接着她便拉开椅子,拿起奇异笔,充满干劲的说:
「不过我准备好了,你可以跟我聊天!」
我吞了口口水。虽然我和阿梅梅一直有在用电子邮件通讯这样古老的方法往来,但在温泉旅行后见面还是第一次。对方看起来没什么变,除了声音还是一样吵。
我其实根本不想把民俊一个人留下,但说真的,我也根本没有想好要怎么和他摊盘,我也不知道我希望他干什么。那与其留下来,还不如来编辑部,让我的自信心再次受到打击。
不过意外的,看到阿梅梅的实体书,我还是觉得很开心,毕竟她从连载第一回起我就开始追了。
我小心的抚摸书皮,滑溜的封面有种特别的感觉,感觉好像要和我诉说着什么一样。
我深吸一口气,有些不安地盯着手机画面,虽然我和民俊的聊天室里,只有我传给他的参考资料,我们甚至连贴图都没有互传过,但我怕他在家会不会发生什么事。
但对方和我一样成年了,该死,我干嘛那么担心。
「你知道,小芳她真的超讨厌,每次工作都拖到前一天才跟我讲,然后又说『我相信你的能力』,搞得我完全没办法反驳!」
阿梅梅的动作简直惊天地泣鬼神的快,我惊恐的看着她一边大声讲话,一边在十五秒内翻开扉页,然后快速的签名,又在旁边画了漂亮的花朵。
「对吧?」阿梅梅看过来,然后衝着我微笑。她感觉终于在多次尝试后,找到我们可以在平等的位置对谈的话题。
「你真厉害。」我说。
阿梅梅的手停下来,她说:「真的吗?」
「是的。」我说,一边和刚走进来的工读生打招呼,然后看着对方帮忙阿梅梅搬书。
「你应该也有很多朋友吧?」我小心翼翼地问,接着将瓶装水递过去:「怎么不找他们来?」
「因为不懂画画的人,只会问我成名有没有什么快感。」阿梅梅回答的很快,她边道谢边接过水,露出了灿烂的微笑:「有时候我也想要聊一些兴趣方面的事情啊……海嵐你一直看手机有什么急事吗?我是不是在错的时机找你来了?」
我有些心虚的将手机收起来。怪的是只要不提到我的作品,阿梅梅突然就真的变得和蔼可亲起来,我好像都可以忘记我们两个都是所谓的漫画家。
「抱歉,我放我助手一个人在家。」虽然我在话中把民俊的存在说的像宠物一样,但将话说出口就好像施了魔法,我不由得越来越担心对方——虽然民俊现在八成只是在看漫画。
「你是说你弟弟?」阿梅梅问。
出于某种奇怪的补偿心理,我还是向阿梅梅解释了对方是因为某些原因刚好住在我家,然后顺带当背景助手的国中同学。
但省略了霸凌的部分。
我皱起眉头。有股衝动叫我不要破坏现在的气氛。不要告诉阿梅梅她所喜爱的作品,是由一个烂人画出来的。
我不自禁握紧拳头,感觉整个人就像个异物。
接着,阿梅梅把话题也拉到了关于《烦諮社》的助手问题,她和我讨论着到底要给助手下怎么样的指示才能让他们画出自己所想的画面,就在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往学术方面讨论下去时,对方突然皱起眉头,像是察觉到什么重要的事情——
「啊对了,我也不介意当恋爱顾问喔。」阿梅梅直接把奇异笔的盖子闔上,义正言辞的说。
「老师!小芳姐说您的手不能停下来啊!」一旁的工读生吶喊道。
我看着欲哭无泪的工读生将签好的书装箱,然后运出休息室,在室内又只剩我们的时候,阿梅梅哼了一声,继续慢条斯理地继续签名。
「我会找你来,是因为我觉得画出那样作品的作者,一定是个温柔的人。」阿梅梅说:「我喜欢跟温柔的人交朋友。」
我盯着她,阿梅梅的眼影画的很淡,但我还是看出蓝色的底加上亮粉。她看起来光鲜亮丽,整个人闪闪发亮。感觉好像只有她这样的人,才可以说出「创作是很开心的」、「我喜欢和温柔的交朋友」,这样子只能出现在书中,而不是现实的句子。
对阿梅梅来说,画图痛苦吗?有一瞬间我想要提起这样的疑问,但很快我还是把话吞回去了。
「谢谢。」我轻声的说:「还有我没有要谈恋爱。」
「没有要谈恋爱怎么会让男生住到自己家啦——」阿梅梅大喊。
然后,我看着休息室的门打开,编辑小芳看起来非常疲倦的看过来,在和我看对眼后,我们同时皱起眉头。
「好难得看到你会来编辑部……」小芳有些尷尬的说:「阿梅梅!你的手又停下来了!我不是说过你在签书的时候,不要找人过来聊天吗!」
我有些坐立难安,我早已有心理准备会在这里放的各种作品看板中,再次体认到我无法打进主流,也无法和其他人一样,在动漫展的时候风光登上舞台——而我明明是有机会的,我却没有打算要选择。
我看着小芳的手上贴了酸痛贴布,一瞬间我想到,我好像没有认真注意过,编辑部的职员都在做些什么样的工作?
「海嵐你来的话,等等帮我带盒凤梨酥回去好吗?」小芳自己拉了张椅子,然后坐在了阿梅梅旁边:「我们吃不完。」
「好。」我小声回答。
「我们刚刚在聊恋爱话题欸!」阿梅梅感觉很愤怒,但是她的手始终没停过,每一笔都彷彿满怀着希望,期许拿到这本书的读者能够感受到幸福:「你不要过来啦。」
「聊什么恋爱话题!你们平常创作都都画够了吧?」小芳翻了个白眼说。
小芳与阿梅梅的互动非常热络,而同时间工作也没被落下。
对了,在我刚来到台北的时候,由于身边有一起过来的高中朋友。所以我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来编辑部,和小芳讲个一两句就回家埋头赶工了。
以为这样才是漫画家的生活,拚死的画,将那些挫败和不安全部都投入进去——觉得展现自己的灵魂就会有人得到拯救。我到底为什么要对小芳发脾气呢?简直丢脸到家。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的是个笨蛋,明明只是得了个小奖,却觉得全世界都绕着自己旋转。
「啊,海嵐我们不是故意要孤立你的!」阿梅梅猛地出声,害我整个人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你的手机吊饰好可爱噢,我也想要这种企鹅。」虽然不知道阿梅梅到底是怎么做到不看扉页就可以签名的,但她的视线落在了我手机上那盖着鮭鱼的企鹅寿司吊饰。
我吞了口口水。因为把这个送给民俊后,第二天他带着手机上工,我就看见了他把吊饰别在上面。
那时候也只是开个玩笑给对方,说他可以掛在手机上,但我没有想到民俊真的做了。所以我也衝动的将吊饰别在上面。
「在台北车站地下街的扭蛋……」我说。
「海嵐,我有提醒过你适当的娱乐很重要,很高兴你听进去了。」小芳在旁边帮腔。
我耸耸肩。
——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我没有与小芳再次大吵一架,也没有说到未来的发展。阿梅梅也体贴的没有再提起我的作品。在有民俊的帮忙画稿后,我甚至可以像这样,在工作之馀出来。
我深呼吸一口气。突然涌现出的愧疚感让我不知所措。
在和阿梅梅漫无目的的间聊时,我听见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而我屏住气息,以生平最快的速度接起电话。
「喂?」
「喂?」民俊的声音感觉像刚睡醒:「我起床没看到你,你出门了?」
「嗯啊。」我说,感觉到身旁的两个人好像都停止动作。突然之间我有点难为情,所以稍微低下头:「怎么了吗?」
电话那头的民俊沉默一会,他说:「没有,我还以为你离开了。」
「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
我没有回答。
「你会买午餐回来吗?」
一般而言,和别人讲电话的时候,都应该会想像另一头的对方是什么样子。但对于民俊,我却只能想到他赤着脚,一个人站在家里,脸对向窗,而阳光灿烂了他的轮廓——
那样子的背影,就像国中时我所见着的每个模样。
「我会。你想要吃什么?」我小声的说。
「咖哩饭。」他说出了不意外的答案。
而这样平凡无奇的对话,总会随着疑问得到解答而结束。于是我顺着衝动握紧手机,然后说:「你现在在干嘛?」
「我准备要来看《死亡笔记本》了,之前追过动画,可是没有看过漫画版。」民俊相当平常的说,好像只要我平常地对他说话,他也会像把皮球丢回来一样,回给我普通的答案。
我嚥下口水,说:「我等等就会回去。」
「好。」民俊说。
我掛断电话,然后长舒一口气。接着发现了小芳还有阿梅梅的动作好像都停滞好长一段时间了。
「没关係的,海嵐。」阿梅梅突然颯爽的说:「你赶快回去吧。」
「可是我才刚来没多久……」
「没关係,我们还有很多机会啊。」阿梅梅握住我的手,她温柔的说:「无论你还有没有待在这个业界里,我们都可以一起做很多事情。虽然这么说很奇怪,但我真的觉得,你身上有很多可以挖掘的事情,所以我想和你当朋友。」
如果能成为像对方一样的人就好了。
我有些晕头转向,但在向阿梅梅还有小芳道别后,我去编辑办公室拿了凤梨酥,顺道和部长打了声招呼,一路上感觉心脏要爆开了。
走在路上有种腿随时要折断的错觉,我觉得自己的呼吸声又粗又重。
我离开编辑部,然后搭上公车。我思索着要买哪间店的咖哩饭会比较好。我好像不知道民俊喜欢吃什么口味的咖哩,说不定他比较喜欢印度风味呢?
我在巷口的一间便当店点了三份咖哩便当,然后继续往家的方向前进。这也不是第一次我独自一人出门,而民俊在家的情况。
我有些紧张,不知道为什么紧张这件事,更让我觉得胃在下沉。我爬上楼梯,插入钥匙开门。
然后,我看见民俊在门口,他瞇起眼睛对我说:「回来啦。」
「嗯。」我说。
他伸出手接过午餐,纤瘦的指尖触碰到我,他说:「那换我要出门了。」
「什么?」我愣了下:「你要去哪里?」
「前男友家。」他轻描淡写的说:「我刚刚发现我的健保卡忘在那里了。」
原来有时候真的会这样子,就是在我以为一切上轨道的时候,突然被现实甩了一巴掌一般,告诉我说怎么可能那么简单。
我是一个人毁灭的契机,而自己也终将会毁灭。
我明明知道民俊浑身是伤,就连我这样的人都可以判断——在我们见面那一天,他甚至曾被勒到差点窒息,牙齿被打断,背上满是钝器打出来的挫痕。
那时我却只想着,我们明明都长大了,那为什么民俊没有过的比我好?我也不该去过问这些。
——抱持着那样幼稚想法是我的错,至少现在我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所以不行。
我必须拋弃那些,那些关于我不够格的想法。我必须用尽全力在浪潮中站稳脚步,必须鼓足三千万分的勇气,才能以一个曾以言语施暴的身份,来作为圣人的角色。
一瞬间,我管不了我们的关係变得很奇怪,也不管我先前一直在避免的触碰,我的脑海里闪过千百万个糟糕透顶又令人痛心的想法,好像大浪,不,是海啸一样,我连站都站不稳——但我伸出手,紧紧抓住了民俊的手臂。
我说:「不行。」
「为什么?」民俊感觉被我吓到了,他整个人僵直在原地。
那好像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恐惧的表情。在察觉到是因为我碰着他后,我赶忙抽手,然后瞪着对方。
「我不要让我的员工去危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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