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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礼

      2015年,我在忙着写一篇文,叫做《最后的纪念》,纪念我美好的高中年代,纪念我的初恋和暗恋,纪念很多和我一起走过那段时光的朋友。16年,小说因为种种原因未能顺利出版,后决定发在网络上,改名《我们的初恋欧巴》。
    回想2014一整年,我完成第一部长篇小说《北京不眠夜》,虽然那时候还没出版上市,但我觉得,那已经是我青春觉醒的信号。
    作为一名80后,更作为从高中那个年代立志成为作家的我,我在一点点积蓄力量,一点点朝着既定目标努力前进。
    可是我曾经的朋友们,你们此时都在何方?
    如今都过得好吗?
    还在坚持或是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吗?
    虽然我听不到你们的讯息,但我还是要祝福你们,永远健康平安。
    2007年6月,我们即将迎来高考,在此之前,我们进行了一次*的成人礼宣誓。
    那天,晴空万里,风和日丽,我们全体高三年级同学聚集在操场上。我们列队整齐,表情严肃,认真听取优秀老师和学生代表的发言,先后歌唱了本班的班歌。
    作为高三(7)班的我们,激昂澎湃的高歌了郑智化的《水手》:
    苦涩的沙吹痛脸庞的感觉,像父亲的责骂母亲的哭泣永远难忘记,年少的我喜欢一个人在海边,卷起裤管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总是幻想海洋的尽头有另一个世界,总是以为勇敢的水手是真正的男儿,总是一副弱不禁风孬种的样子,在受人欺负的时候总是听见水手说,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长大以后为了理想而努力,渐渐地忽略了父亲母亲和故乡的消息,如今的我生活就象在演戏,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戴着伪善的面具,总是拿着微不足道的成就来骗自己,总是莫名其妙感到一阵的空虚,总是靠一点酒精的麻醉才能够睡去,在半睡半醒之间仿佛又听见水手说……
    在唱这首歌的时候,我脑海中不断回忆自高中入学以来的每一件事情。那种感觉,就仿佛大人说的人在临死前总会快速回忆今生发生的每件事那样。
    我记得我们班主任小白最喜欢唱伍佰的《挪威的森林》,每次他想要自我表现的时候,都会唱起这首歌,到后来,我们实在听腻了,有时候会有激烈的反抗情绪,可他还是会自顾自的唱起来。
    可我想说的是,即便我们嘴上说听腻了,可心里还是希望听见这首歌。因为耳边响起这首歌的时候,就会看见小白老师脸上青春洋溢的笑容。
    有时候,我甚至感觉他比我们还要有激情。
    记得最初我们还不算熟悉的时候,他去我们宿舍视察,跟我们讲起他上大学的时候如何帅,还做动作给我们示范。当时他脚踩大头皮鞋,一抬腿,一只脚踩在二铺爬梯上,微低下头。他留着长刘海,梳偏分,然后猛一抬头,同时用手把刘海往脑后一甩,动作一气呵成,简直酷毙了,我们当时一阵哗然,立刻拉近了我们之间的师生关系。
    还有之后的很多次,我们犯了错误,他都像家人一样保护我们。
    我还想起了夏菡,想起我最初喜欢她时候的呆萌,只因为她一脸阳光灿烂的笑容,我便惊鸿一瞥,就此以为喜欢上了她。虽然后来我们没在一起,但每当想起那时候的傻劲,每当看见她送我的一瓶子幸运星,我都会觉得,她一直陪在我身边。
    还有李曼文,她给了我一个男生最重要的初恋,给了我第一次的心动,让我懂得爱是什么,也让我体会到被爱的滋味。我会永远和她好下去。
    当然,像是毛毛、十五君、邵志泽他们,我都会一一记得,说过的每句话,一起经历的每件事,都像胶片一样,永远珍藏在我记忆深处。
    想着想着,我发现越想越多,我甚至有些想不过来,不知不觉,时间也匆匆而过。
    我们正式开始成人礼的宣誓。
    在此正式成人之际,我以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名义*宣誓:捍卫神圣宪法,维护法律尊严。履行公民义务,承担社会道义。国家昌盛为先,人民利益至上。勤勉自励,奋发有为,孝敬父母,尊敬老师。爱校爱国,奉献社会,以我壮志激情,创造崭新未来,以我火红青春,建设锦绣中华……
    宣誓完毕,我们立刻又变回无忧无虑的高中生,还未意识到迫在眉睫的高考对于我们的将来意味着什么。
    我们仿佛永远活在那个年少无知,青春洋溢的年代。
    当然,那也是我的愿望。
    说真的,我不想长大,因为长大就意味着你要失去自由。而我们一直向往的所谓自由,其实根本不存在。我们是社会群体动物,我们必须生活在这个社会群体里面,而这个群体带给我们的,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李曼文曾说过,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先过好今天再说。
    今天我们十八岁,我们就过十八岁该有的生活。
    明天我们二十八了,那自然会有二十八的活法。想那么多干嘛,随遇而安,及时行乐多好。
    我倒是很欣赏她那份豁达的心。
    “李曼文同学,请问你还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没有?”当时,我已经陪她在我们那个小县城转遍了所有大型商场,虽然没买什么东西,但是我承诺,以后会把她所有想要的统统搬回家。
    她便当即说:“没有啦!”
    我一面帮她擦拭额头上的热汗,帮她梳理风中凌乱的头发,一面说:“走,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什么地方?”她警惕性的拖住我说。
    我看她紧张的样子,知道她想歪了,便过去搂住她香肩,不急不躁的解释说:“请李曼文同学放一百个心,我韦宸同学绝对不是那种下三滥的臭流氓,也绝对不会做对不起李曼文同学的事情,如违此誓,甘愿天打五雷轰!”
    “而且还得劈的你屁滚尿流!”
    “是……”我做出一个“您请”的姿势,嘴上说:“走着!”
    我带李曼文去的,是我平时心情不好最喜欢一个人去的地方,那里就像是我的天堂,我的日记本,我的玛利亚。
    “你心情不好,干嘛带我来这里?”
    “我不是心情不好才带你来这里,我只是带你来我平时心情不好才会来的地方。”
    “那不一样吗?”这个笨丫头,有点一时转不过弯来。
    “我这么跟你说吧!这是我最私密的地方了,我带你来这里,就是要把我的一切都分享给你。李曼文同学,你请看!”
    那里是离我家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包,从山包这里横跨眼前的公路到另一面的山包,有一座铁路大桥。我们所在的位置,就在大桥的一头。顺着铁路往山包下走,有一层十八级的石阶,大概在中间的位置,靠边,有一棵斜着长出来的柳树。坐在石阶上,头顶的柳树可以为我遮阳。坐在伸出来的柳树躯干上,既可以登高望远,也不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那是我心情不好想一个人静一静才去的地方。
    那天,我和李曼文坐在那里,心里仿佛有着某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像是一对即将分别的恋人,最后那一刻,只想紧紧握住对方的手,多凝视对方一会儿,却不愿多言一句话,因为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彼此的那份难舍难分。
    “你以后想干嘛,就当作家了吗?”李曼文突然问我。
    “嗯。”我十分肯定的说。“你呢?”
    “不知道。也许,会成为一名记者。”
    “你喜欢记者。”
    “不知道。我只是同你一样,喜欢形形*的故事。可我不会去想象,去塑造,于是只好去倾听,去记录,让更多的人知道某件事,或是某个人。”
    “如果有一天,你成了一名优秀的记者,你会如何评价我?”
    “那,如果有一天,你成了一名优秀的作家,你又会如何描述我们之间的故事呢?”
    “如果有一天,我真成了作家,我会把你,写进我的书里。我会把你写得……非常非常优美,美得就像……我们看见的那轮夕阳。”
    “啊,原来我是你眼里的夕阳啊!”
    “你不喜欢?”
    “夕阳是代表老人的嘛!”
    “因为我想和你白头偕老啊!”
    然后,李曼文靠在我怀里,我紧紧抱住她,我们的手紧握着,彼此沉默,望向远方美丽的夕阳。想象着,当我们步入花甲之年,是我成了她的拐杖,还是她成了我的眼睛?
    那时候,我还在听beyond乐队的歌,听那首《喜欢你》: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念,以往片刻欢笑仍挂在脸上,愿你此刻可会知是我衷心的说声,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