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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为个傻逼弯了 作者:三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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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为个傻逼弯了 作者:三三娘
你也不要把我当白痴。你又想上我,又不想被人骂劈腿,也难为你装苦情装那么久。既然是我主动表白,那么就是我的错在先,是我挖人墙角,是我不要脸要去跟一个小姑娘抢男人,一切都是我主动贴上,你不过是顺势而下,委曲求全。请问我有说错吗?”
“没有把握的事你一定不会做,我知道。所以你拖着宁碧沅那么久,宁肯两边都逢场作戏,也绝不会孤注一掷,让自己陷入被动失败的局面。现在呢?请问你现在对余哲是不是也是一样?我是不是已经变成了那个和宁碧沅一样的角色?”
诸葛霄说的冷静且理智,条理清晰,逻辑分明。这些一条条一列列的东西,就好像一把缝里的切割机,发出嗡嗡的机器开动的声音,横横竖竖,来回切割着他那颗血淋淋的心。
乔亦初无言以对。诸葛霄说的好像每一个字都对,每一句话都对,他无处辩驳。可是,可是不是那样的……不是那个意思,不是他的初衷。他没有那样想过,也从没那样计算过。但那又如何?乔亦初意识到自己并不冤枉。即使他本意并非如此,但他做出来的决定,他一手引导的局面,不正是诸葛霄刚才所说的那样吗?他装不了无辜。他既伤害了宁碧沅,又让诸葛霄背负上了毁人感情、拆人婚约的道德骂名。这一切,都是他当初的犹豫反复所造成的。
更何况,更何况……乔亦初忽然在刹那间意识到了一个可怕的假设。更可况,或许诸葛霄说的那一切才是他真正的内心所想,才是他真正的意图?潜藏在他道貌岸然的心里表层意识之下的,肮脏丑陋的,不受道德原则约束,卑鄙无耻的……真正的本我。乔亦初张了张嘴唇,半句解释的话也说不出口。
不是没有可能的。他一向热衷于伪装,把那副平易近人、慷慨美好的假象示之于人。是兴趣使然也好,是无聊也好,是害怕孤独也好,他靠着这副假面,在人情交往中穿梭自如,内心里却孤傲到看不起任何一个人。是诸葛霄一眼就看穿了他的虚伪。他这样无耻无聊的人,诸葛霄居然还接受他……现在好了,乔亦初有些仓皇的想。现在他不仅无耻无聊,他还自私怯懦,精于计算。
他骨子里竟居然是这样一个人……
这个假设的认知,一瞬间颠覆了乔亦初二十年来沾沾自喜的的自我认同。
“……你走吧。”乔亦初侧了侧身子,受不住力似的,挨着床沿站着,重心都倚在了上面。“也许你说的没错,我不配你。”他那双墨玉似的眼珠失去了往日的流转波光,如一潭死水般静静的注视着诸葛霄。他原本是没有勇气再直视他的,可却忍不住,忍不住想再看看,再看看是否还能从诸葛霄脸上看到哪怕一丝一毫的犹豫和不忍。
诸葛霄一直等着乔亦初冲上来抱住自己。他站了这么久,忍了这么久,说了这么多混账话,他只想等乔亦初抱住自己,告诉他不是这样的。可他没想到居然等到的是乔亦初这样轻飘飘的疑似与说分手的话。他一时难以消化,不可置信的猛地抬头,死死盯住乔亦初。看到乔亦初这样冷静到甚至冷漠的表情的那一刹那后,原本突突剧烈跳着的心脏也瞬时平缓了下来,甚至如一片死灰。这么久过去了,这么多事情都一起捱过去了,他现在却来一句,我不配你。不说他配不上他这个优秀高傲的天之骄子,反而却是他配不上他这个一无是处的市井混混。到底有多混蛋,有多急于摆脱他,才能让他说出这样瞎了眼的话?!
诸葛霄挥起拳头,准确无误的打上了乔亦初的脸颊。拳头碰撞的声音让两个人都吓了一跳。乔亦初猝不及防受到这一下,身子立时向后倒去,仓促间幸好扶住了桌角,才免了摔倒的狼狈。诸葛霄呆呆看看乔亦初,又低下头,愣愣的看看自己仍旧蜷着的五指,原本冷硬的表情瞬时犹如被风刮过被河流的冲刷的冰原般,哗啦啦破裂成兵荒马乱的一片。
“诸葛霄!”
乔亦初追出去。
“哎,213病房的那个,该换药了,你跑哪里去?!”
乔亦初气喘吁吁的扶着墙壁。这该死的身体!
诸葛霄沿着笔直的大街一路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喘不上气来似的大张着嘴,想跳离了岸的鱼,只得在濒死的那几秒,大口大口的吞吐着周围的空气。他终于蹲下来,打过乔亦初的那只手抵住自己不住作痛的胸口。他扶住树干,忍了一会儿,终于张开嘴干呕起来。
是却他的错。是他嫉妒自私小心眼。是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头刺猬,一株仙人掌,一把锋利的匕首。明知道乔亦初并不是那样的人,他却仍旧这样恶意的揣度他的心思。他是知道的,知道乔亦初一直以来都对宁碧沅那件事心怀歉疚。他利用他的的愧疚,把他那样一个人的尊严和骄傲都硬生生撕裂下来,泼上一盆脏水!
诸葛霄仓皇无措的沿着人行道走。华灯初上,万家灯火,每一扇窗子背后都是一个美满喜乐的故事。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往哪里去,也不知该回哪里去。直觉告诉他该回去,可他又根本心虚!也许该去找小姨谈谈?但小姨一定会把他骂得狗血淋头!等到诸葛霄回过神来时,不由得一拳头砸在了墙壁上。该死的他又回了两人合租的那个房子!乔亦初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或许明天也说不定。他不想碰到乔亦初,最起码在他原谅自己之前,他没办法面对他。
回学校吧。对,回学校。诸葛霄三步两步跑进书房,把书桌上摊着的东西都胡乱一气的塞进书包里,匆匆忙忙的连衣服都没换就打的回了学校。
诸葛霄在学校里原本就很独,因此当他星期六晚上带着一脸“谁敢惹我谁就死”的表情回校时,纵然好奇,也绝对没人敢不怕死的冲上来打听八卦的。
书包塞得鼓鼓囊囊的,试卷估计都被他揉烂了。诸葛霄收拾心情,打开书包,把那叠乱七八糟塞进去的东西拿出来,打算借整理东西好好静一静自己的心。他以为他回校了总可以暂时忘记乔亦初的,却没想到老天却不放过他。夹杂在那堆试卷下面的,是一本崭新的绘本。
他都忘了,q版小乔和小霄的故事都已经进行到第二本了。第一本被乔亦初精心设计后找关系委托印刷厂印了出来。他称他是“最伟大的漫画家”,他说谢谢你给了我生命。第二本也不过是无聊了随手画画,连诸葛霄自己都觉得索然无趣的起来。现在想想,与其说是他嫌画得无趣,不如说是两人的感情终于走到了瓶颈期。
前段时间乔亦初神神秘秘的,诸葛霄只当他是在忙社团和学校的事情。如今亲眼看到这本新的绘本,方才后知后觉。乔亦初做这本书比上一本更用心。这本是手工做的,采用了毛边本的方式,朴而雅。要看下一页,必须亲自用美工刀把页边裁开来。诸葛霄问别人借了小刀,把封面和扉页之间裁开。
“――依旧先给我生命力最伟大的漫画家,和我最亲爱的人。”
诸葛霄握着小刀的手骤然捏紧。
继续裁开下一页。
“――我希望我们的日子就和这本书一样。读书要留白,留白了才有思考。生活也需要延迟,延迟了才有了滋味。”
诸葛霄安静了几秒,继续裁开下一页。
“――你还记得下一页画的是什么吗?要等我一起看。就好像日子要等我一起过。”
“――你要等。”
“倒计时开始了。准备好了吗?”
“4”
“3”
“2”
“1”
诸葛霄一页一页的裁下去。被裁开的本子边角毛毛的,有种原生态的美感。他屏住呼吸。一连几页都是倒计时,下一页,会是什么?
裁开毛边的手居然有些轻微的发抖。
“――诸葛霄先生,如果我用这种方式和你求婚,你会不会打我?”
诸葛霄愣住了,仿佛被人迎面打了一闷拳。因为太过用力的缘故,同学廉价的美工刀的把手居然被他硬生生的握断了。
“如果你这一秒没有打我,那你就要准备好和我一起,一边慢慢的回顾过去,一边愉快的畅想未来。”
诸葛霄啪的一声合上绘本,用力之大,把自习室里看书的同学们都吓了一跳。
他真是个大傻逼!
☆、103童话里都是……
因为突然的被乔亦初用这种方式再次求婚,并且还是在这种两人关系濒临破裂的时候,诸葛霄感觉到了手足无措。
于周周一边翻着那本乔亦初亲手做的彩色绘本,一边感叹,“哇塞,那个女人能受得了这种攻势?这可比送花单膝下跪浪漫多了。”说罢抬眼看了下诸葛霄,见后者果然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不由得也垮下脸来,“我觉得你有时候真是蛮没大脑的。”
对于一个小时前被诸葛霄忽然召唤出来这件事,于周周并没有觉得很奇怪。诸葛霄这人,拽不拉几,成天用鼻孔瞧人,在北京根本就没几个朋友,所以出了事,总是先跟她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两人可以称得上是“闺蜜”关系,虽然这话说出来一定会被诸葛霄掐死就是了。
自从乔亦初上了大学,诸葛霄找她的时候就多了起来。倒也不是说乔亦初什么地方不好,不过那样慢慢疏远,慢慢陌生到无话可说的过程,虽然缓慢,就像温水煮青蛙,但那青蛙也未必不会感觉到这种虐心的变化。诸葛霄这只青蛙,一边束手无措,一边和于周周诉苦。他早已意识到自己不能太依赖乔亦初,更不能凡事都跟他抱怨,整天要求他陪。两个大男人,都不是腻歪的类型,都有自己想要完成的一些事情,怎么能要求对方委曲求全呢。矛盾在于,诸葛霄一边压抑自己不可要求太多,一边又未免觉得委屈。
于周周作为“闺蜜”,着实很难当。说乔亦初坏话吧,诸葛霄瞪他;劝他想开点吧,对方还瞪他。
于周周把绘本合上。
一个男人,花了这么多心思和时间,给另一个男人做了这么份礼物,不是真爱是什么?绘本的前半部分是诸葛霄画的,是两人从前的点点滴滴,挺温馨搞笑的;后半部分呢,就是乔亦初亲自动笔的了。乔亦初画的是两人“婚后”的生活,也算是一种畅想了。于周周能感觉到,乔亦初并不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他真的有在认真考虑,关于一个男人在婚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关于一个小小的家庭将成长为什么样子,他都在好好规划。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明白了他做出的承诺究竟是有多大的分量。
于周周也听了两人今天吵架的来龙去脉,除了翻了无数个白眼外,她也没其他的表态。她问诸葛霄,“看了这本东西,心里有什么感觉没有?”
诸葛霄想了下,正襟危坐,像回答班主任的提问,“他是认真的。”
“那你倒是回去找他啊!”于周周把绘本啪的往他前面一拍,指指乔亦初写着“求婚”的那一页,“走到他面前,像我这样霸气十足的把这玩意儿甩他面前,叉腰告诉他,老娘,呃不是,老子答应你了,你有本事求,老子就有胆量结!给老子钻戒鲜花准备好,跪安吧!”
诸葛霄哭笑不得,“你不要把每个人都想的像你一样蠢。”
于周周差点一个跟头蹶过去。“我可跟你说哦,像乔亦初这种长得帅又各方面条件超好,又会来事的极品男人,你现在不要,那他下一秒就会被人抢走了,你信不信?比如那个什么宁啊,什么余啊,什么什么……”于周周半仰着脑袋,掰着手指一个一个数。
诸葛霄垂下眼角,“我现在不敢面对他。”话说的那么难听,神情那么决绝,分明是挽回不了的样子。小姨说的没错,即使99次都原谅了,那也阻碍不了第100次的决裂。只要是人,就总会失望,总会放弃。木头被划了一道道的显得那样难堪斑驳,更何况鲜活的人心。
于周周站起身来,有些激动的一拍桌子,把周围坐着的情侣们吓了一跳,以为有好戏看,纷纷冒出八卦的绿光。于周周从牙缝了挤出了一句切,逼视着诸葛霄,“诸葛霄,我怎么记得不不是这么怂的人啊?你现在是什么状况?怂包软蛋?还是软脚虾?不敢去是吧?不敢去,我就替你过去,告诉乔亦初,你男人是个怂逼,他决定跟你分手了,连最后一面都不敢见你,你赶紧找下家吧。”于周周舒了口气,“你觉得怎么样?”
虽然是很幼稚很低段数的激将法,但用在诸葛霄这种单纯的人身上,倒也是百试不爽的。诸葛霄果然被她刺激得当即就要去医院找乔亦初道歉。
让他没想到的是,到了医院,却被告知乔亦初挂完盐水就出院了。诸葛霄一想到乔亦初孤零零一个人走出医院大门的样子就受不得,心里火急火燎的疼。他打了车回两人临时租的屋子,用钥匙开门时竟紧张到心脏狂跳。
好在老天没让他再次失望,乔亦初在家。
乔亦初没想到他会这时候回来,显然也愣了。他正在收拾下周回校去的东西。由于左手受了伤,动作很慢。背包的拉链软,非得一只手把布扯紧了,另一只手才好拉。乔亦初左手使不上力, 被绷带绷得紧紧的,一动就疼,只好用右手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拉。诸葛霄回来,他也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就没再说话。
诸葛霄在原地张了张嘴,想好的说辞都被乔亦初这冰似的态度给撞了回来。想说什么都忘了。
乔亦初背对着他,还在跟那拉链死磕。他一向耐心好,又聪明,干什么都悠然自得的样子。但在诸葛霄的注视下,也顿觉狼狈起来。刚开始还能保持淡定,但拉了几次还没拉好后,索性黑了脸,跟这背包生起了气,把它随便丢在一边,懒得再烦。
诸葛霄终于找到机会,走上前去,轻轻松松呼啦一下,就把背包给拉好了。乔亦初不看他,站起来,背对着诸葛霄,“我等下就走,不会让你为难。”
诸葛霄心里被蜂蛰了一下。他有些生硬的拉住了乔亦初没受伤的右手胳膊,“……我没让你走。”
乔亦初稍稍侧了侧身子,“是我自己要走,和你无关。”被诸葛霄打打了一拳的那半边脸还余印可循,嘴角上一块红紫,看上去很疼。乔亦初长这么大,可能还没被人打过脸,但没想到第一个给他这么狠的一拳的,却恰恰是他最爱的人。
诸葛霄抓着乔亦初胳膊的手骤然握紧,“为什么要走?”纵然现在说出这种话有点厚脸皮,但诸葛霄鼓了鼓勇气,仍然说了出来,“你不是要和我求婚吗?”声音有些艰涩,大概是因为害羞和紧张。他说完后便低垂着眼睛,不敢看乔亦初,眼角藏了些隐秘的期待
乔亦初微微讶异过后就明白了过来,“不了。”
这句话是正对着诸葛霄说的,并不像刚刚那样侧着身子,让诸葛霄想琢磨他的表情都无从下手。他注视着诸葛霄的眼睛,面无表情,嘴角的那块淤血仍然扎眼。
诸葛霄恍如猝不及防的被人打了一闷拳,懵了。他抬起头来,愕然的看着乔亦初,“什么?”
“我说,不了。”乔亦初重又转过身去,像是想要再找些什么东西整理整理,好让他显得不那么无事可做。但屋里实在空荡,他东西又很少,都已经收在背包里了。
这是乔亦初头一次知道,这个家是这么的空荡,简单。因为总觉得这只是个临时的房子,加上两人平时都住校,连卫生都是请钟点工打理的,所以也没添置任何稍带些家的气息的物件。一切都冷冰冰的,有的只是生活必需品。回想起来,自从两人上了学分开以后,每回回来,几乎就只是做爱。做完爱后,各自穿戴好,各赴前程。
像个宾馆一样。
这也是诸葛霄头一次知道,如果乔亦初要走,真的是很轻易的。轻易只要花十分钟整理好背包,背上背包,从此就陌路。他们给予对方的都太少了啊。诸葛霄原以为,他们在一起这么久了,各自身上都背负了对方所给予的、难以轻易舍弃的东西。要分开,那就是伤筋动骨的痛。是他想太多了。看上去那么漫长的这两年,其实只是一只背包而已。甚至连背包也不用收拾吧?哪里不可以再买新的呢?新的,大概还能让人心情更好一点,不用再忍受睹物思人的折磨。
诸葛霄松了手。但他如此无所适从,以至于连手和脚怎么摆都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他笑着问。
他笑,乔亦初就也笑了。只是淡淡的那么一勾嘴角。不过一个表情罢了,和心情无关的。笑了,哪里就是开心了呢?
“对不起,是我太冲动,考虑欠佳。我太年轻,想事情都太简单。更何况……也许我们之间还有些问题没有解决好。”
冲动?他说是太冲动……诸葛霄垂在身侧的手无法抑制的抖动起来,“……两次都是冲动吗?”
两次。一次在他从疗养院出来的那个晚上,他们沿着国道漫步,头顶星空璀璨,发间有风吹过,紧握的手心好像没什么能将他们分开。他说,他结婚好不好?
第二次,他这样含蓄,神秘,想带给他一个惊喜。却没想到等看到的时候,什么都晚了。
“是三次。”乔亦初又勾了下嘴角,仍然与心情无关。“其实是三次才对。还有一次你忘了,高考那时你躺在医院里,我们吵架。我拜托你留下来,我说,我要照顾你一辈子的,你有什么意见吗。”
哦,诸葛霄想起来了。听说他有出国的打算,一改往常的淡然和冷静,不顾他还受着伤,大着嗓门质问他,你是一个大男人怎么了?就算你是大男人,我也要照顾你一辈子,你有意见吗?!咄咄逼人的质问,其实却藏着小心翼翼的哀求。今天乔亦初用了“拜托”这个词。他说是拜托。如此有分寸。
“可能我那时候出国更好。”诸葛霄木然的顺着他的话往下说。
“不会。” 乔亦初顿了顿,眼神很冷静,“问题一直在的,逃出国去,难道就不会猜忌不会吵架了吗?”
诸葛霄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抖了一抖。他握紧拳,“对不起。”最艰难的三个字已经说出口了,诸葛霄感觉气顺了很多,“我不是那样想你的,我也没觉得你有什么不好,我也没怀疑余哲和你有什么。你不会喜欢余哲,我知道。”他一边说,一边鼓起勇气观察着乔亦初的表情。
乔亦初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反应。
“只是一次吵架而已,都是气话……我也没有让你走,也不是要分手……”
乔亦初侧了侧身子,眼睛看向窗外。
心里的不安一圈圈扩大,即使如此,诸葛霄依然强迫自己把话说完,“也不是真的想打你……”
诸葛霄声音越说越低,终于无声。静了一两秒后,像是忽然找到了一根稻草,眼里蹦出了一丝火星。他语气重又鲜活起来,“我跑出去的时候,你是在后面追吧?你是不是叫了我一声?那时候你想和我说什么?”
求你了。
诸葛霄好像听到了心里面的一些声音。
求你了,把那时候的话说给我听。
“我是想让你听我解释。”乔亦初看够了窗外那千篇一律的毫无亮点的风景,重又转过头来,“想让你留下来,等彼此都消气了后再说。”
“我已经不生气了。”诸葛霄微笑着说。
“那就好。”乔亦初敷衍的说了一句,“你走后,我想了很多。当然让你留在国内,是我的错。会有今天这种局面,也是我没有处理好的缘故。我们因为这些问题吵过很多次了。我只是觉得,每次都是这样,我有点累了。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还会继续吵下去。就算将来结婚又如何?你并不相信我,不是你的错,是我不能给你安全感。”
诸葛霄的心止不住的往下沉。
“所以我想,我搬出去,我们彼此都独立一段时间,好好想一想将来究竟要怎么办。”
“一段时间是多久?什么时候才会来回来?”诸葛霄绝望的闭上眼睛。
“……等我觉得,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更好的、能给你安全感的人。”
指甲几乎掐进了掌心。
“……好啊。”诸葛霄短促的笑了一下,“我等你。”
乔亦初走到门口时,诸葛霄叫住他,“你还会继续……爱我吗?”
乔亦初微笑,从容的张开右臂。诸葛霄前倾身子,投入他的怀抱。
这是他的味道。诸葛霄心里想,深深的嗅着,眼睛紧紧闭上。
他们的关系,始于一次阴错阳差的开门,终于一个从容有度的拥抱。
他转过身,弯下腰收拾桌上的杂物,“再见。”
到最后也不敢看他一眼。
防盗门落锁,脚步声远去。诸葛霄紧绷的神情终于如破碎开的冰原般,迅速垮下,七零八落。
作者有话要说:现在就是没时间就挤个一两百字,有时间就多写点,所以有时候文风看上去会有那么点奇怪。。。。。
我保证过he,所以不会变的啦。
肯定有筒子会质问:不是说乔亦初喜欢了就打死不松手的吗!!
嗯,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嘛。问题是,现实是复杂a。。。。以后会一点一点说清楚的。
今天这章主要是诸葛霄的视角,你们都不知道乔亦初心里有多难过。
我为什么一直写他【侧过身子】【眼睛看向窗外】【很久之后才又转过头来】,就是因为心里太痛了,真的太痛了,他根本没办法看诸葛霄。他需要很久很久的心理建设,不停的缓和自己的心态,才能换回一两秒的对视,又狼狈的移开视线。
但因为是诸葛霄视线, 我没法多写。诸葛霄个粗神经,看不出乔亦初心里的波涛汹涌。
但是我实在是怕你们说小乔怎么这么冷血啊!!!只好由我再解释一遍了,哎。。。。
☆、104轨迹(1)
“就这样了吗?”于周周搅拌着杯中的咖啡。棕色的液体虽还未入口,她却已尝到了些许苦涩。
端坐在她对面的诸葛霄点点头,“就这样了。”
“他现在在哪里?”
想到答案,诸葛霄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尼泊尔。”
于周周讶然,“又是徒步?”
“……嗯。”
“他真是疯了。”于周周摇摇头,扔下精致的银色小勺,颇为豪迈的把一整杯的咖啡都一饮而尽,“你觉得他还会回来吗?”
诸葛霄有些茫然。北京已经入冬了,天气很冷,昨天刚下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小雪,今天却已放晴了。阳光经雪反射,白茫茫的一篇。行人在雪上走,在融化了雪水的湿漉漉的柏油马路上走。午后很安静,和即将到来的圣诞气氛并不很相融合。
“也许……不会了。”诸葛霄取过搭在沙发扶手上的大衣和围巾,“不早了,我该回学校了,改天再聚。”他站起身来,穿上黑色的厚实的大衣。米色的围巾绕了一圈又一圈,衬着他消瘦的有些尖了的下巴,看上去有种温暖心安的力量。
于周周看着他背上背包,套好手套,冲她张开五指挥了挥,“拜拜。”
“拜拜,加油啊。”
诸葛霄在她加油的余声中推开咖啡厅的玻璃门,白光迎面扑来。
于周周侧过头去,从明净的落地窗中去看诸葛霄穿越人流走过斑马线的身影。没有乔亦初,他也在为了自己的将来好好奋斗了,那样沉默却坚定。于周周恍惚再也看不见当初那个替她挡下一拳,却能若无其事的拍拍手走开的嚣张少年了。
――这已经是与乔亦初分手的第一个月零五天。
还有十天就是圣诞,诸葛霄并没有太大感觉。倒是班里的女生一个个都很兴奋,一下子张罗着买贺卡,一下子又说买苹果和包装盒,真是拿来当一个节日来过。
几天前微博上难得刷到乔亦初的消息,穿着冲锋衣站在碧云蓝天之下,远方巍巍雪山蜿蜒而来。他说,已经进入尼泊尔,稍作休整后准备进入雪山区。点开评论区,下拉了好几页。诸葛霄逐条看过去,也看乔亦初给别人的回复。但他似乎很忙,只草草回复几条后就再没消息。
知道他一切都好,诸葛霄就也觉得很好。
虽然走之前他那样说,等他成为了一个更好更能给他安全感的人,他就会回来。但恐怕两人都明白,这样的话,和那些“我会爱你一辈子”、“我爱你如初”又有什么区别。说的人知道是假的,听的人也知道是假的,不过各自都从这当中汲取一些可怜的侥幸与安慰罢了,聊胜于无。
分手后很长一段时间,诸葛霄都在想两人何至于走到这地步。两个人都是爱着对方的,这没有什么好怀疑。但就是走不下去了。各自都明白,再执着下去,耗到血和泪都干了,耗到年华老去,耗到感情全无,就是他们乐意见到的结局了吗?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乔亦初新发的一条微博,也是两人分手后的第一条:
【如果一项开支已经付出并且不管作出何种选择都不能收回,一个理性的人就会忽略它。这类支出称为沉没成本(sunkst)。――斯蒂格利茨】
沉没成本,好一个沉没成本。那些过去了的时间、精力,那些已经化为云烟的感情和付出,都不过是沉没成本。若只把眼睛执着于那些已经投入了的,因可惜不舍而不肯脱身,那便永远收获不了更好的未来。就好像一艘已经开始沉没的巨船,诸葛霄你又何苦死死抱它的桅杆不肯松手?
诸葛霄不知道乔亦初这是在劝诫他,还是在勉励开导他自己。他那样理智的一个人,可以以成本来计算两人之间的点滴,恐怕也不会体悟到诸葛霄这切肤剔骨之痛。诸葛霄笑过之后,感谢乔亦初分手的体贴和冷静,让两人不至越走越僵,而后取消关注,睡了分手后的头一个安稳觉。
但一贯没出息的人,也难以在一时之间将脊骨硬起来。即使取消了关注,也始终记得乔亦初的昵称:joe在云边。无聊的间隙,总忍不住手贱,不厌其烦的在搜索框中输入名字,找到他,看一看他最新的动态,看一看别人他的消息。看到他稀松平常的和别人互动,不免气闷,觉得自己这样每天凄惶茫然,他却一派安乐,心里总觉得一阵很沉的痛。痛过之后又觉得无聊,断都断了,难不成还想让他每天板着个脸沉痛后悔不成?
也时常告诫自己,甚至是在每次手贱之后,都要提醒一遍,赶快忘了,去做正事。但难保下一回还是这样。要么硬气起来,正大光明的关注了,理直气壮的告诉他,老子就是忘不了你,老子就是要一天一天的看着你,要么你就拉我进黑名单,要么你下次发消息时就掂量掂量――如果真这样做了,倒也解气。但诸葛霄仍然不敢。只是不停的搜索,搜索,像是窥探。也不是不知道“悄悄关注”这个功能,但不屑用。用了,那就连自己心里那关都过不去了。
反观乔亦初,仍然安然的关注着他,连昵称都懒得改,生活好像没任何的改变。果然是个心冷的人。
诸葛霄想,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大概就是我宁愿偷偷摸摸的关注你,也不想让你知道我仍在想你,而你即使关注着我,眼里却再也进不了我的任何一条消息。我不见你,宁愿挖了自己的眼睛,也要想你,想你,用一切的器官,用全身的毛孔去想你。你看得见我,你眼里却没我。
越到深冬,天气就越发的冷了,街道也越发的热闹了。诸葛霄整天窝在教室里,在暖气的薰风下一边做题一边昏昏欲睡。下了课接到钱雨电话,说是圣诞了老同学组织了一下聚会,邀请他一起。诸葛霄不太想去,因为怕遇到乔亦初。钱雨心思细腻,善意提醒,“小乔还在尼泊尔呢,1月份才会回来。”
耐不住钱雨的软磨硬泡和张婷的狂轰滥炸,再加上诸葛霄自己也挺想找人聚聚,免得在如此热闹的夜里落单,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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