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霍加马场
夜很黑,无风,无月,午夜钟声敲响的时候,闻詹平和肖冬瓜平安回到旅馆,并且带回了一颗拇指大的红色珠子,通体赤赭,除肖冬瓜外无人能碰,是凤凰神血也。
然而,当鲤锦问起有关于得珠始未时却被闻詹平一巴掌给拍晕过去了,醒来时他找闻詹平算帐,那家伙只告诉了他一句:“以后你要是再提凤凰神血四个字,就是在剜她的心,说一句剜一刀,你要不怕她心痛,就尽管问去。”连闻詹平这年石尸都会说这种话他哪里还敢问,三人结盟,他二人关心她的心是一样的。
之后的三天肖冬瓜都在沉睡,不过还好她的脸色在一天天好转。一开始时不时从她身体内发出的滴答声吓了他们一大跳,还好雪妖好好解释了它和雪海之鱼与冬瓜发生的事,知道有年雪莲的种子在她的体内,大家这才放心地让她睡了下去。
清晨,闻詹平、鲤锦和李唐正悠闲地坐在旅馆一楼老板娘开的餐馆喝着奶茶,吃着泡馕,顺便聊聊天气什么的,平时有冬瓜在旁叽叽喳喳着倒也不觉得,眼下她不在,除了聊天气,他们三人坐在一块儿好像也找不到其它话题了。
“喂,你们还打算偷懒到什么时候去?万蛇冢在什么地方查到了吗?都玩三天了还不走是打算留在这儿过年还是养老啊?而且你们一个个也太没良心了吧!本姑娘昏睡三天你们就不会喂我吃的吗?饿得我都头晕了……咕噜……”然后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便见桌上的食物在以倒垃圾的速度被消灭掉,起先是他们这一桌,接着是邻桌,再是邻桌。
闻詹平最先回过神来,他不顾正在人前,立即瞬移过去一把将冬瓜抱进房间,“你想把自己撑死还是想把别人都给吓死?天天有给你输营养液,你肚子还会饿?你是猪啊!”
冬瓜罢双眼噔的一下瞪成鸭梨状,手指狠狠点着闻詹平的胸膛,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吼道:“试试天天只给你输营养液,看你会不会饿?”
闻詹平轻轻一拂挡开她的手,非常平静地回答:“我就算天天只输营养液也不会去餐馆里狂扫五张大桌,更何况我完全不需要吃东西,因为我根本就不会饿。”
彻底被气翻的冬瓜,两只脸蛋各挂上一枚红鸡蛋,让她的脸色看起来健康多了,想必她自己也很明白,短短三天时间让身体因大量失血而造成的后果全部消失,想是没有那颗年雪莲的种子是不可能办到吧!她手捂着胸口冲闻詹平一挑眉,含笑道:“先陪我去一个地方,然后再去万蛇冢,既然得人家恩情,怎么着也得帮忙帮到底,说不定有好有戏好看呢!”
“好啊,走吧!”闻詹平什么事也不问,直接一挑下巴,示意她过到他身边来。
冬瓜努嘴摇头,食指立于胸前左右摇晃着,身体慢慢退至门边,临出门前她很是兴奋地加上一句,“这次我们走正常路线,免得吓坏小朋友就不好了。”
下楼后冬瓜事先跟老板娘询问了最近比较繁华的街道在那儿,再试着问了一些天山附近那几家大型马场主的情况,倒真有一家跟雪海之鱼的情况挺像的,没想到她的那条断腿竟还有一段传奇,要是老板娘不说,冬瓜真不敢相信那伤痕是人类造成的。
天山自古有出汗血宝马的传说,当地人称为天马,通体雪白,汗如血珠,速度自不用说,可惜无人得见。不过,大约在二十五年前,居然有人在天山上看到天马奇迹般出现,并且踏蹄朝着东南方向跑去,那时霍加马场才刚刚建立,有人说当时那马跑进霍加马场就不见了,接着老霍加的女儿便出生了。霍加家里人也都说有看到一匹白马闯了进来,然后一闪就不见了,大家都说那女孩是天马转生。
果然,那女孩儿自幼聪明伶俐,擅通马语,精晓骑术,很多人都冲到她去她家马场相马,渐渐霍家马场发展成了天山脚下最大的马场,因为她始终是一个女孩,老霍加又无其他子嗣,便接其兄长一家入马场帮忙,就是现在的霍加马场主就是老霍加的侄子。几年前老霍加去世,女孩去外地上大学,霍加家场交了小霍加打理,现在依然是天山下最大的马场。但是三年前女孩回家过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从马上摔了下来,脚挂在马场护栏的铁勾上,生生把那条左腿给划断了,当时,本来晴空万里的天空不知为何突然就下起大雨,而且一下就是一个月,直到那女孩出院时那雨才停。更奇怪的是,在那一个月里,老霍加的大哥大嫂居然全部双双得瘟疫死了,留下小霍加和女孩,小霍加对女孩照顾有加,女孩就把马场交给了堂哥,自己回学校去了。自此,天马转生的传说被终结。
“仙女会被铁勾把翅膀给勾成那德性,那得是把多吓人的铁勾啊?我们去见识见识一下吧!鲤锦,李唐,有没有兴趣去天山下最大的马场逛逛吗?”冬瓜趴在柜台上完老板娘的故事,回头一脸兴奋地冲慢慢悠悠走下来的二人喊着。
鲤锦又将他那一头黑不黑红不红的头竖得老高,见冬瓜喊他们去马场玩,当即笑道:“不骂我们偷懒啦!老板娘!”
“不去啊,算了,我们走吧!”冬瓜挽着眼观鼻,鼻观心的闻詹平转身就走,见二人追上来,她才温吞吞地回头嘱咐一句:“去玩可以,一人准备一份结婚礼物,可别想去吃白食。”
“喂,你要结婚?不对,你都结了,闻詹平要结婚?也不对啊,难道是我要结婚,还是你?”鲤锦扑闪着大眼与李唐对视,良久,他才想起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啊,你没有钱啊!李唐你
有没有,借我一点,下次还……”
“礼物不一定要用钱买,我就算肯借,你也不一定用得上,所以还是不借了啊,你自己想办法吧!我挑礼物去了,放心,人家不会在乎你送的礼物是买的还是……心意最重要。加油!”李唐拍着鲤锦的肩,意气奋发地鼓励他道。
鲤锦想想也是,礼物不一定要用钱买,但为什么他们可以用钱买而他不可以,不花钱的礼物能拿得出手吗?莫不是要他去泥巴里挖两棵最天然的珍贵药材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人家!重点是,为什么他要送礼物给人家,难道就因为她肖冬瓜要送,他就也要送,他不送行不行啊?
当然不行,虽然不知要结婚的对象是谁,但这种大喜事他要么不去,要去就一定要送礼,还是趁着他们买东西的时候去挖几棵吧!谁让他没钱呢!
“喂,哪儿会合啊?”
“一小时后,前门村。”
“一小时?前门村?哪儿啊?”鲤锦连声追问着跑了出来,可是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哪还有他们一行人的影子,他被抛了。
小山丘上,鲤锦边破坏着植被边盘着:“雪莲算了,上天山来不及了,就采点甘草,虎杖?也弄点吧!再附上说明一份就完美了。”
等着他跺着一脚的泥巴,匆匆赶往所谓的前门村——其实是一家叫前门村的店门口时,那三人看他的眼神几乎可以用可恨来形容,瞧,一向不爱笑的闻詹平,那家伙都露出了四颗牙。
一路打打闹闹走到霍加马场外围时,冬瓜并没有按别人的指引去他们的楼房,而是摆手让他们先走,自己独自一人直接拐进了马场。
这儿的马真的很彪悍,四只蹄子动起来呼呼有力,好像没有再看到人皮驵了。一位正在给马喂食的小伙子看到肖冬瓜朝他那边走去,立即朝她摆手,说了什么她也没懂,小伙子瞧她一脸迷茫样,便改口说了汉语:“客人去那边的办公工找老板吧,他不在这里,这里很脏,您还是不要过来了。”
“哦!”冬瓜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她对马可没什么好感,想想上次悲惨的骑马经历,屁股都还隐隐作痛呢!
“你果然找来了。上次谢谢你了!”背后有人说话,冬瓜吓了一跳,回头一看,上次天山上遇到的那名男子,看来她是没找错地方。
“不敢,举手之劳,我这次来是想送上我的一份结婚礼物,顺便谢谢她!不会不欢迎吧!”冬瓜笑着,揉头跳开一步,之前没站在一起倒没觉得这男子竟然比她高出两个头,真是有压迫感啊!
“是不欢迎,但上门是客,我是不地赶你出去的,那几个是你的朋友吧他们在那边的大厅等你,我带你过去吧!”男子一指远处的一座小公寓房对冬瓜说道。他还真是不客气啊,简直可以跟尸美人闻詹平媲美了。
横穿马场时,冬瓜感慨道:“困在这小小的一块地方,竟然还会被弄伤,她真的是太善良了。”
“有些人就喜欢利用这种善良,我希望你不是。”男子直言不讳,他对冬瓜的敌意还是没消除。看他的人缘还算不错,为什么独独对两面之缘的她态度这么差?“你是不是见识了一些你不能理解的东西,所以才会我这般仇视?”
“我不管你们是谁,想干什么?总之,我不会让你们伤在她,再过三天我就带她离开这里,这三天里我不希望看到什么意料之外事发生,也不想看到意外的人出现。”男子再次怒瞪冬瓜,从冬瓜的角度看起,他的根根鬓发好像都竖了起来。
冬瓜上前,像个老朋友一样轻轻拍着男子的手臂,笑道:“放心吧!马上就会让你知道,我们的出现只会给你们的新婚带来好彩头,你要相信,这个世上永远是好人有好报。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