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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撼动。
只不过本来他们是打算和“臣城”合作,借着它在中国娱乐圈庞大的体量和多方面铺设的渠道来推进各项业务。但是这段时间风云突变,“臣城”如今正值多事之秋,怕就怕合作非但不能继续下去,还被“臣城”所拖累。
策划那么久的计划遇到这样进退维谷的境地,也不知要浪费多少的时间和金钱,说不窝火是不可能的。凯撒也在考虑是否要早点抽身,换一家合作商。
“修梵”工作室,体量太小,想吃也吃不下来啊。
“怎么?你有什么高见?”
“高见倒是谈不上……”
穆远修淡淡一笑,“不过就是觉得有利可图的事情,要大家一起分享罢了。”
凯撒不置可否地勾起嘴角。
一小时后
“那么我就告辞了,一会里欧来接我吃午饭。难得的假期,我可不想浪费了。”
坐在他对面的人的思绪还停留在刚才的对话中,穆远修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然后起身抓起挂在办公室衣架上的大衣告辞道。
“我说……你就那么肯定我会跟你合作么?”
凯撒看着他这般闲适潇洒的样子,颇有些不甘心地问到。
“中国有一句老话: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你又不是什么国际主义精神友人,自然是为财来。我们不过是各取索取罢了。再说——”
穆远修现在窗口,指了指下头停着的那部车,里面的里欧明显也看到了他,伸出脑袋朝他挥了挥手。
“你不是最疼‘小公主’的好哥哥么?就当是帮自家人呗。”
“自家人个屁……”
凯撒发现原来恋爱不止可以让冰块变得有人气。还能让人变的无耻,简直是打开人生新境界。
穆远修走到门边,突然听到某人在身后咬着牙阴测测地问到:“你那么一肚子坏水,我弟弟知道么?”
闻言穆远修好笑地回头道,“你真以为你弟弟是童话里的‘小公主’?”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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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病床上的唐耐特接过一名同样黑发黑眼华裔男子手里牛皮档案袋,眼底里是一片难以言喻的深沉。
这男子叫做陈逸黎,是唐耐特的从小到大的好友,如今担任明面上是他的律师,实际上在洛杉矶第一华人帮派“三山堂”里担任刑堂堂主一职,是唐耐特的左膀右臂,智囊一般的存在。
他其貌不扬,性格阴沉,手段毒辣,无论堂内堂外,提起“陈逸黎”三个字,无人不人闻风丧胆。
“出结果了?”
握着手里的纸袋,唐耐特只觉得这里面薄薄的几页纸有千金之重。
这么多年来,他游走在黑白两道之间,凭借这自己的头脑和手段,带着这群这从小在贫民窟里一起长大的伙伴们,一步步从社会的最底层拼杀到如今的地位。
他如今有了自己的投资公司,又夺取了“三山堂”老大之位,以投资公司为走私所得洗钱,加上眼光极佳,投资屡有回报,一时间在美国华人的黑道里混的风生水起,风头无两。隐隐有称霸华人黑帮的趋势。
加上他容貌俊美,又是知名学府双硕士的学位,吸引了颇多年轻女性。只待在半个月后迎娶报业大王的独生女儿,也是他大学的学妹,维多利亚马克西米立安,人生就无比趋向完美。
如此一来,更是能够掌握美国舆论界的半壁江山,将来即使想在政界出人头地,也并无不可。
谁能想到,三十年前那个被抛弃在孤儿院,之后虽然被收养,但是依然混迹贫民窟的华人小子会有如此的人生际遇。
偏就在这时候,在筹划结婚旅行,顺便去海外“洽公”的他突然晕倒,醒来之后就被医生告知,自己突然得了什么急性肾衰竭,眼看就要一命呜呼,简直可笑!
而就是那么巧,他苦苦寻找的那个失散二十多年的弟弟却突然出现了。
这一切巧合的就像是一个被人静心设计的陷阱,就等着自己入局。
“你自己看吧……”
陈逸黎低沉地说道。
眼神复杂地看了他一眼,唐耐特低下头,缓缓地打开档案袋。
to be,or not to be。
唐耐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命运的选择居然有朝一日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从来都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人生,突然被一纸报告所牵动。
如果里头的结果说那个小混混是假的,不是他的弟弟,那么自己就没有几日的活头了。毕竟像是他这样熊猫血的人,即使找到了同样血型的器官捐献者,依然存在高危的排异反应。
如果结果是真的……那么自己在见到了二十多年都素未谋面的亲弟弟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取下他的肾?
“那个人,现在在哪里?”
“谁?”
“除了他,还有谁……”
唐耐特苦笑道。
陈逸黎吸了口气,嘲讽似地说道:“他说他过几天就要少了个肾,要趁着现在好好玩玩。吃完饭就问维多利亚小姐借了一笔钱……”
唐耐特无力地扶额。
“派人跟着么?”
“是,兄弟们刚汇报过,从酒吧里出来。带着三个妞儿去酒店了。”
“……三个。”
唐耐特嗤笑一声,从袋子里掏出dna检测结果,飞快地看了一眼报告结论。
“妈的……”
在看到那个惊心动魄的数字后,唐耐特暗骂一声,狠狠地将报告扔在地上。
“shit!怎么可能?!”
捡起飘落在地的文件。陈逸黎瞟了一眼,直起身朝着他拱了拱手。
“恭喜恭喜,不但保命有望,好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双喜临门。啊,如果手术进行的顺利,今年年内完婚说不定依然可行那就是‘三喜临门’了。”
“你说的什么风凉话?”
“哪里是风凉话!这不是最好的结果么?”
陈逸黎笑道,“你认下他,他捐个肾给你。大不了你供养他下半辈子,大家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唐耐特张了张嘴,却觉得自己词汇枯涩,实在说不出什么。
论理,那是他的亲弟弟。虽然那时候自己年纪小,不太记得事情,连亲身父母的样貌都忘记的差不多了。
只记得他们全家从大陆偷渡来美国,跟着黑心的蛇头上船被关在一个密不通风的集装箱里。
结果一家四口,活下来的只有他和弟弟两个,父母还没有见到美国的太阳就活活被闷死。
父母死前曾经抓着他的手,让他好好照顾弟弟,自己当时什么话也没说,却是打定了主意要守护唯一的亲人。
那件偷渡案因为闷死四十多个人在国际上引起轰动,他们兄弟两在到达美国后就被安置在了一家孤儿院里。
至今他依然记得孤儿院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