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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那人刚出道时就是黄袍加身,闪闪发光,有无数为业界泰斗为他护身,但是他最吸引人的地方并不是他显赫的家世,而是他那一双迷人的桃花眼。

    宋斯南还记得,就在今年暑假,他和回国的王少鹏在球场刚酣畅淋漓的打完一场球赛,就听到边上的宋之漫尖叫,高举着手机,对宋斯南说:“宋小四,你看他的眼睛和你一样!”

    宋小四扫了一眼那人,平心而论,长得确实不错。但是中二少年却反应平平,说:“那又怎么了?”

    “桃花眼啊!笑起来的时候特别迷人。”宋之漫把手机举在宋斯南脸侧,对照着看,眼里亮晶晶的满是笑意,连风都带不走的喜悦:“宋小四,你长了一双桃花眼呐!”

    原本是要冷嘲热讽一段的某人突然被表扬了,变脸变得极快:“那可不,小爷我英姿潇洒、风流倜傥你知道吗!”

    宋之漫收回手机,丝毫没注意到他在自夸,她整个人都陶醉于那位勾着桃花眼妩媚众生的男星去了。

    宋斯南抬了抬下巴,在空中画了一个弧度。

    右手摸着下巴,欣赏着自己的嘴巴。

    也很好看啊!不薄不厚,即便是不笑,看起来也像是在笑一样!

    还有还有,鼻子也很好看啊!

    看看看,多挺!

    宋斯南用手指把鼻子扭成各种弧度,“多挺多高啊!”

    “真的很帅嘛!宋小四!”宋斯南对着电脑屏幕,完全的沉醉在了自己的“美色”之中,赞美之词一个接着一个,滔滔不绝的。

    直到有声音从窗外传来“对,我是他亲戚。”

    亲戚……

    亲戚!

    宋斯南欣赏自己的表情僵住。

    那什么,宋之漫的“亲戚”……

    这一天,他突然明白了一个词:“美色误人”啊!

    ☆、第三十三章

    宋之漫选了个宁静的下午,冬日的难得晴好天气,暖阳照射,晒得脸颊红扑扑的。宋之漫抱着隋欢留给她的本子,在楼顶一点一点的看。

    她看书的速度其实很快,但是看这本本子的时候却格外的慢。

    因为想和妈妈多待一会儿,多聊聊天,想揣摩妈妈当初的语气、猜想妈妈当初到底是以怎样的心境写下这写字的。

    阳光下,黑色墨水泛着光,带着纸张的年代味,扑鼻而来。

    隋欢在上面写道:

    之漫,你的十七岁,到底是什么样呢?

    我想了很多,想到自己的十七岁,想着或许你会像我。

    又想,不是说女儿随爸吗,或许,你会像你爸爸。

    最后,我终于发现,你不会像我,也不会像你爸爸。因为你只是你。

    原本是有很多话想和你说的,但是话太多,一下子竟不知道提笔写些什么,原谅妈妈啊宋小漫,妈妈的记性越来越不好了。

    那,我们先聊聊爱情好吗?”

    宋之漫往后翻页。

    “遇见你爸爸那天,天气很糟糕,下着滂沱大雨,我穿着白色连衣裙,裙摆都是泥泞,大半个身子都是湿的。

    你爸爸撑着伞,从我身边走过。

    我躲在屋檐处,一个抬头,看到老宋走过去,却在几步之后又绕过来。

    他戴着一副眼镜,轻声问我需要帮助吗?

    我戏谑的说,你能帮我什么呢,把你的衣服脱下来给我吗?

    结果他二话没说,竟真的把衣服脱下给我披上。

    那个时候,我心跳如雷,手足无措,他笑着把衣服递给我,我看着他,呼吸在那一秒停滞了。

    那一刻,我发现我对他动心了。

    之漫,这就是爱情的初衷。

    仅仅因为对方的一个动作而心跳不已,被他的微笑深受其害。

    说的更透彻一些,那就是,在那一刻,我的心跳,只为他。”

    ……

    宋之漫合上本子,抬头看天。天上有云,空中有风。

    她突然想到了在南镇,吴继荣叔父送给她和宋斯南的那支笔。

    心里很微妙的动了一下,她阖上眼,用心感受刚刚那段情绪,却再也没有办法捕捉到半分。

    ……

    没过几天,c市又下雪了。

    宋之漫晚上睡得迟,早上挣扎着从床上起来,一睁眼,窗外是一大片的雪白。

    她嗷叫了一声,艰难的起床洗漱。洗漱好了,拿着东西就走。

    宋之漫今天要去林景芝的药房帮忙。

    别看宋斯南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痞子样,但人家却是正儿八经的知识分子家庭出来的。

    宋斯南的父母都是从医,父亲宋远征是西医,现在是军总院的院长,母亲林景芝学中医,早年也在军总院上班,只是后来在外面开了家中药店,专心的在中药店干了起来。

    宋之漫在放假的时候常常钻到林景芝的中药店去。

    她喜欢看中医看病诊疗的过程,然而这些她都没学会,倒是学会了煎药。

    煎药最重要的是火候,把握火候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心境。

    宋之漫心气平,尤其是对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更是有了十分的耐心和细心。

    今天刚到药店,林景芝便对她说:“之漫,今天有几帖药,特别注重火候,你来帮我煮一下吗?”

    宋之漫连忙点头应下。

    后来后来很久,久到她一个人禹禹独行,当初说好要一直对她好的人远赴重洋,说着以后和她老死不相往来,久到她在漫长的岁月里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人同她闹脾气开玩笑,甚至久到,她都快忘了自己的生命里有存在过那么一个人,她都没有忘记过这天所看到的画面。

    她站在炉前,拿着扇子控制着火候,对着的是一块透明的玻璃窗。

    落地窗外大雪纷纷扬扬的下着,雪势愈来越浓。

    宋之漫只是一个抬头,就定住不动了。

    像是电影画面一般,男主人公穿过马路,迈着长腿,步伐稳健。

    他穿着宝蓝色的羊绒大衣,双手插兜,穿着同个牌子的休闲鞋,从那边缓缓而至。

    他微勾着唇,弯着那双好看的桃花眼,在一大片雪色之中,所有的人世都已远去,车鸣声、人群声都骤然消失,所有的尘埃都归于静谧。

    只有他,迈着步伐,向她走来。

    那一刻,他是风骨清举、闪闪发光。

    宋之漫的眼底滋生了一滴泪,她一低头,泪珠砸在了药罐上,随着高温“滋——”的一声蒸发了。

    男主人公走到她面前,两个人隔着那扇落地窗对立而视。

    他抬手,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指节微曲,敲向落地窗。

    宋之漫终于回神。

    她开口说话,竟发现自己的声音又干又哑:“宋斯南,你干嘛呢!”她很少叫他“宋斯南”,所以说出这声“宋斯南”,让她都有点缱绻的回味。

    宋斯南嘴角上扬,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