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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嗣忍了忍,没说出口这句话。即便说出来,又能怎么样呢?她不喜欢你啊,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你。

    “之漫,你开心吗?和他在一起。”

    宋之漫不假思索:“开心,也幸福。”

    真残忍,在他心上刺了一刀。

    封嗣又问:“你会和他结婚吗?”

    “会。”

    “你……很爱他?”

    “很爱。”

    他沉默了。

    耳边风声呼啸,他低垂着眸,不知在想些什么。到最后,他抬头,朝她露出一个标志性的微笑:“你走吧。”从我的身边走吧,我会一直记得你,在我的心里。

    “阿嗣……”

    “宋之漫,再见。”未来的宋之漫,再见。

    宋之漫定定的看着他,好久之后,喉咙哽咽,她知道他的意思了。声音里带着些微的哭腔:“再见。”

    她往门口那边走,就听到身后一声低吼,痛到极致,她想转头回去看,却被他制止:“之漫,别看我,千万别看我。”

    千万别回头,如果你回头,我就会私以为你对我还有那么一丝的……爱意。

    那我会冲过去,抱住你,死都不放手。

    宋之漫站在原地,没动。

    封嗣看着她的背影,无声的流着泪。

    “之漫,我们两个就这样说再见了吧。”

    “嗯。”

    “以后你结婚,别请我。”因为我会忍不住冲上前把你抢走,哪怕你多不情愿。

    “好。”

    “……你走吧。”他深深的阖上眼,无力的倒在地上。

    宋之漫的腿像是灌了铅一般的沉重,她一步一步走的极慢,下了三楼,她终于忍不住,在楼道里失声痛哭。

    那个白衣少年,曾在她无数个生日时送了她无数个城堡,把她当成公主一样的少年,终于说了放弃。

    那个少年,曾在她的生命中闪闪发光。

    曾给了她无数的动力和希望。

    也曾深情款款和她说“喜欢”。

    可她到底……没能爱上他。

    她这一生,把爱都给了另一个人。

    从此以后,山长水阔,再无他人。

    那一晚,封嗣在天台停了很久。

    他与月色为邻,抬头看着满天月光。

    你们总看到他们为爱坚持十年,可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呢?我也为爱坚持了十年,她也是我的一生挚爱。

    我这一生,爱上她之后还能爱谁?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

    再也不会了。

    因为不会有人再在他最灰暗的时候出现,哪怕是一个笑就能赶走他的内心阴霾;再也不会有人如她般温柔与善良;再也不会有人,让他有一种冲动。

    为爱不顾一切,甚至粉身碎骨。

    她是他的公主,永远的公主。

    作者有话要说:  嗷……

    ☆、第61章

    那天晚上在天台发生的一切, 宋之漫和宋斯南都选择了缄默。

    当然,宋斯南是这么想的。小爷我狂拽酷炫**,用一个眼神就能杀死封嗣那小子,又加上那谆谆教导, 让封嗣对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毕竟像自己这样善解人意还循循善诱劝他回头是岸的人不多了。

    宋之漫没有那么自恋。她只是不想提起封嗣。

    不是她自私, 她曾经很希望能和封嗣成为好朋友,但是不可能。他想要她的爱,而她把爱都全倾注于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封嗣要的, 她给不了。而她要的,封嗣也不愿意给。

    与其继续纠缠,还不如放弃。

    就当做,年少岁月里做过的一个美好的梦, 梦醒之后,生活继续。

    偶尔会拿出来回忆, 感慨曾经有那么好的人温柔善待她, 全神贯注的爱着她。可惜他们不能走到一起。

    有许多因素, 但最主要的还是,她不爱他。

    ……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就是夏末。

    那天宋之漫刚好不上班,宋斯南则是因为周末的缘故待在家里。

    宋之漫坐在客厅的羊绒地毯上, 阳光穿过玻璃,热度消减不少。晒得她身上热烘烘的。宋之漫顺着毛线的毛,突然对沙发上玩手机的人说:“宋小四, 你有没有觉得毛线的毛,太长了?”

    “长吗?”宋斯南朝这边掀了下眼皮,“是挺长的。”

    “我们下午送它去理一下吧。”没等到他回答,宋之漫就拉着毛线的爪子,“毛线毛线,待会要带你去剪头发啦,开心吗开心吗?”

    毛线嗷呜一声,被长毛覆盖的眼珠子都看不见了。

    “下午不是要带小鹿去游乐园吗?你确定还要带这狗去剪毛?”宋斯南一把扔了手机,赤脚走过来,伸手一把抓着毛线。

    突然起来的腾空感,毛线惊慌失措,四条腿在空中乱蹬。

    “这毛……”宋斯南审视了一番,决定道:“小问题,我来剪。”

    宋之漫被他的话给惊到,“宋小四,你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项技能了?”想了想,她又觉得不对,“你不会在诓我呢吧?”

    “嘿,我没事做诓你干嘛。”宋斯南对她挑了挑眉,空着的手,挑着她的下巴,说:“小爷我今天就给你露一手。”

    他把毛线给搭在肩上,毛线挣扎着,想要从他肩上跳下来,宋斯南又掐住它的脖子:“狗,别闹。”

    “是毛线!”宋之漫瞪大了眼。

    宋斯南咽了下口水,“毛线,别闹。”

    “哎你把剪刀放哪儿了?”宋斯南环视了一圈,愣是没找到居家必备品之一,疑惑:“你不会没剪刀吧?要不就你做手术的时候,拿来剪缝合线的那剪刀也行。”

    宋之漫好笑的白了他一眼,“你找不到还怪起我来。”她起身,往书房走去。

    宋斯南是不去书房的,因为那儿太多医学用书。

    他自从mba毕业之后就没再看书,可能是那个时候看的书太多了,现在一看书,眼就晕。

    而且宋之漫喜欢清静,她看书、看病例的时候都是在书房,宋斯南不敢去打扰她。

    算起来,他进书房的次数屈指可数。

    宋之漫在那翻箱倒柜的,估计也是忘了剪刀到底放哪儿了。宋斯南这会倒也不急了,前几次进书房都是那支笔啊,用电脑收个文件什么的,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会儿倒是有时间了,慢悠悠的打量着。

    眼神突然停在某个角落。

    他眯眼,似乎不太相信,把毛线给放下,拍了下它的屁股:“狗,自己玩去。”

    “是毛线!”一头钻进箱子里的宋之漫再次纠正。

    宋斯南:“……臭狗。”

    “宋小四。”她语气里带着情绪。

    宋斯南立马反应:“乖毛线,自己玩去。”

    他又站起来,看着书柜最上层摆的东西。他朝宋之漫吹了声口哨:“最上面放着的是什么?”

    宋之漫无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