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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6

      心中有火焰燃烧。

    “你就为了这个完全没被证实过的理由,杀了这么多人。”她咬牙切齿地说。

    “总要试一试。”诺亚理所当然地说,看着安叙眼中冒火的样子,竟然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他说:“难道你不会试试看吗?我以为我们是一样的。”

    “谁跟你一样了!”安叙脱口而出,“你根本没把他们当人看!”

    “我正是把他们当成人看了啊。距离上一个时代已经过去三百五十余年,人类已经生养众多,而我只杀三分之一。”诺亚笑道,“难道你不是如此吗?”

    他的言下之意非常明显。

    诺亚把所有人,包括国王与教皇,亲属与信徒,统统当做人类看待,只是他并不把人当作同类罢了。他决心杀戮时既不欢喜也不愤怒,只如农人收割野草,镰刀提起,野草倒地。而后他说,你也是如此。

    神眷者诺亚在很早之前就断定了这一点,他在放养的某一日发现神眷者安娜变得不把人间的任何事、任何人放在眼中。他为此惊讶过一阵,因为他曾经遇见的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姑娘并没有这种魄力,现在安娜与曾经判若两人。是死里逃生让她性情大变,还是她根本就被魔鬼附身,真的成为了另一个人呢?诺亚并不计较答案,他只要知道对方与他一样以万物为刍狗就够了。

    只有有神灵视角的人,才有了与诺亚对话的资格。

    然而诺亚的认知只对了一半。

    换成早一年前,甚至早几个月前,安叙大概都要对此哑口无言。她的确没把人放在眼中,一个梦境和游戏算个什么事?自己也不把世界当一回事的人,实在没资格数落别人不像话,就像一个加入善良阵营的玩家不能指责邪恶阵营的玩家,谁都在砍npc砍玩家,就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了吧。话说回来,如果放飞自我时期的安叙,她也不会为诺亚的所作所为如此生气。

    现在不一样,安叙已经决定不再关心真实和梦境的差别,把这个世界当真的,好好在亚默南生活下去了。损失不再仅仅是“哎呀我好不容易收集的角色死了”,死去的是活生生的人,安叙在这里的同理心复苏了。

    “我跟你一点都不一样。”她一字一顿地说,“我有重视的人,我有同伴,我才不会去毁灭世界。”

    “这就是我们的分歧点。”诺亚面色不变道。

    “哈!刚刚说过我们一样,现在又说分歧点?改口倒挺快。”安叙嘲笑道。

    “我们非常相似,不代表我们没有分歧,我所知道的两任神就完全不同。”诺亚平和地说,“我刚刚所说的就是第一任神,祂出现在旧圣经和光明圣经当中,杀了万万人,却让活下来的人们无比爱戴崇拜。而眷顾我们的是祂的继任者,它无比仁慈温柔,因此,当了三百五十多年的原料。”

    亚默南是有“神”的。

    不过,神是什么呢?有人说祂强大得能在一念间创世灭世,有人说仁慈地听取祈祷,另一些故事里祂又显得斤斤计较,会为一点贡品的缺少大发雷霆。亚默南是有“神”的,然而正如每一个越来越夸张的传说故事,神灵并不像故事中一样无所不能,那个神性的……生物,大概只能被称作神灵故事的的原型。

    原型比传说合理也朴素得多。

    很久很久以前,一场流星雨撕开了天幕。之前的世界如何已经不可考,陨石雨的来源也不可知,是神灵的怒火、魔鬼的恶作剧还是两者陨落时产生的震荡呢,一种不属于人间的力量在世界上蔓延开来。

    人类的历史几乎断代,真相没有留下来,只留下似是而非的夸张传说。这世界上大概只有神眷者们可以回想那个时代,“起源”就像血缘记忆,在他们被陨石的力量洗礼后,分享了那个没有史料的过去。

    陨石雨落地,普通的动物在陨石碎片辐射出的力量影响下变异,拥有异能的动物,也就是异兽,让人类领地急速减少。人类也因此变异,但或许因为对陨石没有动物那么敏感,人类依然在异兽的攻击下苟延残喘,挣扎求生。

    有一只鸟儿,有幸被陨石碎片击中又没有死去,镶嵌在它左翅的陨石碎片让它慢慢变得强大,不过却没被完全消化。脱胎换骨的巨鸟继续遵循本能南北飞,陨石给予它永生不死的能力。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成长后,巨鸟渐渐变成了活体辐射源,飞到哪里,哪里就形成兽潮。

    (“你之前攻击过那只鸟,还差点成功把它左边翅膀里的陨石挖出来。”安叙说,“可惜被我打断了。顺带一提,多亏了你给它的旧伤,我才能解决掉它呢。”)

    (“那真是太好了。”诺亚依然笑容可掬,“比起将一只畜生留到最后,我自然更高兴看到一名可以交谈的对象。”)

    有一头绵羊,吞下了一块陨石残片,有幸没有爆体而亡。

    这并不算稀奇,那个年代的大地上其实有不少吞食了碎片的幸运动物,虽然它们也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和漫长的寿命,但它们并没有因为陨石生出灵智。巨鸟的智能并非陨石带来的直接影响,不如说是它活了这么长时间后好歹长了点脑子。在那个起源的年代,得到陨石碎片的动物,也只是特别强大的异兽而已。

    绵羊就是其中之一,它的不同之处大概在于,它相当弱。

    候鸟变化后依然会南北迁徙,它变成冰鸟和火鸟能力源于候鸟希望调节温度的渴望。肉食和杂食的动物变得加倍具有攻击性,它们进化出方便捕猎的异能。草食的野生动物跑得更快、藏得更好,它们进化出避免被捕猎的异能。然而这只绵羊却是彻彻底底的异数,它生于羊圈之中,属于用来薅羊毛的毛羊而非肉羊,生来没挨过饿,也没遇到过危险,勉强能称得上生存之道的东西,大概只有讨主人喜欢,好多得一瓢加餐吧。

    绵羊进化了,它不能飞天遁地,不能藏于丛林,速度不快,力量不强,没有半点攻击手段,身上的肉中却洋溢着美味的能量。这样不折不扣的大肥羊,理当在陨石雨的第二天被捕猎者吃掉,然而就是这种废物,活到了最后。

    它的能力就是讨人喜欢。

    确切的说,不止是讨“人”喜欢,它讨一切生物的喜欢。接近这只大绵羊的生物都会被影响情绪,乃至产生幻觉,将它当做最值得尊敬、最需要保护的东西。它要喝水,便有山羊成群带着它前往水源,气势汹汹的老虎扑过来吃掉了山羊,一进入范围就被影响,开始代替山羊带路。它要进食,整片森林的猴子、松鼠等等就会给它采摘最鲜嫩的草和最甜美的果子。它要过河,鳄鱼排着队给它当踏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