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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备胎心里苦 作者:君子为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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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备胎心里苦 作者:君子为庸
,可这么重要的场合,原本就是坐着轮椅也得去凑凑热闹才是。
况且听医生说他这段时间恢复得不错,支撑下来一场晚宴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
叶之承从来都是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人渣,诚然他在刚刚得知自己冤枉了唐之言的时候有过些愧疚,可唐之言姿态放得太低了,倒让他觉得自己也是情有可原的起来。
这种感觉在处死替死鬼杜朗之后更是高炽,他甚至有些埋怨对方不早点把真相告诉他,害他在家族属下面前闹了这么大一个乌龙。
他这一系列心理变化沈悠是知道的,也早有预料,他从来就不指望用唐之言本身受的苦处来折磨叶之承――有些人是永远不会深刻自省的,按照原来的发展状况,唐之言死之后叶之承绝不可能一辈子不知道自己这事儿做错了,尤其是李天阳和大小姐一再在他面前耀武扬威,事实的真相已经再明显不过。
然而终其一生,他也不过是抱怨痛恨背叛自己的女儿,从未表现出过一点儿冤死下属的悲愤与痛悔。
这次沈悠加大了唐之言身上的筹码,倒成功让叶之承恐惧自责了许多时候,但也仅止于此了。对付这种人,除了当面狠狠打肿他半张脸外别无他法。
在这一点上,原来的大小姐做得其实相当成功。
叶之承纡尊降贵地打算亲自去唐之言养病的地方探探病,顺便把晚宴的事情通知他。实际上几天没见,他还真有点想那个人。
放在身边的人总是要赏心悦目才好,现在这些小孩儿们差的太远,简直连唐之言一根指头都比不上。
叶总好些天没有美人儿洗眼睛,早无聊得受不了了。
他却没想到,几乎在同一时刻,另一边的李家老太爷也收到了同样的请帖。
“天阳……和叶婷?”老爷子捧着暗金色的帖子,眼中有些疑惑,“叫天阳与我同去也就罢了,这叶婷是何人?啧……听着倒有些耳熟啊。”
他面前的黑衣男人毕恭毕敬地半弯着腰:“家主,是叶家大小姐,叶之承的独生女儿,现在住在天阳先生的别墅里。”
老爷子面色一变:“叶之承的女儿,住在天阳家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回家主,上次天阳先生带回来关于货物的消息,其实就是叶婷给他的,两个人现在正在交往。”
怪不得……那时候还有人疑惑过李天阳什么时候在叶家混到了能窃听这种机密情报的程度,若不是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还拿出录音笔作为证据,李家也不会那么草率就布置了抢货的行动。
只是……老爷子面色一沉,马上想到:那次的行动李家可是被坑得不轻,如果消息是从叶家大小姐那儿得来的,会不会是叶家针对他们的一个陷阱?
不……不会,叶婷和她父亲一样,都是没什么脑子的货色,她会有胆气这么摆李家一道,还施施然跟着李天阳逃出家?不可能。
看来上次的情报分析应该是对的,唐之言那个狡猾的狐狸,为了找出内奸,竟真是把家主都给骗了。
――他还真不怕暴怒的叶之承一个没忍住直接把他处死,这小子,对自己也是狠得厉害。
老爷子想到这里,心里不免有点淡淡的苦涩。
他自己培养的几个接班人诚然能力都不错,比叶之承那个不成器的强了不止一星半点儿,可就算几个人绑在一起,也未必及得上唐之言的一根手指头。
唉,不想了,想多了也是伤心。
真不知等他也坚持不住去见老对头了,李家还能跟叶家分庭抗礼多久。
――――――――――
唐之言住在叶家的别墅里――他不是没有自己的房子,可他的身份算是叶家的半个家臣,从叶老先生在世起,他就一直跟叶之承被一起养在这间大宅子里。
那时候两人同进同出的,尽管叶之承大六岁,可不解内情的人看起来还觉得他们似乎同龄的朋友。
朋友?叶少爷从没把这两个字安到唐之言身上去。
有甘松的调养,沈悠这段日子恢复得很不错,他早就能自行在院子里走动,做一切不太费力的事,叶之承忙于抱着秦家大腿打压李家不怎么回来,他倒是正好自得其乐。
除了身体虚弱一点,身上还有些不好愈合的疤痕以外,现在的唐之言和出事前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反正他总是清瘦而苍白的,过多的工作与思虑让他过得很不轻松,这次养病,反而把眼底下淡淡的青黑都养没了去。
巧得很,唐之言和沈悠都甚是喜欢茶道,茶能凝神静思,兼可修身养性,沈悠能下地不久就开始天天在院子里鼓捣茶艺,几天下来,那一片区域都被染上了淡雅的茶香。
叶之承好不容易回来,在临湖的亭子里找着他,正看见清隽的青年低垂了眉眼,白皙修长的手指捏着紫砂茶壶,淡绿色的茶汤从壶口注入到小杯里,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
像是听到他的脚步声,纤长的睫毛微微一颤,唐之言继续低头摆弄茶具没有抬头,清润的声音却如以往那样响起来,掺杂了淡淡的笑意。
“可是家主回来了?这庐山云雾第二泡味道正好,您有口福了。”
纪常挠挠头:“这玩意儿开始时新鲜,叫多了总觉得文绉绉的,还是不够亲切。”
他眼珠子一转:“我们不说这个,你可知道今日城中是什么日子?”
“不知。”
纪常被他这回答噎得翻了个白眼儿:“你怎么就这么不会聊天儿呢,以后见着喜欢的姑娘要也这样,管保你一辈子甭想取着媳妇儿!”
不待韩城回答,他便继续叽叽喳喳地科普:“今天是万花节,姑娘们都上街上赏花看戏,走走走,上次出征在前线磨了大半年,我带你去瞧瞧新鲜!”
第115章 与你地老天荒10
请至少购买一半v章么么哒~ “不不不应该吧, ”甘松也混乱了, “不可能,完美备胎怎么可能对其他人产生感情, 再说前世他们见面的时机也不一样, 韩城带着纪常呢, 更不会多看其他人一眼。”
“可是……”沈悠咂咂嘴,“莫川这幅韧劲儿看着都害怕, 他要真喜欢韩城, 没理由前世能甘心放他就那么暗恋纪常一辈子。”
甘松悚然道:“你说……他不会用纪常威胁韩城……吧?”
“……”
“……”噫这个世界好可怕好想回天界!
沈悠努力镇定:“应该不会的,韩城是那种宁愿鱼死网破的性子,和唐之言可不一样, 莫川要真敢那么做, 就算他能为了纪常忍一时之辱,纪常死后他也绝对是领兵反了大启的节奏。而且就他给莫川带兵打仗的那个尽心尽力,他们俩的关系绝对差不了。”
就这么消磨了一个月,沈悠对莫川的感觉已经从防备变成了无奈。
――好歹也是一国之君呢,能别经常像个无赖似的赖在那儿赶都赶不走嘛,这点儿和李明章明目张胆的耍赖还真有点儿共通之处,难道做国主的都要有这么一副厚脸皮?
而对于莫川来说, 他更是找出了韩城隐藏在冰冷外壳下的宝藏。
他发现那个总是面无表情放冷气的青年时常莫名发呆,喜欢晒着太阳懒懒地躺着,还会泡一手好茶。他每次都会注意到,对方在表面对自己的行动无动于衷时耳尖微微泛红,眼中闪过好看的光彩。
韩城就像是被寒冰包裹的美玉, 会让每一个有能力穿透他冰冷外表的人心醉其中,不能自拔。
莫川想不明白那纪常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这世上最好的人把世上最深的情摆在他面前,他竟能视若不见轻易践踏,他更想不明白李明章是怎样的有眼无珠,才会七年都看不到这人的好,最后为了些莫须有的罪名把人往死里逼。
总有一天,这些人定会为了自己的错过而悔痛终生,他坚信这一点。
经过一个月的精心养护,到底是年轻,再加上本身内力不俗,韩城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难得这天早上阳光暖而不烈,他大早起来,突然起了兴致跑到院子里想松散松散。
莫川叫手下人天天像伺候祖宗似的伺候他,在床上躺着骨头都快酥了。
韩城本身是使剑的,他那把长剑传承自记事起就从未见过的父亲,说不上多么神兵利器削铁如泥,却对他有些非比寻常的意义。
李明章确算是一代英豪,竟将他的剑也一并给了他。
剑为兵中君子,可事实上,战场厮杀那一把雕饰精美的长剑没有除了显示身份以外的任何意义――也没谁会拿着珍贵的宝剑去搏杀,所以韩城真要论起来,拿枪的时间却比拿剑的多。
不过,他还是更喜欢长剑。
清晨的院子里很静,空气还湿漉漉的,远远的能看见些行色匆匆的下人们忙活着手中的工作,每个人都尽量放轻动作,以期不打扰到还在休息的主人们。
沈悠没有管他们,只径自寻了僻静处,活动开手脚,便将剑缓缓□□。
这确实是一把好剑,剑身雪亮,锋刃削薄,清凌凌地反射着阳光,使得青年本就冷然的面孔更加寒气四溢。
沈悠深吸一口气,左腿使力,右足轻出,左手并了剑指,右腕一带一挥便是完美的出招式。
宝剑“唰”的一声,劈碎了面前落叶上莹润的露水。
之后的动作便行云流水地使出来了,绿竹掩映下的玄衣青年动作翩然,圆融如意,银亮的剑光时而乍然流泻出来,那其中的凌厉令人望而生畏,却连周身一片叶子都未波及。
莫川来的时候,沈悠堪堪把那套“太玄剑”演练到末尾,他敏锐的五感已经察觉到有外人靠近,却还是尽善尽美地将最后几招施展出来,才收剑直立在一株翠竹旁边,轻轻将腹中浊气吐纳而出。
莫川眼睛亮得摄人,用尽了力气才让自己只是扯出一个赞赏的微笑,抚掌叹道:“好剑法!”
沈悠没接他话茬,只略略一点头,还剑归鞘。
莫川定了定神,上前一步,自袖中抽出一条雪白的绢帕:“你伤还没好全,自己注意着点,可别着凉。”
韩城冷漠的脸上隐隐闪过一种类似于无奈的神情,沉默地接过帕子,自己拭了拭额上的薄汗。
他长到如今二十有三,还从没见过像莫川这样的人――明明是身为一国主君的高贵身份,对他这个丧家之犬的态度却堪称小心翼翼,这段时间以来莫川几乎把所有不用处理公务的空闲时间都耗在了他身边,比拨过来贴身服侍的丫鬟还要尽职尽责。
这人将姿态摆到这样低,反倒让他有种无所适从的虚弱感。
莫川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没遮着掩着――虽然他百思不得其解那时才和自己见过两面的启国君主怎么就忽然生出了异样的情愫――但面对这样一个打又打不过,骂又骂不得,还费尽心思讨好自己的人,他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沈悠把帕子握在掌心,摆着冷脸愣愣地出了一会儿神,最终只憋出一句话:“谢谢。”
莫川却不在意他的态度,甚至还显得对这回应满心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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