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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的叫个不停,似乎就要醒来了,王义给他用了迷药,他要让朱祈也被蒙在鼓里。
没有人能忤逆王义,朱祈,但是如果你死了,沐风就会恨他,你占有了他的女人这么多年,他可以为了沐风不报复你。
但是,你得看着沐风走进他的世界,这是他胸口这一刀,你该负责的。
王义幻想沐风穿上白纱走过他铺的路,他们可以相互依偎。
是沐风告诉王义,生活其实可以五光十色,站在高处也不会感到寂寞,是她告诉王义,不必低头看人让脖子酸麻难受,她让他享受与她平视时恬然着、快乐着。
朱祈,王义不认为你比他需要沐风,他们是一样的人,但朱祈你不是,所以你争不过王义。
就算她怀着你的孩子又能如何?
王义要的是沐风的一切,她能坦诚的告诉他她怀孕了,这份勇气让王义赞赏,为了奖励她,他会成为一个好父亲。
胸口的重伤,是拜她所赐,这要是传了出去,或许会成为最热议的话题,但是王义珍视这一刀,它让他疼得清醒,一切将会从这伤口里演变而来,他相信,这辈子再也不会无聊。
沐风给王义打电话了,这还是第一次,新婚前一夜,他们或许可以好好聊一聊。
如果她喜欢甜言蜜语,王义想自己还是可以对她说:“沐风,能遇见你,我很满足。”
是的,满足。
当世界万物都没法填补他心中的空缺时,她的出现无疑是最耀眼的,但是王义不明白沐风在说什么。
“你用树枝刺穿了我的身体,但我的线还在祈手里,所以抱歉,我要回去了!”
回去?回哪里去?她的未来在王义这里,她根本无处可去!
祈?朱祈?
又是朱祈!明明答应嫁给他,又想反悔了?
沐风,你老是不长记性,我说过,你是我的,我不会让你逃!
以沐风的力气,派两个人过去抓她绰绰有余了,她非得逼王义使用强硬手段才好。
这一次,王义要让沐风深深记住,她只能为他一人所有!
王义从来不去碰沐风,不是不敢,而是想留着这份纯净,等到最恰当的时机让她体会。
她不是王义玩过的其他女人,她们和沐风没法比。
但是现在,他决定把自己的气息刻在沐风身上,即便这个行为让她厌恶,即便就像朱祈所说的,她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理他。
但是,沐风你忘记了,他王义才是你的合法丈夫!
等待让王义原本狠厉的气息渐渐消失,如果是平常,他们早就向王义汇报消息了,但为什么一直没有回应?他开始坐立不安,一种不好的预感让他没法再等下去,在发现联系不到他们时,王义快速起身追去。
胸口的刀伤又开始隐隐作痛,王义想,沐风胆气够足,或许那两个人已经命丧黄泉了,但是没关系,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沐风,王义会帮你把这一切洗得干干净净。
乖乖等他,他来给你善后。
跳下清水桥,王义穿过花园小径的时候,嗅到了浓重的血腥味。
鲜血沿着假山的石壁流到了地上,弄脏了一大片石块,旁边的草坪踩出了两双男人的脚印,杂乱无章的粘着干涸的鲜血逃上了远处的暗影处。
王义只觉身体两晃,一口气血涌进喉间,差点失去了脚下的平衡。
他见过太多的鲜血,看到血量大致就能知道出血口有多大,知道这个人高多少重几斤。
深吸一口气,睁开眼,王义有些踉跄的沿着一路血迹向草坪上走去,曲曲折折,可想而知这个人走起来摇晃成什么样子。
它们横穿花园小径,在景观树根汇聚了一小滩,然后又零零散散向前蔓延,越来越少,越来越少,最后停在了一处阴影里,屯了一堆已经被泥土吸干,血迹旁遗落了一把钥匙,王义弯腰捡了起来,抬头看向面前的房子。
与这里,仅仅五米的距离。
王义记得那一天,朱祈在现场直播奔向沐风的时候,门与她的位置,也是隔了五米。
门没有关,王义就这样轻轻松松的走了进去,客厅的那一圈窗户开着,十米长的纱幔从屋顶垂落,风扬起它们不停的飘飞,如果不是屋顶的蓝色灯光投影出美丽的光线,这就像是墓场高挂的绸布。
王义看到客厅中心高耸独立的平台,围绕它的垂曼和细管风铃参差不齐的飘在睡莲池上,让人不禁陶醉在这样唯美的画面里。
透过平台上透明的玻璃围栏,他看到朱祈搂着沐风,坐在圆圆的小床上,望着玻璃墙外漆黑的天空。
沐风的脑袋无力的搁在朱祈的左肩,血水弄湿了他半片衣衫,他却笑着问她:“丫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现在屁股坐的地方,就是风筝起飞的最准确位置,你看,线还插在这儿。”
平台唯一的那个精致的雕花摆设上,托着一个陈旧的风筝线轮,凯夫拉的断点十分的平整。
沐风的话飞扬在王义的耳边。
“你用树枝刺穿了我的身体,但我的线还在祈手里,所以抱歉,我要回去了!”
原来,这里是他们约定好的地方。
王义终于明白朱祈当年为什么偏要抢走这里,因为他一直相信,沐风会回来。
或许一直是王义错了,沐风从来不是他的女人。
他也一直知道,沐风,从没爱过自己。
王义以为她是风,让他如沐春风,可原来,她也在沐风,在沐风的风筝。
有风再次灌了进来,风铃被撞得叮当作响,王义在这悦耳的铃声叮铃哼唱里,听到朱祈掩饰不住地愉悦声调:“丫头,你听!路引的铃声说,我终于可以摆脱‘旺财’这个俗气的外号了!哈哈哈!”
没有人回应他,只有王义能看见,满室的风摇摆着这里的一切。
包括沐风那束被扯松的、血淋淋地齐腰马尾辫。
第60章 曼漫长路(上)
小曼生来贫穷,和平庸的母亲相依为命,看多了妈妈被人欺凌,也受够了被人嘲笑。
长辈都说小曼长得好看,说这种长相将来都是住大房子的,小曼小时候不知道大房子能有多大,直到遇见了潘。
那个时候她还很小,特别讨厌在学校念书,同学老是说她身上的衣服没档次,然后指着自己的裙子抬着下巴说五百块买的。
五百块钱对小曼来说都像天文数字,但是潘让她知道,五百块的裙子跟垃圾根本没区别。
那时候起,她们看到小曼就开始自惭形秽,对她脖子上的项链流口水,窃窃私语说什么什么牌子,多少多少钱。
小曼对此不屑一顾,甚至拽下来直接扔掉,等走到拐角回头,看见她们为这个项链大打出手时,竟意外让她的内心充满了报复的快感。
那是小曼笑得最大声的一次,曾经趾高气昂在她面前摆谱的人,竟然也有一天趴在地上去捡她扔得垃圾!
小曼至此爱上了挥金如土的日子,走到哪里都被人笑脸相迎,她再也不需要因为羞愧而低着头走路。
可是小曼万万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