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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关系。”即使走到这一步她也没打算卖了自己,无论是面对顾恒,还是言哲翔。
“我答应在没有你允许的前提下,不会强迫和你发生关系。”
“不管以任何形式。”鉴于方才的事,叶希轩觉得有必要重点说明,说着她伸出手,示意言哲翔拉钩。
不计后果惹怒言哲翔而的只有叶希轩,在下一秒又令他回嗔作喜的还是她叶希轩。“叶希轩,光凭你的拉钩实在不作数。”指不定转眼就被她抛诸脑后。
言哲翔牵过叶希轩的手,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枚戒指,顺势套上了她左手的无名指。“这是提醒你时刻牢记自己说过的话。”
“我的记性没那么差。”言下之意,她不需要这样的提醒。
叶希轩的话音才落,言哲翔便脱口而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不难想象言总裁是对此耿耿于怀了多久。“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考验她的记忆力?可言哲翔这么问,一定就不是她记得那么清楚的一次。
“等你记起来了再说自己记性好。”即使之前就明知叶希轩根本不记得,但真当她又表现出这一面时,言哲翔发现自己仍旧不能以平常心来对待。“现在,吃饭。”
第一次,言先生煮的饭,叶小姐吃得索然无味。
他说,我想我是恨你的。
如同她呆在顾恒身边,她的存在提醒他,退而求其次的悲哀。叶希轩不得不承认,每一次顾恒企图在她身上寻觅哪怕一丝和季伊然的相似之处时,欣赏他从落寞,失望到绝望,又因为她刻意的不经意而死灰复燃,那凌迟般地循环往复,这么多年来一点一滴地噬骨蚀心,如果不是顾恒做得太绝,她还当真做不到。
所以,言哲翔也一样?恨她,却陪在她身边,打算等她慢慢习惯了,继而再骤然抽离,让她尝尝作为失败者的滋味?那么恭喜他差不多成功了。
可……为什么呢?
第106章 第 106 章
第一百零五章
关掉书房的灯,言哲翔停留在卧室的门前,搭在门上的手有些犹豫,这个时候她该是睡了。推开卧室的门,厚厚的地毯遮掩住了他的脚步,言哲翔轻轻地哪走了她手里的书。昏黄的灯光洒在她的脸上,紧蹙的双眉,轻颤的睫毛,即使在睡梦中她仍是不安稳的,从前她的寻思中从来无关于他,今晚他特意给她出了一道难题,不知她的梦里是不是会因此有他的出现
言哲翔掀开被子,在叶希轩的身边躺下,伸手将她揽进了怀里。拨开她额前的碎发,和过去一样,言哲翔企图抚平她眉间的不安。指尖停留过叶希轩额间嘴角残留的伤,言哲翔有些后悔没早一步替她清理掉那些独占了她记忆的人,那样他也不用在这里生闷气,不过真要这样做的话,他必须确保她这一辈子都记不起那些他也不清楚的事情来。
分开的这些年言哲翔曾庆幸过叶希轩的不记得,那天大吵一架之后,年少气盛的他索性一心扑在了工作上,接连几天都没回过家。而当他回去的时候,等待他的就是空荡荡的房间和一封离婚协议。
彻底和叶希轩断了联系的言哲翔只得回到s市,这是仅剩的和她有关的地方。那段时间他频繁出入叶家,所以才会有后来那么多无稽的传言和揣测,事实上对言哲翔来说叶希媛不过是一个号称叶家大小姐的陌生女人。终于有一天,无法再冷静自持的他向叶希轩的父亲摊了牌。
“轩轩她……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言哲翔至今还记得自己得到的回答,以及当时脑海中一片空白的感觉。
好在对言哲翔而言,认错了谁也不可能认错那个女人。面前的人是怎么惯着叶希轩的,他很清楚,不然也不可能让她养成那样的个性,之所以把她驱离自己的羽翼必定有不能言明的原因,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被随便探明的。
后来言哲翔花了近六年的时间让叶希轩的父亲渐渐信任自己,才能在他弥留之际愿意将叶希轩的一生托付给自己。尽管从始至终他还是不清楚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从那只言片语中,言哲翔知道对叶小姐来说不记得是最好的。
或许是感受到了熟悉的安全感,叶希轩自动自发地往言哲翔的怀里钻了钻。这个不自觉地小举动显然取悦了言先生,他们之间的纠缠不单单是他一厢情愿,至少她习惯他的存在,对叶小姐这样的人来说,习以为常很难,戒掉习惯更难。
同样言哲翔也习惯了,习惯了去恨她,那个从小和自己对着干的叶希轩;长大后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甚至不告而别的叶希轩;以及现在记起了一切却唯独忘了他的叶希轩。除了恨,言哲翔实在想不到被她罔顾的自己该用什么样的字眼来形容这段互相看不顺眼的羁绊。
和叶小姐习惯性逃避不同,言先生,就算是恨,对于这个世上唯一一个能够激起他如此强烈情绪的人,他从来没打算放过手。
叶希轩的梦里还是那个小女孩和那个不讲理的小男孩,一个还是那样冷冷淡淡,而另一个仍旧是趾高气昂。
“我和你道过歉了。”事实上男孩并没有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
那天为了不允许女孩继续说他讨厌,男孩学着电视剧里的情节,可现实却是截然相反,不但变本加厉地惹恼了女孩,更是惊动了大人们,他不但被逼着心不甘情不愿地道了歉,还被父母勒令看管了起来,生怕他再去欺负女孩子,因此男孩都大半个月没见到女孩和她说过话了。
男孩觉得大人们偏心,明明被咬破嘴唇的是他,不过他男子汉大丈夫,大男人不记小女子过。“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什么?”男孩拿了一叠粉红色的信封不厌其烦地在女孩面前晃呀晃的。
到底还是个孩子,女孩还是忍不住好奇的,可惜她还是弄错了重点,心想:原来还有男孩子这么喜欢粉红色呀。对小孩子来说,粉红色该独属于女生,这个观念可谓是根深蒂固。
看来电视剧还是有点可信度的,误会了女孩的意思的男孩勉强按捺住脸上的得意,继续炫耀:“这些是情书,情书你懂吗?学校里的同学偷偷塞给我的,都是女孩子哦,比你漂亮、比你可爱的女孩子哦。”事实上班里的同学谁是谁男孩至今都还没弄明白。
女孩抬眼,歪了歪脑袋,一副云里雾里的表情,直到那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背着书包向女孩走来。
女孩立刻抛下男孩,兴冲冲地跑向少年,和刚刚的冷漠不一样,她的脸上洋溢着乖巧甜美的笑容。一旁的男孩看了有些怔忡,同时又鼓着脸,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