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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宿拉住她,:“很快我就得回去了,稍后教我射箭的夫子要来。”

    哼!九婴把人往外推,“那就去忙你的好了,我要走了,和新交的朋友离开!你就和书做朋友好了,也可以和铁蛋做朋友。”

    大人都在旁边笑呵呵的,不把小孩子的话当一回事,倒是星宿急了,“去哪里?什么新朋友?”

    “就是新朋友,总是陪我玩的新朋友,他比你好一万倍!”

    虽然嘴上这么说,九婴还是有些犹豫的,应该是没有一万倍拉,大概多根手指的长度,或者更长点?

    被这一万倍吓到,星宿慌了,红着脸小小声道:“爹娘说,只有现在认真读书,长大了才能娶你做新娘子。”

    担心她在自己看不见的时候真和人跑了,星宿着急,“我这就和爹说去,我不读书了,你别走。”

    九婴抓了抓头发,偷偷看了看涨红脸的玩伴,“那就....不走了吧。”

    书院门口,鬼王依旧等在门口,看着熟悉的小身影出现在街角,牵着小手到院子里,一挥手,井里就冒出一股水柱,水柱拖着装着水嫩嫩杏子的竹篮。

    “可甜。”

    他笑,不枉费他挑拣了一夜,手里被塞了一个大杏子,两人蹲在井边,吐了一地的杏核。

    吃完杏子,九婴砸砸嘴,拍了拍圆滚滚的肚皮。

    “我决定了,不能和你走。”

    看着她小大人的模样,鬼王有些落寞,“为什么?”

    “因为我得成为别人新娘子,我走了,他找不见我,会哭的。”

    是这样么?鬼王点头,坐下,看着旁边小娃娃乱晃的小脚丫。

    是啊,凡人是要娶妻生子的,而且她也会长大,也会老去和死亡。

    九婴从怀里掏出一本册子,“星宿说,人人都有名字,有名字就会有想起来的时候,虽然我不能和你走,但可以帮你找名字。说不定你看着看着,就能想起来自己叫啥了。”

    鬼王点头,把头垂得低低的,配合她的身高,一大一小挤在册子前。

    “这个字怎么读?”

    “峰”

    “这个字呢?”

    “舔”

    “这个字呢?”

    “.......”

    这个场景有些熟悉,树枝上黄鹂鸟叫得欢快,他渐渐有些失神,恍惚间,有谁也是捧着书这么问他,声音清清脆脆的。

    橙黄色的夕阳透过两人,能看见空气里细小的尘埃,能听见身旁稚嫩的童音,他目视前方,豆大的泪珠却滚滚涌出,砸在手背上。

    次日,九婴又来了,这次却没人在门口等着她。

    她将书院大大小小的角落都找遍了,却找不到新交的朋友。

    只不过一夜而已,昨日两人坐过的地方已经扑上厚厚一层落叶,扫开落叶,那本册子还在。

    风将书页吹得霍霍作响,恰好停留在被朱笔勾起的页上。

    “李?”

    她发了兴致,翻了翻书,果真在另外一页找到同样被朱笔勾起来的字。

    “司。”

    这是什么字来着,夫子未教啊,若是星宿在这便好了,他读了那么多书,一定是懂得。

    她想带着书回去问玩伴,风把院子里的落叶吹得霍霍作响,她回头望落叶翩飞。

    “鉴!夫子有教过的。”

    “李司鉴!”

    第93章 番外之秀才黏上了奇怪的玩意

    宝眷是一株狗尾巴草,她觉得自己还是蛮幸运的,渡劫的时候有个很厉害的仙人帮了一把,让它躲进屋里,不过仙人受伤颇重,她很内疚。

    她是见过那仙人的,当初将一女子差点打死的也是他,后来独自来到这里种花的人也是他。虽然是个坏人,但毕竟受到了恩惠,她便偶尔带点水果和山泉水过去报恩。

    一日对方生病了起不来,她便帮忙把那些宝贝花给浇了,对方没说什么,倒是以后她再来时,偶尔两人也会简单交谈。

    再后来,那人病得越来越重,就走了,她答应会照顾这些小雏菊直到当年女人回来为止。

    那个女人最后还是回来了,看了花田便走,她身边跟着的鬼烧毁了花田。

    宝眷无处可去,于是去凡世间修行,可是兜兜转转了好几十年,始终学不会凡人的弯弯道道,好几次还差点被捉住当新鲜玩意儿。

    她又回到那片花田,重新种起了小雏菊,守着花海。

    唉,那个男人到底走不走啊,这样站了好多天了,好恐怖啊!

    狗尾巴草精趴在窗台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直勾勾盯着站在花田中的男人。

    这人她认得,不就是很久以前烧了花田的人么?

    算了,爱站就站,爱烧就烧,反正这小雏菊好养活。

    她不再理会,自个干自个的去。

    艳阳,刮风,下雨,他都在,有时候站着,有时候坐着。

    一日雷雨闪电轰鸣,狗尾巴草精习惯性往窗外一看,可不人还在么。

    叹气,下床,学着凡人的样子撑着纸伞出门,迎着风雨跑过去。

    “给你。”

    男人不接也不说话,她举累了,干脆把伞往人后颈衣服一插,后退看了几眼得意之作,觉得甚好,这才继续回屋睡觉。

    她这么做上了瘾,如复一日,她经常去换伞,对方不说话她也不闹。

    一日一黄鼠狼精找上门来,它看上了这个地方,想把狗尾巴草精赶出去。

    如同雕塑般的男人提着黄鼠狼精的尾巴毫不客气的甩出好远。

    “你真厉害!”狗尾巴草精竖大拇指。

    往后,她倒是不怕这男人了,有时候在花田里扒野草的时候,忙不过来时还会让男人顺便抬个水浇个花。

    最开始男人还很冷漠,她叫了好多声才肯提个壶扒个草,身上总有一股生人莫近的疏离感。

    狗尾巴草精发挥了厚脸皮精神,在接触了无数冷冷的眼神后,终于撬动了这块石头,当她满手泥土喊着水的时候,那人知道主动提水站在一边。

    雏菊的面积越来越大,开得越来越好,他却要走了。

    那天早晨,狗尾巴草精看着他把纸伞收好,转身往田埂的方向走,有些不舍的追了过去。

    “你要走了嘛?”

    “......”

    “要去哪里?”

    “......”

    “要不要留在这里?”

    她挺不好意思的,毕竟这里真的很无聊,多个人多个说话的伴啊。

    男人停下,摇了摇头。

    狗尾巴草精想着送人一程,但到了目的地之后又想着再送一程,送啊送的就跟着走了好远,小屋子都看不见了,花海也看不见了。

    男人很厉害的,妖怪都不去惹他,连凡人看了他的样子都知道此人非善类,她却觉得还好嘛。

    她一个人呆着已经很久了,感觉很孤独,那个男人看起来也很孤独,所以想跟着他。

    两人穿过喧嚣的街道,也走过人迹罕见的山河,她不说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