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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了!

    这姑娘换男朋友的频率,让我都忘了她这次的这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相处的?

    我一边扒饭,一边关心状问她,“怎么又掰了?”她每次的分手理由都很千奇百怪,让我又惊又喜。

    室长:“我穿连衣裙的时候,他穿马甲非主流!我非主流了,他穿西装!我他妈咬了牙穿了银行制服了,他穿t恤牛仔裤了!要分手就明说吗,这算毛啊,果断掰!”

    “……”

    作者有话要说:累死,写了一章朝花,初稿,错别字我回头改~

    我的朝花夕拾16、

    107、前天看了本小说,男主角是個混混,很有格调的混混,我看的很带感,看完之后就在那无意识说:“如果找個混混男朋友,也不错。(yy)只见他非常酷的三七步站,嘴里叼根烟,然后一扬下巴说,‘那是我女人’。”

    微雨:“那我就把他送进监狱去。”

    “……哈哈哈哈。”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回想起徐微雨接话的这瞬间,就觉得非常有喜感。

    108、闺蜜小b:照片看到了吧??我老娘很满意的一個小伙子,要我跟他相处看看。我死算了!像不像非洲人?太像非洲人了啊!!

    我:呃,其实非洲人都挺帅的。

    闺蜜小b:我最近都快被折磨得崩溃了!昨天终于受不了了,跟我妈说,我不喜欢男人,我喜欢女人!

    我汗:你妈妈……吓坏了吧?

    闺蜜小b:问题就是没啊,我娘很淡定,她说“哦”,然后说,“那你就跟他相处看看嘛,小伙子工作好巴拉巴拉……”妈的,完全在不同频率啊!

    我:……那你打算怎么办?

    闺蜜小b:我还是死了吧!

    有时候想想,那些被逼着去相亲的姑娘真的是不容易,很不容易,一边是家人的关心,一边是自己的坚持。压力大可想而知。

    我经常跟有这些個烦恼的朋友讲,你再等等,等等他就来了。可这些话有多少说服力,我们都清楚,其实它也就是一种心理安慰。但我想与其现在随便拉個人结婚,后面难受,还不如再等等,反正你都等了他二十几年。

    109、跟微雨出门,他有的时候会穿军装(刚开完大会,直接过来载人出去的时候)。而通常这种情况下,好比,排队买外带煲汤时,有人会主动给他让道。我有一次跟他说,“你这待遇都跟残障人士一般了。”

    他想了想,指着我说:“你歧视我!”

    “……”残障人士是我最敬重的一类人。他们的生活远比常人辛苦,他们的毅力远比常人坚韧。我说:“我是在抬举你。你有手有脚,就是披了件马甲= =!就有人给你让道了。”

    微雨说:“军人也很辛苦的呀。”然后少爷开始细数军人有多艰辛,“第一战线是军人,最危险的地方军人上,有灾有难军人抗,风餐露宿是家常便饭,生离死别也是很有可能的事,balabala……”

    排队处就听到这個穿着军服的高大帅哥在那跟阿婆一样的唠唠叨叨。

    其实对于中国的军人,我也是非常崇拜尊敬的。就是眼前这号……相处久了,实在尊敬不起来。只是很爱而已。

    110、微雨约我去见他的同事,以前我都是‘婉拒’的,因为我一直觉得他“单位”里的那伙人不管现在、以后我都不大会有交集,也应该不会有共同话题,徐某人都讲了,那些说了我也不懂= =!

    这次迫于“政治”压力答应了下来(要去发喜帖)。但我刚从外面回来,刚回单位上班,事情一堆,所以这天忙到了六点才得以走人,到微雨说的地方时,已然晚了半小时。

    我推开包厢门的时候,里面已经闹哄哄的了。

    然后,我听到有人在说:“徐少,整天听你说你老婆活泼可爱,美艳无双!这回我们总算可以好好亲眼目睹一下了!”

    “……”

    有人看到了开门的我。

    我:“不好意思,我走错门了。”

    “……”

    当天在那包厢里,微雨笑癫了的抱着我说:“我老婆,比较害羞!”那些人有的叫我嫂子,有的叫我弟媳,有的直接喊美女,我应得惭愧。

    饭间,有人看见徐微雨在那边抢我碗里的海虾,忍不住批判,“徐爷,你也太缺德了,自己想吃不会自己夹嘛,干嘛到你老婆碗里抢啊?”

    微雨:“你懂個p!她吃了要发的。”

    “……”

    我嗜好海鲜,可一吃海鲜就起红斑,还痒。

    但我偏偏不信邪,明明小时候吃海鲜一点事儿也没,怎么上年纪了就这么多毛病。

    所以去吃饭,我都要点一個海鲜,想证明我吃海鲜出红斑那只是偶然事件。微雨每次在旁边摇头叹息,“你说你是傻呢还是傻呢还是傻啊?明明每吃必发,偏就要上赶着找罪受。”可微雨也知道我没啥其他的口腹之欲,就对海产执着点,他也不忍心太阻止,就说:“吃吧,回头送你去医院。”

    结果今天却死活不让我吃。我郁闷了。因为有外人在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就只说:“就吃一個,没关系的。”

    微雨:“不行,你经期快到了。”

    “……”

    这人是完全不怕丢脸的不怕丢脸的不怕丢脸的吗????

    111、我曾经“受邀”去兰兰家住过几天。

    只能说富人和我们老百姓之间还是很有差别的。兰兰是单独住,她父母分别有住处,偶尔过来奉献点父爱母爱。

    兰兰住处的两名钟点工,每隔一天来打扫一次卫生(她们没有钥匙),所以来打扫的当天,每次都是准时六点钟开始叫门:“小姑娘,下楼来开门咯!小姑娘,开门喂!”

    我每次都被这声音惊地跳起来,混混沌沌跑下去开门。

    总的来说住在兰兰家,我都没能睡好。

    再来,兰兰的父亲约我们吃饭。进的永远是包厢间,搂的永远是年轻姑娘。我第一次看到时不淡定了!

    兰兰很淡定,她说:“一個出钱一個出力,很公平。”

    兰兰后来跟我说,她以前清纯的时候也是介意的,不过自从知道她妈都无所谓,她还介意什么呢。比起鄙视老家伙,她更同情的是那年轻姑娘。不过看那些姑娘也挺自得其乐的,她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能存在的总是有它一定的合理性。

    兰兰:“即便烂疮也他妈有它存在的理由。”

    所以这周末兰兰约为去她家住两天,我果断拒绝了。

    兰兰:“姐姐,让你来享受大餐,美容,刷卡,这都不要???全程三包,一条龙服务啊!”

    我说:“能不能折合成现金,你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