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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文艺工作者。他从小受着文艺的熏陶,终于青出于蓝胜于蓝,他成为了当代最有潜力的作家之一。小学时,他的文章登上了各大报刊,高中时,他成为某杂志的专栏作家,大学时,他已经有两部作品问世了。

    他也是词作家,写过两首歌,却获奖无数。这两首歌一首是为欧文写的,另一首则由我演唱。想当年,大街小巷,学校澡堂,哪里都能听到我的歌声。只可惜歌红人不红,现在我依然过着追梦女青年的生活。

    曾经,许多经济公司向他发出橄榄枝,明星大腕亲自向他邀歌,但他都婉言拒绝。也许真正的艺术家就是这样,不为名不为利的,一切都顺从自己的心。

    看着公园草地上被太阳炙烤出来的刺眼的绿,一阵酸楚从胃里翻涌上来。一年前,朴诗拉着我走在浓郁的绿草地上,一直走,头也不回地走。骄阳把阳光全洒向了草地,整个世界被绿霸占着,看多了就想吐。我当时就差点吐出来。

    等走到草地中间,朴诗转过头,黑色的眼镜框在阳光的照耀下抹上了一层智慧的光。他说:“太阳见证我的心,草地明白我的意,而你却不懂,不懂。”听得我一头雾水的,怎么就突然对我念起诗了?

    “啊!草地啊!太阳啊!赐予我面对爱情的勇气吧!”

    我就更不明白了,难道下一秒他要说“我是希瑞”?

    他突然单膝下跪,跟电视剧里男生向女士求婚的姿势一模一样。我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可这也太普通了吧?你就不能来点新意?你可是伟大的诗人啊!

    “做我的新娘吧!”

    我还是怔了怔,如果我嘴里有水,一定会喷他一身。谁听到这句话都会喷的,即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我举起双手,“啪啪啪”地鼓起了掌。“表演得真棒,演讲比赛你一定得冠军!”我急忙转身跑了。朴诗可怜兮兮地站在绿的让人想吐的草地中央,傻眼了。后来他也向我发射过来势汹汹的糖衣炮弹,但我都轻巧地一一躲过。时间久了,他自然就消停了。在我满堂喝彩以为他放弃了的时候,前两天他们四个却联袂主演了这么一部滑稽又荒诞的电影,这让我着实吓了一跳。没想到这小子还挺执着,而且,蓄谋已久。

    现在面对同样的骄阳同样的浓绿,他难道想故技重施?一阵酸楚又翻涌上来。在我的坚持下,他的诡计最终没得逞,我们终究没进入那片绿得让人想吐的草地。一来我是真不想把我昨天一天吃的山珍海味全吐出来,好歹是我们家两个月的工资呢,二来我是害怕再遇见个小老太太,我们再被带到警察局,我可不想连续两天见到那个“满脸青春”的警察。

    我们最后来到了一家米线店,人来人往的,气氛比昨天的豪华酒店热闹多了。闻着刺鼻的麻辣味,我的饥饿感瞬间飙到了极点。朴诗塔拉着脑袋,看上去就像一只犯了错误的大黄狗(···)。

    他小声说:“咱们可不可以打包回家吃?这里人有点多······”

    “什么?你说什么?你要多吃点吗?”我故意提高声音,脸上满是阴险的笑。朴诗没看出来,又重复了几次,最后还是放弃了。

    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街上的车水马龙被我们看得清清楚楚,换个角度说,我们的吃相被街上的人山人海看得一览无余。店里飘着米线的香味,嘈杂的人声也混在香味中,它们随着空调吹出的风一起袭向我们。哪里都是寒暄,哪里都是欢笑,只有我们这桌安安静静的。

    朴诗吃东西的时候是不说话的,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不像我和陆志,嘴里已经填满了还要往里面塞,而且还要和别人聊天。有时候我觉得像朴诗这样吃个东西都要规规矩矩的人活得会很不开心,吃就是吃,整那么多干嘛呀。

    抬头看看外面的世界,人们按部就班的工作、学习,没有爱好没有动力的活着,行尸走肉般行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整天活在各个框架下,活得多拘束啊!

    街边,一个小孩的甜美微笑吸引了我。孩子,以后的日子你还会有这样的笑吗?我脑海中浮现出另一个微笑来——许浩宇孩童般的笑。那样干净的笑,那样爽朗的笑,我已经好久没看到过了。想着想着,我也莫名其妙地笑起来。我突然说:“我们去动物园吧!”

    和昨天一样的午后,比昨天还热烈的阳光,我又来到了动物园,只是这次是朴诗陪我。我像昨天的许浩宇那样,开心得像个小孩子。

    一整个下午,我都举着剪刀手,扮出各种小女生的姿势,撒娇似的让朴诗给我拍照。每次拍照的时候,朴诗总把手机举得高高的,遮住了他的整张脸。几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用异样的目光看我,统一用唉声叹气离开,带着各种不想长大的表情。

    我把拍的照片一张张传到空间,结果得到了无数相似的评论——你疯啦!最可气的是陆志,他评论到——“千万别露牙,千万别,一笑跟猴子似的,动物园的叔叔阿姨得把你关进笼子里!”

    我完全沉浸在天真活泼中,形象什么的早存银行了,我真的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太阳刚刚躲进山里,远处的鸟尽情地鸣叫,那声音婉转悠扬。

    我的手机响了,震得腿都麻了。挣扎了十几秒,我终于把手机从裤子口袋里掏了出来。这年头的裤子越做越紧,比那些框框条条也紧。但也就是这样的裤子,才把我臃肿的腿显得苗条了许多。我一看手机屏幕,又惊又喜。打电话来的是黄薇薇,我的好姐妹。仔细想想,我们有些日子没联系了。

    “喂,最近死哪去了?”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看到了朴诗惊愕的表情,于是补了一句,“怎么现在才想起我啊?”

    黄薇薇那边闹腾的厉害,所以没听到我说的话,要不然她一定会用更犀利的语言回报我。她在电话的另一头大声嚷嚷:“景芯啊,快来酒吧,快点!我们举行party呢!就是学校后面的那家!”

    我们坐上出租车直奔那家酒吧。真奇怪,今天全市的车说好似的全在家呆着,北京竟然没堵车。我还没纳完闷我们就到了。

    记得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我和黄薇薇像两个马上要献出初吻的小学生,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既憧憬又害怕,陆志和欧文经验很丰富的样子,大摇大摆地在前面走着,时不时用一种鄙夷的目光看我们,仿佛在说“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又不是让你们做什么坏事!”。

    我回头看看走在我身后的朴诗,他慢吞吞的,脸上写满了不情愿。我跑回去挽起他的胳膊,像挽一个姐妹那样自然。我用怪异扭曲的表情和矫情的声音说:“不怕不怕,会习惯的,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然后我看见了朴诗一脸的黑线。

    我哼着欢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