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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

      看清他。棱角分明的脸被头顶上的灯光照得分明,脸上没有任何不耐的表情,完全不是阿华口中会打婆娘的样子。

    舒云蓉只是略坐了坐就告辞了,看着另外一个女人享受本该属于自己的一切,哪怕是她的同胞姐妹,哪怕当年是她自己哭着闹着拒绝了这桩婚事,她的内心深处也涌起强烈的不甘,没有办法不嫉妒这个鸠占鹊巢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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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公司业务往来需要还是上次炒股得到了甜头,陆涵开始频繁地南下申城,在申城人脉圈越来越广,炒股赚的钱也越来越多。

    家里换了彩电,买了洗衣机,安了电话,舒云华的衣服、包包也越来越多,都是南边流行的款式,她已然成了走在县城潮流前线的人物。

    但是在学校里,舒云华还是比较低调的,上次的事情足够给她一个教训。每个人都有嫉妒心,嫉妒可能会让一个原本善良的人做出难以预料的事情。在还不够强大的时候,贸然把自己置于风口浪尖的位置,结果可能让人难以承受。

    陆涵从申城带回来的裙子、牛仔裤,舒云华都没有穿到学校里去,就连手表,她也只在放假的时候戴。毕竟她的人设是一个自强不息、自力更生的好学生,不能崩了。

    很快到了元旦假期,舒云华要回乡下参加舒云蓉的婚宴。

    舒云蓉跟刘知礼虽然才认识半年多,但是男方年纪不小,比她大八岁,着急结婚生孩子,正好刘文慧也急着把她嫁出去,双方家长一拍即合,根本没有给舒云蓉发表意见的机会。之前她已经扯了结婚证,正好在元旦把婚礼办了。

    舒云华还是第一次见姐夫,之前定亲、会亲戚她都有事没有回来。姐夫刘知礼中等个头,不帅也不丑,穿着西装显得人很精神,当然配舒云蓉还是差了一点。但是就凭他是城里人这一点,也算是舒云蓉高攀了。

    刘知礼对待舒家的亲戚爱理不理的,显得高高在上,却又努力跟陆涵搭话,非常热情和气,一副哥俩好的样子。他早就听说舒云蓉的妹夫是个有钱人,在县城混得开,这种人物值得结交,不然也不会下定决心娶个乡下姑娘。

    对这种两面三刀的人,舒云华没有好感,陆涵也是淡淡的。

    婚礼在乡下办了一场,城里办了一场,场面比舒云华结婚的时候更大。刘文慧乐呵得不行,两个女儿都嫁到了县城,不说生产队,就连整个红旗村,谁能有她的福气?

    过了元旦,期末考试就近了,舒云华专心复习,一切事情都为考试让道,新文的大纲也只能暂时放一放了。幸好《世家贵女在现代》已经修改完成,全部寄给了苏编辑。两人也算是老朋友了,出版方面有苏编辑帮忙联系和把关,她很放心。

    可是即使这样,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仍旧不理想,舒云华在班上排名是26名,中等偏下。

    这样的结果,舒云华其实可以预料到。一班是涧中的重点班,尖子生的聚集地,她虽然每天都认真听课,好好完成作业,但是与别的同学相比,她花在学习上的时间仍旧不多,因为她晚上基本都把时间花在了写文上。就算最后半个多月临阵磨枪,跟别的同学一个学期的努力相比,仍旧不值一提。

    相同的起点,但是如果别人更努力,那落后是可以预料到的。

    舒云华并不沮丧,但是她开始考虑一个问题,是不是要学会取舍?写文和学习,两样都想抓的话,那可能两个都做不好。

    回到家里,陆涵说要带她出去庆祝一下。

    舒云华把书包放下,转头疑惑地问他:“庆祝什么?”

    陆涵伸手点点她的额头,“庆祝期末考试啊!今天不是出成绩了吗?”

    “呃……”舒云华闷闷不乐地低下头,轻叹口气,“没考好,就不出去了吧,在家里随便吃点就可以了。”

    陆涵看她垂头丧气的样子,摸摸她的头,轻笑一声,“全家人吃饭,就我媳妇儿一个人上学,多辛苦啊,必须出去吃顿好的补补。补足元气,下次一定能考得更好!”

    舒云华被他这毫无底线的一番话逗笑了,他愿意宠着自己,她当然不会拂他的意,挽着他的手往外走,撒娇似的埋怨道:“你这样我以后怎么放心让你教育孩子啊?”

    “你来教育。”陆涵低头看着她,想到将来会有一个小生命继承两个人的血脉,心里就止不住的柔软,嘴角微微向上扬起,“我做慈父,你做严母。”

    舒云华黑白分明的眼睛一转,睨了他一眼,“不要,万一我儿子以后不跟我亲怎么办?”

    “我跟你亲!”

    陆涵把她按在墙壁上,左手撑着墙,右手抬起她的下巴,轻轻在她唇上啄了一下,目光明亮温柔,“媳妇儿,我跟你亲呀!”

    “嫌弃你。”舒云华手指点在他肩上,笑眼弯弯。

    他低头含住她的唇,一下一下地吮,温柔地摩挲。她踮起脚,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舌头灵活地钻进他的口腔,主动加深这个吻。

    良久,陆涵才放开她,帮她整理衣服和头发,舒云华被他亲得满面红霞,唇色殷红,双眼弥漫着水雾,仰头望着他,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

    陆涵又在她的唇角亲了一下,牵着她的手出门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们情人节快乐,在这个炮火连天的日子里,希望你们保重哦~么么哒~

    第40章 嗯,我来做

    寒假,舒云华每天就宅在家里写新文,除了去秦老爷子那里,也就是去菜市场买买菜了。

    连陆涵都看不下去,早早结束了工作,带她回乡下过年。结果回到乡下,舒云华每天还是宅在家里,因为外面太冷了,根本不想出门。

    但是做人媳妇的,总不能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说下地干活,总要洗衣服做饭洗碗,在婆婆面前表现表现。

    冷水碰多了,舒云华的手没两天就开始长冻疮,一个一个红红的小疙瘩,遇热就痒得厉害。

    舒云华晚上在被窝里被那股痒意激得发狂,怎么挠都痒,眼睛都红了,向陆涵诉苦:“陆涵,我手上长冻疮了,好痒啊!”

    陆涵怕她抓破皮,握住她的双手不让她动弹,“明天去买点冻疮膏来凃。”

    “可是现在好痒啊!”舒云华挣扎,想要从他手上挣脱开来挠一挠。

    陆涵把她紧紧箍在怀里,摸着她的头发,哄道:“不想就不痒了。我跟妈说说,以后你别洗衣服做饭了,不沾冷水过几天就好了。”

    舒云华在他颈侧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窝着,“那这些活都谁来做啊?总不能让妈来做吧?那我这儿媳妇也太不孝了。”

    陆涵把她肩膀和脖子周围的被子给掖好,免得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