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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送走白鹤不久,台风就来了,飓风夹杂着暴雨就像尖利的锥子凿在木板上,噪音变得无止无休。

    漏进屋内的潮湿空气吹着烛芯轻轻摇摆,墙上黑影斑驳。

    依稀记起少年的时代,好像每年都会碰上好几天这样的风雨,那时候自己在做什么呢?

    好像是抱着囡囡躲被窝。

    还给老大夫抢收过药草,然后呆在柴房里头给老人烧开沐浴的热水。

    后来跟了师父了,就跟着师兄们在院子里淋雨淌水,等风雨小了,就到冲毁的鱼塘边五六斤重的大鱼回来,交给师娘煮了吃。

    这些记忆随着熟悉的环境慢慢在脑中清晰回潮,年岁越长越大了,转眼间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可偏偏那时候自己住到了一个全是活和尚的军营边上,心想再干个几年就陪师父还有小麦搬到有人烟的村镇开个小店自己做老板,也好解决了自己的婚姻大事。

    可也从没想过。

    从没想过,会有一天,会有一个人对自己说‘我喜欢你’这样的话。

    这话应该是一个男人,遇到了美貌心仪的女子,娶进门,然后隔着一层厚重的红盖头牵着新娘双手才说出口的闺房私语。怎么这些到了自己身上就全变味儿了呢?

    有过焦躁,有过惊恐,甚至想过马上离开,走得远远的谁也找不到,留个身心清静……

    可那是没有师父和小麦的情况下才选的后路,现在生活真的很舒适,正如自己想要的在这一年里都得到了一样,老天似乎对自己开了眼,一切都变得顺遂,人一旦拥有,再叫他放弃,那将会艰难百倍,谈何容易。

    对,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舍不得了,不光光是舍不得安逸的生活,同时也舍不得白鹤给予的那份友谊,尽管那些动机有待商榷,但我确实是深深的迷醉其中、可耻的享受着他带来的关怀与方便,甚至在刚才还想把‘我们继续做朋友吧’这样话对白鹤说出口。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峰,将这个不切实际的冲动想法压了下来。

    我为自己的龌龊感到羞耻。

    而且自己该清楚的,一时躲避以获得时间的通融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如今我与白鹤那层窗户纸已经被他自己捅破了,其实我觉得等待审判远比细水长流的暧昧要来的残酷,可他依然还是那样做了,是要给我压力吗……他成功了,我很矛盾。

    以前我面前无限选择蓦然消失,唯独剩下两条路可以走,答应他,或者就此作别老死不相往来。我觉得哪种都不好,可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我的脑瓜仿佛变成一团浆糊了……

    窗外狂风大作,如同野兽嘶力嚎叫,撕扯掀翻土地表层,大树如同婴孩嘤嘤哭个不停。

    而在这时,门板传来几下笃笃的轻敲,我应了声,店里的小伙计并未进来而是站在门外向里探探头,手脚有些局促。

    “隔壁的公子叫公子您下楼用饭哩。”

    “哦,知道了。”小伙计没走,我瞟瞟他,不由问道:“怎么?还有什么事儿吗……进来说呗。”

    “不不不,公子您忙哩,我把恭桶放进去就好。”

    不再理会他,整了整衣衫一路走下楼,远远看见白鹤正在角落端坐,犹豫片刻最后还是靠过去。

    “来了,坐。”白鹤抬眼看一眼我,满了两杯酒水,递过来一杯。

    我坐在他对面,没有说话,低着头一口把酒喝了,酒壶嘴对准小小的酒盅,又给满上。

    厅里四处都是明明灭灭昏黄的烛光,蜡油烧出黑烟一缕缕飘散空中,泛着油腻的苦香。

    这时打尖的客人并不多,客栈对外已经谢客,而下来用餐的也只有我们一桌客。台风来袭气压很低,让人觉得口发闷,懒洋洋的打不起神,老板哼着小调挨个擦抹柜上酒坛,伙计上完菜后坐在靠门的条凳望着远处发呆。

    “什么时候能停雨?”白鹤问。

    我看看紧闭的门,“应该明天就会停了,最多就一两天。”说完还不忘点点头。

    “要是你师娘过得还好,你还要带她跟你师父到喀漠生活?”

    一路的设想也包括这样的可能,可我还是要找到师娘然后问问她的意思才能定下来。

    白鹤仿佛看穿了我的想法,笑了笑问道:“阿卡有没有想过,有时候知道反而比什么都不知道更让人难以接受。如若你师娘知道了他的丈夫还在远方,她一个妇道人家能不跟你过去?你这样反而截断了她的后路,阿卡想过没有?”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轻轻点了头。

    “我劝你还是把她安置在她姑娘那里,即使不能住在姑爷府上,离得近了照应着也好过长途跋涉。”

    我微微自嘲:“其实师父也不希望师娘跟过去受苦……”

    “罢了,一切都等找到人后在盘算吧。”白鹤四处瞄瞄,而后悠长连绵着打了一个打哈欠,“真是累了,吃完了回屋睡觉。”

    台风来的急,去的也快,经过一晚上鬼哭狼嚎,凌晨时分就过境了。

    客栈窗户的挡板被卸下来,早早就开门营业。

    公道被雨水冲刷得异常干净,只有临近墙的地方积攒了一线厚厚的残枝败叶,与白鹤买完礼品,写下拜帖,送到外县镖局门房,等了片刻,门房回了主人的邀请,约定明早再来拜访。

    看看时间尚早,拉着一脸不愿意的白鹤进了成衣坊。

    “看看这身怎么样,用试试吗?”我从几件细中拽出一件亮蓝的长褂子,与他身上那件相似,却没有藏绣那样的暗纹,只是普通人家稍好的衣物,我拎着给自己比了比,约莫长了几寸,应该是白鹤的尺寸了。

    白鹤面上颇不耐烦,扫扫手随我便,我让他试试,他勉为其难的也试了,瞅着差不多就叫伙计给包上。

    这件只是给他平时穿的,要是去一些应酬场合,这身怕是远远不够的,不过我记得他应该还有件月白的绸褂还没穿过,所以这些奢侈品也不用我给他买。

    回到熟悉的地方神异常亢奋,“我带你去吃面条吧。”我看着白鹤,不知为什么就是特别开心。

    “这附近吗?”

    “恩,金丝巷里头的面馆,小时候花的铜子都在这上面了,现在说起来还觉得丢人哩。”

    不等说完就带着他往前走,七拐八拐的终于找对了地方,看着上面大大的匾额上写着端正却毫无色的字,熟悉感油然而生。

    “小二哥,上两碗糟面汤。”

    伙计呼号一声,拿着笊篱麻利的在面桶里捞出泡糟的面条,端着大碗在上头浇上炖烂的汤,和着香菇末,香菜末,青豆,绿豆芽,看着就眼馋。

    桌子是合坐的,对面的是对父子,小孩吃的是丝面,父亲面前的是一碗青菜面,因为刚煮好还烫,父子吃的很小心。

    白鹤坐在我身边,见他也好奇的往伙计那边张望。

    白鹤一边盯着那边一边问道:“你怎么找到这么好的地方。”

    我扬扬下巴:“酒香不怕巷子深,当地人都知道他家的面条好吃,我第一次来的时候还是二师兄带着来的呢,那时好像生病刚好,吃什么都香,从此就放不下了。”

    白鹤挑挑眉。我更加不好意思了,小时候的趣事有很多,想起来也觉得单纯的想发笑,但心里还是觉得满足又幸福。

    就是这样的满足不是因为有了多么伟大的发现,也不是为了多么大的成就,它就是一段很简单很单纯却非常惹人向往的时光,穿起我的半生。

    我已经尽力让白鹤认清我的全部,童年的我,青年的我,还有正坐在他的面前正对他叨唠过去的我,人是有多重格的生物,我希望他能更加全面的解读他对我的情感,认清自己到底是喜欢这时的一段幻想、还是真的希望与我这个人共度接下来的时光。

    我的努力希望他能看到,也希望他能更加理智的面对自己的选择,不要被眼前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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