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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滚开——”秦岭一挑眉毛凶狠的说,正准备一拳将那张扬十足的俊脸再打出鼻血,忽然浅蓝色的身影挡到他面前。

    叶天瑾已然看出这满身傲气的男人就是找秦岭麻烦的人,他站在男人面前,眼神凉薄得直沁骨头,“想对小岭做什么。”

    韩烈看着这男人,这让他妒火直烧的男人一副冰清玉洁的样子,并不像想象中的那般不堪,不由得一股醋意直酸到骨子里,他抬着高傲下巴怒道,“你算什么东西!再不滚我收拾你!”

    叶天瑾简洁冰冷的说,“你试试。”

    韩烈听他一口一个‘小岭’叫得亲密,本就嫉妒痛恨得快要抓狂,再加上霸道惯了,哪容得下别人在自己面前眼神冷冰冰,冲动之下挥拳就向叶天瑾打去。

    秦岭大惊,急得叫了一声‘哥哥’,便看见叶天瑾敏捷的躲开他的拳头,顺势抓住他的胳膊,一个背摔将韩烈放翻。

    其实韩烈正准备打下去,却在半空中忽然听见秦岭的一声‘哥哥’,立刻心惊跳,在心中骂了自己几百遍,毫不反抗的让叶天瑾摔了个四脚朝天。

    他躺在地上发了几秒钟愣,猛的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冲上奔驰朝叶天瑾和秦岭打的离开公路上一路狂飙。“丫的,早知道你是他哥,我跪地都要巴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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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着韩烈的契而不舍和金钱攻势,很快就在蓝梦河服务员的嘴里套出了秦岭的住址,也知道秦岭因为自己而丢了工作。

    他天天守在秦岭家居民楼下,坐在轿车里,眼巴巴的等。没事和买菜的老头老太胡吹,顺便打听秦岭的消息。

    从居民区的老头老太嘴里,他知道秦岭出身贫寒,知道秦岭懂事勤快,知道秦岭没考上大学才去打工,他在心里一遍遍美化着想象中的秦岭的形象,想象着秦岭俊朗酷帅的脸,黑冰一样扎人的眼睛,孩子气的可爱小虎牙,大概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心痒,他越来越迷恋秦岭,只恨不得立刻将他捉到身边,一口气扒光,将这几日积压的心火发泄干净。

    韩烈不在乎秦岭是不是直的弯的,因为张狂的他不是没有压过直男。

    韩烈排行老小,两个姐姐把他从小宠到大,他从来就是那种不信邪的人,也是那种硬是在南墙上不撞得头破血流不回头的顽主。用他的话说就是,“你就是直的,我也非给你活活掰弯。”

    他这样弄得秦岭更烦他,下楼都绕着走。

    叶天瑾最近在建筑公司实习。秦岭对考大学没兴趣,于是他便在白天教秦岭学电脑,时间压得很紧,他常常凌晨一点都开着灯在电脑前做事。

    有一次秦岭忘了敲门,推门进去时看见电脑网页上满是英文,那似乎是几个银行帐户。在他进来的时候,叶天瑾迅速的关掉全部网页,但秦岭仍然眼尖的瞟见几个帐户上的金额都是跟着一长串零的天文数字。

    “你,你……哪来这么多钱!?”

    “不是我的。”叶天瑾温和的微笑,“帮国外的朋友转帐做期货——这么晚了,你也早点睡。”

    不管那些帐户是谁的,秦岭也不愿依附叶天瑾,托了过去蓝梦河主管的关系,他又找到一份酒吧服务员的兼职工作,工作时间晚上十二点,他骗叶天瑾自己在做国外的网站推广的兼职,也就是在各大贴吧、论坛、四处给别人邮箱发广告,提高客户网站的知名度。

    叶天瑾沉吟一会,没再阻拦,只叮嘱他晚上回家时小心。

    这一家酒吧在小区附近的酒吧一条街,他知道叶天瑾忙,很少去那种地方。

    因为秦岭的工作只是六点至十二点的兼职,因此工资更低,只有八百,其余是酒水提成。工作也更简单,也就是站在吧台里当吧员,给客人递酒水单什么的,坐吧台的单身客人无聊了,上去陪他们玩玩骰子打发时间。

    经过韩烈事件,秦岭也知道男人长太帅也会有麻烦,因此每次上班时不去过去那样注重外表,有时候甚至不修边幅连头发也懒得打理,反正叶天瑾看不见。下班的时候,他会在酒吧二楼冲个澡,换衣服回家。

    “哥,给你。”秦岭冲了杯牛,推门而入放在叶天瑾电脑边,飞快的瞄了一眼,叶天瑾刚才又在做期货,在他进来之时立刻切换成建筑图。他经济方面的事秦岭从来不问,他乖乖的坐到一旁,静静的看着叶天瑾喝完。

    他看得目不转睛,当不小心对上叶天瑾的眼神时,他露出小虎牙装傻发笑,或者腼腆的低头。

    收走杯子,他扭头叮嘱,“早点睡啊,哥,别工作那么晚。”

    “我知道。”叶天瑾微笑。

    秦岭的卧室。

    他拿着杯子,虔诚的在叶天瑾喝过的地方轻轻抿着,玻璃边缘有一些牛渍,他想象着那淡粉色湿润的唇是如何贴在这透明的玻璃杯壁上,将白色的体吞下去。

    他没有别的奢望,能够与叶天瑾这么近的住在一起,已经是上天给的恩赐,至于今后会怎样,年轻的他不去想,也不愿去想。

    二十多年来,叶天瑾和任何男女的关系,都没有像他这么亲密过。叶天瑾好像是个绝缘体,对女人不来电,对男人更不来电,除了工作的时候,对爱情这种事也总是淡淡的。

    但秦岭知道,虽然叶天瑾现在忙于工作无心感情,但始终是会像正常人一样结婚成家,生孩子延续后代,他只是觉得,自己能和叶天瑾在一起呆多久是多久。对十九岁的他来说,未来太遥远。

    他也知道,叶天瑾对他仅仅是亲情,但他也觉得很满足,因为就目前情况而言,在叶天瑾身边没有人比他更亲密。

    淡色的唇在暗夜里犹如花蕾般开启,他吻住了它,小心翼翼的吸取其中的花蜜。

    修长完美的身体在他身下□,他怀着膜拜的心情抚着,指尖滑过平滑的、弧形的腰,平坦的小腹,最后停留在最让他疯狂的地带。

    他小心的吻住那柔软,耳边似乎又传来柔软的呻-吟,他热血沸腾,直想刺穿那具诱人的身体,可他又舍不得,他像个朝圣者,在圣坛上压抑住狂热心情,庄严圣洁的膜拜。

    这是他每一夜的秘密,也是他每天最快乐的时刻,然后是独自品尝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的痛苦迷茫……

    失恋的女人灌下两杯**尾酒,趴在吧台上哭的伤心。秦岭视若不见,在这里呆久了,各种人都见得多,再说他不能多喝酒,怕叶天瑾发现会用生气的眼睛看他。

    一曲离歌吼完,乐队演出结束。

    “老规矩。”挑染着几银色头发的女主唱一抬腿坐上高脚凳。

    星期四这酒吧是他们的最后一个场子,这个乐团每周四演出后都会叫上一打冰纯嘉士伯,坐在吧台上喝酒聊天。秦岭上了半个月班,时常也和他们聊天。

    主唱是个很中的女孩,声音得很有味道,据说是音乐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就开始了乐团赶场生涯,一直梦想着出唱片,其它三个男孩分别是键盘手,贝斯手和鼓手,都是在校期间认识的朋友。

    女孩的英文名字叫andy,是鼓手的女朋友,四个人租了间三室一厅的房子住,白天睡觉或者排练,晚上赚钱。

    贝斯手名叫王雨,挺柔的名字,人也长得差不多,留着齐肩的直发,披散着或者扎起来都很有味道,细长的眼梢尖尖的很媚气,不过他的脾气挺烈,弹起贝斯像玩命。王雨高中没念完就出来混了,本来在北京呆着,但据说有人瞧上他想包养,他一句话没说抡起贝斯就把人家脑袋砸破了,然后连行李也不收跑回成都,22岁。

    他很有点小才气,乐队的歌都是他写的,贝斯吉它钢琴样样通,在圈里也点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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