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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0

      ?那是什么地方?”

    “最南方的一个小岛, 距离邯郸很远很远。”

    “这么说项大哥是从百越来的, 难怪你的口音不似赵国人。”

    “盘儿, 我觉得自己都突破极限了, 居然能在几个月里面就听懂你们说的这些话。以前, 我从来都没想过能挑战去做语言学霸。”

    乐远岑将马缰交给了迎出门的店小二, 她一边听着客栈大堂里两人的对话, 一边跨进了客栈大门的门槛。

    时至腊月,鹅毛大雪纷飞。

    客栈里已经烧起了好几个取暖的火盆,但并没能完全阻隔从门缝里吹来的寒风, 可想而知,在这种天气还在外行走的旅人并不多,所以大堂之中仅有一桌食客。

    项少龙与赵盘都看到了进门的乐远岑。

    在腊月初的风雪之夜里,竟然还有如此年轻美貌的女子单独行路。这种情况真的不太常见, 再看着美人佩着一把短剑, 那应该不仅是装饰物。

    非常之时出现的非常之人, 必然是有非常之能。

    项少龙想到了善柔,多亏了善柔,他才能熬过了最初几个月的战国生活新手村时期, 让他成功脱离了战国常识小白称号, 得以在这个乱世之中生存下去。

    他本是做特警出身, 身体素质与拳脚功夫都还不错, 可是提到对于距离他生活时代有两千几百年之远的先秦时代, 那就与大多对历史不太感兴趣的人一样, 只知道一两件出名的历史事件与一些出名的历史人物。

    如果在细问具体的历史事件是在哪年哪天发生, 具体某个历史人物的详细生平,恐怕除了专业的历史研究者之外,谁都无法说得头头是道。

    更何况就是专家学者也没有办法言之凿凿,百分百断定过去的某个历史人物一定是什么性格,史册上的一两篇文章怎么可能描述尽一个人的一生,而人还是那样复杂又多面的动物。

    正如这个战国年代并不与正史上的相同,某些战役的开战时间有了一两年的出入,更是有些历史上没有听闻过的人物与组织。

    项少龙对于历史所知不详,所以他尚且没有发现那些而感到惊愕。但是,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他就发现了事情与实验原计划说好的——轻松秦国一日游:围观始皇帝登基大殿,两者之间有了非常大的出入,绝非旅行团出发的时间与地点失误那么简单。

    最先砸到他头上的大雷是穿越保障人身安全,这一最基本的实验底线都没能守住。

    李博士将他从头到脚还原了一套秦国人的装扮,允许他携带了手.枪一把、救急抗生素几颗、金块少许等等,就将他安置到了穿越时空的设备里。

    当时,李博士信誓旦旦地说仅有一些坐云霄飞车后的眩晕感,只需要闭眼在睁眼,没有几分钟就能前往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自然的战国时代了。

    然而,没有哪一款云霄飞车能让人有仿佛被重型大卡车碾压窒息的感觉,更不会同时伴随着被几辆高速行驶车辆,向不同方向拖拽四肢的活活撕裂感。如果谁有幸体验过那样的云霄飞车,必然是出现了高空事故。

    项少龙无法忘了他在短短一分钟内的非人痛苦经历,真的是痛到了灵魂被撕扯的痛。而当他再度睁开眼是看到了蓝天白云,却也五脏六腑痛得无以复加从半空坠落,幸亏下方有几个打得难舍难分的人做了人肉垫子,否则他就该当场摔死了。那样误打误撞的情况下,他救了与那些人搏杀的善柔一命。善柔也没有放弃救命恩人独自离开,带他去看了大夫,才让他能够好好养了伤。

    在养伤期间,项少龙得知了第二个砸到头上的大雷,他的降落地是在赵国与齐国的边境上,更要命的是秦国刚死了秦孝文王,秦庄襄王才登基没多久。

    虽然他对战国年间繁杂纷乱的各诸侯国王公贵族称号所知不多,可好歹知还牢记了嬴政他老爸与爷爷的名号,秦庄襄王异人是秦始皇的父亲,当然嬴政到底是不是他亲生儿子一事还是千古存疑。

    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李博士再三强调了穿越回程时间,必须是嬴政的亲政登基大典过后,才能再度启动时空穿越器。

    当即,项少龙就打听了嬴政在哪里?很好,善柔没有听说过嬴政的名字。

    已知的是吕不韦已经回到了秦国,在秦孝文王亡故后,异人能够登基成为新一任秦王,绝对离不开吕不韦的支持。那么依照史书所载,这一阶段的嬴政或是该叫做赵政,他与母亲朱姬应该都还在赵国境内。

    所以到底要再过几年才能重启时空穿越器?

    因此,项少龙非常想把那个答应了参与穿越时空实验计划的自己掐醒,哪怕他是真的想要回到过去追回女朋友,可是为什么要答应穿回秦朝,去做这种一听就很容易立flag的实验,当初的他到底哪根筋搭错了。

    现在好了,明明约定只待一天,眼下看起来起码要过三年。

    他怕的是千万不要三年又三年,三年再三年,一不小心就过了十年了。而且要命的是时空穿越器用的是电池,电池一定会没有电的,那又要怎么办才好?

    项少龙想到这里有些郁闷端起酒杯就灌了一杯酒,暖酒下肚驱散了寒气,这就与乐远岑的眼神刚好对上了。

    “小二,来一碗肉沫面,加一个蛋。”乐远岑说完就对看向她的项少龙与赵盘微微颔首,“在下寻及,两位是否介意我同桌凑个热闹?”

    赵盘的目光从乐远岑的脸上移开,终是落在了她的佩剑上,“如果你让我看一看剑,坐一桌也不是不行。”

    “好。”乐远岑爽快地就答应了,她并不村从遵从某些人剑出鞘一定要见血的规矩,胜邪这把短剑有股邪性,但并非是谁拔出了剑就会疯狂嗜血,如果是那样她一定会斟酌是否要将其携带在身边。

    乐远岑当即就将剑扣解开,把胜邪递到了赵盘面前,却在他伸手去拿之际,稍稍收回了剑,“它是一把宝剑,你从我手里接过它,总该先告诉我怎么称呼你,也算是给宝剑一分薄面。这一点,不过分吧?”

    赵盘看起来大概十六七岁,衣着打扮不似普通百姓,身上有些纨绔子弟的习性,但又非那种王宫贵族子弟的高高在上,反倒再添了几分市井无赖之气。

    此时,赵盘一听乐远岑之言,又见她温和的浅笑,有些不自在地移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