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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手指的重要性 作者:小江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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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魅力了!
两年前,作为大一的一名新生,刘越选择了自己最爱的运动,就只加入了一个社团,那就是网球社。大一的时候加入了网球社,经过几个月的层层筛选,他最终成为网球社的主要成员。
要说为什么之前会招收女生,现在为什么却不招收了?这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前年刘越刚入学,声名还未远播,想要进网球社的妹子自然不多。
可就在去年,他们学校跟另一友校进行了一场友谊赛,很多妹子前去助阵,又把他帅气的身影拍了下来,放到网络上,引得在校的女生变成了他的迷妹,大部分都填了志愿表,想要进入网球社,以盼能与其近距离相处。
本来有人想要加入网球社,网球社的成员都是非常欢迎的,可慢慢的,网球社女生多了之后,就有了很多的问题。比如刘越打过的网球,都会被她们拿走,说是要收藏起来,更甚者竟然想要进入男更衣室,偷看刘越换衣、洗澡。
于是,在刘越的多天不去网球社的要挟,以及为了大家的清白,也为了网球社的经费着想,网球社社长把那些女生都做退社处理,而今年的网球社也不再招收女生。
“……”那你就想让我去社团,天天和你要告白的那个臭男人想处?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好啦好啦,都下课这么久了,你等会儿还有课吗?不如我先陪你去递交入社申请,然后再到小吃街大吃一顿?”
见周子谦没有拒绝,刘雨凝实行了打一棒子,给一颗红枣的策略,想着既然宝宝那么爱吃,那出身同门的他,应该也不会拒绝美食的诱惑,便试探着问道。
结果?周子谦自然是递交了申请,不过,提出要请客的刘雨凝也没讨的什么好,当天晚上她钱包里的红票票用完了不说,还欠了周子谦100块的外债,虽然不是她的钱,但这用法,也让她够心疼的了!
当然,这钱花的还是很值得的,不仅吃到了她最爱的螃蟹,周子谦还如她所愿的,考核通过,正式成为了网球社的新菜鸟。
其实网球社的考核没有刘雨凝想象中的难通过,只要身体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然后没有参加太多的社团,基本都能成为最基本的社员。至于那些核心成员,都是要出去打比赛的,自然是要根据实力再做筛选。
所以说,刘雨凝还是放心的有点过早,要想让周子谦成为核心成员,跟刘越他们打成一片,为时尚早。
于是,刘雨凝一等再等,半个月过去了,还是没等来与刘越相识的机会,反而等来了由周子谦提前,要一起吃饭的要求。
至于理由,很简单,他不想一个人吃饭。
作者有话要说: 刘雨凝:你帮我接近他,然后我再一举拿下,这样任务就能圆满完成了!
周子谦……(怎么办?好想把任务攻略对象干掉,请大家支个招,在线等,挺急的……)
宝宝: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现在要去吃我的小饼干~~~
今天内容有点少,明天的更新会多码一点~~希望大家多多支持、鼓励江江~么么哒~~~
☆、青涩的告白4
有一个成语说得好――秀色可餐,此话果然不假。
刘雨凝之前和周子谦并不算熟,所以并没有在意现在天天和他一起,这才发现,他并不只是长得好看而已,就连吃个饭,也是十分优雅,看着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似得,就连礼仪,都经过专人教授,与她这样的平民百姓相差的不是一丝半毫。
她对周子谦是有好感的,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刘雨凝一直都知道,甚至想着,如果以后有机会,做完了任务就跟他表白,看看有没有机会,至少,在鬼屋里的时候,她是这样想的。
可后来,从宝宝那里,她知道他是数据生成的了。她和他是不可能的,而与他更加熟悉之后,刘雨凝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一点。
他吃饭不会有让她能够清楚听到的声音,他的食物从来不会沾到衣服上,他的衬衫永远都那么干净,不会有一丝的污渍。而她,汤汤水水的每次都能溅到衣领上,然后洗也洗不干净。
他包里的东西总是一个一个的,排列得非常整齐。而她,她总是吧东西胡乱塞到包里,然后要用的时候却总是要把包里的东西翻个遍,才能找到。
其实不管怎么看着不配,都不能让刘雨凝退缩,更何况,他好像对她有那么一点点的感觉。
可跨种族恋爱,她真的好像有点没办法接受呢!
还好这事在刘雨凝那里没有纠结多少时间,她只用了2个小时完成失恋,又花一个小时给自己做了一下心理建设,就完成了整个失恋的整个过程。
为了不让自己陷下去,为了以后能够好好恋爱,刘雨凝自己跟自己做了个约定,不把周子谦当做一个男人,以后就把他当做宝宝,宝宝等于周子谦,周子琪等于宝宝好了。
心理暗示也许真的有点效果,这两天跟周子谦的相处,刘雨凝就自在多了,吃饭不再小心翼翼,也不再那么顾忌自己在他面前的形象了,她的女孩子形象爆的非常彻底。
10月底,新的校草、校花排行榜出来了,果不其然,周子谦当选了这届大一的no.1,全校第二,没有辜负每天在食堂,还有他必经之路等着和他相遇的妹子们的厚望。
而作为这次的攻略对象,男神自然也进入了排行榜,继续蝉联本校三年级校草以及全校第一,让刘雨凝愈加感觉到任务的难度深不可测。
即使如此,任务依然还要执行,她还是要为此绞尽脑汁,想出各种不靠谱的办法,然后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故意去刘越会在的地方,和他来个浪漫的(惊悚的)相遇。
比如:
有一次,她夜观星象,发现北斗七星特别闪亮,非常明显的就找到了它们,便觉得这肯定是个好兆头!又想起周子谦给她的情报,据说网球社晚上有聚会,在学校附近的一家ktv唱歌,便拉着同寝室的几个妹子一起去了那,开了一间他们旁边的包厢,打算来个巧遇。
果不其然,通过周子谦的介绍,她成功的打进了网球社开的包厢,网球社大部分都是男人,好不容易来个女生,他们自然起哄,要她跟他们现场热个场子。
这事对于刘雨凝来说,真是不难,她从前可是有名的麦霸呀!难道还怕唱歌不成?
于是,一首她学生时代最喜欢听的歌――把耳朵叫醒,闪亮登场了。
还是那熟悉的伴奏,还是那熟悉的mv,听着音乐,刘雨凝紧张的心得以放松,她终于开口了!
这大街上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 ~~~
‘这是什么鬼?为什么这人声音挺好听的,一唱歌就控制不住的把她带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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