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第一版主小说网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分卷阅读13

      枯水簪传奇 作者:晴刀

    分卷阅读13

    繁文缛节的江湖可以让人任性而为,只做自己想做的,可以不做自己不情愿的,而她从未如此随心所欲地活过,直到半个月后。

    有人在大街上强抢民女,洛达自然要拔刀相助,但她手中的佩剑毕竟只是摆设,一番慷慨陈词之后,一直默然跟随的青云寻机拔剑出手。

    就这样,她们得罪了地头蛇,只见一个挨了一巴掌的络腮大汉一抬手,满大街的乞丐小贩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吓得洛达惊叫一声。

    武功再强的高手也抵不住千军万马,颇有经验的青云眼明手快地护着她突破重围,好不容易才摆脱了那些人的纠缠,却发现在打斗中不小心弄丢了装着盘缠的荷包,身上只剩下不到一两碎银子。

    更惨的是,她们身上连可以变卖抵押的饰物都没有带,无法开源,便只能节流。

    冬日已近,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辛苦,只能住最偏僻最便宜的客房,只能买最简单最省钱的吃食,不能沿街随意收买稀奇的玩意儿,不能随便一掏荷包便能救济贫寒百姓,受尽了无奈的饥寒交迫与旁人的冷眼相加,洛达渐渐少了惩奸除恶救民于水火的兴致,但她不说放弃,青云也绝口不提回去的事。

    在一座山城中,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为省些银子,她们投宿到了山脚下的一座僻静的客栈,不过多久,洛达发现一向从未生过病的青云突然发了高热昏迷不醒,顿时手足无措,急得只能大哭。

    好不容易才恢复冷静后,她跑去找掌柜的帮忙,却被骂了出去,只能孤身一人在空无一人的大街找大夫。雪下得很大,风刮到脸上像是刀割一般痛,她几乎睁不开眼睛,跌倒了很多次,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家医馆,用尽了力气前去敲门,惊起风中传来一阵骇人的狗吠声。

    医馆的门终于开了,来的人却是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不由分说便将她架了起来扔到了大街之上。

    她重重地陷进了雪地里,凉凉的,全身上下却无一处不在疼。天旋地转中,雪花肆意地落在她的脸上身上,融进了她满脸的泪水里。

    她躺了许久,全身开始麻木时,有一双手伸了过来,虽然冰凉,却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抬眼,望着披着风雪而来的来人,洛达的声音哽咽:“青云哥哥,我好没用……”

    那夜,她们相互搀扶着回去,曾经在印象中最为温馨的雪夜似是噩梦中的恶魔一般残忍而冷酷。

    洛达在她的床头边守了一夜,不停地将在雪中冰凉的毛巾敷在她的额头上,也许是诚心所致,也许是根骨极好,第二天一早时,她的高热竟然退了。

    待她醒后,洛达一脸疲倦,惊喜中自然也有委屈:“青云哥哥,我们回去吧,我想吃严嬷嬷做的桂花糕了。”

    当天晚上她们便开始收拾行装,准备第二日清晨便启程。

    就在那一夜,她们的客房中闯入了训练有素的杀手。

    那是洛达一生都难忘的血雨腥风,她终于见识了真正的江湖。

    遍体鳞伤的青云用一把剑扫出了一条血路来,拼命护住了她逃到山上。

    雪夜中山路难行,又后有追兵,惊慌失措的洛达扶着已精疲力竭的青云四下乱走,一不留意竟跌下山坡。

    还好那山坡并不高,而且大雪积厚,她们并未有性命之忧,却还是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青云正躺在一间茅草屋中,布置简单而雅致,到处都漫着清雅的梅花香气。

    门外响起踏雪的脚步声,手中捧着几枝红梅,洛达跑了进来,小脸红扑扑的,在看到已经从床榻上坐起来的青云时眼睛一亮,转头对跟在身后的男子惊喜道:“何大哥,青云哥哥他醒了!”

    青云看着她笑着跑了过来,随着她欢快的脚步而晃动的朵朵红梅将她的容颜趁得明媚照人。

    但随着她的身影晃过,青云看到了她身后的那个清俊男子。

    他的眉梢上还带着雪,眼睛里也似是有水微动,一步一动似是都携着暖意而来。

    青云听到自己的心猛然快速跳动,慌乱地垂下了眼睛。

    从洛达喋喋不休的话语中,她知道是他救下了昏迷不醒的她们,并帮她们躲过了追来的杀手。

    那个山谷是她们见过的最幽静的地方,抬眼便是白雪皑皑的群山,附近都是争芳吐蕊的红梅林,山峰映着蓝天,梅花掩着飞雪,茅屋藏在谷中,似是与世隔绝。

    他打了野味,依然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好菜来庆祝她的苏醒。

    屋外下着雪,屋内燃着炭,他们三人围坐在不大的桌案前,先饮了一口烫好的青梅酒暖了暖身子。

    他放下杯盏,唇角含笑,看着她道朗声道:“这里是冷梅谷,不会有人打扰,青云兄大可安心养伤。”

    ☆、第四章 梅林

    不知不觉中已过去了三年,再想起当年在冷梅谷中曾希望能天长地久的日子,却觉遥远而可笑。

    那时的她,以为此生最爱的两个人就在眼前,一个是待她真心诚意的妹妹,一个是会陪她地老天荒的恋人。

    那个时候,她和洛达都以为踏雪寻梅便是最悠然快活的日子,在风吹雪落时于梅林中荡着秋千,听着他悠扬宁静的笛声绕在梅花白雪间。

    她们从未想到,原来孤身一人在深山之中的日子也可以过得如此洒脱自在,不惧贫不畏苦,将最艰难的生存过成了最潇洒的生活。

    他会一大早便从梅花蕊中采雪泡茶,会带着弓箭深入山林打野味,会将最简陋的茅草屋布置得温馨而雅致,会在兴之所至时挥剑起舞。

    他做得了一桌好菜,酿得了一坛好酒,诗书顺手拈来,剑术亦出神入化。他曾游历过千山万水,见过最热闹的都城,也去过最僻静的荒野,那种心中有江山眼中有天下的谈吐自然而大方。

    她颠沛流离多年,遇到过不少江湖侠客,也见过很多世家公子,却没有一个人如他那般文武双全,却又出世脱俗而谦逊知礼。

    舞剑时他英气逼人,作画时他温文尔雅,就连做菜时也专注认真,就好像这山中的红梅,虽无人欣赏却依然傲然存于世。

    那样的人,教她如何不动心。

    她无法自拔地恋上了他,甚至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在看他踏雪舞剑时,也许是在他冒着风雪带着弓箭出门时,也许是在他坐在屋顶将笛声悠荡至远山时,也许是在他将煮好的热汤送到她榻前时,也许就在红梅掠过之后见到他第一眼时。

    但直到有一日她费力地为肩膀擦药而他突然捧着一杯热茶推门而入时,她才意识到他已经消无声息地住进她的心里。

    因为他看到了衣衫不整的自己,而她竟然没有恼羞成怒,反而是羞涩难当。

    久违了,会害羞会低眉的青云。

    也许就在那一

    分卷阅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