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往事儿
全能小厮养成记 作者:花藕糖
那些往事儿
我醒来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不在了。
也好。不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样的突发状况。
我用手捂着眼睛,手指冰凉,正如我的内心。我对着帐顶微笑,眼泪却无声无息地从指缝滑落。
我还记得母亲临走前的那个夜晚,她来到我的房间,对我说:“秦玉,不要相信爱情,永远不要。男人都是天生的混蛋,专门来伤人心的。”
母亲的话,我一时不知道如何接口,我甚至不知道要以怎样的立场来说话。
只能静静地坐着,静静地听着,独自品着心里的苦涩。
父亲和母亲是社区里的模范夫妻。可是谁会知道,温文尔雅的父亲在外面,还有个美好的家庭。母亲十几年坚信的“爱情”,顷刻倒塌,俨然成了一个绝妙无比的笑话。
母亲是个有文化的女人,不会如何撒泼,哭闹,给人难堪。她只会像我一样,默默流泪。
可是,我知道他们这次不会再回来了。
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永远……
最后,我目送母亲退离我的房间,心里默默地说,母亲,走好。我伸出手,与母亲挥手作别,同时也与十几年来的幸福生活诀别。
我这个人,坚强得令人发指。我以为这一切会将我击垮,或者大病一场,可是,我偏偏那么顽强勇敢、活蹦乱跳地挺了过来,并且厚颜无耻地一一接受了大家的怜悯与祝福。
我是天生的戏子,我的表演无懈可击。
没有人怀疑,没有人怀疑父母的死因。知道这一切真相的唯一幸存者和唯二从犯,只有我。
事出的前几个月,我陪母亲去保险公司办理了高额的人身安全保险。那时,我就隐隐嗅出点不寻常来。
只是我没想到,母亲会以这样的形式,惩罚背叛感情的罪魁祸首,永久保鲜自己的爱情。我甚至不知道母亲如何做到不让保险公司的人和警察查出一点点蛛丝马迹。
为爱发狂的女人,真可怕。
好吧,我没资格怪我娘——我该感谢她,至少她给我留下一笔不小的保险理赔,让我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我该感谢她没有仇恨我,没有将罪过算在我这个有着父亲一半遗传基因的女儿身上。
谁能想象父亲那样温文尔雅的人,也会重男轻女,也会有外遇的一天呢?我当时得知这一消息,笑得岔了气。重男轻女,多么古老腐朽的思想,竟然会诞生在我父亲的脑袋里。
母亲不知道,我其实比她更早知道那个家庭的存在。我只是一直保持沉默,默默地保守着这个秘密,一天比一天沉默。
我其实很很残忍,残忍地围观母亲沐浴在所谓的爱河里,一无所知。我只是想,多享受几日和乐融融的家庭氛围,享受众人羡慕的目光,这一享受,就享受了三百七十五天——每一天对于我来说,都是幸福燃尽的倒计时。
父母离去之后,无时无刻,我都扮演着痛失双亲的孤儿,并且佯作受伤着。这一演就演了将近两年的时光。
所以,我最后选择了省外的学校,离开这个星光璀璨的舞台。每个人眼里的怜悯简直是对我莫大的嘲讽,如果可以,我宁愿没有表象底下的那层丑陋的事实,我宁愿我的父母真的是夫妻情深,真的就这么死去,也许,那样我的心里会好受点点。
我的悲哀,从来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会懂。我能做的,只有将这可笑的真相烂死在我的肚子里,让真相君给我陪葬。从来没有人能让我信任,我也不知道我能信任谁。我能做的只有努力扮演好我的角色,仅此而已。
其实穿越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与其留在那个世界演戏,不如呆在这里轻轻松松地活着。没有电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爱玩网游、qq之类的乱七八糟的玩意;没有电视?有什么关系,我又不爱看那些虚情假意的电视节目;没有电话?又有何妨,我又不需要和谁联系,我在乎的人都在我的身边;没有便捷的交通工具?无关紧要,我又不去美国澳大利亚那么远的地方……
而且,不见得有了那些高科技产品,人类变得多幸福、多愉快、多不值得骄傲。只是离简单的幸福越来越远了而已,只是需要用更多的时间来理解幸福的内涵而已。
我吸了吸鼻子,轻轻地擦去泪痕,扶着腰,慢慢地坐了起来。怎么好好的,又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情呢?我深深地检讨着,告诫自己做人可不许那么矫情,炫耀自己的可怜可不是件有脸面的事儿!
枕边有两套床头叠得整整齐齐的衣裳,一套是小厮穿的,一套显然是男宠的衣服。我知道这是同骏吟给我的最后选择的机会。我笑了笑,拿起代表男宠身份的素白衣袍,一件一件地穿好。其实男宠的衣裳和同骏吟穿的公子袍没多大的区别,只是有点像女孩子穿的裙装,束腰修身,长袖飘飘的,还真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范儿。
都上过床了的,还要像没事儿人一样去服侍主子,我不想勉强自己去扮演那样的戏码,那和过去的日子又有什么两样?
床边摆着简单的洗漱用具,我照了照镜子,哑然失笑,谁说哭两下,眼眶会红肿得像桃子神马的后果的?真是坑爹啊!
“哟,醒了!我还以为新贵人这么快就侍宠生骄了呢。”骄你妹,我初中语文课可是一节都没落下,这个“醒了!”可不是希望我能醒过来的语调,其潜台词百分之百是希望俺就此长眠的。乖乖,我可不想当第一个死在床上的穿越人士。
我撇了撇嘴,机械地转过头,哦,原来是她啊,那个差点搓掉我一层皮的小美人。她手里端着一个托盘,只拿着白眼球对着我。我无语了,你各种羡慕嫉妒就不能掩饰点,有必要这么□裸的吗?这叫啥?这叫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哼,我又不傻,下回你给我的吃的,我肯定要偷偷喂给大黄吃。可不是么,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明恋爱恋的家伙都喜欢往情敌的饭碗里使毒!
我小心翼翼地小口、小口尝着小美人甩在桌子上的稀粥,屁股烧疼,如坐针毡,一碗燕窝粥吃得如同嚼蜡。我铁定是个享不了清福的劳碌命,每次和享受的事情靠点边的时候,都能让我整出个意外之喜来,in other words,我真是天生的事儿妈!
咳,家丑不可外扬,咱们喝粥,喝粥哈!
一顿饭,我磨磨蹭蹭吃了半个多钟头,等我感慨逃过一劫,放下汤匙的时候,那个俏丫头便进来收走我的餐具。嗯,我仔细瞧了瞧,这丫头也不笨,调整了战略方针,现在对我和颜悦色多了,态度好了很多,还叫我“秦公子”——孺子可教也!
咦?她怎么知道我姓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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