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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甜狼 作者:机场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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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啦?”饭桌上林杰低着声问木浙。
木浙闻言皮笑肉不笑地吐出两个字:“放屁。”
林杰:“那你干嘛?一副憋屎的表情。”
木浙:“别说话,你的嘴有屎臭。”
林杰:“我操!”
末了,林杰在自己的手心哈了一口气闻了闻味道,傻乎乎地说:“别说,还挺香。”
一桌子的人,木浙和林杰小声的谈话并为引人注意。
桌子底下木浙早不动声色给了林杰一脚,真他妈臭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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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清茗本来是抱着看美女的心态来酒吧参加的聚会的,没想到却沦落到游戏当中去。谁让狼人杀游戏她已经玩出了经验,资深玩家的称号可不是白来的。
酒吧里的气氛好,很适合玩游戏什么的。所以当那位驻唱歌手出场的时候于清茗并未注意。
于清茗闭着眼睛,耳边是婉转好听的音乐,紧接着一个女生开口唱歌。只听了一小段,于清茗就觉得大事不妙。这声音,未免太过熟悉了。
想也没想于清茗睁开了眼睛。
“唉唉唉,犯规啊,天黑不能睁眼的……”
顾不得耳边法官的提醒,于清茗毅然决然地转头望驻唱歌手的方向望过去。
舞台中间坐着一个女人,长发笔直地倾斜而下,一束柔和的光打在女孩的身上,让她成为全场的焦点。
于清茗看着眼前的这个人有些激动,颤颤巍巍地拿出手机给自家老哥发信息:“你猜到看到了谁!”
眼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于清茗亲哥哥于冬荣的前女友初远歌。于清茗能够一听到声音就猜到这个人,除了初远歌的声音很特别之外,也是因为对这个人实在太熟悉。要说起来,于冬荣和初远歌谈恋爱,于清茗从中也使了不少力。
不由感叹,天呐,这个世界真小。
当初于冬荣被于世历强行带去部队以后于清茗去找过初远歌,但已经太迟了。初远歌早离开了。
兜兜转转,至今有七年了吧。于清茗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再次见到初远歌,她的变化不大,那张脸还是那么精致,一副要将全世界踩在脚底下的模样。
可是于清茗不敢向前打招呼,和那时候一样,她只是远远地看着初远歌。在初远歌的面前,于清茗永远觉得自己的气势低人一截。这大概是有原因的。
学生时代的初远歌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女校霸,她总是慵懒地坐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前嘴里咬着一颗棒棒糖。传闻初远歌打人的手段了得,她又和外校的不良分子有关系,所以没人敢惹她。
于清茗小时候最怕的就是这种女生,每次路过学校小卖部面前的时候她总是低着头,像是过街老鼠。可明明她什么都没有做。
回忆如泉涌,于清茗也没心思玩游戏了,坐在沙发里抿着那甜甜的酒看着台上初远歌的表演。听介绍初远歌大概是改名了,现在的她名叫初希。于清茗想,初希大概就是代表希望吧,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的人。
初远歌是传闻中那种和社会分子有染的人,相反她这个人其实一点都不复杂。她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一直很好,虽然被人封为女校霸,但她会做的事情通常都是路见不平。
于清茗换了一个姿势猫在沙发上看着不远处。
台上的初远歌早就完成了表演下来坐在沙发上无所事事地玩手机,她低着头,不与人交际,好像她从来懒得和人交集。
直到晚上躺在床上,于清茗还是忍不住感叹一番:“哎,为什么我还是那么怂呢?”
木浙的耳朵仿佛都听出了厚茧,几乎是从他在酒吧里见到于清茗时小丫头就开始不停地讲那个女歌手的事情。
巧也是挺巧的,西黎酒吧刚好就是木浙常来的地方。只不过以往他还真没注意这个唱歌的女人,他这个人原本就五音不全,所以对唱歌这种东西也欣赏不来。倒是之前听苏三柳提起过这个人,说唱歌挺好听。
低着头在于清茗身上啃啃咬咬,木浙早就性致勃勃。至于别的女人,他是真的不想听了。
“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呀……”于清茗伸手挠了挠木浙的发,刺刺短短的发在指尖很有触感。
木浙诚实地抽空抬头说:“没有。”
然后又埋首于清茗的胸前。
木浙每次亲吻的时候总要无比爱怜地多关照一番于清茗胸前的那道疤,实在无法克制自己的心疼,即便是看了好多遍,但依旧会触到他内心那块柔软的地方。
两人这又是一个星期没见了,木浙憋了一周的火,这个时候根本不需要任何刺激就已经是硬邦邦的。
“为什么不听我说呀?”于清茗不依不挠,她可是有一肚子的话呢。从初远歌说到自家哥哥的恋爱史,简直可以讲个三天三夜。
木浙直接以行动封住了于清茗的嘴,他吻着她的唇,“做.爱呢,能不能专心一点,只爱我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拖着林黛玉的身子上来求留言。
☆、第 6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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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好了行李一早飞洲南市, 这个国庆假期于清茗打算回家。而一同前来的,还有木浙。
木浙这趟去洲南市是去了解市政府那套老年公寓的项目,从时间上推算,如果这个项目工程正式启动的话于清茗估计也快毕业了。
会大老远地跑去洲南, 木浙其实也有自己的私心。烽市毕竟离洲南市太远,于清茗如果以后跟了他在烽市生活的话, 势必要舍弃洲南的一切。这对一个小姑娘来说不公平, 所以木浙现在有个打算,如果可以的话, 他想在洲南市稳定下来。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既然能在烽市生存下来,那么在洲南市也不会很难。
这次国庆于清茗没有像往年那样去旅游而是回家, 除了对父母的思念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让爸爸妈妈看看木浙。她那么满意的木浙, 她的父母一定要很喜欢吧。
当然,今天回来于清茗还不忙把木浙带到家里去,先探探爸妈的口风再说。
洲南市几乎可以说是于清茗的地盘了,落地之后她自发成为向导。
时间尚早, 于清茗这趟回来也没有跟家里报备,所以她倒不着急回家。找了酒店安顿好之后,于清茗就带木浙去了自己以前最爱去的小吃街。
她最爱的各种小吃, 也想让木浙尝尝。不仅是小吃,于清茗还想带木浙在洲南市好好逛一逛。
靠海的洲南市都已经是秋天了但天气还是火辣辣的热,在酒店里于清茗临出门时特地抹了厚厚的防晒霜, 不仅如此,也拉着木浙给他厚厚地抹了一层。于清茗不是没送过木浙防晒霜,知道他经常在工地难免要接触阳光,所以她自以为贴心地备上防晒用品。只是于清茗不知道,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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