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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8

      小河山 作者:长宇宙

    分卷阅读108

    玩,反应极快地擒住那只手转身回击。

    蔡喜宝刀不老,向后退了一大步,拳头直冲胡唯腹部,看清来人是谁。

    胡唯没躲,迅速立正,严肃敬礼:“蔡主任。”

    蔡喜整了整衣领,眼神赞赏。“好小子,送你来这半年多没白练,力气够大的。”

    “您怎么来了。”

    眼神落在胡唯肩头上的三颗星星——

    蔡喜示意胡唯边走边说,“有人挖我墙角,再不来,我怕你忘了回去的路。”

    “忘不了,走到哪儿都忘不了。”

    “这我相信。”

    两人沿着学校操场慢慢走,一个穿着迷彩棉袄,一个穿着自己的旧羽绒服。像老师在领着自己的门生饭后散步。

    “知道自己留在虬城,高兴吗?”

    “高兴,也不高兴。”

    “哦?那让我猜猜,高兴是因为在虬城有更多的锻炼机会,前途无限,能和自己家里人在一块;这不高兴吗,就是觉得离开了自己的老部队,心理上,情感上,都过意不去。”

    “是。”

    “那要是我强把你要回去,会恨我吗?或者我们换个说法,如果忽然要把你调到更远更苦的地方去,你甚至下半辈子都要扎根在那里了,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身边只是和你同甘共苦的战友,日复一日的枯燥,你还愿意吗?”

    “还是走的时候那句话。”小胡爷微笑,目光坚定。“我服从命令。”

    服从命令,服从命令……

    就这四个字,饱含了多少军人的心酸无奈,又饱含了多少至高无上的光荣!

    “是心甘情愿的服从?”

    胡唯:“不是。”

    蔡喜笑笑:“所以啊,不要跟你的连长,团长,甚至是司令讲什么大话、空话,没人喜欢听虚情假意的泛泛之言,军人也是人,也有情感,也有自己的选择,只不过在这个选择之间,要看你怎么做。”

    “不管到哪里,能被需要,至少说明自己有价值。人一旦有价值,那么就应了那句话: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你在这一刻做出的选择,将来会以各种形式呈现结果给你,以历史,以时间。”

    蔡喜站定,鹰眼注视着胡唯,“你懂我的意思吗?”

    这话说的意味深长。

    胡唯认真思考着……

    忽然老宋的公务兵小跑着赶来:“胡唯,参谋长让你去他办公室一趟!”

    “知道了,马上。”

    “蔡主任——”

    蔡喜摆手,“去吧,现在他是你的领导。”

    胡唯欲言又止,但最后什么都没有说,转身裹紧棉衣走了,走两步,他忽然转过身。

    蔡喜原地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像看着自己儿子般伤怀。

    这一刻,胡唯就什么都明白了。

    一个半生奉献给了部队的人,身上背负着想要让官兵进步的决心,却又不得不在时代中沉浮,认老,他甚至连自己送出来的孩子都不能带回家。

    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走远。

    步入教工楼,走楼梯,上六层,敲门,动作一气呵成,毫不拖沓。

    一声‘进来’,胡唯推门,反手将门关上,敬礼报告。

    老宋同志始终背对着胡唯,似乎在吸烟。

    “见过你的老领导了?”

    “见过了。”

    从椅子背后不断飘出淡淡烟雾,屋子里味道呛人。

    “胡唯,我很抱歉。”

    “作为你的长辈,叔叔很抱歉,作为你的培训主官,你的领导,我也很抱歉。”椅子转过来,老宋把烟蒂熄灭。“可是军人就是这样……”

    胡唯心里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

    他看着宋京生,不卑不亢:“您说吧,我有准备。”

    “西南林省的二十四师,你应该知道,那个常年驻防在布西贡高原线上的英雄部队,因为高原战区特有地形,不断适应各种作战能力和研究新的训练方案,他们成立了专门的电子对抗团,直属师参谋部,眼下正是缺人的时候。”

    一纸调令递到胡唯眼前。

    白纸红字,写的清清楚楚。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地物冻

    离校之前, 意外遇到了来学校处理事情的裴顺顺。胡唯和他有段时间没见了, 两人停下来了聊了几句。

    顺顺最近也是一脑门子官司, 他家里逼着他转业哪。

    他爸爸和他恳谈过几次,希望他能来自己身边工作,又问他愿不愿意。顺顺说, 我一个学计算机的, 离了部队, 回家能干啥,总不能去你们财务给你干会计吧。

    他爸爸哎了一声, 说只要你想,凭你这个脑子没什么不可能的。

    每个人在自己的职场生涯, 都会经历一个倦怠期, 顺顺就正处于这个阶段。

    他爸爸和他谈完之后, 他失眠了好几天, 躺在床上就想自己转业之后的样子。

    也和卫蕤似的,搞一辆跑车开开,得比卫蕤还拉风,至少得是保时捷。

    以后就脱下这身军装,再也不用穿了。想着,顺顺从床上爬起来,打开自己的柜子,翻便装。

    顺顺不太注重打扮, 也不懂名牌, 他的便装都是商场购物车里打折的那种, 以前穿在身上不觉如何,总想出门在外越低调越好,现在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怎么都觉得别扭。

    他去他老爸的衣帽间鬼鬼祟祟翻了点东西,高级定制的衬衣,名牌的皮带,又偷了块劳力士扣在手腕,正一正衣领,顺顺满意地看着自己。

    他家保姆不知道什么时候趴在门口,看见顺顺这样,妈哟一声,转身系着围裙小跑着叫顺顺妈过来看。

    顺顺妈和顺顺爸连跑带颠地跑上楼,以为顺顺睡着撒癔症了,这一推门,看见儿子穿的整整齐齐面带微笑地站在自己跟前,顺顺爸心情激动。

    “嗯,嗯,好,其实……我儿子也是蛮帅的嘛!怎么样,这表喜欢不?喜欢等你转了业,爸送你块新的。”

    顺顺转着手腕,没说话。

    只有顺顺妈拉着他问,儿子,你真想好了?这衣服脱下来容易,再穿上——

    可就难了。

    裴顺顺又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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