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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4

      网下不臣服 作者:不过了了

    分卷阅读214

    看了下空间,停了一辆车之后,靠里面差不多还够她支帐篷的,就二话不说的把帐篷一抖,整理一下帐篷就自动支了起来。

    叶文斌很无奈的看着她,这时白明丽又上楼拖了行李箱下来。把帐篷里铺了垫子,又扔里一个睡袋。

    整理好这一切,她才看到车库一侧墙上还有一扇门,就好奇的过去打开门。

    还没等她越过那道门,就听她惊奇的问道:“你是谁?”

    对方也问道:“你是谁?”

    叶文斌愁的直搓额头,不得不上前介绍了一下:“这是我儿子叶舒群。”

    之后就不再介绍了,叶舒群也搞不清什么状况,赶紧上前跟白明丽握了下手。

    白明丽大方的自我介绍道:“我叫白明丽,从深圳来,是为你爸爸来的,我喜欢他,要嫁给他,你可以叫我阿姨。”

    叶舒群当时就愣了,“啊?”了一声,就看向叶文斌。

    叶文斌朝叶舒群挥挥手,叶舒群赶紧退回去。刚退两步,想了想又上前把门关了。

    门一关,白明丽就转身朝叶文斌笑着:“我不想叫你的名字,显得俗气,我叫你哥吧。

    哥,我还没吃早饭呢,可以借你厨房用一下吗?”

    叶文斌转身就朝楼梯走,一边上楼梯一边说:“我冰箱里有冻饺子,早上刚包好应该还没冻,你去自己煮吧。不过吃完饭你就得走,你住在这儿我们夫妻俩肯定会闹矛盾,到时我说不清楚。”

    白明丽一直跟在他身后,听到他的话,马上回道:“哥,你可以当我是打扫阿姨,我会料理你所有生活。”

    叶文斌猛的转身说道:“你不是大林的合伙人吗?年轻人还是应该以事业为重,早点回去吧。”

    白明丽根本不跟他在一条线上说话,欢快的打开冰箱,拿出还没冻实的饺子就去了厨房。

    水开了之后,她从厨房探出头来问:“哥,你吃了吗?要不要给你带一份?”

    叶文斌也懒得跟她说话了,只朝她摆了摆手,就进了卧室。

    他进卧室是要给大林打电话,想让大林赶紧把白明丽弄走。

    大林好半天才接电话,接了电话就说:“爸,过年好啊!”

    叶文斌没好气的回道:“好什么好,你的合伙人都看不住,还做什么生意。赶紧把白明丽给我弄回去,不然看我不收拾你。”

    结果给大林打这一通电话,让叶文斌对白明丽有了一些了解。

    说起来算是落了俗套,但谁也不是修仙,都免不了被俗事缠身。

    白明丽此来是逃婚的原因。

    大林当年选择创业时,得到了大学同学马晓光和白明丽的支持,并且两人马上辞掉原来的工作,从不同城市跟大林一起到了深圳。

    大林当初创业是逼不得已。

    从李湛的深圳分公司离职原因很是狗血,他本是大学时期在学校听过李湛的演讲。也不知他是出于个人崇拜,还是出于李湛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前景考虑,总之他还没毕业就誓要进入李湛的公司。

    入职不过半年,结果他的上司带了一拔骨干跳槽了。而他这种新人,是直到事发之后才知道。跳槽的人里没他,而留下还颇为尴尬。

    在被排挤了一段时间后,他觉得自己在这里的前景堪忧,虽说这是自己一直以来的志向,可还是毫不犹豫的就辞了职。

    辞职后他没少投简历,可由于当时跳槽的那个上司的影响,他在同行业求职就变得异常艰难。

    一是被怀疑对原东家不忠,二是同时担忧他连集体跳槽都会被排在外,一定是能力不行。

    所以,大林是被逼无奈,准备创业。

    当时他是在同学群里说了这个想法,没想到第一个跳出来要跟他一起创业的人,竟然是个女的,那就是白明丽。

    而马晓光决定跟大林一起创业,开始时大林并不知道原因,他跟马晓光从上学时关系就一般。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马晓光是为白明丽而来。

    而渐渐的大林也知道,白明丽并没有创业的心,她在大学时就倒追过大林,可大林对她就是喜欢不起来,嫌她吵,嫌她凡事太直白。就连喜欢大林这种事,她也从不遮掩,不管什么场合,表白的话是张口就来。

    有好长一段时间,可以说大林一直被白明丽公开的撩着。大林觉得,他是一直被白明丽语言非礼。

    后来遇到叶舒雯,大林也不知道是搭上哪根筋了,见她第一面,就在想,这要是我媳妇儿多好!

    于是他就毅然把公司扔给马晓光和白明丽,在凉城守了叶舒雯两年。

    这两年他并不担心公司的事,就算他信不过马晓光,他也信得过白明丽。

    这到不是因为白明丽喜欢大林,而是她为人特别公正。她不仅不会让大林受损失,就算是马晓光受损失她也不会允许。

    所以这三人的公司会做的长久,而且还会越做越好。

    白明丽从上大学时就追大林,到现在已经16年之久。后几年她是不追了,因为知道叶舒雯在大林心目中的份量。但她还是没办法选择其他人,哪怕就像马晓光。他追白明丽的年头也不少,但白明丽就是不喜欢他。

    马晓光不像大林和白明丽一样,对感情就是个死心眼,认准一个人就收不回来心。

    马晓光是属于骑马找马那种人,一边追着白明丽,一边是身边的女人也没断过。

    其实他不知道,也许就是他这种性格错过了白明丽。

    在大林执着于叶舒雯的第二年,白明丽就开始重新考虑自己的未来。她不是没考虑过马晓光,可回头一想他生活中过往的那些女人,难免觉得有些恶心。

    这一耽误,大林和马晓光还好,男人三十几岁正是无论事业,还是个人修养和外貌,都是最好的时候。可女人就不一样了,你这时候拥有的阅历越多,事业做的越大,你就越难找到合适的人。

    况且,白明丽还是一个对感情执着的人,她喜欢的男人也要是个执着、专一、忠诚的人。

    多年来,她一直喜欢大林的温文儒雅,可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再加上身为合伙人,在公司里多数是霸气的,她就渐渐喜欢找一个能管住自己的男人,也就是那种霸气的男人。

    她的想法是,别看我在外面可以呼风唤雨,但回到家里他就必须让我想要小鸟依人。

    谁喜欢嫁给一个面瓜,你说一他不敢说二。你说不许拉屎,他连个屁都不敢放出来的男人啊。

    有的女人甚至极端的说,宁可天天挨揍,也不要嫁个你一瞪眼睛他就直哆嗦的男人。

    这到真是极端了,要真是天天挨揍,那样的男人别人怎么做我不知道,作者本人是会弄死他的。

    尼玛我要的是小鸟依人,又不是被虐狂。

    好嘛,这题跑的有点远了,再话说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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