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晚上九点过后的厦门街头,热闹非凡,但是我已经没什么心思再去逛了,主要是一天的奔波下来,感觉挺累的,赵子墨也难得跟我有一致的意见,于是在那全世界最高的必胜客用餐完毕之后,就打车回去曾厝垵的小旅馆。
旅馆的小门口里面有一架小钢琴,我洗澡的时候,脑海里面总是出现那架钢琴的影子,于是吹干了头发之后,趿着拖鞋就往服务台那儿走去。
晚上的气温,有点冷,幸好我随手给自己搭了条披肩。这披肩是毛织的,上面有好看的花纹,是我在整理行李箱的时候发现的,那熟悉的手艺,一看就知道是出自老妈的双手。小时候,我穿的毛衣,都是她亲手织的,那个时候,我总会把毛衣穿在里面,外面套着校服,生怕领子那儿没有捂紧,露出里面的毛衣,让同学看见了笑话我,我觉得手织的毛衣挺老土的。随着年纪长大,才知道那些才是宝,商场里面买的毛衣哪里及得上老妈一半的手艺,而且,穿过妈妈亲手织的毛衣的孩子,才算是幸福。后面这句话,是冯铮对我讲的。我想他那样家庭的孩子,妈妈都是每天顾着打牌下午茶去跳舞之类的,只是他那刻意隐藏起忧伤的双眼,又似乎告诉我,事情并不像我自己想的那样简单,只是我什么都没有问,他也从来不对我谈及更多。
估计这旅馆的主人,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因为在钢琴的上方,摆着个十字架跟一本圣经,这个钢琴应该就是日常用来弹唱诗歌用的。从前我特别羡慕会弹钢琴的人,试想一下,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蕾丝长裙的女孩,安安静静地坐在钢琴前面,弹奏着优美的曲子,那个画面是很美的。在读书时候,很多女同学都会去学钢琴,但真正因为喜欢音乐而去学乐器的人有多少?更多的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也想当当那个优美画面里面的女主角罢了,而我自己,也是那样子的。再长大一点,觉得做女孩,还是应该有点涵养的,我才萌生了一个想法,等自己经济适合的时候,应该找一种乐器来学学,提升自己。
“想要弹一下吗?”不知道是谁,突然在我身后冒出一句话来,转身一看,是个气质十分好的老太太,一身景泰蓝的旗袍,上面有水莲花的刺绣。老太太精神很好,一直微笑地看着我。
“我不会弹琴。”我说。
“噢,那太可惜了。”
“将来有一天,我一定会的。”
“呵呵,那很好哦,你是喜欢钢琴?”
“我想尝试不一样的东西,没尝试之前,我们都不确定自己一定会喜欢,或者会爱上。”
“嗯,的确是这样,我先上楼休息了,不过,就算不会弹琴,你想要看看的话,也是可以打开钢琴弹弹看,音色还是不错的,晚安。”
我不懂钢琴,所以老太太说的音色不错,我是体会不了是什么意思的,只是当我打开琴盖,手指按下去一个琴键,那一声沉稳而又响亮的音调,着实有些震撼了我,继而我按下第二个键,声音在室内回响。这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触摸到钢琴这样的乐器,这让我兴奋而好奇,原来真正坐在钢琴前面,按下琴键,是这样奇特的感觉。可惜我已经长大,错过了最好的学琴的时机,成人学钢琴,也真的是纯粹陶冶情操的,倘若将来我会有个孩子,我一定让她从小就学乐器,所以我一定要趁着现在的年轻,努力赚钱。
“咦,原来是你呀。”先前接待我的前台美女,捧着一盘子的水果,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还以为自己错觉,怎么听到有钢琴的声音呢。”
“不好意思,我,有些情不自禁,就打开看看。”我说。
“没关系的,对了,一起上去天台吧,音乐会还没结束呢,你的朋友也在上面。”
“赵子墨?”
“唔……应该是吧,高高的,帅帅的,穿衣很有品味的。”
女孩在我的前面引领着,我脑子里面一直回想着刚才她形容赵子墨的那些话,高跟帅这不用说,读书时候就是公认的事情,后面那句穿衣很有品味的,倒是提醒了我,如今的他,是个比从前更加有魅力的人。
“你怎么也来音乐会?”我拿起面前的一杯果汁喝了起来,坐在赵子墨隔壁的位置上。
“你不也来了吗?”他拎起面前的一只红红的水果,递给了我,说:“这是台湾的莲雾,很甜,你会喜欢吃。”
“台湾的?”我接了过来,“倒是从来没在神木馆见过。”
“真正的台湾莲雾不常能吃到,厦门距离金门近,运送过来方便些,喜欢吃就多吃点,回到东莞就不容易找到了。”赵子墨说罢,站了起来,朝着不远处的那堆人走去。
过了一阵子,那原本骚动的人堆里,突然冒出吉他弹奏的音乐,而人们也安静了下来,都静静地听着那人弹奏。赵子墨借了别人的吉他,在演奏古典乐,这是他拿手的,从前他是这样告诉过我,只是我没有相信过,当他纯属开玩笑,他也没有在我面前弹奏过吉他,与其说他是一个很勤奋的人,不如说他是属于天才型的,什么东西拿上手就能很快学会,甚至学精。而我不行了,我有的只是小聪明,剩下的,全要靠勤奋努力来补足。
一般的男孩子学吉他,是为了追女孩子的,而我觉得青春期的男孩做任何拉风的事情,都是冲着女孩儿去的。再说了,追女孩,要不就学着弹任贤齐的,要不就学弹张学友的,偏偏赵子墨就弹什么柴可夫斯基跟巴赫之类的,他有他自己的骄傲,有时候,他甚至愿意孤芳自赏。
“好听吗?”赵子墨问。
“以前我都以为你吹牛。”
“若冰,我只骗过你一次,你信不信?”
“吉他是什么时候学的?”
“高中打工的时候学的,跟一个驻场乐队。”
“真羡慕你,你说我怎么那么笨呢?”
“这有什么好羡慕的。”
“你看吧,你打工的时候,还能学个吉他,我打工的时候,就知道做,死命地做,拼命地做,好多赚个一块五毛的。结果,除了做,我什么都没学会。”
“所以从前我就说你,不要一股盲劲,做任何事情都要用脑子想想,人缺乏思考,那其实就是个死人,一辈子就只能原地踏步。”
“跟从前的那个我在一起,应该很辛苦吧?”我转过头看着他。
“但那个时候的我,很快乐。”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又撇开了眼光。
一直到深夜,人群才散去,我也打着哈欠回去房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水果吃多了,肚子涨涨的,我在床上翻来覆去都没能入睡。躺在床上,月光从阳台透进来,蒙在我身上,我感觉自己仿佛是躺在牛奶里面。正对着床尾的那面墙上,粉刷得雪白,上面画着爱情海的风景,逼真得让人仿佛真的看到了那一片大海,还有海鸥在自己眼前飞掠而过,甚至还能听到海浪的声音般。在天空的地方,仔细看,才发现那儿写了一句话:感谢我不可以住进你的眼睛,所以才能拥抱你的背影,此生,我们曾遇见……
不知道这个小旅馆的主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会是我今晚遇到的那个老太太呢,还是另有其人,单单看这房间的布置、墙上的话,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人,应该都是有故事的人吧。
我们各自有各自的故事,带着故事,喘息着度过各自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