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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第200章 打一通电话

      魏榛在临走前还吩咐文晓芹替他办一件事。pbtxt. 平板电子书 ..收了他的支票,文晓芹也不好拒绝。看似很简单,只是在圣诞节那天,打一通电话给文菁……

    这**,翁岳天终究还是回家了,虽然有些晚。

    文菁习惯性地依靠着他,汲取着这熟悉的温暖,他亦如往常一般将手臂放到她脖子下边……

    文菁心心念念着圣诞夜的事,忍不住小声地呢喃:“岳天……圣诞夜我们去吃烛光晚餐好不好?”

    软糯的声音,嫩嫩的,像婴孩儿的小手指在他心上一下下挠……翁岳天揽着她的手紧了紧:“圣诞夜那晚……我有个聚会要参加。不过我会尽早回来接你,到时候,我带你去广场看烟火,去吃烛光晚餐。”他的声音很低哑,透着疲倦,还有淡淡的歉意。

    文菁心里有点失落,不过在听到他说会尽早回家接她,会陪她看烟火,吃晚餐,她的心又愉悦起来……这互相依偎着的两个人,此时此刻都不会知道,三天后的圣诞夜将会是怎样的永生难忘!

    怀里的小人儿没声音了,但是翁岳天能感受到她的失落,心头最柔软的部分因她而疼着。舒骺豞匫凝视着这张圆乎乎的脸蛋,因为长了不少肉,所以五官轮廓自然比以前要模糊一些,成双下巴了。可是他没有嫌难看,反而觉得有种别样的美,红通通的,粉嫩粉嫩的,白皙细滑的肌肤在柔和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尤其是她那两片娇嫩的唇瓣,微微嘟着,像是在邀请他尝一样……

    “我今天回来晚了,你等得急了吧。”翁岳天轻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眸光中流动着**溺与爱怜。

    文菁很乖巧地点点头:“今天外边很冷,我又怕你是去应酬了会喝很多酒……我是想先睡的,可是睡不着,现在你回来了就好,我就能安心睡觉了。”

    翁岳天的心倏然裂开一条缝隙,涌入一缕甜蜜,她的宽容,不止是让他温暖而已,她依旧还是没怪过他一句,不会借此埋怨什么,不会追问他是去见了谁……不是因为她太笨,而是因为她对他的信任。她只会关心他,心疼他,舍不得一点点的责备。忽然间,他明白了一件事……不仅仅是他在给予她**爱,她何尝不是在**着他呢?

    “小东西,告诉我,你有多想我?”他的声音变得格外沙哑,隐忍着,透出一股**。

    “呃……很想很想。”文菁有点不好意思看他,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他的眼神包含了两团灼人的火焰,难道是……

    “我没回家的时候,你难道只是脑子里想吗?有没有什么地方特别特别想我的?”翁岳天语气里有着明显的挑逗意味,加重了“特别”二字,侧过身,温热的大手顺势钻进文菁的睡衣……

    “啊……”文菁身子一颤,难以抑制的燥热油然而生。

    “你……你……”文菁的脸绯红,肌肤开始发烫,她就是这么敏感,对他没有抵抗力。

    “你怎么了?”翁岳天明知故问,爱极了她羞涩的神情,怯怯的,像一颗含羞草,即使两人欢爱的次数已经数不清了,她依然会在亲热的时候脸蛋红红,心慌意乱不敢与他对视。

    “你……你怎么那么坏,明知道我……我……”文菁又说不出口了,自从怀孕之后,胸部经常会很涨,这是每个孕妇都会经历的自然过程,而他总是爱不释手那柔软,每每都会让她难以招架地瘫软在他面前。

    他的手有着不可思议的魔力,从她身前的妖娆一直探寻到……

    “嗯……”文菁压抑地闷哼,小手不由自主地抓住他的胳膊,泛着水泽的大眼睛里渐渐染上迷/幻的色彩,半咬着红唇,说不出的娇艳动人。

    “你想我了……不信你看看……”他故意将修长的手指凑到她跟前,羞得她直往他怀里蹭……太丢人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呢!他手指上那是……

    **的气息在不断升温,一声声动人的娇吟,从文菁粉嫩的唇边溢出,比天籁还好听,让人忍不住心颤……不知何时,四瓣火热的唇凑在一块儿,互相纠缠,追逐嬉戏,如胶似漆,难舍难分。她的甜美,是浸透到他骨髓里的蛊毒,在什么时候已经上瘾了,一旦被勾起,就难免一番热烈的**。翁岳天和文菁已实践过不少次,如果才能在既不影响到胎儿的情况下又能互相得到最极致的享受。他尽量让自己温柔些,他想让文菁体会到男女之间的愉悦,而文菁在他的刻意挑逗下,早就化成一滩春水,莹白如玉的肌肤焕发着诱人的粉红,醉眼迷离,娇喘连连,她是清晨带露的花瓣,她是任君采撷的相思豆……她所有一切的美好,都是上天赐予他最最珍贵的礼物。

    “噢,宝贝……你还好吧……”他喘着粗气,极力控制着那股想要奔腾的**,沙哑的声音,显示出他的隐忍有多辛苦,时常都是如此,每一次,她都能带给他新鲜的感受,让他在**的开始就差点缴械投降了……

    文菁酡红的俏脸,纯真无暇,却又透着一丝小女儿的娇憨,不自觉流露出天然媚态,樱唇轻启,情不自禁地说:“我很好……孩子没事……不疼……嗯……我喜欢……喜欢你这么疼我……爱我……”

    文菁第一次大胆地在这种时刻说出如此撩人的话,真正地有感而发……他疼惜她,他喜欢和她这样……这让她有种自豪感,心爱的男人,他在给予她**爱的同时也贪恋着她的身体,喜欢与她共赴**。这是每一个女人极度渴望的幸福。

    翁岳天在听见文菁这么说的时候,微微一颤,他当然知道,要从这懵懂的小东西口里听见这种话,那是有多难,无疑的,他被文菁所说的话取悦了。

    耳朵里充满了她柔嫩的呢喃,视线触及到她魅惑的曲线,听觉和视觉上的双重冲击加倍了他的感官……

    翁岳天幽深的凤眸越加暗沉,邪魅地勾唇:“宝贝,我会更疼你的……”“嗯……嗯……”他听着细碎的娇吟从文菁火辣辣的喉咙里冒出来,翁岳天咬紧牙关,血液在沸腾,凝视着她此刻动人心魄的美,一股一股的浓情蜜意在涌动,澎湃……他感到文菁抓住他胳膊的手越发紧绷,他也到了忍耐的极限……一声绵长的娇喘夹杂着男人满足的低吼,两人不约而同地全清投入,抛开连日来的烦恼,抛开杂念,尽情沉醉在这蚀骨的春情里。心在雀跃,在欢呼,绝妙的契合让彼此的灵魂产生出强烈的共鸣!此时此刻的畅快,超过以往任何一次,那令人窒息令人疯魔的美感,幸福感,深深烙印在灵魂深处。这个冬夜里,一室的春花烂漫……

    一番极致痴缠之后,文菁懒懒地睡去,小脑袋蹭在他怀里,好像一只得**的猫咪,甜甜的,乖乖的,憨态可掬,被他吻得微微发肿的红唇发出莹润的光泽,还有她白玉般的颈脖上,胸前的白嫩,还有还有……她娇嫩的肌肤上到处都是他留下的浅浅爱痕。

    他的一只大手还在轻轻地抚着文菁的腹部,那里边,有他的孩子……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仿佛手在碰到肚子时,能与里边的胎儿有莫名的联系,特别是在孩子踢她时,他总爱去摸那突起的一团……那就是孩子的小手或者小脚在顽皮呢,血脉相连的感觉,难以言喻的奇妙。他渐渐地也对那未出生的孩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

    她的呼吸逐渐均匀,轻轻拂过他蜜色的胸膛,心中的悸动还不曾褪去,如果不是顾及到她是孕妇,他一定会再要她一次。难以抑制的柔情如丝如雾般萦绕在他心间,他清晰地听见自己的每一次心跳都在呼唤着她的名字,默默地,确实那样真实。

    灯光下,男人俊美得让人屏息的容颜染上了薄薄一层朦胧的纱,如夜空星子般灿烂的眼眸缓缓闭上,心底,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小东西,我好像真的对你上瘾了……就算你是文启华的私生女,我也不会放手……小东西,你肯定不知道,我能有今天,是因为多年前与你父亲曾有数面之缘。他如果在天有灵,也会欣慰我今天的决定……”他的决定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才明白,这些话,全在他心里反复诉说着,一个字都未曾吐露。

    如果文菁想继续隐瞒过去,他就由着她,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要她开心就好……这是他的女人,还有他的孩子,怎能够轻易割舍?从何时开始这么深刻地眷恋着,沉迷着,明知道前路或许艰难,但仍然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只因为……这舒心安宁的生活,是他渴望了多少年的梦想!曾经的爱人回归了,魏婕的出现,也许让他在那么一刻有过短暂的迷惑和犹豫,可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文菁的可贵。

    他在她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丢下她,跑去追魏婕,他说好了要回家吃饭可又没有。他无需任何理由地晚归,而她却不曾怨过,闹过,不曾让他的心在纷扰时更加心烦意乱而是给了他更多的理解和爱。她爱的方式可能在许多人眼里都是愚笨的,但是,诚如一句俗话讲得好: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鞋的人才知道。

    无疑的,文菁的性格,文菁爱的方式,文菁的一切,他都受用。能找到一个既有感情又适合自己的女人,何其幸运?!在思想上经过摇摆之后,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的旖旎,欢爱的气息伴随着这一对幸福的人儿进入梦乡。原来真的人在欢喜的时候,做梦都会笑。文菁梦见了自己和翁岳天在烛光晚餐,她穿着洁白美丽的婚纱,他穿着尊贵优雅的礼服,将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戴在她手上……这小丫头嘴角溢出可爱的晶莹,开心得流口水了……

    梦,之所以美,是因为现实里没有得到。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文集和翁岳天的**生活还是那么惬意,温馨,在安逸舒适的家庭氛围里度过。

    文菁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距离临盆的日子越来越近,她也越发兴奋和紧张。翁岳天在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文菁没有告诉翁岳天关于她的事,打算今晚的圣诞夜,送他围巾的时候将一起送给他。

    下午,翁岳天准备要出门了。13345677

    一身银灰色西装,精致的裁剪,勾勒出男人健美的躯体,天神一般冷贵高雅的风姿,眉宇间隐隐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桀骜之气,清冷的眼神,微微上扬的嘴角,彰显出男人骨子里的孤清,深褐色的眼眸里,淡淡的苍然,那是经历过磨砺的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如此绝世风华,只瞧上一眼就会沦陷,这样的他,无端端让文菁心头颤了颤。

    文菁扯了扯嘴角,欲言又止的神情,最后低下头撅着小嘴儿看向自己的脚尖,局促地绞着手指……

    翁岳天从镜子里将文菁的脸色都看在眼里……太有趣了,她这是为哪般呢?为什么会如此可爱的样子?他被逗乐了,转身之际,眸底流泻出一片浓情缱绻。

    “在想什么?”翁岳天很好奇,他一向喜欢她生动真实的表情,这一回居然没摸透。

    文菁扁扁嘴,有点不好意思地小声嗫嚅道:“你穿得这么帅出门啊……好没安全感,你说只是朋友聚会嘛……你干嘛……干嘛穿这么好看啊……其实我觉得吧……你穿那一件咖啡色外套更好看……嘻嘻……”文菁说到这里,自己都忍不住捂着嘴笑。笑得有点贼兮兮的,水灵灵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闪过一抹少见的调皮。

    咖啡色外套?翁岳天脑子里在搜索着……

    翁岳天眸色一沉,搂着文菁香喷喷的身子,一口就含住她白润的耳垂,低低地在她耳边呢喃:“好啊,你什么时候学会这套了?谁教你的?明明那件衣服我不喜欢,买回来只穿了一次就不想穿了,你竟敢叫我穿那件?你就这么不放心你男人,生怕我被外面的女人勾跑了吗?”

    翁岳天这话是说到点子上了,文菁就是有这么点小小心思都被他看穿。

    “嘿嘿……呵呵……我是担心你太引人注意嘛,想你穿得普通一点,谁让你没事长那么帅呢,啧啧……美男榜第一的男人,我能放心才怪呢。”文菁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出她的想法。

    翁岳天就是喜欢她这样,率真,直接,在爱的世界里,人都是自私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爱的人太过惹人注意,原本他就足够招风了,稍微穿得醒目一点就更不得了。文菁明确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而这让翁岳天不经意地想起……从前他和魏婕在一起的时候,魏婕从来不会这么对他说。她只会赞美他如何如何风度翩翩,穿什么衣服最好看,有多么绝世的风采。尽管有时他能看出她眼里的酸意,可她一次也没有亲口说出来……

    文菁在他怀里抬起头,小脑袋蹭着他的下巴:“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翁岳天温婉一笑,低头凝视着她,爱怜地轻轻一刮她的小鼻子:“你呀,如果实在不放心,我可以换那件咖啡色外套,不过你也知道了,我穿什么都差别不大,太帅了,没办法……你最好是加倍爱我一些,将我的心,牢牢抓住。”

    这男人自恋起来是相当的皮厚啊!不过他的话也不是没道理,确实,像他这般完美的男人,就算是穿一件地摊货都不会掩盖住他的光华。

    文菁是第一次听翁岳天这么夸自己,不由得瞪大了眸子望着他,视线落在他粉红诱人的薄唇上,禁不住猛地吞口水……一下子如同被电到,心里一动,就那么嘟着嘴,双眼冒红心地凑了过来……近了,更近了……就快要吻上他了!

    咦……怎么有障碍物?她的唇就停在距离他一厘米的地方……文菁热乎乎的脑子陡然一醒,顺着低头看去……呃,一时忘记自己的大肚子,就是这“障碍物”让她不能与他身贴身。文菁尴尬万分,冲着他傻笑,难得她主动亲他……

    翁岳天身子一侧,大掌揉进她的发间,在她愕然的眼神里,攫住她香嫩的唇瓣,火热的大舍顺势与她勾缠一番,这醉人的清甜,果然是沁人心脾的蛊毒,想要浅尝即止,却还是再一次升腾起熟悉的渴望。

    “唔唔……唔……”文菁被他封住唇,又羞又喜,被他吻得七荤八素,脑壳里成了一团浆糊。轻飘飘的,美得像踩在棉花上。

    翁岳天爱极这味道,贪恋地汲取,流连在她唇齿间的芳香。而她亦是深深地迷恋他身上这浓烈的男子气息,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混合着牙膏的余香,彼此都尝不够,吻不够,这回味悠长的一吻,终于是在文菁快喘不过气的时候,他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

    鼻尖抵着她的鼻尖,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两人呼吸相闻,不分彼此:“乖乖在家等我回来接你。”

    他温柔的声线动人到极致,像猫儿的爪子在拨弄着她的耳朵,深如宇宙黑洞一般的眼眸里,那熟悉的**溺,令人目眩神迷。文菁的心都融化在这一刻醉人的柔情中,只剩下满满的爱意……起前眼要。

    翁岳天出门去了,他今天需要做的事情不少。原本是没打算去跟谁聚会的,只是想和文菁一起过个简单甜蜜的圣诞节。但是那天在医院,魏婕说她圣诞节那天邀请了一些朋友去家里聚会,顺便也是庆祝一下她能平安归来。那些人多半都是翁岳天和魏婕的旧识。他想要推辞也说不过去,魏婕这次回来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如四年前那般开朗活泼,极为低潮,翁岳天之所以会答应她,无非是看在过去的情份上,希望通过这个聚会,她能重新融入到过去的生活,重新振作起来。只有这样,他才能放心。就算不能成为夫妻,不能再续前缘,就算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但不代表他愿意见到她继续消沉下去。哪怕是普通朋友也会希望对方能过得开心快乐,放下思想包袱,投入到暂新的未来。

    对于魏婕,他能做的不多,相比起他对文菁,实际上确实是很少很少,可这已经是他目前认为最适合的选择。在聚会之后,他会回去接文菁,带她去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同时,他将会给文菁一个让她踏实安心的许诺,一份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从公寓出来,翁岳天的座驾开往市区的一间顶级珠宝店。

    亚森今天也显得格外高兴,平时不多喜形于色的他,知道翁岳天去珠宝店是为了什么,由衷地感到开心,嘴上虽然没说,心里一直在哼着歌……少爷终于开窍了,太好了!文菁真棒,细水长流不可小觑,少爷这块顽石也点头咯!

    翁岳天的到来,使得珠宝店的店长亲自接待,态度异常恭敬,优雅得体的笑容,不是虚假和夸张的,看得出来是真心敬佩并且祝福这个男人……翁岳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传奇人物,商场上的成功和他所向披靡的战果,足以让人打心眼儿里折服。

    珠宝店的店长当然认识翁岳天,这么尊贵的顾客,前来挑选钻戒,店长除了热心地推介,自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各种款式的钻戒,让人眼花缭乱,翁岳天目光如炬,一一掠过,在触及到其中一枚钻戒时,他眼底微微泛着波澜,轻轻地点了点头。

    店长眼尖,立刻将那一枚戒指递到他跟前。翁岳天的确很有眼光,这枚戒指是唯一的,款式不可重复,不是限量版,是比限量版更加让人垂涎的绝版。晶莹透亮的钻石嵌在铂金上,散发着冷贵的光芒。

    嗯……很好。翁岳天仔细看了看,他不喜欢繁复的款式,钟意这种简约大方的构造……她也会喜欢的吧。值得高兴的是,这一枚戒指就好像是专门为文菁打造的一样,翁岳天目测了一下,大小应该会很合适。

    没有去看价格,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店长太喜欢这样的顾客了,够干脆!

    “谢谢,两百八十八万。”店长的笑意更深了。

    翁岳天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下了这一枚戒指。

    坐回车上,翁岳天却没有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就在他思及此的时候,手机震动了起来。

    翁岳天看见来电显示的号码,不由得勾了勾唇……这人真够心急的。

    “喂,翁岳天,你到底来不来啊?七年之约,你不会是怕了吧?”电话那头的人语气颇为不屑,像在嘲笑,还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我在路上,五分钟后见。”翁岳天说完就挂上电话,目光望向车窗外……快到目的地了。与一位故人有“七年之约”,那是他曾在国外留学时的同学。七年前,他回国了,而那位同学还留在伦敦。两人当时年少气盛,互不相让,临别时相约七年后再见,看看对方混得好不好。当时,彼此都在内心暗暗较劲,一定要比对方更有出息,不然……好没面子啊!

    翁岳天是红三代世家出身,而他那位同学则是刚好相反,是伦敦唐人街黑道头号霸主家族的继承人,只不过……在父亲去世之后被排挤了,忍辱退出家族。

    今天可是圣诞啊,翁岳天居然跟人约在了墓园?这约会的地点也实在太有个性了!

    这不是以前他去拜祭魏婕时的墓园,这是另外一处。倚山傍水,看上去风水不错,当然了,这里的价格也相当的不错。

    庄严肃穆的墓园里,沉静,空寂,似乎气温都比外间更低,一踏进这里,人的心情自然地略微低落。拜祭,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尊敬,更是让你心里的哀思有所寄托。

    一格格的牌位,整齐有序地陈列。翁岳天与另外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一起,并肩站着,向其中一个牌位上香,鞠躬……如若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牌位上的名字,赫然竟是——文启华!

    两个大男人的神情均是庄重严肃,眼神里流露出隐痛,还有不加掩饰的恭敬,看来文启华在他们心目中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

    两人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在两人上香鞠躬完毕之后,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

    “啪……”翁岳天点燃一支烟,斜斜依靠在门口的柱子上,神情冷冽地睥睨着对面的男人。

    “啪……”穿夹克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了烟,同样的,依靠在另一侧的柱子上,只不过,这货仰着下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翁岳天,七年前伦敦一别,想不到你小子还真能混得人模人样的,本少爷还等着你回伦敦来求我收留呢。”夹克男开口就不饶人,这嘴,忒的犀利。

    翁岳天冷哼一声,朝他投去一个蔑视的眼神:“你这辈子都别指望了,不过,我到是很期待有一天你们家族再一次内乱。”

    夹克男脸色一变,这事儿是他的软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翁岳天,别再提内乱的事儿,小心少爷我翻脸不认人!”

    “你还是跟当年一样。”翁岳天指的是那人的脾气,还是那么臭。只不过在说到“当年”时,翁岳天眼里浮现出几分缅怀的神色。年少轻狂,血气方刚,初生之犊不怕虎。就这三点,这两个男人在七年前,惊人的相似。

    夹克男也被翁岳天这句话勾起了回忆,想起那一段逝去的大学时光,是人生中永远难忘的记忆,太多的酸甜苦辣,万般滋味。他和翁岳天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互相仇视,又像是惺惺相惜。但绝不是断袖……

    夹克男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眸光看向文启华的牌位,清朗的声音里浸透着几分怅然的意味:“当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同时遇到了文启华,同时被他所欣赏,他赠给我们各自两个字,说如果能领悟那两个字,就能得到我们心中所想。如今,你认为,你得到了吗?”

    翁岳天手指间的烟灰散落了一地,绝美的面容上,深邃难测的瞳仁里漾出一缕艰涩:“吞噬……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就是吞噬。如果就七年前我的心态和处境而言,我确实算是实现了我的理想。这几年,我的筑云国际,收购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公司,物质上,我没什么缺的,名利双收。只是……”

    “只是你觉得生活反而淡味了,无聊了,而你也迷茫了。筑云这名字是文启华为你取的,你在公司壮大之后,真觉得自己生活在云端吗?”夹克男这话到底是在说翁岳天还是他自己呢……

    “我也是和你差不多,当年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是——杀伐。我悟出这两个字之后,很快就拿回了家族中属于我的一切,现在,我在那边混得挺好,可就是时常怀念从前,你说……这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夹克男损人有一套,损自己更是不遗余力。

    翁岳天的胳膊肘碰到怀里的戒指盒,烦乱的情绪奇迹般地缓和下来。嘴角勾出的弧度,是令人艳羡的幸福:“我曾经是有一段时期像你所说的那样,感觉乏味,无聊头顶,孤单迷惘。可是在我遇到一个人之后,一直到现在,我有了方向感,心里踏实多了。”他所指,当然是文菁。

    夹克男狠狠瞪了翁岳天一眼,出言讥讽:“啧啧,瞧瞧……多骚包,多无耻啊!一副春心荡漾的猥琐样,你干脆就说你找到结婚对象不就得了?诚心气我呢,明知道我最讨厌女人了!你结婚,我不会去的,我来这里也只是几天时间,今晚就要飞回伦敦了。”

    “嗯,慢走,不送。”翁岳天也不生气,不冷不热地来一句。

    夹克男用力拍上翁岳天的肩膀:“呵,看你穿得这个样子,是要跟你说的那个人一起过圣诞吧?我不需要你送,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你记得要像前几年那样,每次来给文先生上香的时候,别忘了算我一份!”

    “好。”翁岳天又是简单一个字。

    “走啦,拜拜!”夹克男潇洒地朝翁岳天挥挥手,当真说走就走,头也不回。

    翁岳天凝视着他的背影,不知怎的,莫名其妙地有那么一秒冲动想要叫住他,只是这念头刚一冒起就卡在喉咙了。

    人生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两个年少时的对头,这么多年了,就跟一对赌气的情侣一样的,执拗着,不肯承认其实在某个时刻,偶尔,还是会想起对方,并且感激着对方成为自己心目中一直想要战胜的对手。因为知道对方一定会很强,所以自己要更强。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下,翁岳天和夹克男在最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时,才更有动力。谁人没有过年少呢?青春岁月里,也曾将因为执着地想要跟某个人暗里较劲儿,慢慢地不断地完善着,鞭策着自己,这固然是有好胜心在作祟,但终究也成就了你。

    夹克男在走出墓园之后,才停下脚步,缓缓回头望去……翁岳天的身影已经不见。

    “老兄,珍重,有缘再见。”夹克男在心里默默念叨这么一句,钻进了一辆加长房车里。他确实是来去匆匆,这一次来是为有重要的事要办,顺便就赴那七年之约。

    七年了,终于见到对方,看起来都混得风生水起,这就足够了。

    这一段时间的耽搁,转眼到了晚上,翁岳天该去魏家了。

    魏婕回归的消息,在上流社会那圈子里传得特快,以前的旧识各怀心思前来参加圣诞聚会。有的成双成对,有的形单影只,但看上去都很快乐,至少表面上是的。

    魏婕和翁岳天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在外人眼里是公认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不知道羡煞了多少痴男怨女呢。

    四年前的海难,魏婕消失,大家都以为她死了,如今安然无恙地归来,于情于理,那些昔日曾在一起吃喝玩乐的男男女女,说什么也是该来探望慰问一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