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第144章 如梦初醒
这是她从小到大最熟悉不过的声音,小时候,只有母亲的摇篮曲才能哄她入睡,烟雨看清她的脸时,一声娘亲就要脱口而出,可那冷冰冰的声线令她硬生生将那一声咽了下去,“尚尧,你先抱东阳去兰苑,我一会儿去找你。 ”
他是见过烟雨母亲画像的,又看了杜若玫一眼,“你自己小心。”
陆府后宅的水榭,杜若玫早已安排好了茶点,“赵小姐请坐,这些都是我亲手做的糕点,尝尝。”
烟雨拿起一块红豆糕,一口就咬去了一半,母亲的手艺还是那么好。
“赵小姐真是与众不同,如此的文雅娴静倒是与传言不太相符呢,你我素未谋面,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来找你?”
半块红豆糕哽咽在喉头,烟雨着急送了杯水,红了眼眶,杜若玫只以为她是噎的,也未留心。
“夫人的点心很好吃。”
“明蕊也喜欢吃红豆糕,你和她的口味,倒是很相似,可是,你比我的女儿有心计,赵小姐就不必顾左右而言他了,你知道我的来意。”
她早该想到的,褚明蕊和她从前的模样那么像,又怎会是巧合而已。
“褚夫人未雨绸缪至此,您女儿真幸福,明蕊小姐想来必是独女吧。”
杜若玫并无意与她深交,也不知她问此的意图,“是,赵小姐,你也是要做母亲的人,希望你能理解一个做母亲的心,我们明蕊和陆总长是有婚约的,近期将会完婚,你也知道自己曾经的身份,如今七日丧期已满,我希望你能立即离开北平,不要成为毁人姻缘的第三者。”
第三者?多可笑的称谓,在百乐门的时候,没少被这类鄙夷的词汇凌辱,可她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母亲也会这样羞辱她,就这样面对着面。
阔别重逢,她多想与母亲多待上一会儿,她想问母亲,逃过宋家劫难后的日子过的如何,可曾找过她,可她说明蕊是独女,那她又是什么,一个不该存在的存在么,或许,她该听宋尚尧的,订婚后就回英国去。
烟雨缓缓起身,“我不知道自己竟给褚夫人与明蕊小姐带来了这么大的困扰,请夫人放心,今天,将是我在陆府的最后一天,以后,也不会再到北平来,抱歉。”
走出几步,仍不舍地回头,叮嘱一句,“夫人,北平的气候干燥,到春夏交替的时候,少食川菜为宜。”
一句寻常话入耳,杜若玫初初以为是她行事圆滑,不愿伤及体面,可细想之下,又觉得此女自落座后,所说的几句话都耐人寻味,她怎么知道自己喜食川菜?
出了水榭,正遇上大丫头灵芝,经过上次,她对烟雨是感激的,“三……赵小姐出来怎么没披件衣裳,正是倒春寒的时候,小芸方才还问过您呢。”
“不碍事,这丫头自己还伤着,总为别人操心。”
“是啊,她自己不上心,可急了沈副官了。”
烟雨淡淡一笑,“有人为这个傻丫头操心,我也就放心了。灵芝,你回兰苑见了宋少爷,帮我转告他,让他先回公馆去,我想一个人出去逛逛,散散心。”
“嗯,我会的!”
灵芝到兰苑外时,正听闻自家总长与宋尚尧两个大男人在院中有一搭没一搭,像聊着天,两边的气场又有些不对。
“烟雨这些日子有劳宋少东照顾了。”
“她是我的未婚妻,照顾她是我的责任,陆总长不必言谢。”
陆少廷摇了摇东阳的小床,“哦,未婚妻,世事无绝对,今天的事尚不好说,更何况日后,赵小姐答应了我夫人会好好照顾我儿子,我也绝不会亏待了她。”
灵芝听着都觉得不对味,更遑论时下在各国外交中炙手可热的宋尚尧,趁着他不作声的当口,大姑娘一脚踏进门槛,转达了烟雨的话。
宋尚尧立时变了脸色,想起裕福楼前的黑色福特心惊,“她往哪去了?”
“好像是……东大门市集。”
“陆少廷,是个男人就叫上你的兵和我分头去找!”
现在的时局有多敏感,陆少挺是知道的,可他对自己在北平的驻军过度自信,与傅军交锋后的短暂胜利麻痹了他卓越的军事远见,没有想到这一时疏忽所造成的后果。
直到夜幕低垂,仍遍寻不获,陆少廷才意识到,城内已被安插了多少细作,在短短半小时内就掳走了身手不弱的烟雨,且令周遭无人察觉。
府院大屋前,他抓起宋尚尧的衣领,骨节绷起,“你特么平时不是跟她跟的很紧吗!今天怎么就不好好陪着她,她好歹还怀着你的孩子!”
宋尚尧反手一拳,抡的他嘴角渗血,“这一拳,是替烟雨打的。”话音未落,左臂又是一拳抡去,“这一拳,是替她腹中孩子打的。”
接着,腹部被膝盖猛地一撞,陆少廷摔过石桌倒地。
“这一下,是为了宋成锦。”他拍了拍肩膀,“陆少廷,我想打你很久了,今天,终于不必再忍。”
“她腹中的孩子?你怎么会认识成锦!”他抹尽嘴角血渍,叱侘风云的总长此刻连还手的底气都没有。
“你根本不配拥有烟雨的爱!若是我宋尚尧真心爱过的女人,即使她容颜尽改,性情大变,只要她一声一句,我都能一眼认出来,你分明有了重新拥有她的机会,整整一年,你都没能认出她,还让她一次次伤心痛苦,你不配!”
陆少廷惊坐在石凳上,如梦初醒,自责到无以复加,“这么说,烟雨就是成锦……她就是成锦!”
“是啊,剜皮削骨,她为了活下来,付出了多大代价,你知道吗!”
由褚明蕊扶着,自回廊走近的杜若玫听到这一句话,眼前一黑,险些晕厥过去,“我的女儿没有死,我的锦儿……我今天居然还那样对她,我女儿现在在哪!”
陆少廷一拳砸在石桌上,“不是你们那个该死的组织,就是沈佩孚!”
本书来自/book/h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