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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

      斜阳饮马傍清河,燕回巢窠。牧童桑竹陌。忽见乌稍遮月影,云星雾绕空空色。

    夜下萤火伴晚钟,人归甜梦。醉枕百叶松。难辨山风何处起,吹云散雾色色空。

    ——《蝶恋花断梦》西边一枝绿

    一世:穿花蝴蝶深深见。

    “世子,这天儿渐热了,您要不回屋歇会儿?屋里镇着今儿个八百里加急送来的新鲜瓜果,您回屋尝尝?”

    李嬷嬷捏着帕子,摇着扇子小碎步地跟在十四岁的少年身后,想要给他擦擦汗,生怕他晒着了、热着了。

    “你这老货话也太多了,你自个儿回吧,爷还没抓到蝴蝶呢。明儿要去姑妈府上见表妹,拿不出像样儿的礼,表妹又要不开心了。唉,起开起开,满身汗味儿,蝴蝶都避着飞了!惊了爷的蝴蝶,爷可不会看在你是我奶嬷嬷的份儿上不罚你!”

    眉眼俊秀的少年郎,举着捕网,头也不回,小心翼翼地跟着蝴蝶的去向,踹翻了一盆又一盆花草。

    李嬷嬷用袖子吸了吸额上的汗,愈发轻声地哄道:“世子对表小姐一番心意谁能不知?可这日头实在是大了,世子不如歇会儿再来?”小祖宗诶,这大热的天,您要是有个发热中暑,整个园子的下人都得吃挂落,可行行好吧!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你先回吧。”少年不耐烦地摆摆手,赶走了啰嗦的嬷嬷,又一个人潜在花园里,等着蝴蝶飞过来。

    花园里有不少黄褐色的蝴蝶,嗅着满园芬芳,即使被打扰,也迟迟不肯离去。可少年深知表妹的挑剔,这普通的蝴蝶,怕是叫她瞧一眼都难。

    忽然,一朵蓝盈盈的光团儿出现在王府的花园里,仿若嬉戏般,悠闲地靠近。

    只见那缓缓扇动的翅翼,由尖端的深蓝到湛蓝、浅蓝地自然过渡,晶莹地白环嵌在其中,仿佛自在的天空里一道银河,美得让人挪不开眼。

    少年回过神来,小心地挪动着步伐,慢慢伸出捕网,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弧度,势必要将如此出彩的蝴蝶一举拿下。

    可惜,扑了个空。

    还没等他失望地叹气,便被惊得一动也不敢动。

    蝴蝶轻巧地躲过捕捉,翅翼一颤,竟停在了他惯性甩出的左手上。

    稳稳地停着,毛绒绒的足尖勾着手背上的皮肤,有些痒。那美不胜收的翅翼,半开半合着,蓝得让人恨不得坠进去。

    少年郎扔了捕网,右手捂着嘴,无声地大口喘息着,尽最大力气减缓动作,不想惊走这只“闻香”而来的蝴蝶。

    夏日燥热的午后,似乎静了下来。他看着手背上这奇妙的生灵,耳畔仿佛过滤了远处嘈杂的人声,只能听见这一小方天地里,微风拂开垂柳的枝蔓,蟋蟀不甘寂寞的口哨,蝴蝶翅膀,缓慢又郑重地拍打。

    “世子,王爷回来了!”花园的角门开了一个缝儿,小厮挤进一个脑袋,小声地通风报信。

    “啊。”少年身子一颤,恍然大梦初醒,可手背上仍然停着的蝴蝶,提醒着他,刚刚发生的一切都不是幻觉。

    少年有些茫然,将蝴蝶举到眼前,轻声问道:“你不走吗?”

    才问完,就笑了。他当真是被太阳晒晕了头,怎会觉得一只蝴蝶能听懂人话?

    角门边的小厮见主子没有反应,急得恨不能跑上前去拽着世子就往书房跑,天知道王爷今儿个怎么想起来要检查世子功课,这会儿再不去,书房的话本、画册就要被王爷翻个底朝天啦!

    少年用右手将蝴蝶捂住,快步离开花园。

    “把它放好,别让它伤了、跑了,我一会儿就回来。”少年将手心的蝴蝶小心翼翼地交给小厮,嘱咐了两句,便疾步往书房跑去。

    急于解救自己书房宝贝的少年不知道,小厮将蝴蝶扣在了装着大半罐蜜饯的陶瓷罐里。

    等到天黑才结束罚站的少年回屋,已来不及解救被闷在蜜饯上的生灵。

    蝴蝶,卒。

    二世:茕茕白兔,东走西顾。

    “作死的的小六!又偷东西!下回给老娘逮到了,看不撕了你的皮!……”

    厨娘骂骂咧咧的声音透过单薄的木墙,清晰地传来。

    少年瑟缩地趴在地上,从床板下拉出一个旧得出了无数毛边的竹笼,颤着手从怀里掏出了半根胡萝卜。

    竹笼里铺着厚厚的干草,上面还垫着一块洗得有些发白的蓝布,一只灰扑扑的兔子卧在上面,三瓣儿嘴嗫嚅地动着,长长的耳朵精神地竖起来,黑漆漆的黄豆儿大小的眼睛认真地看着自己的主人。

    少年打开竹笼的小门,将在怀里捂得都有些热了的胡萝卜放进去,小心地顺了两把兔子的毛。

    见它终于吃上了食物,少年松一口气。现在正是接客前的准备时段,全楼上下都在为今晚做着准备,他一个小门童,也终于得了片刻空闲。

    少年见兔子吃得香甜,舔舔嘴唇,从怀里掏出一个干瘪瘪的烧饼,也开始吃起来。

    兔子抬起头来,见少年也吃上了饭,才放心地低头,认真地啃着萝卜。

    少年吃完了烧饼,跑到屋角,就着地上半大的水桶,舀出一碗水,一饮而尽。这水是他天还没亮时,就从井里打好的。这会儿子已到了下午,水面上浮着一层薄灰,他却丝毫不在意,仍然喝得十分满足。

    这屋子是紫烟阁最破最小的一间,任谁在楼上稍微踩重几步,便簌簌地掉灰,挨着厨房又近,平日里天光还没亮就吵得人不好安睡,所以那些比他资历长的伙计们,谁也不愿到这屋住。就因为这样,他才能一人住一屋,才能在这屋子里养着他的灰兔子。

    “小六!这个有娘生没爹养的,又跑去哪里偷懒了?!还不快滚过来帮忙!”

    厨娘破锣般的声音又聒噪地响起,少年抹了一把脸,回到床边趴下身子,揉了揉老老实实呆在笼子里的兔子,轻声道:“你乖乖的,晚上等得空了,我去给你采草吃。”说完,便将笼门关好,又将竹笼推回床板下,推回谁也发现不了的阴暗里。

    自从娘死后,爹就娶了后娘。起先后娘对他还有面上的几分照顾,可没过多久,后娘有了自己的孩子,便连面上的情分也不顾了。将他赶去柴房住,遣他挑水煮饭。其实这些都没什么。

    再后来,爹得了癔症,村里人都说好不了了。后娘带着自己的孩子们回了娘家,再也不回来。

    这也没事,他一个人也能把爹照顾得好好的。即使辛苦了点,至少这个家,还是他和爹的家。

    可老天连这点福气也不给他。有一天他在田里种田,爹跌进了别人家门口的池塘里,再也没有爬起来。

    可日子不还是一样得过?

    不,过不下去了。

    村里风言风语地传着他命硬,克死了自己爹娘,叫所有人都避着他,骂着他。

    他起了寻死的念头,浑浑噩噩地往山里去。不都说山里有狼么?让狼吃了,倒也干净。

    可狼没遇到,兔子却捡到一只。

    当遍体鳞伤的一坨灰球,扒在他的脚边,可怜兮兮地发着抖时,小六突然就想活下来了。

    你瞧,这样脆弱的生命,要靠他才能活下去呢。

    日子有了新的奔头,也不再那样艰难起来。

    小六离开刻薄的村子,抱着他的兔子,来到镇上。在成为路边一具饿殍前,终于找到了差事——在青楼厨房里打杂。

    厨娘差了小六去厨房后门将今晚的食材都清洗干净,等少年瘦弱矮小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一脸横肉的厨娘摸去了小六的房间。

    “整日里偷些白菜萝卜的,这兔崽子不会是养兔子吧?”胖厨娘骂骂咧咧地闯进阴冷的房间,四处翻找后,掀开了床板。

    “喝,好大一只兔子!”厨娘提起竹笼,拎出灰兔子,掂了掂,“这重量,肉挺厚实啊。啧啧,昨儿个玉兰姑娘还念着要吃兔肉呢,进了咱紫烟阁头牌儿的肚子,也算你这畜生前世修来的福报了!”

    说完,便拎着它往厨房走去。

    兔子,卒。

    三世:天外鸽铃惊午枕。

    影一收回手里的匕首,刀锋滴滴答答地淌着血,随意地将匕首在衣袖上刮擦干净,别回腰间。

    衣服是黑色的,即使沾了血也看不出分毫。夜风拂衣,穿堂而过,将血腥都抛在身后。

    “天亮前,江南安家,不留活口。”

    信鸽传来的消息被内力一碾,灰飞烟灭。

    他麻木地收割着,就像最高高在上的神明,举手投足间,勾魂夺命。

    “一盘牛肉,一壶酒,三两饭!”

    中年男人粗粝的大嗓门。

    “好嘞!客官您先坐,马上就来嘞——!”

    跑堂小二扬长的呼声听着就让人有食欲。

    今晚的月光如水般清凉。

    大刀阔斧地坐在屋顶的房脊,少年拉下面罩,一口吞下今日的“份例”。那是一枚乌墨泛红的药丸,吃下一颗,可解七天深入骨髓的疼痛。

    吃下了暂时保命的药,少年从袖袋里掏出一只“信鸽”来。说是信鸽,其实不然。那是一只全身漆黑的小雀儿,流水线般的身子,半个拳头大小,看着不起眼,可速度极快,比训练过的专门信鸽更迅速敏捷,更加可靠。

    就是靠着这只不寻常的“信鸽”和自己一身血里滚出来的武艺,他才能够小小年纪就坐到这个位子。

    少年打开一个小布包,抓出一把雀食,放在几块瓦片支出的小小平台上,看着雀儿一点一点地啄食。有几粒谷物卡在瓦片之间的缝隙里,雀儿急得扑棱着翅膀,却也懂事地没有叫唤出声。

    少年仿佛是觉得眼前的情景十分有趣,无声地闷笑两下,摸出一根银针,将它啄不到的吃食,扒拉了出来。

    雀儿吃了个肚滚圆,酣畅地立在少年肩头,感恩至深地蹭蹭他的脸颊。

    少年忍住想要躲闪脸边的刺痒的念头,勾起嘴角,继续监视着屋里的一举一动。

    影一手里的人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自有记忆起,他就困在一方阴冷的天地里,被教导着如何把别人杀掉和如何不被别人杀掉,杀戮逐渐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本能。

    他在任务过程中,看到小孩子被父母护在怀里,那茫然又害怕的眼神时,也曾思考,自己是否也有过胆怯和恐惧。

    或许有吧,可是任何的心性都在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的训练中被磨光了,早已记不得最初斩掉同伴的头颅,是什么样的心情。

    若非袖袋里那团成一个丸子般的生命,他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注定沦为一件没有心智的工具,一把冷硬的兵器。

    一个在刀尖过日子的人,竟被一只雀儿全身心地信赖着依靠着。

    如此神奇,又如此美妙。

    酒馆里的吃喝似乎告一段落,刚刚还恨不得将屋顶掀翻的热闹,诡异地冷了下来,静得连风声都能听到。

    影一暗道一声不好,将雀儿塞回袖袋,一跃而下,鬼魅似的闪进了屋里。

    温暖明亮的酒馆内,七窍流血的客人和掌柜,倒在地上,没了声响。

    小二背对着门口,吊耳当啷地甩着本来系在腰间的巾子,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影一拔出刀,全身每一个部位都进入了戒备状态,对方一有异动,便会被他斩于刀下。

    小二转过身,笑盈盈地看着如临大敌的影一,道:“老大,你怎么啦?”

    影一暗暗吃惊,冷声道:“怎么是你?”

    小二嘻嘻地笑着,耍花腔道:“老大,我不小心把你的任务对象毒死了,这可怎生是好?不知道主子会不会气得将你罚进蛇窟,还是要停了你的解药,让你活活疼死?啊,想想还有些心疼呢。”

    影一握紧刀把,道:“为何?”

    为何要害我?

    小二收起脸上的笑,仿佛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般,阴沉道:“为何?我也想问为何。为何你就能坐上头领的位子,为何我明明比你资历老、年纪大,还得兢兢业业听你调遣?”

    影一没答话,他并不了解“嫉妒”这样深刻的情绪,也不明白小二的怨念。他只知道,此时若不将小二缉拿,带回去给主子认罪,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儿,影一不再给他狡言诡辩的机会,提刀就上。

    小二武艺虽算上乘,却也不敌,渐成败势。

    “老大,你还记不记得,有一年你出任务回来,伤重得差点死掉,是我求主子给你赐的药?”

    影一攻势一顿,可并未退去。

    “还有一年……”

    小二仿佛找到了影一的破绽,脸上挂着真诚的笑容,满含怀念地讲着往事,仿佛此时此刻并不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而是两个相交已久的挚友,在把酒叙旧。

    影一虽有所触动,却奈何心志坚定,并未被太大影响。

    小二笑容略有了裂痕,这么一阵,他已经被影一的刀伤到好几处,若不彻底翻盘,今天就会交代在这里。

    “你还不知道吧老大,你那雀儿吃进的雀食里,掺着这躺了一地的客官刚刚吃过的料呢。”

    影一的攻势终于有了破绽,小二趁机反击。

    “啊!该死的雀儿!”

    眼看终于伤了影一,小二正欲趁胜追击,却被盛怒的雀儿啄了眼。

    血模糊了视线,小二心知无法善了,便索性拼个鱼死网破,耳朵捕捉不到雀儿的声音,便不管不顾地向影一的方向扔出一把淬了毒的暗器。

    护主心切的雀儿,卒。

    ……

    ————————————十世分割——————————————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若是以前,有人拿这样的诗句念给琵琶听,她一定会媚态百生、呵气如兰地告诉你:“奴家还是更喜欢‘水晶帘里玻璃枕,暖香惹梦鸳鸯锦’这样香艳的句子,公子别拿些酸腐的词句,污了奴家的耳朵。”

    可如今,琵琶捧着三千相思的词本,泪眼婆娑,窝囊得令人发指。

    为一个人,寻了前世,等了今生。

    这大概是最伟大不过的吧。琵琶抱着素九在魔域重金买到的“才子美妖”的话本,如此怅然地想着。

    那时的她,一定不知道,不久将来的自己,为了个惊鸿一瞥的和尚,何止是等了前世今生,说是修了八辈子的缘也毫不过分。

    值得吗?

    一次次魂魄脱离肉身,一次次如无根浮萍般坠入轮回,一次次历尽磨难地去寻,去找,去守。从云端到泥潭,享过富贵又落于尘埃,那俗世软红十丈,百转千回,她陪着他,不曾独沽一味。

    值得吗?

    多年后,素九这样问。

    彼时的琵琶已是佛道人人得而诛之的罪妖,惶惶不可终日,却还是笑着回答。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怎么会不值得呢?

    她一个人,霸占了他整整十辈子啊。

    多值。

    佛子金蝉,入世苦修,所到之处佛光大盛,等闲妖物不得近身。她只能将肉身托给旧时的朋友保管,魂魄出窍,以一缕幽魂之体,到处寻他。找寻的过程总是最痛苦的,没有明确的目标,没有具体的方向,仅凭痴念和偏执,支撑着。

    所幸,每一世都有寻到。

    即使最短不过相处一瞬,最长不过相伴几年,她亦知足了。

    琵琶是妖,没有佛缘。

    可那十世光阴里,她曾离他这般的近,呼吸着同一尺的空气,似乎连灵魂都亲近起来。

    他终于也把目光投在了她的身上,那样专注,那样暖。

    暖得就算明朝跌落无间地狱,也能让她唇边生出笑意来。

    暖得纵使来日与君相逢,他待她如同陌路,也决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