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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赌王的女儿

      清清楚楚,那种让我虎躯也为之颤抖的,蛋碎的声音!

    当然,我只是头皮发麻,并没有分心去颤抖。我向另外哪个那个男人再度投出了弯刀,只要刺入他的脖子我们的危机才会暂且过去。

    可是,事情并没我预料的顺利,那男人在弯刀贴近他脖子前的半秒,居然反应

    这赌王,在亚洲是举世闻名的,除了他家族的富贵,除了他名下的朴京连锁赌场,在香江这一带,他简直就是土王帝,当然,现在香江施法独,立程度极高,就算他有钱有权,也不能凌驾法律之上。不过,只要不犯法,他在香江无疑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

    我宅男回到香江的这一年来,和这样的人物,本没有可能产生交集的。除了哪一次,我与肖大记者深夜挖了他家祖坟,和他的千金贺大秀有过一次不算和气的会面外……对了,我与这位身为警官的贺兰兰秀,就只有过一次碰面,而且是在警局,我被锁在病床上,为何说我拐带或者搞上了她呢?

    “大家别站在门外啦,都进去说吧,”邓肯指指街头上几个徐混模样的年轻人说道,当然,邓肯不是怕这些徐混啦,这种货色就算来个一打,邓肯也不会放在眼里,只要给他五分钟,将这一打徐混给煎皮拆骨,我一点也不意外。

    但,在文明世界有文明世界的法则,就是麻烦事,能躲就尽量躲。毕竟我宅男的个人档案,要是用心查,那可了不得,我相信香江部门当知道我以往过去的事情,必定将我赶出去。我就像一个文明、和平世界中双手沾满鲜血的野蛮人一样,危险而又格格不入。

    由于我的钥匙开不了铁闸,自然要劳烦房东老达来开门,可老达的神情有些古怪,“宅男,你先做好心理准备……”

    “干嘛,难道里面有八个凤姐外加九头春哥在等着我不行?”我懒得和老达废话,一把抢过钥匙,打开铁闸就钻了进去,可尼玛,出现在我眼前的一幕却让我震惊了,口瞪目呆完全不能形容我当时的表情,我的店……我宅男一手装修,经营的店,此时却乱得好像垃圾堆,以前拒破旧的吧台,现在被砸成了一片片烂木头,一排桌子由于椅子,还有我珍藏的八二年农夫山泉,全他妈的成了碎片,

    “我说,文西,”我猛地转头,一把拽住房东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狠狠地道:“就算我迟了半个月交租,你也不用将我的店给砸了吧?!”那时候,我的怒火从没有过的旺盛,那一刻,我怒了!这店虽然生意不好,虽然很破旧,但也是我一手一脚地经营起来的,如今落到比垃圾堆还要破烂的局面,真是佛都有火辣!

    “宅……宅男,听我说,“老达被我拽得有点透不过气,想想后果,我还是把他给放了下来。并非我怕他,而是我不认为这家伙脑残到砸自己租客的店,只为了这租客迟了半月没交房租。

    “我在听。“我一脚扫开一堆破烂,想从中找把椅子什么的坐下来,但那里还能找到一件完整的家具?最后,我只得与邓肯坐在垃圾堆上了。

    老达被我放下来,深深地喘了几口大气,又给自己点上了一根烟,这一次他倒没忘记我,给我扔了一支,他闷了一口,才对我娓娓道来,我不在这段时间,这里发生的事,原来,在我加入白大秀的考古队,远赴上川岛之后,我的店,就被一些人盯上了。

    开始的时候,还是小偷小摸地在门外徘徊,或者贴着铁闸窥探里面的情形,老达看见了自然呵斥他们,老达还以为他们是看店里没人,想进去偷东西,作为一个尽责的房东,自然不容许威胁到租客财产的情况出现。为此老达还去报了警,可警察捉人也得讲究证据,人家就在门外窥探,又没进去,这人赃并获也就说不上了。

    老达看这些人也就在外面,转悠。想想也就算了,但后来事情的发展大出他的意料,首先,是一次斗殴。听老达说,那天也和现在差不多的时间,这伙在我店外转悠的徐混依旧在转悠,似乎在等我回来。但这时,街上却开来了三辆看上去十分破烂的面包车(金杯面的)。

    车开到我店外五米处,不约而同猛地停了下来,从面包车上跑出了一群穿黑西装蒙着面的男人,将这群徐混给打了,老达这时正在他家阳台上,整个过程都看得一清二楚。按理说,这种道上的纷争,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会发生,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纷争的地方就有江湖,大意大概如此,总之,那伙西装蒙面男一言不发地将那伙徐混给揍得倒地不起,但他们出手极其专业,拒将那伙徐混打得很惨,却没有一个致命。紧接着,更多西装蒙面男来到。他们并没有撬开我店门,只是在外面守着。

    过了约莫三天,当老达起床去晨运的时候,却发现这些西装蒙面男,纷纷倒闭在我的店门前,我店的铁闸也不知什么时候被打开了,发生如此大的凶案,老达自然第一时间去报了警。

    “你知道,来的警官是谁么?“说道这里,老达冲我猥琐一笑,听他的意思,这个人我似乎应该,肯定熟悉?可尼玛,我怎知道是谁啊,当时我可是在上川岛伺候我的女王陛下呢!

    “赌王之女?“邓肯这厮此时,忽然说话了,可你一个老外,天朝话也说不利索,干嘛要弄得如此文艺腔啊?

    “贺兰兰吗,她……“我忽然看到这两个家伙猥琐地笑着的表情,尼玛,他们是觉得我必定和贺兰兰有什么衫长裤短不是?我白了他们一眼,道:“贺兰兰是负责这一区的警官吗?我不知道,和她不熟,她查到什么了?”

    “他们警察查到什么东西,怎么会向我们说?”老达弹了弹烟灰,接着道,“别的我不知道,但当时我在场,那伙西装蒙面男的死状我倒记得,记得太他娘的清楚了,搞得我一个星期都睡不好。”死状吗?我心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难道……

    “他们,是否头部有一个针刺般的小洞,里面却冒出黑血,同时双眼的微细血管全都爆裂了?“

    我浮出水面,迅速在船身上敲出了zn的电文然后马上潜入水中,通过船底又船的左方又到船的右边。

    果然,那三个挟持着白慧的男人马上露出警觉的表情,并且以最快的速度都把乌兹冲锋枪顶上了膛,他们他们分出一人靠近右边的船沿查看,一人到左边查看,剩下哪个枪指白慧,戒备着。不得不承认,这伙人的实战、应变乃至团队配合能力都很强,看得出是老手。

    老手得令我毫无可乘之机,如果我现在攀上甲板,最多只能放翻一个敌人,剩下的两人自然可以向我和白慧开枪,没有控制时间的能力要躲过子弹自然是痴人说梦,我不会这么胡来,但假如我不胡来,待会入水那的玛丽那组人上来,我就更加没机会救人,腹背受敌之下就连我也很可能成为他们的阶下囚。

    几乎凭着本能,我向离我最近的男人疾投出咬在嘴里的弯刀,弯刀在空中如闪电半直末入了那男人的咽喉。在他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时,我已经抛出布条做成的布索,抛了上去,准确地套到他的脖子上并且将他拉进了海里。

    我马上也跟着跳进了海里,潜到他尸体的下方,拔出弯刀的同时将那男人的尸体顶出水面。我这么做自然是有用意的,说时迟那时快,我感觉到海面上响起一阵急促,沉闷至极的突突声,紧接着我顶着的尸体一阵抽搐,数十发子弹几乎贴着我的脑袋与连射到了深水之下。然后我顶着尸体游到船头底下,含着弯刀,借着绳索就攀了上去。

    此时真的是凶险之极点,事后每每想起,都让我好出一身冷汗,假如我赌输了,白慧并不懂我发出的电文之意没有准备,没有配合我的行动……那此时必定是我的死期,刚上船的我难免有那么一秒钟处在毫无防守的状态,这一秒仿佛完全凝固了,这一秒仿佛是一小时又或者一天,平生我宅男遇到过凶险之事多如牛毛,可决没有一次能比此时更凶险!

    这是最长的一秒,这是决定生死的一秒,这一秒……过去了。

    一秒对我们寻常人来说或者无足轻重,因为它太短,短得难以改变什么。而事实上,往往英雄与狗熊的分水岭也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决定,比如说史上最强的乔帮主,这种时刻需要的不仅是扎实的基本功,还极度需要异常冷静的大心脏,其他的就只有交给运气。

    就在这电光火石,转眼即逝的一秒后,白慧闪电舨贴近持枪那个男人,左手挥出,推高他枪口的同时,弯腰沉身,然后向上跳起的同时踢出那足可粉碎天下猥琐之根源的……‘女王踢’!

    我仿佛听到,不,这次我听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