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琴海
爱琴海
酒店还是原来的酒店,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陈设、窗帘、装饰着希腊民族特色的地毯,和原来的一模一样,丝毫没有任何变化,餐桌的中央摆着一束洁白的玫瑰,显然是刚采摘下来的,玫瑰花的花瓣上还挂着清晨的露珠,闪着水晶般的光泽。
侍者送来了好吃的早餐。
欧阳美凤静静地坐着,吃完了属于自己的那份早餐。
她的龙豆豆微笑着,坐在她的面前,注视着她,温柔地看着她把面前的食物一点一点地吃掉。
欧阳美凤漫步走上露台,风把她披散着的长发吹得如花般绽放,四周,爱琴海特有的翠蓝色扑面而来席卷着人的眼,满目尽蓝。
她的龙豆豆悄无声息地跟随着她,在她的身后轻轻拥她入怀,她枕着他的肩,期待着他再一次的吻。
她知道,他在等她,在海的另一边,一定一定还有一个更为美丽的世界,他期待她也能够进入那个世界,和他一起,在那个美丽的世界里相拥相吻。
“对不起,龙豆豆,我应该早一点来的。我不该让你一个人等,等得那么久。”
欧阳美凤对着她的龙豆豆说着。
彭成在知道了欧阳美凤离开北京直接去了希腊后,一颗心立刻悬了起来。
阳光使海面变得闪烁,如同闪耀的鱼鳞,折射出金属般的光芒,仿佛是手握神剑的雅典娜,剑锋所至,波光凛凛。
海水很凉,没有想象中的那种温暖,冰凉的海水浸没在欧阳美凤的腰间,一波一波地从她身边缓缓滑过,泛着细细碎碎的光,根本看不清海水的颜色,到处是一片刺目的白。
欧阳美凤一个趔趄,整个人滑到海水中。
“你的人生是罗桂龙用生命换来的,不是你可以随便挥霍的。”这是彭成给欧阳美凤发的一条信息。
挣扎中,欧阳美凤感觉到一只手,牵着她,一步一步地进入大海的深处。
没有呼吸的感觉真好,欧阳美凤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宁静与安祥,一切都是静止的,海水、阳光、时间、沙漏乃至地球上所有的生灵,都没有了呼吸,没有了躁动,没有了不安。
是爱情之神吗,她正用她那双纤长而充满韧性的手指来回地挫揉着,世间所有的一切都在她的指缝间消碎,消散。
忽而间,那明明已消碎、消散了一切却裹挟成一股巨风,掀着巨大的黑浪,冲破云霄,铺天盖地般地扑面而来。海的尽头,雅典娜留下一抹似有若无的微笑粲然而去,金色的卷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欧阳美凤吐出了一口咸咸的海水,她,又有了呼吸。
迎着周围的掌声,蒂姆兴奋得手舞足蹈,淡绿色的眼睛闪着无比的快乐。
欧阳美凤把蒂姆带到了三环外的一家酒店,店名很是别出心裁,叫“三个云州人”,更令蒂姆感到惊奇的是店门外立着的三个身着民族服饰戴着面具跳着傩舞的泥塑人,他们高举着双手,半蹲着,像是喜迎远来的宾客又像在欢送远去的朋友。
“三个云州人,你是云州人吗?”蒂姆好奇地问道。
“算是吧。”欧阳美凤淡淡地说道。
“我是芬兰人,芬兰,圣诞老人的故乡。”蒂姆主动说道。
欧阳美凤只是微微地笑了笑,她似乎不想再说话,而蒂姆也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跟着沉默了起来。
菜没有想象中的辣,蒂姆还是不太习惯,但他仍是兴冲冲地尝着每一道菜,他对每一道菜都充满着厚厚地期待和浓浓的兴致。
每上一道菜,欧阳美凤都仔细地介绍着,蒂睦听得很认真,以至欧阳美凤不得不尽自己所知详尽讲解。
满满的一瓶云州白很快就见了底,欧阳美凤几乎没吃什么菜,感到头沉沉的。
“欧—阳—美—凤—”蒂姆一字一顿地叫道。
本已走进宾馆大门的欧阳美凤停住了脚步,她慢慢地转过身,酒精使得她的身体有些不听使唤,她醉眼朦胧,望着这个执意送她回来的金发男孩,脑子有点不听使唤的。
蒂姆上前两步走到欧阳美凤的面前,注视了一会儿,说道:“你的眼睛好漂亮,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眼睛。我可以吻一吻她们吗?”
迟钝了两秒钟,欧阳美凤弄明白了蒂姆的意思,欧阳美凤摇了摇头。
“太遗憾了。”蒂姆习惯性地耸了耸肩,“晚安。”他轻微地搂了搂欧阳美凤的肩。
“晚——安——”欧阳美凤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宾馆的大门。
彭成用最快的速度飞抵了爱琴海,他绝不能让美凤有一丝一毫的闪失。
余曼曼坐在电脑前,她的鼠标几次点进又几次移开,肖小枫的e_mail静静地躺在她的面前,但她却始终没有勇气打开它。余曼曼有些生气又有些瞧不起自己来,她觉得好笑,怎么天不怕地不怕的自己却胆怯地不敢看一眼这邮件,她说不清自己到底害怕什么,也许,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在害怕什么,只是,大脑敢承认心却不敢承认。
“啪”的一声,余曼曼关上了笔记本电脑的屏幕,她害怕,害怕自己经不住you惑做出让自己接受不了的事情来,有些结果,是她害怕的,担心的,无法无力承受的。她宁愿什么都不知道,宁愿什么都不明白,宁愿有所希望有所期待。
小保姆端来了一杯刚榨好的橙汁放到余曼曼的面前,一脸的不情愿,如果不是吴素萦余曼曼的妈妈许下三倍的工资,说什么她是不愿在这么狭小的公寓中陪着余曼曼受罪,每天睡在客厅里的一张白天就要收起来的折叠床上,真是快让她疯了。她怎么也想不通,余曼曼的脑袋是不是有毛病了,放着好好的舒舒服服的大房子不住,跑到这么一个小破房子里来受罪,害得她也跟着倒霉,要不是看在钱的份上,鬼才愿呆。好在,余曼曼的哥哥每天都会来看这个妹妹,啊,余昊昊可真是个帅哥。
余曼曼精心地护理着窗台上的那小小的一钵太阳花,它刚刚抽出了两片青青的嫩叶,小小的叶片仅有小指甲盖般大小,薄薄的,几乎是透明的,仿佛稍不小心它就会从花株上脱落。在太阳花的一旁,是一个精致而漂亮的水晶笔架,上面摆放的竟是一支两块钱的普通再普通不过的水笔。
对着这只水笔,余曼曼却可以常常地冥想,一小时两小时有时甚至半天都不离开。
小保姆真是没法接受,那肖小枫她是认识的,除了长得还行,要钱没钱要房没房,真不知道余曼曼怎么就这么迷恋他,也许,有钱人跟她们这种打工的就是不一样吧,最后,小保姆这样告慰自己。
余曼曼愿意呆在这,这有肖小枫的气息,她喜欢这个气息,喜欢这里的味道,更喜欢有关这里的所有记忆。虽然,梦醒的午夜,余曼曼的眼前总会浮现出那一幕,那个不属于她的吻,那一瞬间她从未见过的眼神,但每当这一刻,她总会甩甩头,总会告诉自己“会过去的会过去的一定会过去的。”
真的爱一个人,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去包容那个人,去原谅那个人,尽管,会让自己受伤,会让自己难受,但,还是会自觉不自觉地去想念那个人,那个你真的爱着的人。
任你横行霸道的原因很简单——我爱你!
老根疙瘩,妙咪就是喜欢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你等着吧!
余曼曼的内心装着满满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