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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他不要她给的灵的感

      沈熹微眼睛不经意的眨了一下,作了询问的表情杀手房东俏房客。

    “这话又从何说起?”

    刚问起,言之杭便略微低垂了头,浅浅的姿态,笑的莫名其妙又略显不怀好意,终究开了口,笑的诡异,“因为你在我跟前从来就没有什么气质形象可言,我见过你泼妇骂街的模样。”之后便笑了起来,而这笑声恰好稀释了沉闷的空气氛围。

    沈熹微脸瞬时囧了起来。靠的,脑子有病吧言之杭。

    亏得刚刚认为他是多为自己着想。原来都是浮云。

    早就说过,黄鼠狼能安什么好心。

    熹微慢慢的敛了笑容,“言之杭,告诉我为什么行吗。”

    言之杭斜瞥她一眼,那样素淡若水。

    指尖微微攥了攥。

    熹微,倘若你原本不这样该多好。

    那样我就不会记得你。

    不会记得你呀。

    即便那个时候,我也可以把你当做路人的。

    可是,偏偏我做不到。

    沈熹微,你本不应该是你。

    最终,他吐了口气,缓缓的说道——“沈总,我还有事,先走了。这事儿,有时间再说可以吗。”

    因为,他知道沈熹微肯定会答应,但凡她没有逼迫人的习惯网游之天下无双。

    自然,看见她淡淡的点头——“有事就先回去吧。”

    她眼睁睁的看着言之杭掩上门离开。

    聪明如她,她能想得到故事的开端,却预知不了以后。那便是一种宿命。倘若多年前的某一天,她和言之杭没有一面之缘,亦或许言之杭记不得她的容颜,那么,后来,言之杭,你会不会就不会那么伤感,那么,假使问起你,你当初后不后悔认识了一个叫沈熹微的女子,而,你的答案是什么,是否定还是肯定。或许只有你自己才会知道吧。

    后来的我们,习惯了分分离离,习惯了皆大欢喜,就不会那么认真的看待别人的故事。

    如若,故事到此为止多好。

    那样,一切看起来是不是还是那么云淡风轻。还是当初的模样。

    年少的心情。

    沉沦的夕阳。

    即便多年前的世界再美。

    总归,那已经是过去的世界,再也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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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街道很多时候是比较干净的。作为全中国的首都,紫禁之巅。哪有软性条件搞不上去之道理。

    秋天倒是来的快呢。

    转眼,梧桐叶又开始凋零在狭窄的街道。

    这日里,周公子倒是闲的无聊,打来了扰民的电话。

    “喂,熹微,嘛呢?”

    那端倒是脾气不怎么好——“你说嘛呢,被人抽血,估计再这样下去我不变丧尸就得是白血病患者,天天为了这公司焦虑呗。”

    “切,我还以为多大点儿事儿,全宇宙你也能玩得转呐,何况是一上市公司。”

    “哎呦,把我抬大发了哈,我谢谢你啊,没事儿吧你周之恺,说好听话说我这来了,信不信我抽你,真能够!”

    “哎呀,您今儿是怎么了,吃丫枪药不成啊,少爷好歹问候问候你一下,你态度不能有点好啊。”

    “成,我丫道歉成吗周公子,今儿毫无疑问的请你吃饭,你看着可以吗,记得把周晴夏非他俩叫上,也不知那俩人最近忙活什么,一点动静都没有,定好地儿我再通知你。”

    “那姑娘,还叫不叫上你家那大爷?”

    熹微握手机的手攥了攥,眼珠转了转。想了想之前发生的事儿。“不叫!叫他干什么呀!”

    “成,您说了算。那挂了哈。”

    “拜。”

    熹微摁了挂断键。走了会神儿。

    思来想去,还是把刚放下去的手机拿起来。

    电话拨了出去。

    半晌,没人接听。

    打了几个,情况照旧。

    眉头紧紧锁了起来——陈司扬,你丫到底想干嘛。打电话居然还不接了。

    倒是不死心。

    告诉自己,沈熹微你就行行好,再给那人打过去一个吧。慰问一下也是好的,看看那人还在不在人世。

    号码又拨了一个过去。

    她登时差点晕过去,我靠,陈司扬不带你这么整人的可以吗。

    听听电话里都说了什么——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当时,她血气就往上冒。免不了咬牙切齿,成,陈司扬,你狠,你牛逼,这么多天你把我晾在这,老子给你打电话你还犯起横,耍起个性来了。

    生气归生气,眉眼却淡不去那哀愁。

    许是,她也是不确定了。

    平心而论,如今的他们还是不是当初的那个样子。

    她,好像自始至终都不是很明白。

    高贵的陈公子,那个眉眼狭长,喜欢两指夹着万宝路的男子,一副把万人践踏脚下的极品男人。

    当初,或许喜欢着她,可是,如今呢。

    周之恺再次打来电话的时候已是晚上六点钟了。

    电话刚接通,那端就嗷嗷直叫。

    “老大呀,您这日理万机的大总裁是不是忘了您今儿还得请我们吃饭呢,赶紧的吧,出来,我在你公司楼下大厅等你呢。”

    沈熹微从电脑屏幕上移开视线,一拍脑门。差点忘了。

    “噢噢,我差点忘了,你等下,我这就下去。”

    她通过内线——“林文,你还没下班吧,赶紧的,在三里屯那地儿给我定间包房。”

    “沈总,现在订的话不知道……….”

    她敛了声音——“订不到也得订,赶紧。”

    “好的。”

    沈熹微,平日低调就低调了,现在不是低调的时候,不就是吃个饭嘛,老子有的是钱,身为一家跨国集团的少总裁,这点事儿办不成就甭活了。

    电话接进来——“沈总,给你订的是鲍鱼王子的豪华包房。”

    “好,知道了。”

    挂了电话,她拿起外套就出了门。

    林文看着她的背影,不禁纳闷,心想,不对呀,今天晚上沈总没有应酬啊,就算有应酬她从来也不会亲自出马。很多记者都找不到她的出行记录,与上流社会的公子们零绯闻,高尔夫娱乐等会所查不到她的记录,除了那一次,记者们根本查不到她的任何记录,历来她的形象很健康。今日倒是怎么了,她也从没叫过林文订过位子什么的。

    很多事情,如是私事,她都是极少麻烦下属的。

    沈熹微乘专用电梯到了楼下大厅时,公司大厅聚集很多来来往往的人,下班时间,人难免就多。大多是西装革履的精英人士。

    沈熹微出了电梯,她一眼就看见周之恺,站在离她不远的并不起眼的位置,正与一位绝色女子说着话。

    哎,她可真不愿意承认,饶是这满场的流光溢彩衣香云鬓,周之恺也仍是最出众的之一。他五官精致身材颀长,虽然平日里她总是暗贬他是小白脸,但跟这一堆堆阴柔又婆妈身上还香喷喷的男人们一比,她竟觉得,周之恺无论外形还是作派都有股无法言传的男子气概。

    周之恺也见到她,跟美女打了个招呼,一步步向她走来。

    顺便又拿出那刀光剑影的周氏迷人笑容——“呀,姑娘,你让我等得还可以再久一点。”

    沈熹微掂起指尖便是戳了他一下。他很合适宜的做了个巨夸张的动作。

    “周之恺,你丫演过了知不知道,矫情了做作了哈。”

    他眼神一眯,一本正经的问道——“那敢问尊敬的评委大人,我今年凭最佳男主角还有没有希望?”

    “还男猪脚,说白了不就猪蹄子么,保守估计你没戏了,你太瘦了,脚腕不够粗,评上有难度。”

    “沈熹微!”

    她睁着一双通透的眼眸表情很无辜。“干嘛。”

    “沈熹微你去屎,你这个坏人!坏人!”只见周之恺气的抖着指尖。小脸煞白煞白的。

    她嘴角一扯,笑的不怀好意,轻轻靠近他的耳朵,小声邪魅的声音——“周公子,以后可千万别生气呀。”

    “为什么?”

    “嗯哼,看你那小脸气的煞白煞白的,那样看起来更像小白脸了。”说完,就迈着长腿噤着笑出了旋转大门。

    “沈熹微!你,你,你站住!”

    她头也不回,只是撂下一句话——“赶紧,齐活了还回家睡觉呢校园全能高手。”

    “睡你大爷!”周之恺在背后气急败坏的嚷道。

    走在前面的沈熹微一下子止了步。

    慢慢的转过身子,看着身后的周之恺,冷冷的挑了精致的眉毛——“告诉你们多少遍了,老子没大爷,到底要说几遍,你们的脑子才不至于荒草丛生。”

    当时,根据情况目测,周之恺就那样站在原地,硬挺挺的被她这几句话憋成内伤。

    所以,从此,周美人儿不在人世,听闻,便是被活活憋死。

    熹微,面无表情——还不快走。

    两车并驾齐驱。正是红灯的空,缓缓拉下车玻璃。

    “喂,熹微,你家陈大少最近去哪了,可有些日子没见着那大神了。”周之恺修长的手指互相划拉。

    “谁知道。”

    “哎哎,你家公子你不知道?”

    她白了他一眼。“腿长他身上,我管的了吗我。”

    “成,成,怪我多嘴。”他看着他修长干净的手指,抛过来一个问题——“微微,为毛我觉得我现在很像某些店里待点的某些人呀。”

    沈熹微抖寒,瞅了周之恺细皮嫩肉,容颜似雪,小心翼翼问——夜店牛郎?

    周之恺吐血——明明是酒店钢琴手。苍天大地,姑娘你眼长哪里了啊啊啊啊啊啊。

    熹微沉下脸——反正没长你脸上。

    红灯变成了绿灯。

    车子重新发动了起来。

    熹微想起来这事就特想笑。

    前些日子。陈司扬跟她打电话,最后说着说着,便说——沈姑娘咱走着,今儿爷请客,咱去听人拉锯唱曲!

    然后,他们穿着普通t恤,普通牛仔,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衣服,像两个年轻的大学生,话说沈熹微很久很久没有看到陈司扬穿着这般随意了,走到了据说全国最有名的歌剧院。

    这些日子,歌剧院正请着美国的一个有名剧团来中国演出,总共三十三场,一场不多,一场不少,演完,就拎包袱走人,特别有腕儿。

    沈熹微找了半天,没找到售票口。

    陈司扬打了电话,一会儿,来了人,西装革履,点头哈腰,送了票。

    熹微叹气——你太高-干-子弟,太资本主义了。

    陈司扬切,你抬出我爷爷陈易邦的名字,看看那人弯腰的幅度会不会更资本主义!

    熹微讪讪,这倒也是。然后,凑过去,看票——歌剧的名字是什么?

    陈司扬横着竖着看了眼,淡定拼写——m-o-u-s-a-i。

    熹微在手心拼写——mousai缪斯?

    灵感女神缪斯吗?

    俩人坐在前排,有些感慨,你瞅瞅,你瞅瞅,资本主义国家的缪斯就是不一样,连衣服都这么资。

    沈熹微看了看自己身上还有他身上的简单装束,休闲装,牛仔裤,却没来由的有种幸福的感觉侵袭,想必这就是最简单最真实的幸福感吧。

    如是,可以一直一直这样该有多好。

    他不是陈司扬,而她也不是沈熹微。只是简简单单本本分分的是万千世界中的微小分子。没有权势没有钱也没有姣好的外貌,那样,会不会幸福一点。

    可是,早就说过,你所拥有的是别人毕生也无法企及的,而,又有何不知足。

    平凡人没有那么多的光环,却有属于他们的幸福。

    自然,世界总归会偶尔公平的。vqfv。

    你没有这一样,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弥补。

    在这样的气氛下,沈熹微看着陈司扬的侧脸,完美精致的五官,她不止一次的说过,凭他的容貌足以倾倒众生。一点都不为过。

    她很少能看到他随意孩子气的时候,更多的时候,他多是冷漠凌厉。

    这种,真的不多见。

    熹微笑——嗳,红颜祸水。

    司扬转头侧问——说谁?

    熹微装傻,指着台上皮肤白皙穿着米色华贵衣裙彪高音的女人——缪斯。

    司扬对着熹微耳语,问得一脸正经——她祸害谁了?

    熹微忍笑——可多可多人了。

    陈司扬望向舞台,却恰巧是一幕**,贫困潦倒的年轻画家无意间邂逅了向人间播撒灵感之光的女神缪斯,对她一见钟情。

    那个年轻的有着金色发丝的英俊青年单膝跪地——“我尊贵的女神,你为何生得如此容颜娇美,夺去我所有的心魂,你的银发是这世间,乃至我万能的宙斯父神身边,最耀眼纯洁的华泽;我的四周一片漆黑,只因为我的女神你的眼睛,把这世间所有的光明黯淡;高傲的雅典娜女神赐予我智慧,我却抛弃了它,用每一分骨骼和灵魂去思念你的红唇,这世间最甘美娇艳的花朵。当晨风吹起,日光洒满大地,我打开窗,你降落于凡尘,带着神袛的仁爱和对世间的懵懂,残忍地让维纳斯对着我微笑,将我打入焚火的地狱,为了爱,永生永灭!”

    缪斯高高举起掌管灵感的书册,表情微渺肃穆——“亲爱的lulife,你只是爱上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永远奥妙不可捉摸的灵感。每一个尘世的诗人,画家,乐师,史官都会倾诉着他们对我的爱恋,但是,我身上唯一吸引你们的地方,就是无穷的灵感,因此,引诸神之名,现在,我把灵感赐予你。”

    lulife沉默。

    缪斯微笑,带着了然和高贵,挥了神杖,灵感之光引到了lulife身上。

    幕谢。

    司扬有些失望——“就是这样的结局吗?”

    熹微看看四壁挂着的时钟——“应该,还有最后一幕。”前言问前。

    最后一幕,挽了幕帘,是依旧贫困潦倒的lulife,他没有因为缪斯赐予的灵感而得到一丝的荣华富贵,他依旧穿行在低俗肮脏的弄巷中,动作总是笨拙迟缓,茫然地望着四周,为了一块粗皮的面包,打着细碎粗重的零工,所有大块的时间,以前为了绘画而保留的,现在全用做了沉默发呆。

    然后,换回缪斯在神殿中无尽的嘲弄和不屑。

    当她为了给另外一个诗人播撒灵感,再次踏入尘世,那个男子,lulife,已永远归于尘土。

    高贵的女神看了墓志铭,永远高傲美丽不会变老的面容一瞬间变得苍老,悲痛欲绝。

    那上面写着——可笑的疯子,挖瞎双目的画家lulife。

    他不要她给的灵感,他宁愿看不到自己的灵感,抛弃了属于画家的那个男人,只是纯粹的lulife。

    只为了晨光初绽时那道美丽纯洁的身影手足无措,微笑天真着陷入爱情的lulife。

    永久的谢幕。

    最后——熹微说,情伤人呀。

    可是,陈司扬抬起她的下巴,深邃的眼睛望进她的眼眸里——“熹微,其实你和歌剧里的缪斯一样坏,坏的没了人性。”

    她不解,不服——我哪里坏了,对谁坏了。

    他淡淡一瞥——对我。

    陈司扬,你才是坏人呢,你全家都是坏人。

    终究,在出场的时候陈司扬气定神闲的笑了笑——“是是是,我们全家都是坏人,可是,你到头来还不是嫁给我,以此类推,你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没有人性的坏人,毫无疑问。”

    当时,沈熹微的小脸都白了。白了呀,比擦了粉还白呢。

    和周之恺也贫了一路子。车子刚开进去。便看见夏非和周晴立在那当标杆呢,你还别说,还真有那金童玉女的范儿。不过看两人的表情怎么不对劲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