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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番外之金新秋

      ps:

    (之前由于宿舍搬迁原因上不去网,现在总算解决了,有点不敢看自己的成绩。刚才狠下心打开看了一眼,还行还行~~谢谢好友们滴支持,丫丫很感动,呜呜呜……)

    109番外之金新秋

    春季午后阳光正盛,立在门口,我却感到彻骨的寒冷。看着怀中的宝宝,好友季简问我:“一路走来,你付出那么多,真的舍得吗?”

    她的提问让我开始回忆自己的旅程。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是同乡的季简妈妈把我带到郑家的。那年我补习一年高考仍失败,见到郑航志的时候他正在偷家里的玉砚台。

    发觉我意外撞见,他立马冲上前捂住我的嘴说:“嘘,你别叫出声来。不然……不然我现在就杀了你!”

    当时他凶声恶煞的,声音也格外阴狠。我真有理由相信他会在下一秒结束我的生命。

    他不知道,我不会出声。他也不会想到,我会咬他手逃出去,与他纠缠的过程中,拼命敲打门制造声音,引起人注意。

    因为那时我刚来,季简的妈妈一再交代,这里每一件东西,都比我们的命更重要。我的命不要紧,但我不想连累到季简和她妈妈。

    郑航志看到人来了,恼羞成怒,一巴掌拍在我脸上。那一巴掌,拍的我耳朵呜隆,但当时,我还在庆幸自己守住了大家的性命。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他第一次因为闻阡陌伤害我。

    那天晚上,我听到夫人在书房里用鞭子狠狠地抽他的声音。他不住地抽气,就是没有一句求饶声。捂着受伤的脸站在门外,听着里面的动静,当时我认为他是一个坚韧刚强的男人。

    自从上次的事情之后,我算是得罪了他。每当有什么不痛快的事情。他总会找我的麻烦。

    他会叫我:“傻姑”,和其他人一样嘲笑我的残缺。他会在我夫人受气面前不好发作时,拿我出气。他会故意弄乱房间,让我收拾好几遍,为此,我几乎连饭都顾不上吃。

    或许是因为看我低眉顺眼的样子让他很不解气,他有一天指着我的额头,凶巴巴地喊:“你,你是傻姑吗?怎么只会傻兮兮的笑?”

    我还是只能对他笑笑,因为我知道。即使自己会哭会生气会怨天尤人,那又对他们有什么影响。我以为这世上就我一个人有这种想法,直到有一天。我遇到闻墨的时候,就知道我们是一类人。

    我喜欢他,是自然的事情。我们这些女佣,没有一个不喜欢他的。他为人随和,有善心。包容,又不爱计较。

    有一次,夫人的耳钉在衣服上别着我没看到,结果在整理衣物的时候,耳钉掉进了下水道里。我当时急的直哭,他看到了。帮忙捞了半天没有捞出来。到最后,他提出说耳钉是他自己偷走了。

    “反正被我偷走的东西多了,也不差这一件。傻姑,这是你欠我的,可记着以后我偷东西的时候,给我把风啊。”

    看到我一再拒绝,他竟这样劝我。

    他会在夫人骂我的时候。冲进门来,拉着我的手往门外走。生气之下的夫人特别凶。他在她的呵斥声里,对我说:“傻姑,并不是所有的怒气你都应该承受。你也是个普通人,不比别人差,凭什么总受这些恶气。”

    我明明清楚,如果那天换做其他人,因为夫人公司的事情受到她的为难,他也应该会这样做的。可他拉住我的那一瞬,生命从此变得斑斓,我爱上他了。

    我爱上他,明明知道,他一生眼中只有闻阡陌这个女人。她实在太完美,女人都有比较心里,和她相比,让原本就自卑的我,更加自惭形秽。

    像我这样懦弱的女人,唯一勇敢的一次,就是爱上郑航志。只能站在他身后默默守候他,因为郑航志爱闻阡陌,是用生命来爱的。

    首先,最显眼的,就是他为了她而独立开的公司。他为了争一个项目,经常喝连家都找不到。有一天晚上,他给我打电话,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在那天中午,一个佣人拿热水杯不小心失手砸到我的脚上。我就一瘸一拐地,一条街一条街地找他的人。

    有一次,他喝醉后在大马路上睡觉,被人们围观,满身都是呕吐出的污秽。我在人群之中,一下下帮他擦掉污秽。神志不清的他,还在当场给我吐了一身,引来一阵戏谑声,我当做那些声音听不见,把他擦干净后将他带回家。

    每次我都害怕离开后他四处乱跑,要等到他清醒才放心离开。期间,最让我觉得难以忍受的,是他在酒醉的时候,不时的念叨她的名字。或深情或幽怨或愉悦或思念。他每念一声,我的心就像是被人用刀片割一下。

    但逐渐的,他可以对我敞开胸怀,没事的时候我们会偶尔坐在一起吃饭,很多的时候,他都会接个电话被人家叫走。

    有时候,我陪他去唱歌。听他唱那些情歌,我都不由地心痛。他们郑家人都有一副好嗓子。虽然我知道那些歌曲都不是为我而唱的。

    他甚至给我了一把他房子的备用钥匙,我认为这是我们之间没有屏障的体现。

    我知道,他一定是看出来我的心意,也一直装作不懂。这样的情形对我来说是种僵局,越陷越深,没有光明可见。

    可是,他竟然向我求婚。

    “新秋,你不是欠我一件事情吗?你就当做补偿我,和我结婚吧。你说我卑鄙也罢,我发誓,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

    求婚的时候,尽管他的动作看起来十分仓促,尽管他的眼睛分明都没有看向我,尽管钻戒看起来有些俗气。

    我答应了他的求婚。

    因为我相信,天道酬勤。

    婚后,他果然实现了对我的承诺,对我可谓十分体贴。他会经常送给我礼物,对我从来没有变过脸色。我开口的东西,他会毫不犹豫答应我。他甚至给我爸爸重新找了工作。

    只是,他对我的关怀,就像是个大哥哥一样,离爱人太远。

    而我拼上一生的努力。我在鼓励自己,爱一个人,会在我努力中一点一滴的抹去。

    我负责他所有的衣和食的打理,他有一次无意提起自己的领带颜色太鲜艳,为此,我专门买了各种时尚杂志钻研,还专门拜托闻墨帮我一起挑选。去看著名品牌的秀场的时候,还被郑佳佳嘲笑哑巴也想冒充时尚圈的人。

    至于食物,他对食物不太挑剔,所以,他没有看出我对他的食物花费了心血。他说桂花糕味道有点不同,那桂花是我乘三小时的车到郊区摘的。他的三籽玉米,我觉得超市里的东西不够味道醇香,把瓜子皮和松子壳一个个剥掉,做好这一个菜,用一个下午。而他只吃两口的千叶糕,是我用木凿把黄米一下下打成粉末状的。

    他的母亲,我的婆婆,自从我们结婚了都没有见过面。我每天都会给她送过去她最喜欢的木瓜血燕。后来,她唯一肯见我的一次,便是她拿出我妹妹的高考通知书,威胁要我和郑航志离婚。

    那段时间自己过得十分纠结。每次看到他忙碌的背影,我都十分不舍,失去他简直是失去了我的心。还升起一个问题在不断问自己:郑航志,你什么时候会为了我这般拼搏呢?

    所幸那个万般艰难的时刻,万事有了转折——我怀孕了。怀孕,真是我人生的转折点。我的婆婆放过了我,郑航志也终于向我坦白,他心里还有闻阡陌,会为了我们母亲和小孩,把自己的心收回来。

    我真的看到了他的转变。

    他放弃了扩展公司业务的机会,和我一块去上孕妇保健课。上学期间最烦上课的他,在那里面是听课最认真的一个,里面和我一起上课的太太们都羡慕我有一个好丈夫。

    百忙之中的他,甚至抽出一天的假期亲自去接我妈来照顾我。亲自熬营养粥给我喝。和我一块挑婴儿用具,和我一块布置婴儿房。

    看着贴在肚子上听胎音的他,我真想时间就停留在那一秒,这真是我前世求来的。我一生要求不多,只要去他心中有我母子我真的就足够了。

    所以,难产的时候,在快要意识不清的时候,我用血在衣服上写下了——保住孩子。

    最后,我也顽强的挺过来了。我认为那是上天给我一次幸福的机会。果然,生下功成之后,真的像美梦成真一般幸福。

    如今,他却为了她,伤害了我最最珍视的家庭。甘愿舍弃自己的安危,至我们母子于不顾。我才明白,闻阡陌是扎进他心底的,和他的心紧连在一起。

    做梦清醒的凄凉真是让人冷到骨髓里。他明明给了我很大的希望,让我看到远处的彩虹,让我有了期待。却又生生地这段这些希望,才痛苦的明白这不过是海市蜃楼。

    我想告诉季简:我为郑航志付出这么多,从来没有后悔过。只是现在,必须离开。因为我对他抱有了以前没有过的希望,人总是贪心的,不贪心没**,那还算爱吗?

    现在面对他,我会忍不住觉得自己好悲哀,像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瓜一样。

    为了我仅存的自尊,我也必须要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