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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平庸

      年小姐的手机响了,她低头看了看电话号码,是那个号码,她把手机捏在手心里,紧紧的,她从没想过李均会回来,他为什么要回来,他有什么资格回来,他回来以为我会等他吗,年小姐这么想着,可是越想就越伤心,这么多年,年小姐原来早就活成了别人的模样.我这么多年的痛苦和煎熬不是为了别人,不是为了李均,我只是想要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多情的人,李均是谁于我而言根本一文不值.年小姐在心里默默的说着,她知道她只要一直这么欺骗自己,就可以欺骗全世界,可以欺骗所有人,她的心里总是不愿承认,她的伤心不是因为她有多深爱李均,而是她觉得李均对她有多亏欠.

    林夏看着年小姐不说话,她知道她现在说什么都是无用,她同时也觉得自己倒霉到底,好不容易以为自己可以勉强接受眼前前来相亲的人,虽然伪装成一幅成熟大气的模样,可是在林夏眼中,所有的人都不过是看中林夏的条件罢了,如果真的要和以前一样继续在感情上较真,那么林夏可能和妈妈说的一样,变成孤家寡人,最后只有孤独终老了.她想到这件事情也觉得蹊跷,钟启明本来只是母亲帮忙介绍的人,怎么会和李均这个渣男有瓜葛呢,还真是世界太小,什么样的角色都会在一个剧情里出现,如果真是这个钟启明故意下套要年傲霜和李均见面,那下次吃饭什么的也毫无必要了,刚才年小姐还一脸花痴的样子,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浪费了.

    年小姐和林夏去了年小姐和董先生第一次约会的那家餐厅,不为其他,只为她们这次也想在这个人均消费较高的地方好好放肆一把,年小姐和林夏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服务员看到两人神色奇怪,说话都有些小心翼翼,年小姐依旧不说话,林夏看着这样的年小姐,她知道,李均的回来会打乱现在年小姐所有的生活,年小姐几年前的模样就和现在差不多,不和人多说话,刚调进新的公司,就像发了疯一样的工作,好不容易爬到了好不容易爬到了分公司经理的位置,可是身边的人却越来越少,不是她想变的乖张,愿意变的刻薄,只是太多的时候,事情不受年小姐的控制,她的软弱在太多的时候都没有用处,她只有面无表情的往前走,继续往前走,即使前方什么都没有.

    年小姐和林夏大口吃着肉,大口喝着红酒,今天驻唱的歌手用吉他轻轻的弹唱着passehego,年小姐想到她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是一个人坐在咖啡店里,台上唱歌的那个人有着和李均一样的低沉嗓音甚至有着一样的发型,那个时候年小姐还可以在心里明目张胆的回忆着李均,把他当成一个老故事的男主人公,甚至像所有故事里的女主角一样深情,深爱。可是现在,情况完全不一样,现在如果年小姐继续想着李均,那就是她输了,她不愿意这样的结局,她不愿意输,可能是幼稚也好,倔强也罢,在这个时候,年小姐不愿意当那个痴心的人。

    李均顺利的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他脸上鲜红的手掌印,这么多年过去,年小姐的力气倒是有增无减,他不愿松手,他知道他到最后都不应该放手,可是他明白年小姐的脾气,如果越是逼迫反而会起反作用,李均整理了一下衣领,坐下来吆喝服务员过来点了一杯冰水,他端着冰水咕咕噜噜的一饮而尽。

    “解释一下吧。”钟启明想到刚才发生在眼前那一幕狗血的电影场景般的剧情就觉得难堪,他吩咐服务员把他们点的菜端上来,“边吃边说吧,看来这是个长篇狗血故事。”

    李均抬头看着钟启明问道,“脸上是不是有五个手指印。”李均指了指自己的脸。

    “恩,清清楚楚。”钟启明眯着眼仔细瞧了个明白,“清清楚楚。”他又重复了一遍,点了点头,然后把切好的肉放进嘴里,“你说我们俩从老远的北方过来,花这么贵的价钱,挨了一个大耳刮子,哼,李均,还真是你的风格。”

    “得了,是我对不起你,别说风凉话了,她就是年傲霜,你听到她名字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我为什么安排你和林夏认识了。”李均从服务员手里接过筷子,开始大快朵颐起来,“这就叫犯贱。”

    “你是真贱。”钟启明笑着摇头,本来他就没有考虑过这次相亲成功,想到对方是一个死板的公务员钟启明早就在心里给林夏扣了10分,倒不是觉得公务员这份工作没什么不好,只是公务员在钟启明的印象里都是一副一本正经或者是双眼无神的模样,再加上自己作为一个离过婚的男人,还真的没有把握。

    李均没有再接钟启明的话,只是大口扒着饭,脑海里一直在想着年小姐闭上眼向他一巴掌打过来的场景,他知道他现在再回来找年傲霜就是渣男的表现,首先,在他们这个漫长的爱情故事中,李均一直扮演着对爱情不专一的流浪者形象,他承认,是他亲手毁了他和年小姐的纯真爱情,在这个故事里,他就是那个没有给女主角美满结局的人。

    他太清楚年小姐的为人,简单来说就是固执,太固执,她永远都有自己的原则,自己的底线,有自己的标准,所以即使在爱情面前,都是年小姐的固执赢了,“或许我就是爱她的固执和偏执。”李均这么说着,钟启明听着冷冷的笑了笑,摇了摇头。

    “就是犯贱。”钟启明说道。

    “就是犯贱。”李均端起眼前的酒一饮而尽,他看着台上唱歌的人,回忆起自己和年小姐的高中时期,那个时候,李均刚开始接触吉他和摇滚乐,就不知天高地厚的和一群当时的摇滚青年组了一个小乐队,其实在他和年小姐而言,他们两个人本来完全不属于一个世界的人,如果说李均是爱到处乱跑的流行,那么年小姐就是恒星,永远都在自己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东西。

    当时的他们为了迎合摇滚青春这几个词,宁可违背校规也要顶着一头长发歌唱自己的个性,那个时候的年小姐看见李均都不多说一句话,也不会看他一眼,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李均才会喜欢年小姐,这么说起来或许有些奇怪,李均自己也觉得奇怪,这么回忆起来,他们爱情故事的开始,不过是一个烂到底的青春片罢了,在校庆上李均和他的乐队终于也算是扬眉吐气,在那些一直说他们不务正业的人脸上狠狠的甩了一巴掌,他们的演出很成功,李均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唱的是郑钧的灰姑娘,他就抱着吉他在学校礼堂里唱着这首歌,他闭着眼睛尽量模仿着郑钧唱这首歌时的样子,他睁开眼,就看到年小姐拿着一束花走了过来,年小姐走路的时候都是昂着头,她并没有笑,反而一脸严肃的将花放在李均的面前,这种动作特别好笑,就像是清明时节吊清明,年小姐刚准备开口说话,李均礼节性的礼节性的点点头,专注的弹着吉他唱起歌来,年小姐脸上有些尴尬,然后就转身走了,李均转过头看了一眼年小姐下台的背影,肆意妄为的马尾辫在后脑勺上舞动,李均认为自己可能是在那个时候爱上年小姐的吧。

    至于年小姐是什么爱上自己的呢,年小姐从未说过,李均也不会问这种俗气的问题,只是两个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和所有早恋的青少年一样,在老师和家长的眼皮下谈着青涩的爱情,就这样一直到了大学,和所有毕业的情侣一样,他们之间也存在是否要选择同一个城市的大学而发生争执,年小姐的成绩不错,考到了本地的重点大学,李均却决心远走他乡像他向往的一样,做一个自由的音乐人。最终他们在争执中,是李均妥协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已经是个非常固执的人,可是最后他都会被年小姐的固执打败,最后他勉为其难的在本地选择了一个不好不坏的学校。

    即使是一个城市,他们的学校也需要跨越一个长江,他们就这么在滚滚的长江水流中计划他们的未来,他们的以后,年小姐的运气总是很好,做什么事情都顺利,可是李均却不一样,他总是在差一点点和完美中隔了一条长江大桥的距离。

    大学毕业后,年小姐顺利到了一家不错的公司就职,可李均却只能奔走在江滩的各个酒吧餐厅驻唱,他弹着吉他唱着歌时,他已经没有心思去考虑他们说好的幸福未来,他整个人都在想着逃离,想着逃离现在的平庸和碌碌无为,去外面的世界去寻找自由,那个时候李均突然醒悟,他看着面前为他们的婚礼做着打算的年小姐,突然之间,他发现年小姐不过是个平凡的人,只是一个想要拼命抓住幸福的平凡人,他就是在那个时候不爱年小姐的,李均这么想着。

    我们的爱情不过是个烂俗透顶的平庸故事罢了,年小姐记得李均这么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