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第九幕(其七)巫女一族
那个秘法的名字叫【化物御用心】,有个在我看来都很神奇的特点:同一血脉的族人,可在上一个修行这个秘法的人死去之后继承死去者的全部境界和力量,并且还能继续的修行直更高层次,被我改良之后更是逆天,搞不好都能培养出一个新的顶级神魔。.
更何况巫女一族本身都有不凡的资质,选出的巫女又是一族中最出色的女孩,就算每个巫女一生都只能进步一点点,但只要不断代,也会一代比一代强。
但因为她们原来的世界属于低魔世界,所以那个初代巫女的成就并不高,仅仅【门下】的等级。
可现在这个世界属于洪荒的核心碎片,体量纵然不大,位格却高得惊人,这导致巫女一族来到这个世界后一飞冲天,自二代巫女起,力量越来越强,寿命也越来越长。
而且搜刮了一个世界财富的巫女一族,底蕴深厚得离谱,又加上修行秘法的巫女存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很快就站稳脚跟,在以前扶桑国时期,就连扶桑皇室都要礼让三分。
后来帝国占领扶桑,鉴于巫女一族族人不多还行事却低调,所以帝国官方也没有动他们的打算,甚至还特意授予先代巫女也就是第十二代【都神狩】的职位,统管整个东北三县的灵能事物。
但是十二代巫女小姐嫌麻烦,放弃了其他地区的管理权,只愿意管她们一族所在的这座城市。
我之所以选择这个世界作为人类身份活动,便是因为以巫女一族在这里有超人地位,可以为我提供很大的方便。
而我就是在十二代巫女在位四百三十四年之时,来到的这个世界。
那个时候先代巫女小姐才四百五十岁,作为巫女一族五千年以来最强天才的她,凭借前面十一代巫女的积累,终于突破了奉国的顶点,成为了论外的存在。不出意外的话,十二代巫女小姐再活两千年也不成问题。
顺便一提,在混沌海里,并不是阶位越高便能活得越久,寿命和自身的种族有莫大干系,不改变自身位格和存在方式,长生种肯定比短生种活得更久。
像人类这种寿命短暂的种族,即使再强也活不过三千年。
至于那个活了一万多年的儒家领袖孔如文,其实早就算不得纯正的人类,更类似于信仰神祗般的存在。
所以十二代巫女小姐虽强,但是活过两千年也很不错了。
当然,这样强大的巫女如果想要永生还是很简单,杀仙夺取位格【成仙】或者收集信仰【封神】都是很轻松能办到的事情。但先不提巫女小姐本身到底愿不愿意活那么久,只说【成仙】和【封神】,它们其实都有很大弊端,大多数惊才绝艳的人都不愿意走这两条路,所以在很多神话故事里,那些强大的人类最后都走进了坟墓。
至于十二代巫女小姐到底想不想长生,其实不重要,因为她早在十七年就已经英年早逝。
享年四百七十一岁。
和她剩下的漫长生命相比,四百七十一岁简直微不足道,换算成人类年龄,才二十岁不到。
而导致十二代巫女死亡的罪魁祸首,正是区区不才。
为了能让他们一族供奉了近五千年的神祗满足以人类身体降临的想法,巫女一族用我的本体组织,耗尽心血倾族之力克隆改造出了我的人类肉体。
可是纵然使用了现代科技和古代秘法相结合的方式,并花费了巫女一族天文数字般的财富,制作出的克隆肉体依然承受不了我浩瀚的灵魂。
即使强行把我的灵魂塞进去,肉身最多不到一天就会崩溃。
当时我特别郁闷,好不容易想个点子离开本体去人类世界风流快活,结果残酷的现实给了我当头棒喝。
本来我自己都放弃了,没想到忠心耿耿的巫女一族族长觉得他们连神的一个小小要求都满足不了,害怕被我抛弃,便联合家族宿老绞尽脑汁的研究出了一个【黑密仪】。
所谓【黑密仪】就是这本书开头巫女为我举行的那个仪式,只不过最开始给我举行【黑密仪】的不是现在的巫女小姐,而是第十二代巫女。
惊才绝艳的十二代巫女小姐,在巫女一族族长和宿老的逼迫下,不得不消耗寿命给我稳固肉身。
有一件事儿我得告诉大家,不是我得了便宜还卖乖,其实,当时巫女一族的人并没有告诉我举行【黑密仪】要消耗巫女的寿命,他们只说找到让我降临的办法。
等仪式进行到一半我才发现巫女在大幅度消耗寿命,可那个时候想要停止已经来不及,甚至强行终止仪式的话还会让巫女小姐死得更快。
老实讲,我虽然是个妖怪,但我是什么性格,过了这么久大家肯定有所了解,我并不是那种为了一己私欲就可以毫无障碍的去伤害别人的妖,特别是巫女小姐还是个大美人(这才是重点!)的情况,我就更舍不得啦。
当然,我后来自然也要求他们不要再这样干,巫女小姐那么可爱,我才不想伤害她。
可是没想到那群巫女一族的老头居然敢威胁我!
他们说连神灵大人微不足道的要求都不能满足的话,还不如去死算了。
我心想你们这些老疙瘩死就死呗,管我屁事,就没搭理他们,哪知这些丧心病狂的混蛋居然开始屠杀族人!
没错!他们准备先杀光自己的族人再自杀!
我咧你个去!
当时我就惊了!
我说你们这些人渣想死就死,干嘛杀你们的小萝莉?
嗯,顺便提一句,巫女一族的小萝莉都很可爱,嗯,特别的可爱!
像我这样有爱心的妖怪怎么能看着这种残忍的事情发生?当然是要毫不留情的降下了惩罚,准备把这些巫女一族的族老全部杀光。
哪想到更让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巫女一族九成以上的族人居然都宁愿死,也不想让我失望,如果我不接受仪式的话,他们都会选择自杀。
我也没想到我一个妖怪居然还有一群狂信徒,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毕竟巫女小姐只是一个漂亮女孩子,巫女一族的漂亮女孩子却有好几十个!
本着不能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的原则,我选择了屈服。
后来,十二代巫女小姐便因为每年一次的【黑密仪】,寿命快速消耗,很快就死了。
而我的上个身体就是在十二代巫女小姐死掉后不久,十三代巫女还没有继位的空档,浪过了头,让身体崩溃,却没有人帮助修复,才被迫转的生。
不过,最苦命的还是第十三代巫女小姐,也就是当代巫女,明明有一身惊天动地的本事,却因为我的原因活不过三十岁。
她从六岁开始帮我稳固身体,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婴儿,甚至可以说就是她一把屎一把尿把我养大……在上幼稚园以前我都住在神社里。
眨眼间十五六年过去,我上了高一,巫女小姐也二十一岁了,没几个年头好活。
因此我始终觉得亏欠了巫女小姐,再加上她是看着我长大,所以在她面前我总感觉自己矮一头。
不过嘛…巫女小姐把我当成什么人我不知道,但我倒是一直无耻的把她当作新娘,毕竟按照巫女一族的传统,巫女都是神灵的新娘,而他们的神就是我,巫女自然就是我的新娘。
再者,巫女小姐虽然一直带着狐狸面具,但我是见过她真实样貌的。怎么说呢,她不像绯墨名那样美得盛气凌人,也不像蓝衣那样美得妖艳腻人,但自有一番清新脱俗的风采,硬要打个比方的话,只有在寒风中独自零落成泥的白樱花能稍微形容一二。
所以每次要进行仪式的时候,我总是既愧疚又兴奋。
没错,兴奋。
还是没错,我就是个禽兽,一个妖怪中无可救药的禽兽。
明明不久前才让巫女小姐给我稳固了身体,现在有要去找巫女小姐帮忙修复身体,她本来就短暂的生命,肯定又要减少很多。
但是没有办法了呢,自私的我已经不想回到本体去遭罪,习惯了外面花花世界的我,再也不愿意去混沌中守着一成不变的黑暗度过漫无止境的岁月。
反正巫女小姐无论如何也要死,只不过是晚死和早死的区别,三千年和三十年在我眼中几乎没什么不同…….有一段时间我就是这样骗的自己。
骗人的最高境界是连自己也骗过,我无疑到达了那个水平。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的确是在向稻荷神社的方向前进,那座不高也不低的山,在远处已依稀可见。
飞跃死掉的城市残渣,几近荒芜的废墟上到处是喷洒着自来水的断裂管道。
活人基本已经死绝,没死的,只有早就死掉又爬起来的丧尸。在房屋的废墟上,破损的沥青路上,他们四处游荡,寻找着可能存在可能不存在的食物。
越过前面那条因为碎石淤积而正在改道的涂川河,离稻荷神社就不远了。
以我的视力已经能看见山脚下那座独栋的平层超市,和其他地方的建筑物一样,主体不知道被风卷到哪个旮旯去了,原地只留下长方形的地基,和已经为数不多的商品。
我甚至在废墟里看到一本半掩在碎石下的《快乐天》,这是著名的****杂志,最近还在连载我很喜欢的那部美脚******要是我的身体还在,肯定揣进兜就走,可惜我只有脑袋,即使没有人觉着一个装脑袋的罐子上放一本成人杂志伤风败俗,我也没有那个能力和资本用《快乐天》快乐了。
正当我飞过涂川河上空的时候,涂川河上游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变故。
涂川河上游地带,因为临近郊外远离市井喧嚣,又背靠涂川,是难得的风水宝地,所以成了这座城市的富人区。
不过由妹妹、齐木楠雄以及绯墨名三人引发的灾难可不会分穷人富人,那里自然也成了废墟。毕竟天灾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世上少有的能对任何人公平相待的事情。
而此时,有一只手正从富人区废墟底下探上来。
或许会有人觉得一只手算什么变故,在这座城市里,到处都是断肢残臂,哪儿找不到一只手?
如果只是普通的人手,当然不值得我大惊小怪,但这只手并不普通,它是由各种碎石头组成,而且大得惊人!
有多大…少说也有一辆轿车那么大,况且最重要的是,它还在不断变得更大!
这只石头组成的大手正像磁铁一样,让四面八方的碎石和混凝土源源不断的向它汇聚,仅仅片刻就从我看到的汽车大小变成了跟别墅差不多大,才慢慢停止了汇聚碎石。
它坑坑洼洼的表面到处参差着钢筋,看上去就如同戴着一个钢铁指虎。
随后,这只手动了,它向下用力一撑,像是要把什么东西给从废墟地下给拉上来一般。
不
不是像
根本就是!
在这只石头大手的作用下,一尊巨人拔地而起!
巨人全身由碎石泥土构成,形态较之常人来说有点臃肿,但在这尊巨人身上却更显威武雄壮,好像一个筋肉虬起的彪形大汉充满暴力的美感。
据我目测,它身高绝对超过了三百米!
三百米有多高?一栋三十二层的商品楼房一般就一百米左右,而三百米就是一百层楼那么高!
巨人站起来以后,因为超高的自重,它脚两边的地面都开始下。
“吼吼吼吼!!!!!!”
它仰天怒号,空气疯狂震动,掀起一场小型台风,飞沙走石。
巨人稍微走了两步,给人的感觉便如同地震,废墟瓦砾都被震得不断跳动,大片大片的碎石灰尘以及各种生活用品等杂物随着巨人脚步的起落,从它身体上飘落到空中,让它看起来就像一台大号的烟雾制造机,浑身灰土笼罩。
我心头有句嘛麦皮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这个混蛋一声大吼差点没把装我脑袋的罐子给震碎咯!
等狂风稍歇,我稳住罐子,又觉得这个巨人似曾相识。(未完待续。)